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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公主 作者:刘晓御(晋江2014-02-16完结)-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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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我倒是能感觉到您性如河东!” 
  说来惭愧,我被杨幕凌欺负的历史,是从我有记忆开始。我们俩的妈妈十分要好,小时候第一次见面,她躲在她妈背后不肯出来,不肯跟我玩,我就玩我的小火车,她就过来抢,我不给她,她摔坏火车,让我也玩不成。我歪着脑袋坐在沙发上说:“你弄坏了我的火车!”她跑过来说我爸是坏人,我扑上去就抓住她的耳朵,她搬开我的手,狠狠咬我的手指,我不叫也不哭,恨恨地瞪着她,她咬完后自己哇哇哭了。从那以后,这个表面上温婉可爱,实际上风风火火的女孩就本着损人利己的原则进入了我的童年。毁童年利器,她欺负我的方法花样百出。武林各派招式都了然于心,我能四肢健全挺过来真不输给令狐冲那小子,我和她每次言语不和,她总会在眼眸暗淡几秒钟后大打出手,那个年龄的男孩普遍长得比女孩矮,她总能安稳地站着,对我一度智慧闪亮的脑门一通乱砸,跟砸核桃似的。我估么着自己考不上清华北大就是那时候脑袋被她砸坏,她拿着杀虫剂追我,我爬完东墙爬西墙,跑完内环跑外环,猴在树上不下来,她在下面守着我天黑饿得不行才回去。她打完我,兔死狐悲,自己哭得泪人一般,至今我都没弄明白,打人的人哭得海枯石烂,被打的人没事儿人一样,这他妈什么逻辑?
  那时候最怕的人就是她,整天想着怎么才能躲开她。但是她总是从天而降,阴魂不散,指着她打碎的花瓶说,王敬萧哥哥打碎的,舔干净奥利奥中的奶油,挤上牙膏给我吃,还恬不知耻老想着让我给她推荐上少先队员,祸害祖国人民整个一不稳定分子,要不是长得可爱一张巧嘴早被拍花子拐走了。大人们觉得有趣,问她,你整天跟着王敬萧哥哥,长大后是不是要嫁给他,她撇着嘴说,我才不嫁给他呢,要嫁也是他嫁给我。(我:“······”)
  现在想起来,我也觉得自己挺窝囊的。后来大一些,我打得过她了,也过了打架的年龄,所谓好男不和女斗,真要掀翻她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要不她怎么生在新社会长在新时代呢。
  回到寝室我一下把她甩在凳子上,她连忙抓住梯子防止摔倒,寝室里空无一人,杨幕凌反手给我大腿一脚,被我凌波微步轻盈地避开。
  杨幕凌看了一回电脑,左右看看我们的寝室,说:“想不到你们男生寝室还挺干净的!”由于李晨远神一般的存在,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会被勒令做卫生,后来程亦城嫌麻烦,预约家政服务,每周两次,钟点工将寝室里里外外打扫得很干净。我们也乐得他买单。我说:“当然干净,我们都是讲卫生的人!”说完坐在李晨远的凳子上,我们两个人相距大概有两米远,但我依然闻到她身上若有似无的香味,感觉挺安心的,她翻阅桌上的书本,漆黑的眼睛很认真,我还是比较喜欢看她安静的样子。
  记忆中,这个女孩陪伴了我整个苍白童年,童年的无数个夜晚,我总看到荆棘刺穿白鸟的胸膛,激起鲜血在空气中散漫,那时候总是恓惶而痛苦的。我在拳头下逃出去,我不敢回家,我睡在她身边,大大的阿童木和布袋熊环绕的小房间里,窗外辽阔的天光如被扯碎的白兰花般飘落在杨幕凌的床头,我转过头,瑟缩中发现了一只比我想象中还柔软的脚,那双年幼的脚还未展现出未来富于魅力的曲线,但依然不失纯美可爱,我闻着它的淡淡的香味,多少次,在我逃脱父亲的拳头之后睡在她房间里,轻吻那双小脚,得到耐以生存的安全感。
  我拿着大永的尖叫鸡,捏得不亦乐乎,“别按了你,难听死了!”杨幕凌说,转过身将我手中这只受虐的黄色小鸡夺过去,我不给她,抓住她的手,两个人扭打起来,我抓着她的手,用力将她提起来,她一脚揣在我的腿上,这家伙,安静的时候挺好的,动起来就露出狐狸尾巴。
