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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老公,我拖累你了。”林雨竹声音有些幽幽的。
“说哪里话?”洪邵拍了一下林雨竹挺翘的臀部,认真的道:“你若是再说这些见外的话,我可是要生气了。”
“只是……只是,只是人家确实很没有用嘛。”林雨竹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洪邵板着的脸立刻就柔了下来,轻声道:“你想要为我做事也倒不是不可以,只是你现在能力还有些差,等你有了自保的能力,我再让你做事,怎么样?”
“我就知道我会拖累你的,你现在这个只是推脱之词,以后又要不承认了。”林雨竹还是有些闷闷不乐。
洪邵咬了咬嘴唇,把林雨竹的脸扳了过来,认真道:“小竹,我昨晚得到一支力量,完全是由女孩子组成的,这些人专司谍报、刺探等工作,那些女孩子我去领导很不方便,就由你领导,只是小竹,你在外面奔波没有保命的能力,我实在是不放心,你明白吗?”
“知道了,老公,我现在好想进游戏里锻炼自己,今晚我就进去好吗?我一定要证明我自己,我不是一个什么都不能干的花瓶。”林雨竹握紧了小拳头。
“哪个敢说我的小竹是花瓶,看我不一刀杀了他。”洪邵斩钉截铁的说。
终于看到林雨竹的笑脸,洪邵便是放下心来,他知道林雨竹一直在纠结她不能为自己做事,洪邵也想的清楚,女人还就得给她找点事做,否则就容易多想。
正在洪邵思虑间,这三四十辆车车灯齐亮,随后车门全部打开,其余人就地站成三排,只有四人走上前来。
“堂主好!”四个整齐划一的声音从四个高矮胖瘦全部相同的人口中发出。
洪邵左右瞧了瞧,道:“你们便是青龙堂手下八大金刚之四?”
“正是!”依旧是四个几乎完全一致的声音。
“怎么八龙就只来了你们四个,其余的人呢?”洪邵背着手,双眼中金光闪动,倒也让人不敢直视。
“堂主,我们原属老供奉部下,一心只知报效青帮,至于青龙堂堂主是谁,我等不问。”一个满脸络腮胡子,说话粗声粗气的家伙声道。
洪邵抬眼看了一下,问道:“其余三人也都是这样想的?”说话间,眼光不断的在四人脸上扫视。
其余三人俱是低头不答,洪邵哈哈大笑,抬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络腮男面色一阵犹豫,迟疑了一会儿,见避不过去,只道:“我叫孔武。”
“好一个孔武!孔武有力,真是一个人才,要知道一帮想要强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团结,一堂也是如此,似你这样左摇右摆,岂不是小人所为?你也配叫做孔武?单不辱没了你的名字!”
“你!”孔武面红耳赤,但在场足足有上百人,若是公然与堂主作对,怕是以后在堂中不好继续混下去,因此虽然洪邵话中欺人,但也不好当众反驳,只好忍气吞声。
“哈哈哈哈!”洪邵接而发出一连串的大笑,状若癫狂,倒是把在场的众人弄的莫名其妙。
“孔武能以青帮振兴大任为重,不计帮内嫌丑,足见内心宽广,况且他不怕恶罪于我,直说他并非忠于我,而是为了青帮,坦坦荡荡,实乃大丈夫所为!”洪邵声如洪钟,在场诸人一概被洪邵这几句话所服,就连刚才还面红耳赤的孔武也满面诧异,思虑许久才陡然跪在洪邵面前,道:“堂主,我孔武并非坦坦荡荡,刚才我之所以那样说,乃是有意让你难堪,没料想堂主你小小年纪就能说出如此名言,孔武佩服的五体投地!”
看到孔武跪倒在地上,其余三人也连忙道:“堂主出语不凡,实在是堂主大才!”
