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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缓缓道:“我早晚会杀了你!”
杨易道:“好!我等着你!”
屋子里,阿飞听外面这个人笑了几声,不再有声息,知道他已经走了。
阿飞拳头已经握紧,他慢慢的站了起来,一种叫做复仇的火焰从他的双目中升起,炽烈灼人!
小木屋里已经溅满了鲜血,阿飞将林仙儿的尸体收拢起来之后,正准备在屋子里放了一把火,忽然发现刚才喝牛肉汤的大狗躺在屋里一动不动。
按说他此时心伤若死,本不会产生好奇之心,可现在却鬼使神差的将这条大狗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它腹部起伏不定,原来只是在睡觉。可它只是一条狗,哪里有狗能在一个刚刚到达的陌生环境当中伏地睡觉?而且睡的简直如同昏迷一般!
阿飞看向了地上的汤碗。
这碗汤有问题!
但这碗汤是林仙儿亲手所做,能有什么问题?
阿飞疑云大起,但此时什么疑问也抵不住他复仇之心,这种疑问只是在脑中盘旋了一番,便被他抛之脑后。
干燥的木屋很快便燃烧起来,火舌高高喷吐,熊熊火焰中,阿飞的脸色在被火焰照射的阴晴不定。
他定定的注视了火焰一阵子,随后转身大踏步往外走去。
他现在需要一把剑!
……
……
此时杨易已经回到了铃铃所在的木屋。
郭嵩阳已经离去,李寻欢也已经不在,便是铃铃也不在。
“日啊!”
杨易一脸晦气:“老子为你杀人,说了三天就能办到,你们好歹也等一下老子一下!”
不过他知道李寻欢此人,一旦将事情托付给人,便不再抱有怀疑之心,纵然是别人没有做到,他也绝不会有怨怼之念,而且即便是别人没有做到,他依旧对别人充满感激之情。
宽恕、感恩、博爱、正义、慈悲还有义气,这正是李寻欢的特质,他几乎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热爱能,若是能成为此人的朋友,那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龙啸云就很幸运。
自从救了李寻欢一命之后,本来漂泊江湖的龙啸云,非但有了一个可以托命相交的兄弟,更是多了一个美绝人寰的娇妻,他这位兄弟非但将自己的未婚妻送给了他,便是将自家的祖宅也当作了婚礼连同未婚妻一起赠与了龙啸云。
所以说,有时候,救对了人,那真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情,若是被救的人是李寻欢,那么就更幸运了。
龙啸云正在倒酒,酒是好酒。陈年老酒,倒满了青瓷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凸出杯沿后,竟然不会往下流,可见此酒年岁之长。
“兄弟,我知道你最好杯中之物,我特意让人从云贵之地,运来几坛好酒,专门为兄弟你接风洗尘!”龙啸云哈哈大笑,对面前之人举杯相敬:“兄弟,请!”
李寻欢端坐在龙啸云身前,心中五味杂陈,将面前酒杯举起,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后,道:“好酒!”
龙啸云笑道:“既然是好酒,那就多喝!”
两人身边还坐着一个浑身臭气,衣衫破烂的中年乞丐,就是这个乞丐假装铁传甲将李寻欢骗住后,趁其不备,将李寻欢拿住,之后送到了龙啸云面前。
这个乞丐叫做胡不归,也被人叫做胡疯子。
说书的孙老头,也就是兵器谱第一名的天机老人曾说过,世上有两个人的功夫他看不透,一个是小李探花,另一个就是胡疯子。
所以龙啸云便请他出手,来抓李寻欢。
只是李寻欢实在是厉害的邪乎,纵然是胡疯子,对李寻欢也不敢正面对敌,只能施展诡计,与市井八义一起做了一个圈套,利用李寻欢对铁传甲的关心,这才将李寻欢骗住,之后出手将他点倒,送到了龙啸云面前。
如今胡疯子看着龙啸云面不改色的为李寻欢倒酒,言谈举止真的与平常待客无异,毫无羞惭之意,再也忍受不住,“哇”的一声,将口中酒吐了出来:“李探花,我受不了啦!这屋子里臭气熏人,比我身上的衣服还要臭百倍!”
他站起身来,“啪啪啪”在自己脸上打了十几巴掌,“李寻欢,你莫要以为我是他的朋友,我只是欠了他的情,如今将你送到他面前,这件事做完后,我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胡不归几巴掌下去,腮帮子两侧一已经高高鼓起,他伏桌痛哭:“只是此事实在有失光明,实在混账之极!”
