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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金宝珠的衣裙是她化形时本体所化,所以两个月来纤尘不染。可白璧成就倒霉了,因为换洗衣服都在秘境里扔了。他只有身上的一件衣服,穿了两个月。虽然有清洁咒,可是在没有水气的大荒里,清洁咒只能去除异味,没办法去除污渍。在经过各种荒兽的血液洗礼之后,这件衣服呈现出灰褐紫蓝的色彩,反正就是看不出本色。
没办法,荒兽的血颜色多种多样,比如刚刚被白璧成杀死的这窝蛛兽,就喷溅了许多蓝色的血。
而那个被白璧成从蛛兽的口中救下的少年,只是礼貌而矜持的对白璧成点点头,就挂着明晃晃的笑容跑到金宝珠跟前对她说,“多谢小姐的救命之恩。”
第九章
白璧成用纱布擦拭着灵剑上干结的污血,就算没有水,至少灵剑要始终保持洁净,否则很容易影响使用时的锋利程度,而对于一场战斗来说,往往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在不知情的人看来,白璧成擦拭灵剑的样子很认真,完美的诠释出一个爱剑之人的形象。可实际上,他的灵识一直紧盯着金宝珠这边的动向。
当那个被他顺手救下的少年对着金宝珠笑的时候,白璧成深感不满,觉得对方明晃晃的笑容太过刺眼。到那少年说话的时候,白璧成又觉得对方的声音显得轻浮讨厌。
总之那个衣着华贵的少年,在白璧成心目中一无是处。
还好,金宝珠言辞清冷的拒绝了对方的谢意,白璧成隐在暗处的脸色才好看了几分。
金宝珠说,“你不应该谢我,是他救的你。”她摊开手,做出请看的姿势,指向白璧成的方向。
那人的回答,却足够将白璧成气得不轻,他满不在乎的说,“他不是小姐的护卫吗,如果不是小姐的命令,他一个下人,怎敢轻举妄动。”
听到这话,白璧成不可能再置身世外了,他冷哼一声,抬起手中的剑指着那少年,不轻不重的声音同时在那人的耳边响起,却比被蛛兽扑倒时,还让他感到恐惧,“我可以救你,也可以杀你。现在就看你有没有价值了。”
那少年下意识的也抓紧自己手中的剑,只是相比于反抗,他此时更想做的是逃跑,是恨不得躲进脚底下的沙堆里。
所以他在对白璧成说话的时候,再没有了先前的那股子猖狂。他用哀求的语气说,“大哥,你别杀我。我很有用,我是金乌城冯家家主的亲孙子,我的名字叫冯広,我这次偷跑出来是为了躲避玄天宗的弟子选拔。我逃出金乌城的时候,我们家已经悬赏一万块黄阶灵晶捉拿我了。你别杀我,你只要押送我回去,就有沉甸甸的灵晶拿。”
白璧成的关注重点不在灵晶,而是在他话音中偶然提及的玄天宗。“谁人不知玄天宗是修灵界第一大宗门,别人想进去还求而不得,怎么到了你这里,像是变成玄天宗求着你进去一样。”
面对白璧成探究的目光,冯広好悬没有露出鄙夷的神情,甚至想骂一声土包子。不过那都是美好的想象,冯広的真实表现是,选用客观的词汇,跟白璧成仔细讲清楚前因后果,“的确是玄天宗要求我进去,不过他们看中的不是我的资质,而是冯家在金乌城的势力和灵晶矿,我就是个人质,冯家每一代都要选一个人进玄天宗,这次很不幸选中了我,可是我不想当质子。冯家名义上是玄天宗的附属,其实互惠互利,我们冯家的老祖也是圣人,并不怕他玄天宗。不过冯家常年驻守金乌城,总要找个合适的势力换取外面的物资,玄天宗就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
白璧成听了冯広的话,信了七八分,毕竟重生前在长达七百多年的时间里,他的身份都是玄天宗弟子,虽然从来没有管理过宗门事物,但是冯家这种灵晶的来源地,他还是知道的。
可是冯広话中明显有不尽不实之处,比如他这么一个灵者七段,还缺乏实战的家伙,到底是怎么从金乌城中逃出来的。冯家一定有人帮他,最有可能帮他,也有那个实力帮他的人,只能是他的父母。
如果白璧成贸然将他押回冯家,就等于跟冯広的父母结仇,对于现在的白璧成来说,这很不划算。