洪邵哈哈笑着将四人一一掺起,也没有去追问其余四人哪里去了,这些人不管是真心服我也好,假意敷衍也罢,今日的敲山震虎,杀鸡儆猴总算有了成效,再观这孔武确实是实诚的汉子,虽说此时未必真心随顺,不过加以时日,洪邵有自信收得此人。
老鬼(也就是洪一)与洪邵信息共享,那老鬼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要洪邵想知道,就如同亲身经历的一般,有这老鬼当个明灯,洪邵也了解到现在这个青帮看似财力强大,但却一盘散沙,白虎,朱雀,玄武三堂没有一个不想染指帮主之位,而就连自己的手下这看似忠诚的八龙,也未必就不想除而代之,四个供奉受限于异能协会,不能明着相帮,一切还得看自己,好在还有这老鬼手下的一些势力,否则洪邵入主青帮,还真是身处险境。洪邵倒是有些佩服自己收服老鬼起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许多,这些个人都是青龙堂之人,除却已经来的四龙,还有十几个管事的,再有就是一些拿刀真干的小喽啰,这些人之中未必就没有勇者,就算是没有勇者,只要能够寻到些胆小之人,用精神控制加以控制,那么自己就多出了许多小弟。洪邵上车之前扫视了这些小弟一眼,能够看出他们眼光中的羡慕。
是啊,谁能够二十岁不到就当上了一个千人大帮手下第一堂的堂主呢?青帮公认冥王市财力第一,现在洪邵不仅身份尊贵,但就是存款,洪邵已经是亿万富翁。
洪邵和林雨竹本就是空手而来,这时候离开,也没有什么需要收拾的,林雨竹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和洪邵一同上了车,为保林雨竹安全,洪邵在林雨竹上车后,就将林雨竹的戒指要来,带在自己手上,随后叫林雨竹进入魔兽,并嘱咐林雨竹呆在村中不要走动,只需两三个小时,就可以让她在新家中睡觉。
林雨竹还想说些什么,但是被洪邵一个眼神阻止了,洪邵基本上能够保证这些人不会安安稳稳的让自己到达新别墅,试探试探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资格当他们的老大,这基本上都已经成了一个不成文的黑道规定,洪邵完全拥有了老鬼的记忆,焉能不知道这个道理?
在离开之前,洪邵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个信封,将信封交与萧银手上,道:“萧医生,很感谢你救了我洪邵一命,可以说,要不是你,我恐怕在那一晚就已经死了,哪有今天的风光,这里是一百万,一算是我付的医药费,二算我表示对你救命之恩的一点酬谢,万勿推辞。”
洪邵没想到自己料错了,这萧银压根没有推辞之意,非常坦然的收下之后,就只说了一句:“我有预感,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洪邵低头称是,接着凑到萧银耳边道:“萧姑娘那晚夜半外出,我不放心,一路跟随,没想到萧姑娘心有大志,洪某佩服。”洪邵一语双关,顺手还吃了一下萧银的豆腐,不过这女人虽然冰冷,但全身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浓郁香味,只一接近,就差点让洪邵有些把持不住。
萧银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洪邵吃自己的豆腐,想到洪邵跟着自己,自己竟然一点没有察觉,那么自己的秘密是不是已经完全被对方知道了呢?
洪邵看萧银的表情,颇觉有趣,大笑着上了车,留下依旧思索的萧银站于自家门前。
车子发动了,三四十辆名贵轿车不出片刻就已经消失在这片天地间,似乎车上载着的这个人从来没有在这里出现过一般。
萧银看着自己手上的一个信封,信封中显然装的不是现金,只是这么一百万的巨款摆在自己的面前,竟然丝毫不能引起自己的兴趣,整副心思完全在思考刚才洪邵对自己说的那一番话,到底他都知道了些什么?
