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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你是刚来我们城的吧,现在又地方住吗?”小雨突然想起似的问道,“如果你没钱的话,我借你点。你别误会,我可不是看不起你噢,等你赚了钱再还我就行。”
郁闷,看来真得换换衣服了。看着小雨真诚的眼神,我突然想到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道:“其实我就是个逃难的王子,怕引起敌人的注意才穿成这样的。虽然我暂时不能回国,但是我的晶卡里还有许多钱的,你放心。”小雨显然不相信,以为我跟她开玩笑,还想说什么,却被我拦了下来。“你别担心,明天我再来见你,看看我这个王子是不是名副其实。”说完,我就转身走了。
越来越好玩了,王子的身份也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毕竟这个大陆上国家太多,一个小国的王子也不是没可能。今天就得解决钱的问题,否则明天脸丢大发了。来到一家看上去大点的魔晶石收购店,我直接灸喊道:“叫你们老板出来,我有一笔大生意,3分钟不到,我就去别家了。”这种时候越装大牌别人越相信。果然,一个伙计上前道:“客人稍等,我马上去叫老板。”虽然他对我的穿着有疑问,但是听了我说的话,也决定去叫老板。心里想着,应该没人会这么耍我吧,最多被老板骂一顿,要真是桩大生意,老板一定会奖赏我的。上次对门的小三就是因为接待了一位大客户,被他们的老板提为管帐的,而且奖赏了许多钱。一定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刚才的那个年轻人气度不凡,潇洒从容,一点都不像个骗子。这个伙计真是越想越是,不知不觉中加快了步伐。
第一第六章 初次离村
平静的日子匆匆而逝,转眼已经过了半年之久。这对于心态改变的我并非什么好事,大部分人的武功已经算是练成了,只等他们突破任督二脉的限制就可以也天地元气沟通了。这是我对他们的要求,想要出村的人必须打通任督二脉,否则容易被人宰掉。打通任督二脉后,天地元气可以源源不断地被吸收,至少跑起来不用怕,不是碰到强者(第9,10级)的话,逃跑应该没问题。这成了村里的规矩,为了以后在大陆上好混,村子里决定成立一个组织。村子作为培养基地,反正这里够偏僻,出去的人以组织的名号行事。于是大家集思广益,最后还是让我做决定,取了个‘真龙’的简单名字。这个大陆龙是公认最强大的一族,龙族里经常出现第9级的强者,龙族之王更是一条神龙。而我只是为了纪念自己的故乡而已。
这段时间最大的收获不是实力的增加,而是见识大大增强了。只叫村长卖了几块7,8阶魔兽的魔晶石,就得了20万金币。(大陆通用货币:1水晶币=100金币=1000银币=10000铜币)然后叫他拼命地买书。文盲(有条件而不学习)是‘可耻’的,原本村里人大都不识字,也被我叫来一起学习。幸亏俺聪明,没丢脸,一个月下来基本上就全学会了。然后对这个大陆的文化、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作了一番了解,出去后至少不会被认作乡巴佬。可惜,书还是太少,我最近都喜欢上这里的文化了。诗词歌赋全都有,棋琴书画也一个不拉,我都怀疑回到古代的中国了。大陆上各种肤色的人都有,黑发黄皮肤的最多,是不是以前也有某个前辈破碎虚空来到过这里呢?这是我一生都不解的谜。不过,喜欢就行,这样我还能找找家的感觉。
这些天以来,我想出村去转转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心里也难以平静下来,该是离开的时候了。这里的生活已经形成新的平衡,每个人都有条不紊的做着自己的事。跟他们交待一下,自己得马上开溜。
第二天一早,在大家都在练功时,我提出这个要求。半年多一起生活,大家已经将我当成了亲人,分别在即,自然心有戚戚。可是他们知道这样的生活困不住我一辈子,毕竟我还年轻,而且是个强者,总有一天得去更广阔的天地。当下就有些年轻人想跟我一起出去,我当然不答应。理由就是他们的武功还没练好,到外面怕被人欺负,总不能天天靠我罩着吧。其实是我怕他们跟着我,我把他们当成亲人,而且在他们面前我一直是个绝世强者的形象,几乎人类所有的优点我全占了。而我出去的本意只是玩,或者说是散散心,整天绷着脸有个什么劲。我才23岁啊,我可不想未老先衰。
离开前交待了一些事情,也告诉了他们我大致的行动方向。以后,他们中有人想出来混了,我总得照顾照顾他们,毕竟我算是前辈了,指引一下前进的方向总没问题吧。照我估计,他们中最快也要一年才能出村。怕他们第一次出远门吃亏,就叫他们至少3人一组才能出去。最后我告诉他们一种联络方法,百里之内他们的功法我是能感应到的,由急事就立刻呼叫,嘿嘿。当然,我也会经常回村子看看的。
终于搞定一切,村口惜别,往最近的小城市行去。飞行虽然快,但是被人看到就麻烦了。即使步行,速度也不慢。迈一步就是10米,真是‘咫尺千里’。这种功法能用地如此潇洒的也就我了,再加上武道修行产生的气质,要是路旁有个美女肯定惊叫着晕倒。哈哈,帅到我这样也算犯罪吧,神啊,惩罚我吧!