  晚上我们从寝室里出来,漫无目的地走在冬天的校园里,牙白色的月亮透过乌云落下淡淡的疏影,空气里尖锐的寒冷让杨幕凌向我们靠得很近。我们走到了校外,每个星期六在校门口附近总聚集着一群人,三五成群出去吃饭。我们走过堕落街之后,路灯亮了起来,杨幕凌修长的眼睛在刘海下郁积笑意,一片琥珀色的灯光跳动在浓密柔软的睫毛上,她还是当年那个简单的小孩,为了一个雪梨和我动手,那时三贱客在北方冰冻的河道上溜冰,她单纯的笑脸在那顶雷锋帽下灿烂如樱花,银铃般的笑声在我苍凉的夜里汇成了动人的音符。
  我的童年,如果没有她,该是怎样绝望啊。
  她抱怨老师,甩甩手示意自己手疼的程度,她说,丫的上课画图把我给累傻了······我们专业一美女被中文系的那帮孙子盯上了,前仆后继冲上来。
  我记得那时候追杨幕凌的人排成对,有时候回去时不时一傻头傻脑的家伙从草丛蹿出来,举着吉他在楼下弹一宿,冻得跟冰棍似得立在那儿,小丫头心高气傲,不屑一顾的事情没少做,但追求者前仆后继,誓死翻过这道山,捧得她见了男孩跟见了脚底的泥似的。
  我说,这帮孙子,守着一片花园出来偷玉米,缺心眼吧这帮家伙。
  怎么说来着,兔子不吃窝边草,人家也没跟你似的欲令智昏,吃完抹嘴抬头不见低头见,身边随时一个定时炸弹,指不定哪天哪根筋不对了就刀剑相交,同室操戈,多不好呀。上次到我们专业一老帮菜,非要拉着我讲诗歌,穿着个大裤衩迎风当披风,跟剃了毛的周星驰似得,要不是我走得快,只怕羊入虎口。男人跟柠檬一个样,外面黄,里面也黄。黄不黄是检验直男的唯一标准······
  大彻大悟,挺好! 
  她说话时的口中冒出一些热气,又在微光中迅速被冷气带走,消失在下一个星光里,这条街人很少,远远望不到尽头。
  我把她送回公寓,她有些入神地望着我,说:“要不上去坐坐?”
  我双手放在口袋里,摇着头笑了笑,说,我还要去图书馆。
  她转身,我站在楼下看着她轻快踏着步子走上去,等听不到她的脚步声了,转身往外走,在小区外看见在夜幕下庞大起来的城市,突然沉重得喘不过气来。
  作者有话要说:  


☆、雪夜

  那一年的冬天,这个庞大的城市如一片钢铁建造的沉寂森林,坚硬冰冷地支撑着褐色天空中不落的水雾,直到临近圣诞节,我们已经开始上乏味的毛概,盛大的雪才随着寒风在城市上空打了几个弯,悄无声气地落入僵硬的大地,像不断落下的灰烬,燃尽一个难过的过去。那时,看了一天书的我,揉揉眼睛,看到飘零的雪,又看了看灰蒙蒙的天,心中有些寂寞,像潮湿的海岸上被扯碎的思绪,我拿着一把黑色的大伞,缓缓从人去楼空的图书馆出来,在图书馆前的空地上伸了个小小的懒腰,抬眼就看到了那个女孩,她正踮着脚,眺望远处路灯下空无一人的街道,在等待着,她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脖子上系着一条黑灰色围巾,看得出价值不菲,她的头发向上盘起,盈盈地站在离雪一英尺的地方,一两片雪顺着她的头发飘下来,落在她的肩头,融化在她柔软的睫毛,如同沾湿了黑天鹅的翅膀,她呼吸之间透出白气,带来了冬天瑟缩的寒意。
  她居然也这么晚,我不禁有些吃惊,图书馆门前只有我们两个人。女孩抿着嘴望望灰色天空,又向周围不经意地看了看,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不到一秒,向远离我的地方退了两步,低着头,浮现出一个若有似无的笑。
  这样讨厌我?上次被砸的人可是我呀。
  我心灰意冷,准备一走了之,却意识到她手中除了一本英文版的《第五号屠宰场》外,什么都没有。我低头看看手中的伞,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或许她在等她的女伴送伞来,或者男朋友,这样美丽的女孩不搭讪简直是对她的不尊重。我看看手机,一只手放在口袋里,往后面的图书馆望了望,装作等人。两个人静静伫立了五分钟,没人来,天色更暗下去,整个世界像是慢慢沉入一个不见天日的地穴。
  心中一个声音说,这是个机会,You must grasp this opportunity。像个男人!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走上去,把伞递给她,抓住她的手,紧握她的手,对于矜持的女孩子,男孩不是应该主动点么,况且这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至少,你可以和她说上一句话。
  我深吸一口气,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悄悄将手心的汗擦干,让眼神显得更犀利些,走到女孩身边,伸出伞,说,用我的伞吧!
