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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都会佩服他这个高瞻远瞩的决定。总而言之,两个人可以算是互利互惠,张小夕没觉得梁如玉欠自己,至于梁如玉怎么想他就不知道了。
随便挑了两首周董的流行金曲连带曾哥那首狮子座一起抄了下来,再唱了两遍算作示范,梁如玉不愧是百花楼头牌,果然冰雪聪明,不一会就将这三首歌练的有板有眼。末了,梁如玉还为他演唱了一遍,宅男听的感慨万千,谁说这世界上有公平的?梁如玉国色天香,相貌和身材都无可挑剔,难得声线也这么完美,一首《东风破》唱的婉转悠扬,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估计也不过如此,这样完美的连上帝也嫉妒的姑娘即便是沦落到了青|楼,也不是随便其他草鸡能比的了。这么一想,心底不禁有点小后悔,刚才怎么就抵住诱|惑,没和她滚下床单呢?男人啊男人,真是口是心非的动物。
拍拍屁股告辞了主仆二人,宅男一路小跑的回到了镖局。
第六十三章 小弟去哪儿
之后两天里总算没有再发生什么幺蛾子,周公子那天失散后不知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居然抛下了他的把妹计划,一直没有再来骚扰张大镖头,宅男暗自松了口气,和这个脑残在一起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对灵魂和肉体的双重挑战,能不见还是不见的好,至于他是不是去折磨别人,那就不关自己的事情了。
长假的最后几天他还是选择宅在家中,名其名曰调查线索,王老馆主生前的字帖他基本翻了一遍,结果比较抓狂,果然全是诗词,不但是诗词而且全部都是古人的诗词,可怜张镖头堂堂理科生,文言文也就勉强能看懂《蜀山剑侠传》,这书的作者还珠楼主还是民国人,所以严格说来只能算是文言文里的白话文,另外,这个世界虽然文字没什么变化,可典故经史什么的还是有很大区别,读起来更加欲仙|欲死,他就搞不明白了,王老头你明明走的是武力路线搞出来这么高的文化素养有个毛线用啊,武夫嘛,就因该选择更豪放的表达方式,万一需要抒发感情你也不一定要去抄诗,完全可以画画嘛。
最终有用的线索一个没找到,还搞得自己萎靡不振,硬要说有什么收获,也只是宅男的古文水平有轻微提高,由渣5变作渣6。除了Cos名侦探之外武功自然也没有落下,抛开日常的打坐修炼不谈,宅男一直在研究那本《武当九阳功》,嗯,这本B级功法还是相当给力的,不过相应的行功路线也更加复杂,远非之前那本地摊货《基础内功》所能比拟,修炼起来有些难度,但也不算太夸张,预计再有个七八天时间就可以尝试着去搞一搞,不过第一步还是要把之前修炼的内力给转化成纯阳内劲,这一步也简单,因为先前《基础内功》本来就是给人打基础的,没有任何属性,绿色环保无公害,转化起来也花不了多大功夫。在这里简单提一句,世上万千功法除了某些另辟蹊径的,大体可以分为阴阳两大类,当然下面还有无数分支,不过前人经验,半路换功法不是不可以,但你要么走阴属性要么走阳属性,切忌阴阳通杀,很容易走火入魔,轻则经脉紊乱功力大减,重则一命呜呼。所以从某个方面讲,张镖头如今选择了《武当九阳功》,那日后即便有绝顶阴属性神功《九阴真经》放在他面前,除非他愿意自废武功从头练起,否则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儿,不过这也没什么好纠结的,有得必有失,再说阳属性也不是没有神功,至少咱现在也算手握三分之一套《九阳神功》,没必要再等下去碰运气(鬼知道你什么时候能集齐剩下的两部啊~)。
转眼就到了正月十六,今天就是大燕移动传说中的招聘日。
一大早天还没亮,张大镖头就怀着鸡冻的心情从床上爬了起来,没办法,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能结束光杆司令的尴尬日子,体验虎躯一震小弟倒头便拜的龙傲天生活这货简直连做梦都会笑歪嘴。
洗漱之后随便找了点东西垫了垫肚子(小朋友们不要学习这货,早饭是身体之根本,还是要好好吃滴~),又在院子里耍了一套清风掌,如今的重力指环已经被他调到了五倍重力,嗯,也就是说每天除了睡觉时他基本上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修炼,不过这孩子纯属日漫看多了,《龙珠》中毒,坚信虽然现在各项属性增长缓慢,但等他摘掉戒指的那一天必然能爆发数以万倍的战力,完虐贝吉塔。