他又接连扇了几巴掌:“我他妈真不是东西!”
胡不归又哭又闹,瞪着龙啸云:“我不是东西,你他妈更不是东西!你儿子比你还不是东西!”他骂道:“你儿子明明有两条腿,可为什么偏偏学狗爬?他是要在桌子下面拣骨头吃么?”
胡不归伸手在酒桌下一捞,已经将一个孩子抓了出来,此时这个孩子手中拿着一把尖刀,作势正要刺向李寻欢。
第十六章看你不爽很久了
胡不归抓住的持刀男童,正是龙啸云的儿子龙小云,因为他小小年纪就极为阴毒恶狠,当初李寻欢在梅二先生家里治病疗毒之时,他嫌李寻欢耽误他请梅二诊疗病人的时间,竟然要将李寻欢杀掉,后被李寻欢废去了一身功力,终生不能再修行功夫。
因此,龙小云对李寻欢恨之入骨,恨不得将李寻欢剥皮拆骨,大卸八块才能消掉心头之恨。今天见父亲将李寻欢捉拿到府中,便想趁此机会,报废功之仇。
此时龙小云被胡不归从桌底抓住后,倒也面不改色,对龙啸云道:“大丈夫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这句话对不对?”
龙啸云道:“对!”
龙小云道:“李寻欢废了我一身功力,我是不是要报被废之仇?”
龙啸云脸上变色,一巴掌掴了过去,厉声道:“他是你父亲我的结义兄弟,也就是你的叔叔,他教训你岂不是天经地义?即便是他杀了你,那也是你的不对!你还敢对他有报复之心?我平素教你的仁义礼智信你都没有记住么?”
龙小云被打之后,眼珠转了转,随即向李寻欢跪倒:“侄儿知错了,还请李大叔饶了侄儿这一次!大叔千万不要跟侄儿一般见识!”
李寻欢看了看龙啸云,在看了看龙小云,满腹辛酸,不知如何开口。
旁边的胡不归哇哇狂吐,“我受不啦!这父子俩我实在是受不了啦!我要吐,我要吐!”他狂呼乱叫的跑了出去。
龙小云也出屋而去,屋里只剩下李寻欢与龙啸云。
李寻欢慢慢的端起面前的酒杯,慢慢的开口:“大哥,你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龙啸云道:“是!”他声音有点发颤,是不是也感到有点惭愧?
李寻欢道:“大哥若是想要兄弟我干什么事情,只要说一声,只要我办得到,我定然会想尽一切办法做到。”
李寻欢慢慢将酒杯举起,慢慢饮下杯中酒,低头良久,轻声道:“大哥若是想要什么,明明白白告诉兄弟就是!”
他看向龙啸云:“实在没有必要特意将我请来!”
龙啸云也慢慢举起酒杯,仿佛要用酒杯挡住自己的脸,他毕竟也是个人。
李寻欢叹道:“大哥,你若是平常时刻将我请到这里来,我绝不反抗,你怎么处置我,我都不怪你。”
龙啸云豁然抬头。
李寻欢道:“大哥,你信不信我?”
龙啸云毫不犹豫道:“我信!若是说世上还有一人能信,那也只是兄弟你!”
李寻欢深深看了龙啸云一眼,苦笑点头:“我昨天刚刚认识了一位少年朋友,虽然我只与他接触了一天,但已经大致知道了他的为人。”
李寻欢摇头道:“大哥,你要是信我,那么你就不能杀我,也不能囚我!”
龙啸云双手握拳,问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我若出事,他必杀你!”
龙啸云身子一震,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李寻欢道:“他叫杨易!”
龙啸云道:“江湖上哪里有这个名字?无名之辈,也敢杀我?”
李寻欢叹道:“他很快就会出名!”
此时杨易正在一个小镇上。
还是那个小镇,杨易买剑的那个铁匠铺子里的铁匠还在叮叮当当的轮着锤子,锤子下面烧得通红的铁块被砸得火星四射,一个镢头已经渐渐成型。
铁匠铺子旁边有一个小饭店,饭店里此时正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是铃铃,男的是一个白衣中年人。
这个中年男人长得面白如玉,极为英俊,一身白衣被烫斗熨的板板正正,他衣服简单但也华贵,此人有一种特异的气质,所有人进了这个小饭店,第一眼看到的必然就是他。他就像羊中之驴,鹤立鸡群。
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感到自惭形愧,不敢与他同桌,他一脸的傲气,使得周围竟然没有一个人在他身边久坐,即便是没有靠近他的人,此时说话也都尽量的轻声细语,似乎不敢打搅他一般。
铃铃就坐在他的对面。
杨易走了进去。
白衣人正与铃铃在轻声说话,他慢慢说,铃铃便慢慢听,一脸的幸福之色,时不时的笑吟吟的瞟向白衣人,那是失身少女看向自己男人的目光,温馨而又甜蜜。
此时华灯初上,正是最热闹的时分,小饭店里有许多酒客正在喝酒谈天,但杨易走进饭店时,饭店那么多人竟然没有察觉,似乎杨易早就在饭店里一般,便是铃铃对面一脸傲气的白衣人也没有察觉杨易的到来。
在杨易面前,所有人的区别都不大。
杨易走到铃铃身边,在两人的侧面坐下:“两位都聊什么呢?能不能让我听听?”
