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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良婿 作者:鸢时(纵横女生网vip2014-08-31正文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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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华望了绾华一眼,她连碧梧轩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知道燕绥搬进来。

    燕绥忙给韶华解围,“三姐姐要是不嫌弃,现在去我那里坐坐吧。只不过刚收拾出来的屋子,空洞洞的,没什么可以招呼,怕姐姐坐着不舒服。”

    绾华立刻拍手叫好,“这可容易,我让书语回去带些茶叶过来,再让方大娘做点果子,咱们姐妹就可以好好说话了。五娘,你屋里可有什么好吃的,让初荷也带些过来。”

    韶华并没把两个年长女孩的对话听在耳朵了,只是好奇地看着不远处的人影。若她没看走眼,那背影应该是锦华才是,看样子脚伤似乎还没好。韶华不禁纳闷了,就算她把她的脚踢肿了,用热毛巾敷着揉散,顶多也就休养两日。可锦华的样子好像刚刚受伤的,连步子都走不好,难道她出脚真的那么重?

    未等韶华想明白,一个身材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锦华身边,伸手扶住锦华,似乎在张望什么。看到韶华她们忽然收回手,把锦华吓了一跳,顺着目光看过来,正好跟韶华对上眼神。彼此视线都有些复杂,匆匆转开,韶华顿时恍然大悟。没想到,这般小小年纪,已经有这么深的城府。

    这哪里是受伤的样子,分明是风拂柔柳,婀娜生姿。只可惜锦华那小身板,还算不上婀娜,挺多就是窈窕了些。

    忽然不知从哪里冒出个小厮来,在以琛对他吩咐了几句,只见他躬身点头,连忙走开。没过一会儿,就来了两个妇人抬着步辇过来,把锦华给接走了。

    燕绥听了绾华的话,正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侧目发现韶华眼光落在不远处,根本没用心听她们说话。

    “五妹妹在看什么呢?”燕绥顺着她的眼光望去,只看到以琛的身影,不由得回头多看了韶华几眼。正好以琛回头看到女孩们并肩走来,远远朝她们摇了手,燕绥笑道:“哥哥的眼睛可真尖,这么远都能瞧见咱们。”韶华附和地点点头,不去搭腔。

    绾华一愣,听了话才知道以琛正在前面,不由得缓下脚步。虽说母女交心以后,大家都不那以琛当回事,可人出现在面前时,还是有些区别的。

    “你们怎么在这里,四郎刚刚说去找你们。”以琛大步走来,给韶华姐妹见了礼,转头问燕绥。

    “那还不是托了五妹妹的福,先生许我们早些下学。哥哥怎么也没上学,四哥哥找我们有事吗?”燕绥好奇地四处张望。

    以琛把目光转向韶华姐妹,彬彬有礼道:“今日先生受约,便放我们一日。本来打算和四郎出去走走,四郎提议把你们也带上,这会儿正跑回学堂找你们呢。”

    韶华眼睛一亮,有些小激动,回望着绾华,“三姐姐,我们也能出去?”

    她还以为京城里的娘子一辈子只能蹲在院子里,除了成亲,大概就出不了第二次门。

    绾华看着她,点点头,“倒也可以,只是得去跟阿娘先说一声。”

    以琛笑道:“三妹妹不必担忧,刚刚出来正好遇见二婶婶,已经跟她说了。”

    听以琛这么说,绾华也安定一些,脸上也有些小雀跃,她都忘记上一回出门是什么时候了。自从容嬷嬷来家里教习,她就没机会踏出过家门,更别提闺中姐妹相聚了。燕绥一听可以和大家一同出游,连忙凑过来,挽着韶华的手,笑说韶华是她们的福星,要不然现在还得在学堂上课呢。

    这时,跟在斯晏身边的小厮跑了过来,给三个女孩请安后,急匆匆道:“三娘子、五娘子、燕绥表小姐,我可算找到你们了。四少爷已经把马车都备好了,正到处找你们呢。”

    女孩们各自吩咐丫鬟把书本带回去,由着小厮在前头带路,以琛跟在后面。三人兴高采烈地讨论京城哪里好玩,哪里有好吃的,哪家胭脂水粉更好用。以琛尴尬地跟在身后,硬是插不进女孩们的话题,只好一路跟着。

    “你们可真够慢的,我都等得快困觉了。”斯晏唉声摇头。

    小厮万禄奔上前,搬来小杌子给女孩们踩脚,斯晏扶着女孩们一个一个地上了马车,又让以琛先行上车,最后自己才跳上去。女孩们兴致极高,也不理会斯晏的抱怨,坐在车上还不忘继续讨论。

