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婴孩早就饿的失去力气,在地上无助的爬着,虽然不知道村妇在哪里,但婴孩在冥冥之中感觉到母亲的气息,努力仰着头,靠近自己的母亲。
村妇为了看清自己的孩子,用力扭着头,脸颊都贴在石板之上,粗粝的青石磨得村妇脸上鲜血淋漓。也许想到马上就要和自己的孩子天人永隔,村妇剧烈扭动着身体,喉咙里发出嘶哑低沉的声音,一滴掺杂着血丝的泪水在眼角滑落,滴在青石板上。
“哗啦……”一盆冷水从天而降,打断了母子二人之间无言的默契。
瘦高汉子老高拎着一桶清水,泼洒在村妇身上,另一只手拿着刷子,开始刷洗村妇身上的污渍。看老高细心地模样,就跟宰牛杀羊一模一样。
老王则抽出一把尖刀来,随手在石板上蹭了两下,发出刺耳的响声。
村妇听到磨刀的声音,吓得浑身一哆嗦,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睛里露出惊恐万分的神色。
用手在村妇的膝盖的位置摸了摸,老王将尖刀放进嘴里,掏出一根麻绳,勒住村妇的大腿,嘴里念念叨叨的说道:“老高,你看我多聪明,勒住了大腿,她就不会失血而死了,咱们能多吃几天新鲜肉……”
老高极不耐烦的骂道:“你他2妈的快点动手,我都快饿死了,没看水都烧开了吗?”
“呵呵……”老王地笑一声,说道:“放心吧,当年我和将军南征北张,不知道砍了多少人的脖子,卸一条大腿还能难得到我吗。”
说吧,老王一刀刺在村妇的膝盖上,刀尖入肉深达三寸,还没等村妇惨叫出来,老王手腕一转,刀锋割裂肌腱,露出惨白的骨头。在用手抵住刀尖,用力向下一摁。顿时将村妇的小腿切了下来。
说实话,老王的卸肉拆骨手法确实不错,而且有胆有识,下手即准又狠,一点也不拖泥带水,也没弄的鲜血淋漓,确实是个好屠夫。但令人心寒的是,老王现在杀的是人,活生生的人!
老高接过村妇的小腿,转身进了一间茅屋,茅屋空荡荡的,中间支着一口大锅,锅里热气翻腾,水面上海漂浮着几根野草。
将人腿小心翼翼的放进锅里,老高盘膝坐了下来,等老王进屋。
不多时,锅里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馋的二人不住的抽动鼻翼,肚子里咕噜咕噜作响。
老王用刀尖翻2弄几下人腿,低声说道:“熟了……可以吃了。”
“哈哈哈……”老高一阵大笑,也不顾烫手,撕下来一块人肉就往嘴里塞。一边嚼着人肉一边嘟囔着说道:“还是女人的肉好吃,不腥!”
老王斜楞他一样,说道:“你多少吃点菜,不然小心得病。”
两个人飞快的啃完一根小腿,这才用木勺慢慢悠悠的喝着锅里的肉汤。老高日子过得更惬意一些,找来一块青石,有一下无一下的砸吃剩下的骨头,用手指扣里面的骨髓吃。
正在这时,两支羽箭穿过窗户,直奔两人激射而来。
老高正津津有味的扣骨髓吃,根本就一无所知,被羽箭贯胸而过,钉在地上。而老王显然是出身军旅,反应很快,就地打了个滚,避开袭来的羽箭。但老王动作快是快,却也顾不得身边的情况了,正好碰倒了身边铁锅,一锅肉汤全撒到老高身上,烫的老高不住的抽提着,却也无力起身,只能无助的惨叫着。
“谁?暗箭伤人的鼠辈。”老王弓起腰,手握尖刀,厉声喝道。
“砰……”木门猛然炸裂开来,一条昂藏的身影出现在老王的视线里,清朗的声音传来:“暗箭伤人的是鼠辈,那吃人的东西又是什么,是不是畜生?”
“赵将军!”老王手里的尖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不过老王又手忙脚乱的捡了起来,这才直勾勾的看着赵云。
“你认得我?”赵云紧皱着眉头问道,他实在是不相信自己手底下的兵会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活吃人!赵云起的快要拔剑杀人了,但赵云却一再告诫自己,不要杀了他,不能杀了他,一剑杀死他太便宜他了!
老王苦笑一声,低声答道:“小人确实是将军手下的兵,曾经跟赵将军一起杀进草原……我的什长(十人的首领,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班长)是陈帅”
赵云微微的点了点头,他记忆力很好,隐约记得自己手下确实有叫陈帅的什长,后来好像是死在草原了,恩!是死在河套那一战。但是一想到这里,赵云就更气愤难当了,自己手底下怎么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丧心病狂之人。
就在赵云心思转动的时候,老王已经从慌乱中清醒过来,咧嘴一笑,说道:“将军,你是不是很恨我,恨我吃人,恨我给你丢脸!其实我也恨自己,我也不愿意吃人肉,但我有什么办法,我不想饿死啊!”