一面想到冯家有人帮冯広,白璧成就不免想起玄天宗。白璧成才惊叹自己竟然对它没有一点归属感,虽然自己曾经当了七百年的掌门弟子。可是现在想起来,他和玄天宗的关系,始终是互相利用,互相防备。
就连自己的最后死亡,白璧成的直觉里,就觉得谭珏一定在其中出了力,虽然白璧成没有任何证据,谭珏也从来没有亲自出过面。可是白翎为什么能活下来,白璧成上辈子都一直感觉蹊跷,因为他知道以白翎自身的能力,就算有那颗宝珠相助,想在徐享元的追杀下活命,也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当白翎和白璧成相认的时候,白翎就完成了一件白璧成没有完成的使命,娶许多女人,生了一堆崽子。到最后看起来,完成重建白家任务的人是白翎,而不是修为最高的白璧成。
所以当白璧成看到一个初具规模的新白家时,立马就摒弃了一切猜忌,接受了这个新白家的供奉,接受名誉大长老的身份。
最后白璧成死的时候,外面早有传言,说白璧成其实是制造魔人之灾的罪魁祸首。所以白翎在偷袭成功后,说自己是除魔卫道,大义灭亲。
现在白翎已死,在白璧成心里,白翎原本就不值一提。可是整件事情的疑团,还远远未到解开的时候。
很显然,冯広是个麻烦。不管从那个方面来看,白璧成都觉得他是个麻烦。
摒弃了自己心中的成见后,其实冯広就很会察言观色,毕竟他在家中也常常要讨长辈欢心。
冯広发现白璧成神情中的嫌弃,心里一激,他觉得白璧成因该不愿意带他回金乌城。
冯広一想到自己可能会被单独留在大荒里,他就慌了神,想要求白璧成,无论如何也要带他回去。
到玄天宗当质子虽然没有自由,可也比死在大荒里强啊。
其实冯広逃出金乌城,的确有人帮忙。
是他哭着央求自己的母亲,母亲禁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加上一贯宠溺自己的独子,这才有了冯広逃出金乌城的事情发生。冯母一片爱子之心,怎么舍得他受苦,不仅让他浑身上下都穿着绣满符文的衣物,带着灵器配饰,还安排了两个灵王做护卫,让冯広在城外躲十天半个月,冯家一定会让别人代替冯広的位置,以打发走玄天宗的人。
可问题就出在护卫的人身上,其中一个护卫竟然受人收买,打算要冯広的命。这个杀手建功心切,刚出金乌城半天就动了手。
他根本没把冯広放在眼里,一个在泥潭里摸爬滚打上来的灵王,怎么会在意冯広这种养尊处优的少爷。他出其不意偷袭了另一个护卫,瞬间就让那个护卫失去了战斗力。可是当他在抬眼看冯広的时候,才发现原本躺在凉棚里的软塌上的冯広已经不见了踪影。
冯広应该庆幸,这个杀手不是真正的死士,他很惜命。所以他没有选择先对冯広这个目标人物出手,而是选择先解决掉能够威胁到他安全的另一个护卫。这才给了冯広逃命的机会,冯広看到事情不妙,就马上用了刚刚到手的传送符。
传送符是冯広的圣人爷爷所制,可是在今天早上之前,这张保命的传送符还归冯広的父亲所有,今天早上冯広起床的时候,传送符就躺在他的枕头边上。冯広拥有这样的父母,试想他又怎么会愿意去那处处受管制的玄天宗。
传送符根据品级不同,可传送的距离从十里到万里不等,冯広的这张,只能传送出五百里。对于已经能够外御灵气飞行的灵王来说,五百里的距离只不过是一个刻钟的路程。可是冯広离开事发现场之后,马上就放宽了心。因为他感确信,杀手失败之后,一定会选择逃亡,而不会来追他。毕竟杀手并不知道他这张传送符的品级,而且他们离金乌城也只有五百里,他不敢在这个地方,明目张胆的追杀冯家的子孙。
冯広的危险暂时解除之后,他便没有使用传讯符跟父母取得联系,因为传讯符入城的时候,一定会被冯家的圣人察觉。既然已经付出了一张传送符的代价,冯広就不想前功尽弃,至少要躲过这次当人质的事情才划算不是。
冯広也不敢离开金乌城太远,因为一个月之后,就是金乌风暴主宰大荒的时候了。
在逃过刺杀的时候,冯広可能把自己的运气用光了。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也不像带着护卫的时候那么张扬,搭着凉棚,喝着玉琼浆,有能调节温度的软塌躺着。可就在他打算自己动手挖个沙窝暂住的时候,却挖到了一窝子蛛兽。