    斯晏被晾在一旁,见女孩们完全没打算理睬他,闷得一肚子气,向以琛抱怨:“瞧瞧她们的样子,跟出了笼的鸟儿似的,也不知道感谢一下,反倒把我们这两个大老爷们都忘在脑后了。”以琛摇头,摊手表示无奈。

    “我们小娘子的话,你们大老爷们能知道什么?”绾华哂笑。

    “就是,就是,我们娘子又不比你们,什么时候想出来就出来,自然有好多事要讨论。对吧,五妹妹?”燕绥碰了一下韶华的手肘,冲她眨了眨眼。

    韶华还沉醉在幻想中,被燕绥撞了一下才回神,一头雾水,看着四双眼睛都望向自己,只好点头。

    “你别拉五娘下水,她是我们家最乖巧的娘子,不和你一般见识。”斯晏斜睨着燕绥。

    “三姐姐,你瞧四哥哥说的。”燕绥立刻转移阵地,向绾华求救。

    “四郎,嗯?”绾华也极配合地高扬起脸,俯视斯晏立刻变讨好的脸。

    “三姐姐,五娘是乖巧,你是咱们家最贤淑端方的。”因比绾华晚了几日出生,无端低了一个排行,斯晏心里没少犯嘀咕。

    看斯晏翻书般神速的变脸,还装模作样的扮鬼脸,把两个女孩逗得哈哈大笑,倒在一起笑得花枝招展。韶华也跟着一旁笑,但不像燕绥、绾华跟斯晏那么熟,所以笑得比较矜持。

    而这一幕落在以琛眼里却是另外一回事。

    比起绾华只能在纸上谈兵,斯晏完全就是轻车熟路,闭着眼睛也能逛完整个京城。无论是哪家酒楼的酱肘子最好吃,还是哪家水粉店的胭脂最受欢迎,斯晏几乎是信手拈来,无所不知。斯晏极为享受女孩们投来崇敬而激动的目光,带着她们逛遍各种酒楼茶馆、水粉铺、首饰店、香料居,几乎是满载而归。

    每每看着斯晏潇洒阔气地给店家写欠条,然后让万禄打包东西走人,韶华不禁感叹,若是李家全是斯晏这种阔手子弟,只怕金山也会吃空。

    以琛不是金主,但是看着斯晏这般大手大脚,不免也有些傻眼。

    斯晏全然不觉,反正不是他出钱,回头自然有账房帮他垫付。况且,今日出游,买的也不尽然是自己的礼物。有给刘氏的黑檀佛珠、凌氏的福寿扁簪,还有女孩们的脂 花,林林总总花了上百两银子。

    “五妹妹怎么不买东西,是没挑中喜欢的吗?”以琛见绾华和燕绥在挑选首饰时,韶华虽兴致勃勃的跟在一旁,自己却从不挑选。从珠花店里出来时,除了被燕绥硬塞了一根南山玛瑙流苏簪,什么都没有买。

    韶华正要回答,燕绥接过话,“五妹妹不是要紫毫笔吗,刚刚不是才路过一个笔墨店,不如回去挑一个吧。”

    燕绥的话引起斯晏的好奇,他回头看了韶华一眼,“家里不是有笔吗?”紫毫笔可不便宜啊,他都没买过。

    燕绥对斯晏的话不以为意,“四哥哥懂什么,缡纭夫人的云卷体必须要用紫毫笔才能写出来。你们没瞧着,五妹妹写的云卷体可漂亮了,连我们先生看了眼睛都发亮。”

    “你会写云卷体?当今习得这种字体的人可不超过十个。”这回两个少年都惊呆了,声量也不由得提高了继几许,引起旁人侧目。

    无怪他们大惊小怪,主要是练习的成本太高了,必须要用紫毫笔才能练成。

    燕绥和绾华只知这种书体极少见,但没想到竟然会少到这种程度,看向韶华的目光也不由得变得崇敬复杂了。

    “只是凑巧学会的,不紧要的……你们别这么看我,我以后不写就是了。”韶华连忙摇头摆手,她当时学习云卷体时,也是偶然在家中拾获了一个孤本,觉得上面的字漂亮才跟着练。后来抄书多了,字体也变得越来越娴熟了,当她母亲意外发现她会写云卷体,还特别告诉过她,没得别显摆,省得招人耳目。若不是当初了讨容嬷嬷开心,她都好久没写了。

    “五妹妹,这是好事啊,要知道云卷体不是一般人能学得来的。”以琛感叹,“听说云卷体非紫毫不可,其气质潇洒飞扬,不是随便就能练出来的。回头还请五妹妹写一幅字,让我好生珍藏起来。”

    “我也要!”燕绥也跟着附和。

    “听者有份!”斯晏也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绾华伸手搭在韶华肩上,望着她,笑着点了点头。

    韶华心里哀嚎:果然不能显摆啊!