快到城门口时,我收敛了点,装成个学者模样,慢腾腾地晃了进去。现在大陆还算和平,只有一些大国由于历史原因而经常发生小摩擦。所以城门口的检查不会太严厉,再加上这个世界强者林立,那些守门小兵可不敢放肆拦人,一不小心就没了命……
小城虽小,可毕竟算是城市级别的,其中自是热闹非凡。小城名叫路易城,这里也算是最靠近黑暗森林的城市了。其中有关魔兽的生意自然是多得很,买卖魔兽皮、魔晶石的店铺有好几家。花了半小时转了一圈,就有个冒险者工会还像样点,估计这里出没的冒险者不少。还好我的村子比较偏僻,一般是没人去的。
本想找个餐馆吃顿饭,没想到刚到门口就被拦了下来。靠,看我穿得旧了点怕我没钱付账。没心情理会这些小鸟,转头就准备走,先去卖块魔晶石当盘缠。{大陆上的人有一千金币就可以申请晶卡,卡和人绑定,别人拿了也没用。上次的20万存在一张晶卡里,村长保管着,我就没要,反正魔晶石多着。晶卡和地球上的银行卡功能差不多,可以存取,转账。世界银行发行,总部设在商盟的首都商都城。大陆唯一被公认的不可攻击建筑就是世界银行的总部,哪怕战争期间都不行。因为全世界的货币流通全靠这里,任何一个国家攻击它就会导致其它国家的联合攻击。总部有强大的防御魔法阵,还有2个长年驻守的第9级(天位)强者在一起守护,传说中更有第10级(神级)强者在暗中守卫。当然,这仅仅是传说,是不是真的就无从知晓了。但在整个大陆30000多年历史中,人类中的第10级强者只有有限的5个,我算是第6个了。最近的那个已经是5000年前的事了,当然如果有些人不喜欢张扬,隐藏实力的话,别人也发现不了,所以不排除存在神级强者的可能性。又扯远了,有没有都与我无关,我这辈子是没可能去踢馆了,要是因为我引起世界大战,良心可是大大不安啊。}就在这时,有人叫住了我。“等等,我请这位小兄弟喝几杯。”
哦,竟然有人如此热情,转头看去。门口不远处的那一桌,有个肌肉发达的大叔,正朝我点头示意。看他满脸络腮胡子,天生一副凶相,不过从他眼中精光判断出他算得上个高手。看在和他同桌的小MM的份上,就给他个面子。
小厮不敢再拦阻,让开条路来。径直来到他们的桌子,坐在小MM的对面,先朝漂亮的小MM点头微笑,再对大叔道:“感谢这位大叔的招待,小子先行谢过。不知两位如何称呼?以后定当报答二位。”我这番话绝对的诚恳,不问清楚以后怎么找到小MM。
不过那大叔显然不给面子,瞪我一眼道:“喝你的酒,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
靠,太不给我面子了。害得旁边的小MM掩口直笑,笑得我抬不起头来……这时另一个小厮机灵地递上一副筷子和一个酒杯,帮我摆脱了尴尬。好,有眼力,小爷以后定当好好赏你。闷头吃菜,尝试着喝了一杯酒,靠,还是这么难喝。见我皱眉,大叔问道:“怎么,不会喝酒?”