然后就是被白璧成救了,综上所述,其实冯広离开金乌城还不足一天的时间。
现在冯広非常的后悔,他觉得去玄天宗当质子其实也挺好,比死亡的恐惧好。
冯広想到,如果白璧成实在不愿意带他回金乌城的话,他就只能给母亲发传讯符。可是杀手就是来自冯家内部,对此冯広还是有些害怕。
就在冯広不抱希望的时候,一直在一边旁听没有发言的金宝珠却说,“如果你认识去金乌城的路,我们也可以跟你同行。”
白璧成刚想要表达不满,可是一对上金宝珠看过来的目光,白璧成就羞愧心虚了。实在是他带路的能力不足,要是按照他的笨办法,一天最多走两百里路,实在太耽误时间了。
第十章
“宝珠姐姐,翻过前面这座沙丘,就能看到金乌城了。不过现在是晚上,要等到天亮才能进城。”冯広的语气很兴奋,便跑到金宝珠前面,率先爬上了沙丘。
冯広在加入这支临时小队后,虽然依旧很惧怕白璧成,甚至时常疑神疑鬼的感觉白璧成在阴测测的注视着他,可是作为一个在大家族里长大,并且很得宠的孩子,冯広很敏锐的找到这支队伍里真正说了算的人是谁。
而且冯広是一名真正的少年,才刚满十五岁,于是仗着自己年纪小,冯広满口叫着宝珠姐姐,就跟在金宝珠身边跑前跑后。
以至于白璧成虽然对冯広的态度依然很差,可也对他无可奈何。
很快,一行三人就翻过了横陈在金乌城外的那座百丈高的大沙丘,一座灯火辉煌的巨大城池就映照在他们眼前。
这时候冯広便十分骄傲的对金宝珠说,“宝珠姐姐,我们金乌城是不是很美很繁荣。我跟你说,白天城里人来人往,更加繁华热闹。”
金宝珠凝眸久久的注视着金乌城美丽的夜景,层层叠叠的楼阙中摇曳的各色灯火,城外的防护大阵也散发出莹润的白光。这样繁盛的景象,在金宝珠有意识以来,并不是第一次看到。可用人类的眼睛来看,却是实打实的第一次。
当金宝珠收回自己的目光后,用冷淡的语气说,“既然已经到达了目的地,那我们就此别过吧。”
金宝珠的话打破了另外两人看到金乌城的喜悦心情,气氛顿时变得非常僵硬。可是金宝珠并不在意气氛的僵硬,宣布完就地解散的决定之后,就聚灵力于脚下,向着沙丘的斜面飞掠而去。
在冯広还没有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的时候,他又感觉自己的身边一阵风吹过,等他终于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原地就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了。看着用步法灵诀逐渐跑出自己视线的两个人,惨遭抛弃的少年一阵无语,只能安慰自己,反正已经到了金乌城,这里可是他们冯家的地盘。
三刻钟之后,在金乌城一处背光的城墙边上,金宝珠停下自己的步伐,有些无奈的对跟在自己身后的白璧成说,“你为什么一定要跟着我。”
“你知道的,我喜欢你。”白璧成平静的说。
而金宝珠面对白璧成的表白,也表现的十分平静。
毕竟刚刚经历了两个月的朝夕相处,而且还是那种仿佛世间的一切都不存在,只有他们俩个人的朝夕相对。白璧成的爱意那么强烈,又根本无意隐藏,金宝珠不是傻瓜,怎么会感觉不到异样。
金宝珠虽然做人的经验不足,更不要说感情经验了。可是她的旁观经验很丰富啊,经过几千年的近距离旁观,金宝珠发自内心的感到,人类的爱情,肤浅,速朽,虚妄,甚至非常危险。所以金宝珠早就打定主意,自己绝对不去触碰爱情。
相比起虚无缥缈的爱情,金宝珠更愿意去品尝美食,这才是金宝珠觉得做人最美妙的地方。即使目前为止,她除了无味的辟谷丹,就只吃过一颗紫浆果,但是那颗果子给她留下了非常美好的映像,以至于到现在她还念念不忘。
所以半个月前,金宝珠问白璧成为什么舍得将所剩不多的水全都让给她,白璧成说出喜欢她的时候,金宝珠的心情就很平静。
现在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