略一思索,太早开门有点不大好,大企业嘛,只少宅男自诩为大企业,总要有全球500强的风采,即便此刻宅男对小弟的渴望已经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但该矜持还是要矜持一下,这就好比男女情侣晚上开房,如果是第一次,女方即便需求旺盛也要显的很羞涩,脱衣服的动作要尽可能的慢,还要表现的很犹豫,颤抖着双手,紧咬着嘴唇,没办法,谁让男人都贱呢,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都不会去珍惜。
偷偷从门缝往外望了一眼,哇,这个时辰门口居然就已经聚集了不少求职者,看来大家对加入大燕移动还是有不少热情的,这主要也是因为宅男最近青阳武林风头正旺,连带着大燕移动的名声也跟着水涨船高,只要不是眼瞎了都能看出来,跟着张大镖头走,日后即便不能大富大贵也绝对衣食无忧,另外谁都知道大燕移动开业不久,各职位都没听说有什么能人,还处在权利的真空期,值此用人之际,只要你表现的够好完全有可能一步登天直接进入管理层,不用多久,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想一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门外的人和门里的人都在美滋滋的意|淫中,张大镖头已经再想着等一下自己该使用何种震撼人心登场方式,才能体现出自己幕后大boss的光辉形象,结果就见一个身上背着巨剑的矮胖子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拉住一个求职者的手不知道在他耳边不拉不拉的说了什么,就见那个求职者脸色一变,丢下手里吃了一半的早点,跟着矮胖子一溜烟的跑掉了。
难道是家里发生了什么急事?宅男有些疑惑,不过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少一个就少一个呗,反正门口还杵着无数只等待上岗的劳动力呢,哼哼,我只能说,错过了大燕移动将是你人生最大的损失!
然而过了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又有一个黄衫女子窜出来,揪住一个少年剑客的耳朵在一声声惨叫中把他给拖走了,紧接着一个大爷拄着拐杖出现在巷子口,他的三个儿子也乖乖的跟着老豆离开了,再然后几乎是同时的又有十几个人似乎得知了什么消息也一起抱团离开了,人群开始骚乱起来,大家都在交头接耳,又过了半个时辰,之前那个矮胖子去而复返,大家围上去,胖子开口,众人略一思考,最终下定决心呼啦一片全部作鸟兽散,只留给满心欢喜的张大镖头一片干干净净的空地。
哈?你们他喵的是来玩儿我的吗?!
第六十四章 舌尖上的早饭
中午的时候,王胜男来到镖局,远远就看见宅男双目无神的蹲在大门口,门外只有一群鸽子在抢半个剩下的麻球,背景很是苍凉。
王胜男左右看了看,有些奇怪道,“嗯?你临时改了招聘地点吗?”
听到这句话宅男就忍不住一阵心痛,抬起头,王胜男看见他罗伯特巴乔一样哀怨的小眼神不禁从心底打了一个寒颤。
“师……父……我……只……想……想……一……个……人……静……一……静……”张镖头开口,已然气若游丝。
不一会儿,秉着哪里有热闹就去哪里优良传统的齐公子也到场了,这次因为是结拜兄弟的镖局招人,齐胖子总算也有了借口,不用在麻烦他那个什么专属绑票团,终于可以在婉儿面前挺直腰板,像个爷们儿一样堂堂正正的迈出了大门,当然,眼睛该蒙还是要蒙的。
揭开眼罩扔给身旁的小厮,齐胖子当场吃了一惊,转身就来补刀宅男,“咦?你临时改了招聘地点吗?”
Fuck!你们两个这是商量好的吗!张大镖头流着眼泪倒在一片血泊之中。
“可是为什么呢?就算你没有我长的帅,可以你现在在青阳武林的人气来说也不至于没有一个人愿意来吧?!”齐胖子百思不得其解道。
“谁说没有人!我就是来应聘的!”一个声音大喊道。
纳尼!齐胖子再转身,身后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于是再再转身,嗯?还是没有人,胖子胆小,当场冷汗就流了下来,结结巴巴道,“完了完了,大白天闹鬼啊!”
