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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支祈不置可否的接过英镑走了。
送走了熊孩子与猴子; 卫时彦瞅向子娴; 发现子娴在研究去北欧的机票; 不由怔了下。“北欧的几个国家是没有九鼎的。”
虽然不知道失踪的几个九鼎是在哪个国家,侵略过华夏的国家也不少; 但有能力从华夏不动声色的运走巨鼎的势力只有少数。毕竟那个时候,虽然山河破碎,但炎黄子孙又不是死光了,虽然大量文物在那个年代流到了异国他乡; 却也有不少被拦住了。而华夏所有文物里,鼎是最特殊的,特别是先秦的古鼎,真有异族偷盗古鼎的话,炎黄子孙不可能无动于衷。古鼎,特别是九州鼎,那跟兽首什么的可不是一个级别的东西,后者,或许有人会考虑息事宁人的买回去,但九州鼎,端看特勤处会为此把子娴这么个大魔王给支出国就可以看出,和平手段搞不定的话,特勤处不介意武力解决问题。
反正你手里的东西是从我华夏抢的,那我抢回来也是天经地义。
也因此,特勤处准备的旅行路线的前几站都是嫌疑最大的国家,北欧诸国。。。。。。在旅行路线的最后头,是最有嫌疑的几个国家都没有找到后才会去怀疑的对像。
卫时彦觉得,没必要那么着急去北欧。
“我不是要去北欧找九鼎。”
“那你是?”卫时彦疑惑。
“我想看看那株世界树,能够创造出北欧神族来,我猜,那株世界树一定是与瞳瞳差不多的灵植。”
“所以?”卫时彦顿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如果有营养的话,我不介意啃一回树根。”
卫时彦:“。。。。。。”
姑奶奶,北欧神族真的会跟你拼命的。
卫时彦赶紧抓住子娴的手,一脸诚挚的道:“天涯何处没吃的,咱们何必去别人家挖他们祖宗吃呢?多招人恨啊,我知道你不怕拉仇恨,但你真挖了世界树,北欧的华纳神族和阿萨神族准联手跟你拼了,你确定现在的你打得过?就算你打得过,那也烦啊,这两族的神口可不少,今天来一个,明天来一个,不会觉得烦吗?”
子娴无语的看着卫时彦。“你就那么不想我去阿斯加德啃树根?”
卫时彦毫不犹豫的点头。“太危险了,而且,也太没道德。”
别人先上门,自然要打回去,但人都没来招惹自己就要杀上门去挖了别人的祖宗啃了,这种事。。。。。。卫时彦自问自己三观正常,做不来。
子娴深深瞅了瞅卫时彦,终是关了买票的网页。“一顿大餐而已,又不是没的吃了,不吃也没什么。”
卫时彦由衷松了口气,但事实证明,卫时彦这口气松的太早了。
旅行团里的危险生物不止子娴一个,还有只猴子。
没吃成魔狼,无支祈又猎了三个人回来,并且为了防止卫时彦再让自己放人,他在回来之前就先把猎物的脖子给扭断了。
卫时彦被气得不轻。
瞳瞳善良的安慰道:“别生气啦,那三个人是一家珠宝行抢劫犯,正好被我和祈哥看到了,祈哥就顺手见义勇为了。”
见义勇为?是想吃人了吧?
卫时彦对无支祈的目的抱有怀疑,但不能否认,他确实见义勇为了,电视上之前放过新闻,有三个歹徒抢了一家珠宝行,还打死了两个人。
对此,除了感慨一下治安,卫时彦也没别的想法了,这世上不可能每个人都安分守己,总有人喜欢铤而走险。
不过也是因为看过新闻,卫时彦才能肯定无支祈没骗自己,他没乱杀人。只是让卫时彦接受不能的是,你丫猎杀人族加餐居然还全程带着瞳瞳,丫到底考虑过瞳瞳的年龄没有?
注意点影响啊啊啊!!!
对于卫时彦的接受不能,无支祈很是淡定的反问:“她那里接受不良了?”