  女孩抬起头,眼中显出一丝疑惑,又有些惊讶,但依然平静地说,把伞给我了,那你呢?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这样问我,连忙摆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笑着说:“我还有同学在后面,他有把伞,你拿着这把先走吧!”我怕她不相信,伸出手指着身后的图书馆说,“他马上就来。”
  我话音刚落,守门的老头把最后一扇敞开的玻璃门关上,对我们说:“快走吧,就你们俩啦。”
  我的笑尴尬地凝固在脸上,她忍不住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我连忙尴尬地说,大概是他走了,我没看到。这小子,跑得真快。
  我们相对无言了几秒钟,我说,要不然,一起吧,我把你送回寝室。
  女孩低头头考虑了会儿,点头说,好呀。
  我很高兴地撑开伞,两个人挤在那把黑色的大伞下,纷纷扬扬的雪悄无声气地落在我们四周,如同汹涌在一座岛屿四周放肆的浪涛。她走在我前面,低着头。我能闻到她后颈上淡淡的Chanel香水味,我努力将伞斜向她,像个忠诚的守卫般守候着这个高挑美丽的女孩。我们一起走过图书馆前被路灯照得发亮的潮湿街道,经过一片无精打采的草坪,走到咖啡店时,她突然转过头,黑亮亮的眼睛灼灼地望着我,黑暗中我看不清她的脸,只凭借着来往的车灯看到她脸颊精美的轮廓,如同一副从不同方位描绘的美丽画像。四周不断有人走过,但我却感到很静,静得连心跳都听得到。
  她犹豫了很久,像是下定决心似得,轻声说:“我叫蓝嫣丽。”
  我有种很特别的感觉,静静地望着她的眼睛,感受到她说话吐出的热气,很久,我们都没向前走一步,只有那场一望无垠的雪不断从灰色的天空涌下来,像是要把整个城市埋葬在这一刻。
  “斐斐是我的小名???朋友都这么叫???”她看我发愣的样子,补充到。
  我刚想开口告诉她我的名字,一辆车在我们身边停下来,一个男青年下车,撑起一把黑色大伞,叫了一声,斐斐。
  她一边答应,一边对我说,谢谢你。然后离开一座岛屿,穿过几片飘零的雪,得到了另一只伞的庇护,那个年轻人不会超过二十五岁,穿着一件黑色的PRADA风衣,十分自然地牵起她的手,将她送到那辆白色的玛莎拉蒂上,然后回过头有些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开车消失在车流中。
  我撑着伞,望着车离开的方向,独自在雪中站了很久。
  蓝嫣丽??????刚刚那个高富帅,会是她男朋友吗?晚上我坐在书桌前,对着一本英语课本,一直想。
  话说我的大学的这群人是一群可以用得上“怪人”两个字形容的人,现在想起来,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成为了后来大学的鲜明回忆,就像记忆的星空中散发着不同光芒的星星,将我曾经拥有但后来又失去的大学时代抛回我的眼前。我们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能吃,每个星期五吃火锅,在堕落街就近解决,火锅店的老板娘特别丰满,夏天的时简直呼之欲出,满面春风坐在柜台后面,我们一行六人,637四人,加上对面寝室的卫一鸣,许湘洲,除了许湘洲外其他人都不算胖,但我们的平均身高轻松超过了一米八(最矮的卫一鸣一米七七),廉颇壮年,饭量很大,到餐馆时我们饥如饿虎,我用那小碗一口气吃五碗。大永最多一次吃了八碗。老板娘望着我们一添再添的饭碗面色惨白,大永说,吃碗饭跟吃她豆腐似得。为了让她好受些,我们一般坐在包间里,在食堂吃饭时,同学们都说,师傅,来二两。大永说,师傅,来半斤。
  火锅店老板每次看到我们,小小的眼睛里总有种诚惶诚恐,而每次我们离开的时候,心中总有些愧疚,后来火锅店的饭改成两块钱一盆了,我们居然没有任何不高兴,反而兴高采烈,吃得更踏实了,现在想起来,大学生都是心底善良且很好说话的吧。我一直以为那些开在大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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