第十五章 紫毫
“这位娘子真是好眼光,这是我们店里最好的紫毫笔。您瞧瞧,这笔杆,可是用上好的紫衫木做的。您摸摸,这质感,这雕工,这颜色,我可以保证全京城也就我这家的紫毫最好了。您再看看,这笔尖,毫长而锐,锋颖细长,色泽清透,绝对是上品中的上品。”

    一个带着棕褐色压金桂宽条檐八宝帽的男子,小心翼翼地从身后的暗格子里取出一个一尺多长的木盒。木盒上雕有兔入幽篁图,轻轻推开盖子,露出盒中的紫毫笔,看到众人眼睛一色清亮,心中大喜:今日可算遇到大鱼了。

    从韶华一行人进店开始,店主就开始打量,两个华服打扮的少年郎君,陪着三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子。这不就是活生生的金主嘛。难怪他今早起来后,就看到窗外有只喜鹊在叫。还以为是隔壁家的吴寡妇终于答应给他做小,所以特意打扮了一身干净,打算上对面水粉铺买个香膏过去做手礼。

    没想到自己还没出门,就遇上这么一群郎君娘子,看都不看他店里摆的东西,一开口就是要寻紫毫笔。

    他开店做生意这么久,达官贵人也见过不少,但多是书生郎君,或者小厮随从,带着小娘子进店买笔可还是头一回。看来目的明确,而且出手不俗的人。他想了一下,立刻把暗格中珍藏已久的紫毫笔拿出来。

    “这笔多少钱?”斯晏接过手,只觉笔杆轻巧,但笔毫润滑,确实难能可贵,不免也有些动心。

    店老板一听斯晏询价,立刻喜笑颜开,看着斯晏跟看着自家祖宗似的,客气地说道:“若是旁的人来问,我也就不客气,但见郎君面如冠玉,气度非凡,想来是不久以后的进士老爷。这笔我也就忍痛割爱了,一百两,我连这盒子送给你。”

    “一百两?”饶是出手阔绰成惯的斯晏也吓了一跳,更别说其他人。“店家,这是坑人啊!寻常一支毛笔才几钱,就是用上再好的紫杉黑檀,你开个七八两,我也就认了。你居然跟我哦说一百两?”

    他李斯晏在京城可不是吃白饭的,什么珍贵玩意没耍过。特别是这些笔墨纸砚,家里基本都是成箱地备着,若不是特意给韶华选笔,也不必出来单买。

    “四哥哥,算了。”韶华从没自己掏钱买过东西,只知道紫毫笔贵,可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么漫天要价的,他们今日出来买的东西才值多少钱。“紫毫笔虽难得,可也没有金贵到如此地步。”

    女孩们都觉得这开价太离谱,不约而同地决定转身离开。

    店老板看金主要走,急忙道:“别、别走,这真的不是我漫天要价。小娘子既然知道紫毫笔,自然也应该清楚好笔难寻。每一支紫毫笔都要到竹林寻野生老兔,取其项背黑针尖毛,千万毛中拣一毫,再精以人工,才能制成一支笔。这京城大小笔墨铺数十家,家家都有紫毫,可许多都是用旁尖毫,就是用黑羊毛,真正纯正的紫毫能有多少。请小娘子自己掂量一下,便知道我这笔贵,还是不贵。”

    店老板说得意切情重,几乎都要呕血捧心,以示自己的清白。女孩们从没自己买过这么贵重的东西,也都面面相觑,只把目光投向韶华。韶华也摇了摇头,她只管拿笔练习,哪知紫毫笔到底有多金贵。若不是她常常犯错受罚,折损了许多笔,换来母亲一次次心疼责骂,也不知道原来她素日最喜欢的毛笔竟然这般金贵。

    斯晏听得有些动心,就是因为紫毫如此难寻,所以学云卷体的人才会这般少。难得韶华能有此才能,贵也就贵了,反正账房又不是无力支付。

    正要开口,且见韶华衣裙款款,绰约多姿,缓缓从众人中走出。店主还道韶华已经动心,眉头一喜,却听韶华说道:“店家既然说,紫毫取自野生老兔项背之毫,那想必也一定知道兔有南北之分。北兔耐寒,身上多以茸毛覆暖,而南地暑热,所以兔毛坚硬,好散气祛热。兔毫一年只八九月收之,是以北软南硬,制出来笔也各不相同。故人道,紫毫尖如锥兮利如刀,南兔自然优于北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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