在无支祈看来,瞳瞳的心理素质。。。。。。简直了,看到妖族吃人,这孩子居然一点都不害怕,那感觉,就跟看到人要杀猪吃一个样。当然,人杀猪,她会吃猪肉,妖族猎杀人族,她是不会请求分一杯羹的。
虽然三观有点不正常了,但瞳瞳还没忘记自己现在的种族。
卫时彦见鬼的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卫时彦最终决定对无支祈的眼不见为净,每日带着子娴到处转,并且带上了瞳瞳这个一万瓦的电灯泡。
伦敦最有名的风景名胜便是泰晤士河,卫时彦最早的计划是泰晤士河情侣三日游的,但如今,彻底泡汤了。
小电灯泡是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则是子娴对这条风景名胜的河一点兴趣都没有。
河太小,污染太严重,没灵气,连个水君都没有,一点意思都没有。
“你以前不是说过,山川河流的神并不是满地走的存在吗?这里没有也很正常啊。”
“是很正常,但我不喜欢。”
“为什么?”
“一方山川河流如果能够孕育出神来,就说明它是洞天福地,灵气充沛,很适合修炼,哪怕不修炼,只是住在那里也会健康长寿。如果没有神的话,就说明这片土地一般般,人虽然能在此生存,但我又不是人。”
妖修也是修士的一种,而修士都喜欢灵气充足的环境,而普通人,哪怕不修炼,也会消耗几口灵气,灵气本来就不多,再让普通人一消耗,就更少了。这也是为何古代传说中的修真门派多在深山大泽或辽阔无边的海上,概因,人少,灵气足。还有山川河流之神,也多诞生于人烟稀少的地方,从而与妖族关系良好。
子娴是凶兽,凶兽对食物的需求远胜对灵气的,但没有需求也不代表就不喜欢自己呆的环境好点。
之前呆的烟台那边环境其实也是有点差的,但那里生活着无数妖魔鬼怪,人族虽然能糟蹋环境,但近些年也开始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了。而那些妖魔鬼怪,为了避免自己日后生活在一个灵气稀薄,出现生个孩子都可能是无灵智的野兽的情况,在环境保护这方面,妖魔鬼怪可比人族积极多了,并且各显神通。总的来说,华夏那边除了极少数妖魔鬼怪也要落荒而逃的城市,大部分城市环境再差,也没超过非人生物的容忍度。
伦敦是一座很发达的城市没错,但这片土地上超自然势力不像东方的妖魔鬼怪那般对环境有要求,这片土地上盛行的是魔法,而魔法师,不管环境多恶劣,他们都不会生下野兽一样的子孙。也因此,魔法师对环境的要求跟普通人差不多,只要不是恶劣到血肉之躯也受不了就行。
凭心而论,泰晤士河的风景不错,奈何灵气太稀薄,而子娴是妖,自然不喜。
卫时彦弄清了这点后只得改变方向,那就不玩了,赶紧找九鼎吧。
租了一辆车,卫时彦带着子娴在伦敦四处转了起来,凡是可能收藏文物的地方都去转一圈。
这些外国佬未必识得九鼎是什么,华夏的神器仙器什么的都有个特性——越是厉害,看上去就越是普通,比如南离,在识货的人眼里,那是恐怖的伴生神器,在不识货的人眼里,见过南离长什么样的人都不可能觉得他恐怖,丫就是一坨移动的肉球,肥得走一步,全身的肉都在打颤。
如果不识货的话,那么九鼎最有可能的去处就是收藏室或博物馆,再不识货,只要对古董有点鉴赏能力都看得出古鼎有几千年历史。
既然是几千年的古董,自然要好好收藏。
两个人转了半个月,一直对两个人不放心的金毛也瞅出了一点东西,这两位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不过找东西怎么找到异国他乡来了?
还有那个猴妖,怎么去哪哪就有犯罪事件?
金毛向旅行团发了请柬,邀请参加一场宴会。
金毛除了在超自然力量的世界是一名法师,在人类社会里也有着不低的地位,丫是一名伯爵的儿子,尽管是私生子,但伯爵将自己的大半财产都给了他,加上他出色的外表与能力,是伦敦上流社会有名的单身汉。因此他要举办宴会,参加宴会的人还真不少。
无支祈兴致勃勃的接了请柬,远古时他可没少参加人族的宴饮,歌舞美酒美食,甚为有意思。
对于无支祈抱着的兴趣,子娴没表示什么,却很清楚,无支祈一定会失望,如今的宴饮与远古时的宴饮完全是两码事。
第173章 有主的粮不能碰
衣香鬓影; 醇酒美人; 端的富贵奢华。
无支祈昏昏欲睡; 美人他看不上眼,一来他更喜欢东方女子,二来; 这些美人虽然妆容精致,内里却不是。经脉却全是堵的; 躯体如一团混沌於堵的血肉; 生命力更是被掏得七七八八了。普通人看不见里子; 只见精致妆容,自然觉得这些人衣冠楚楚,极美,但无支祈不是人,他能看出那些人剩下的寿命。如此一来,除了日薄西山的腐朽与千疮百孔; 他就没别的感觉了。
醇酒美食; 酒里面一点灵气都没有; 杂质不少; 食物更是一点血气都没有,无支祈完全提不起胃口。
说真的; 比起醇酒与奢华的美食,无支祈更想吃宴会中跳着交际舞的男男女女们,杂质再多,多少有点血气。
无支祈没有食欲; 瞳瞳却食欲极好,宴会上的点心做得非常精致,虽然口味重了点,但小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口味重的食物,如果做得寡淡,她还没什么兴趣呢。
子娴将点心掰成小块喂给瞳瞳,喂的时候忍不住捏了捏瞳瞳的脸蛋,肥肉不少。“胖了。”
瞳瞳道:“你不是说我长得很美吗?”