张小夕也是一副活见鬼的表情,片刻之后墙根儿一块儿破草席蠕动了几下,从下面爬出来一个乞丐。
乞丐揉了揉眼睛,显然是刚睡醒(大哥,已经是中午了,你这样合适吗?),之后又挠挠腿,表情严肃道,“请稍等一下。”然后趁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从头发里迅速捕获出一只新鲜的早饭,是的,你没有看错,这的确是一只新鲜的早饭,还蹬着小腿儿在乞丐的指尖拼命挣扎,乞丐皱了皱眉,似乎嫌肉有点少,不过再少也比没有强,轻轻一弹送早饭去胃里投胎,完事后还意犹未尽的嗦了下手指,充分证明了什么叫做吮指回味。
扭脸看着呆如木鸡的三人,乞丐好意解释道,“我个人比较喜欢先吃饭,再谈正事。”
我槽!重点不是在这里吧!你刚才到底干了什么啊!那他喵的到底是什么邪恶的生物啊!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你也敢一脸若无其事的往嘴里送!绝壁不是一个正常人可以接受的食谱吧!回过神来的张镖头果断开始十倍火力的疯狂吐槽模式,再看齐胖子则因为无法承认如此强烈的高能反应,已经开始扶墙狂吐,王胜男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毫无聚焦的瞳孔默昭示她已默默开启灵魂视角。
乞丐吃完早饭,心情似乎不错,问张大镖头招聘什么时候开始。
张镖头捏着鼻子表示,OMG,你问我我去问谁,除了眼前这位,所有人一眨眼就跑了个干净,自己还招个鬼啊,“对了,还没有请教阁下大名?”
“哦,我叫贝尔格里斯。”
噗~“你还真叫贝尔格里斯啊!难不成阁下你的特长是荒野求生吗?”宅男捂脸。
乞丐点了点头,有些奇怪,“你怎么知道的,我父亲是英吉利人,热爱冒险,年轻的时候利用一艘小木船漂洋过海来到了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认识了我的母亲——一个同样充满梦想的东方女士,再然后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就诞生了。”
“哇,看不出来啊,阁下居然还是混血杂交品种啊。”
“不过我出生没多久父母就去世了,听村子里的人说他们出海去寻找传说中的物种——豆豉灵鱼,这之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们了。”
“啧啧,真是一段满载梦想和勇气的故事啊,贝尔格里斯同学,那失去父母后请问你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呢?”
“嗯,因为我出生在一个海边的小渔村里,所以很小的时候我就会下海捞鱼了,有时候村子里的人看我可怜也会分一些多余的食物给我,当我长到差不多六七岁的时候被路过的人贩子发现,他们把我卖到了北方的一片大山中,给一个快要咽气的老猎户做儿子,那个老头的脾气不好,喜欢喝酒和玩骰子,每次输钱回来都会把我吊起来用皮鞭抽我,于是某一天我趁他不注意自己跑进了大山里,那座山里有很多的毒蛇猛兽,我以为自己死定了,但说来也奇怪,我的身体中仿佛有着某种奇异的本能一直在指引着我,无论什么植物只要一眼我就能看出它有毒没有,而即便是在那些剧毒的动物或者昆虫身上我也总能找到可以食用的部位,只要一把小刀,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能得到足够的食物,我被野狼追赶,被猴群袭击,住过熊洞,喝过蛇血……总之,在那座人人谈之色变的大山深处一个人生活了大概两年的时间,然后我感到有些厌倦了,我发现自己好像无法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见鬼,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叫做冒险的东西,我迫不急待的想要离开让自己感到熟悉的地方!于是我走出了那座大山,开始四处游荡,方向并不重要,我只是希望能体验更多让我觉得刺激的东西,这么多年来我走遍了世界上所有环境险恶的地方,然而那些地方能带给我的满足感却在不断的减少,这很糟糕!这不是贝尔格里斯渴望的生活,我花了几天时间,试图找出能够让我重新感觉到快乐的东西,你猜怎么样,我想起了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的经历,那种身不由己的感觉,那种对未来的恐惧和绝望是多美妙的滋味啊!(我去,你绝对是抖M吧!),于是我就装出一副不谙世事的样子,勾|引各式各样的坏人对我犯罪,每到千钧一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