我讪讪一笑,道:“不是,这酒太难喝。”
“吹牛,看你这副落魄的样子,能喝过什么好酒,别告诉我说你是什么落难的某国王子。”小MM发话了。
“嘿嘿,怎么可能,我看你倒像是一位公主呢。漂亮、高贵,像盛开的牡丹一样。”这话说得面不改色,什么时候我的脸皮这么厚了……
小MM显然脸皮薄,害羞地低下头来。我倒有点佩服那位大叔了,我这么直接地打他女儿的主意,竟然无动于衷。好,既然这么给面子,再来。“本人赵。天龙,今年23,未婚,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霍华德。雨,这是我哥哥霍华德。云。”小MM看起来是个善良的主,一并把她哥哥的名字也说了出来。
“哥哥?”换来我一声惊叹。这……这也差太多了,霍华德。云已经朝我瞪眼了,赶紧收敛一下。“雨,你哥哥看起来很强大!一定是个大英雄。”拍拍大舅子的马屁是政治任务,搞不好他就能做主。
“那当然,我哥可是我们团里最强的战士。完成过好几件B级任务呢。”佣兵团是大陆的一大特色,大陆除有限几个大国外,还存在着无数小国,他们的国防或城防一般交给佣兵团负责,一些佣兵团则参与集体猎杀魔兽等任务。任务等级从低到高:G、F、E、D、C、B、A、S、SS、SSS。S等级以上的任务都不是一般的佣兵团和高手能完成的,没有强者参加简直是送死。单独1个可以申请成为冒险者,10人以下可组冒险小队,10人以上可组佣兵队,100以上算是佣兵团,大陆最强大的佣兵团听说有30万成员。冒险者和佣兵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有不同的计分方式。冒险者是个人积分,佣兵是团体积分。积分越高自然名气越大,找你做特殊任务或指定任务的人也越多,佣金也会越多。任务成功率,完成速度,有无超时都关系着几分的高低。大陆有一个整体的积分榜,排名前100的个人和团体都是很受人尊敬的存在。
第一第五章 进军神位
我们都不知道相撞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天地为之一顿,时间仿佛停止,那是一瞬间,又或是数千年。能量已经不受我们控制,刹那间冲破了对方的防御并穿过彼此的身体。死亡是如此的接近,我却发现自己没有任何害怕的感觉,如此矛盾却又如此和谐。我发自内心的笑了,我知道我又一次超越了。天地的能量又一次改造了我的身体,庞大的元气急剧地被我吸收,然后汇聚到丹田处。那是什么,丹田处竟然是一颗金光闪闪不停自转的球体,难道是金丹。天哪,我以为这只是修仙小说里会出现的情况,长生不老,永生不死,与天地同寿。呸,乱想什么,小说看多了,新的能力需要自己的探索而不是在这里YY。
刚刚一时失神,没注意对手。睁眼一看,原来它也没死,我可以感觉它的变化。进化了,不知道现在它的能力如何。很想试试现在的力量,但是我压下了这种想法,毕竟现在我们都不是处于好状态,而且新的力量需要了解和适应。
我正要说话,它却先开口说话了:“朋友,谢谢你的帮助,让我进化成了神兽白虎,我们一族的荣耀终于要在我手里重现了。”
我愣了一下,道:“你可以说话了?”
“当然,神兽的力量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肉体,更何况是那么点声带。”
“你已经掌握了新的技能,怎么这么快?”
“这只是一种本能罢了,谈不上技能。”
一句话可以形容我们现在的状况,不打不相识。既然它已经当我是朋友了,我也就不客气了。活了一千多年的老怪,不敲诈它对不起自己。马上换了一种语气道:“白虎大哥,你看我们是不打不相识啊。你看你活了一千多岁了,总有些家产吧。小弟今年才23岁,整天都在修炼,真是穷得叮当响啊。而且我马上要去人类的聚居区生活,没钱可不好过啊!您是不是该施舍点啊?”
白虎翻了翻白眼,道:“你竟然打起我的注意,我可没什么好东西。”
靠,想抵赖,小心我偷偷跑你家搬光了它。仿佛是察觉到了我的心思,白虎马上改口:“不过,我看在荧光貂跟着你混得份上,当照顾照顾它也好。”我赶紧殷情地上前道:“白虎大哥果然不愧是神兽,对小弟的照顾真是没的说,兽王之王是当之无愧。”
嘿嘿,看来马屁拍得还行,白虎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