白衣人“呼”的一声站了起来,差点将面前的酒桌掀翻,他看向杨易,露出惊疑不定的神色。有人走到他身边,他竟然没有察觉出来,这在他身平还是第一次。
铃铃也吓了一跳,但是看到杨易之后,随即放下心来:“吓死我了!原来是杨公子啊!”
她笑吟吟的为杨易介绍道:“这位是吕先生,前几天吕先生想与李探花比试功夫,但探花郎有要事要做,便将时间推迟,他让我与吕先生在此地等他。”
杨易不理会铃铃,看向白衣人,淡淡道:“林仙儿已经被我杀了。”
白衣人脸色大变:“你……你竟然杀了她!你竟敢忍心杀了她?”
杨易依旧声音依旧平淡:“你是银戟温侯吕凤先?”
白衣人依旧一副焦急的神情:“你真的杀了仙儿?”
杨易叹道:“为何武林中的好手,都他妈被那么一个烂货迷的颠三倒四?”
杨易看向吕凤先:“你也配用戟?”
吕凤先已经冷静下来:“你是何人?”
杨易不理会他的问话,而是看向铃铃:“你跟他上床了?”
铃铃脸色猛然一红,脑袋低下,似乎就要埋进桌子底下一般。
杨易见她如此表情,便不再问,“既然已经有了这层关系,我今天便不杀他。”
杨易对脸色难看的吕凤先道:“我看你不爽很久了,本来是想杀了你,求个心中痛快!现在看在这个小姑娘的份上,你留下三根手指罢!”
第十七章金蛟剪
吕凤先此人,在原著中,人品极为不好,在答应了李寻欢杀掉林仙儿后,非但没有杀掉林仙儿,反而被林仙儿迷惑,并且还将失身于他的铃铃给杀死了。
杨易生平最重言诺,最讲义气,因此在看小李飞刀此书时,对吕凤先这个角色的印象极为深刻。
杨易生平极重言诺,最为看不起这种两面三刀之人,前世时,他曾与朋友讨论小李飞刀中该杀之人时,这个吕凤先名列前十。不是他做的恶事比别的人多,而是他明明出场之时风骚无比,还他妈一脸正气,谁知道后来却是一个废物一般的东西,被林仙儿迷住也就罢了,竟然将一个喜欢自己的铃铃也给杀了,这在杨易看来,根本就无法理解。
所以此人该杀。
只是现在苦主铃铃还在,杀了他反而令少女伤心,杨易毕竟与铃铃也算是认识一场,杨易总得要为她考虑一下。
面前的吕凤先冷笑起来:“你想要我三根手指?”
杨易道:“不错!”
吕凤先伸出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可是这三根!”
他这三根手指与其余手指的颜色不同,此时在小店灯火的照耀之下,竟然映射出淡淡的光辉来,似乎他这三根手指不是血肉之躯,而是用不知名金属做成的一般。
铃铃在杨易说出要杀吕凤先的话之后,本来羞红的脸蛋已经变得惨白,她见过杨易的出手,又听郭嵩阳说过杨易的战绩,连上官金虹与荆无命联手都扛不住杨易,自己的这位情郎吕凤先,就算是功夫再高,他又怎能比得上杨易!
她走到杨易身边,拉住了杨易的衣袖:“杨易,你为什么要杀吕先生?”
杨易转过头,见她一脸的哀求之色,叹道:“我若不杀他,难保哪天他会杀你!你莫看此人风度翩翩一副君子模样,其实内里也不过是败絮一堆。”
但动情女人乃是世上最不可理喻的生物,铃铃怎会相信杨易的话,见他执意要动手,急忙伸出双臂拦在吕凤先面前:“杨易,你不能动他!”她这番举动本是担心情郎之下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