子娴颌首,瞳瞳的成年形态的确很美。
“既然这样,胖不胖有区别吗?”
子娴毫不犹豫的回答:“有,你的容貌再美,肥成一坨,等同于毁容。”
若是本体,瞳瞳想怎么吃,子娴自然是没兴趣说什么的,本体姿态时的瞳瞳,便是吃掉一个世界也不会发胖。
太古神族是最得天独厚的生灵,化形时皆是完美至极的人形,一笔一画皆是鬼斧神工,更没有凡人发愁的生老病死等问题。吃死不胖,永远不会生病,也永远不会长皱纹,生命永无止尽。啧啧,无怪乎凡人信仰神灵,因为神灵拥有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而他们也希望神灵能够赐予他们。
瞳瞳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感觉肉不是很多啊。”
子娴随手用法术凭空抓出一面镜子给瞳瞳,瞳瞳接过照了照,有点丰腴,很可爱。
子娴又取出了最早时候给瞳瞳的拍的照片,瞳瞳只看了一眼便沉默了,好半晌才以商量的口吻道:“我就大吃这一顿,以后都不乱吃了。”
“随你。”子娴无所谓,反正可能胖到毁容的人永远都不可能是她,她真的不担心。
似是察觉到子娴心里想什么,瞳瞳无言。
大姐,你哪怕虚伪一点也死不了人啊。
终于摆脱喋喋不休打听事情的金毛,卫时彦一回来便看到瞳瞳一脸无语的模样。“哟,这是谁惹你了?”
“她!”瞳瞳一指子娴。
卫时彦怔了下。“这个,瞳瞳还是自己想办法讨公道吧。”
瞳瞳:“。。。。。。”做人不能太无耻。
卫时彦忽问百无聊赖就查睡着的无支祈:“祈哥,你能不能看一下孩子?”
无支祈揉了揉眼睛,道:“好。”
子娴抬眸:“我呢?”孩子给无支祈照顾,她就闲下来了。
卫时彦邀请道:“陪我跳支舞如何?”
子娴瞅了瞅大厅中央跳着交际舞的男男女女们,提醒:“我不会跳交际舞。”
“那你跳什么舞?”
“我会跳的都是先秦时的古舞。”与如今差的年代太久远,远古的时尚,今日的土鳖。
卫时彦含笑道:“也不用去中央跳,就在这角落,我们跳给自己看,只取悦自己。”
子娴挑眉:“你还记得如何跳?”
“你可以教我。”
在现在,舞蹈是艺术;在封建时代,舞蹈是王侯贵族闲暇时消遣的玩意;然在远古,舞却是神圣的。
遥远的洪荒时代,万族并立,人族蒙昧初生,舞是先民为重大的事情而创造的庆祝之物,以表达喜悦或悲伤之情,而当时够资格领舞的无一不是人中之杰。
子娴自然没领过舞,她那个时候连人形都没有,想领舞也有心无力。但她看过很多人跳舞,别人跳,它也跟着蹦跶,因此都还记得。
一窍通百窍通,子娴只要记得,那么想要再跳出来就不是难事。
只苦了卫时彦。
先民的舞蹈不复杂,真的,但节奏鲜明,动作更带着一丝刚劲,热情奔放,甚至有几分狂野。没有充足的体力和灵活的身手根本驾驭不了这样的古舞,这跟霓裳羽衣舞之类的舞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产物,同样是舞,一个是取悦王侯的东西,另一个。。。。。。卫时彦觉得自己可能出现错觉了,不然他怎么会觉得这舞像是婚庆之类表达喜悦的舞,这风格像战舞远胜婚礼之类的舞啊。
原本昏昏欲睡的无支祈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