第一百一十四章:急速恶斗(一)
洪邵所乘的轿车位居整条车队的前方,前面飞驰着三辆宝马,后面是一条看不到头的轿车排成的长龙,车速保守来讲都有200码以上,洪邵稍稍把车窗打开,外面的空气剧烈的刮了进来,似乎要把整个车子掀翻,洪邵自从来了山城,就已经将头发理成了一个小寸头,倒也不担心这大风吹乱了头发,只是一旁坐着的几人似乎面色凸现不满,只是一闪即逝,让人不易察觉出来。
洪邵坐的车子是一辆加长的林肯,虽然不算最顶尖的轿车,不过胜在是人多。洪邵冷笑,这些人也算是破费一番心思了,这车上有八个人,要是我是个平常人的话,这八个人除了自己以外,剩下的七人分居自己左右前后,这么狭小的空间,自己又坐在前面,转身不易,就算是自己想要跳车,这么快的车速也得交代在这里。
洪邵盯着车子的行程,车子还在加速,已经上了240码,洪邵坐在车上,感觉似乎飞了起来,光环效果看的清楚,虽然这八人或看一旁风景,或看报纸,或侧卧假装睡觉,可是这些人无意间流露出一丝金光还是能够让洪邵分辨的出,这些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身上。
洪邵绝对逗逗他们,在车子一个陡然的加速的时候,洪邵感觉重心瞬间上移,知道是下坡,也就突然装出很吃惊害怕的样子,洪邵仔细注意,在自己一瞬间表现出不良反应的时候,六个人都露出不屑的表情,只有两人表情不变,洪邵瞧的清楚,这两人就坐在自己身后,对自己的生命威胁最大,确实需要提防。
这七人除却一个司机需要照看车子以外,一个坐在洪邵身边,一个与司机坐在一起,剩下四个坐在洪邵后面,六把枪如果同时指在洪邵头上,二话不说直接KO,那就麻烦了。
洪邵一直注意着,自己的别墅在冥王市另一个高级别墅区,而且是独立的别墅,距离其他的别墅都很远,老鬼有十几套别墅,洪邵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占地面积几千平方米的巨大豪华别墅,不过这巨大别墅大是大了些,只是距离市区甚远,距离萧银的写字楼就更加的远了,需要穿过一段繁华的商业带,穿过市区,在渡过山城第一大河——清河,才可以到达。
这清河从山城最西边山巅之处流出,横跨西南,至今不知其注入哪里,古老传说这清河流入冥界,河水终年湍流不息,波涛汹涌,深不见底,最诡异的是只要是人跌入河中,就断然不可能再浮上来,所以清河又被称为冥河,冥王市也因此得名。
车队已经行驶着,洪邵瞧得仔细,刚刚到达冥王市市中心,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洪邵估算着这些家伙可能是要到冥河桥上动手,也就不着急,用一个镜像代替自己的真身,自己疾风步隐身在司机身旁,只要一出事,洪邵第一时间制服司机,自己可万万没有在快速行进的车子中战斗的能力。
××××
魔恒自从从那个团伙手中脱身出来,就一直在宁小芸家附近厮混,对于他来说已经没什么大不了了,女朋友没了,家没了,学业没了,钱也没了,似乎人类脱去了一切伪装,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魔恒口袋没钱,唯一依靠的一点点异能,可是HF是个文明的城市,赌博的地方并不多,而魔恒也不想再次冒险到酒吧那个地方去搞钱,上一次是因为一个女的相救,否则一旦自己赢钱多了,定然会被人打断手脚的。
魔恒心里明白,那天船三天后会在W江浦沅港停一个小时,浦沅港离自己这里不过两里路程,就算是跑去也十分容易,这倒不是主要问题,摆在魔恒面前最重要的问题是怎么吃饱,身上的钱都没了,衣服也只有那么一套,已经好几天都没洗了,唯一值钱的就剩下自己兜中的手机,不过魔恒不打算当掉它,似乎即便是想要卖,也难卖的出去。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魔恒暗暗告诫自己,只要自己赢了钱,那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一定会过上富足的生活,这一切与其说是来自魔恒乐观的心态,还不如说是来自于魔恒那突然得来的异能。
这三天魔恒都没钱,但是没钱也得吃饭,魔恒往往是将自己的衣服弄干净,然后随便找个大排档蹭一顿,只要吃完,立刻撒腿就跑,晚上就凑合着找个墙角对付一宿,好在没有遇到下雨天,还算魔恒幸运。
世纪豪华赌船要晚上六点才能到HF市浦沅港,到七点钟的时候准时离港,所有人都必须在七点之前上船,现在已经是第三天正午了,魔恒早上偷吃了两个包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这个时候伤口倒也早已麻木,只是肚子却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是在提醒魔恒,是该去找点吃了的。
这三天饥一顿饱一顿,魔恒已经被折磨的灰头土脸,不过你要看他时,虽然面色憔悴,满身尘土,下半身淡蓝色的牛仔裤已经看不出颜色,上半身灰白色的拉链外套满是油渍,那是魔恒抢了一家烤鸭店的鸭子用之包裹的缘故,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因为魔恒的一双眼睛看人是依旧锐利而有神,似乎那不是一双眼睛,而是两盏明灯。
就在魔恒准备去弄些东西果腹的时候,一直没有响动的手机却叫了起来。
“喂,是谁找我?”魔恒的声音早已有些沙哑。
“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