说到这里,老王已经泪流满面了,他接着哽咽道:“将军,说实话,老王我不怕死,我记得当年我曾经杀过三个匈奴人呢!都是拼着命杀的,但是将军,我怕饿啊!将军知道快要饿死的滋味吗?当时我都想把自己吃了……呜呜……”
老王猛然间扑到地上,用力给赵云磕头,口中断断续续的说道:“自从开始吃人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自己的下场,不是被别人吃了,就是饿死,再不就是死在主公手里……”
说到这里,老王的忽然停住生意,抬起头来,用极其复杂的眼神看着赵云,眼神中有懊悔,有解脱,甚至还有一丝喜悦。
第二百六十二章 狗急跳墙
赵云看了看插在老王胸口的尖刀,嘴角扯动了两下,最终转过身来,喝到:“来人,把他给我拉出去,小心点,别让他死了。(。)”
“这个呢?”进来的兵卒指着老王的尸身问道。
赵云面无表情的说道:“死了就死了吧,算他便宜。”其实这还是赵云的私心作祟,以他的武艺,不可能看不到老王的小动作,也不能可能阻止不了老王自杀,但赵云还是念在同袍情谊,让老王享受了一个痛快的死法。
对于另一个吃人狂徒老高,赵云可就没什么恻隐之心了,心里已经开始琢磨怎样收拾他了。
回到院子里,赵云看着昏过去的村妇,心里叹了口气。赵云带着十来个兵卒四处巡查,干的就是锦衣卫的活计,说得好听一点就是锄强扶弱。
当看到了村妇被困在石头上的之后,赵云立即带人小心的上前查看、这才把老王和老高两个人堵在屋里,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赵云才没来得及解救村妇。实际上赵云当时也没打算救醒村妇,这是最人道的办法了,真要是救醒断腿的村妇,都有可能活活疼死她。
到了现在,赵云才有时间处理村妇的问题,围着村妇转了一圈,赵云长叹了一口气,抽出腰间的青釭剑。
赵云手下的兵卒纷纷转过头去,他们心里很清楚赵云想要干什么,无外乎是想给村妇一个痛快。虽然手段冷酷了一点,但不可否认,对于村妇来说,这就是一种解脱,在这个颗粒无收的时代,瘸了一条腿的女人,唯一的下场就是饿死。
千万别说把这个女人养起来,李重没那没多粮食养活废人,赵云也不敢开这个头,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李重救不了那么多人,到时候的结果就是谁也吃不饱,大家一起饿死。
对于村妇来说这是有点不公平,但这世界上哪有绝对的公平呢,对于这些苦难的百姓,李重只能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青釭剑锋利无匹,削铁如泥,一剑下去,村妇定然感觉不到丝毫的痛苦。
赵云刚要落剑,忽然手腕一抖,在身侧挥洒出一层光幕,“嗤……嗤……”一阵细密的声响过后,数十根被斩断的枯枝落到地上。与此同时,清亮的声音传入院子:“赵将军住手……”
“嗯……谁?”赵云转过头来,看着来人。
院门口处出现一个身影,从曼妙的身材来看,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来人是一个女子。
但相对于洗白白的村妇来说,赵云只能看清女子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黑漆漆的瞳孔就像湖水一样清幽,除了这一双眼睛,女子浑身都被尘土污垢覆盖,就连嘴唇都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女郎何许人也?”赵云高声问道,对于女子的身手,赵云很有兴趣,这年头习武的女子不多,江东的孙尚香算是一个,眼前的就是第二个了,当然,就女子这点微末技艺还是不放在赵云眼里的。
女子微微一福,轻声道:“奴家是华佗先生的弟子,见到赵将军想要……要……这女子,情急之下,才出手相袭,望将军莫要见怪。”
赵云笑道:“我记得华佗医曹好像有一个女弟子,叫……”就是女郎么?你也看到了,并不是赵云残忍好杀,这女子救活了也是残废之身,在这世道根本活不下去,在下这才忍痛下手的。”
“但她不该死……没有人有权利抹杀别人的生命。”女子很坚定的说道。
赵云看着女子那一双纯洁无暇的眼睛,无奈的苦笑道:“既然女郎要救她,那你就动手吧!”
女子点点头,走到村妇身边,俯下身来,仔细查看着村妇的断腿。
赵云冲着手下挥了挥手,说道:“女郎,赵云也帮不上忙,就先行离去了。”说罢,也不等女子回话,就匆匆离去了。
华佗的女弟子连头都没抬,一直等到赵云走远了,这才站起身,冲着赵云的背影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晃了晃,这才低声道:“该死的大头兵,就知道杀人,那像本姑娘,天生丽质又善良无比呢!”
赵云一个踉跄,赶紧加快脚步,骑马而去了。
女子解下身上的包袱,拿出一个瓷瓶,轻轻的倒出一些粉末,仔细的洒在村妇的伤口上,这才取出一根银针,仔细的将伤口缝合起来,足足过了一刻钟,女次这才处理好村妇的伤口。
处理完村妇的断腿,女子又来到婴孩身边,异常轻柔的解开婴孩脖颈上的麻绳,将昏睡的婴孩抱到怀里,嘴里轻轻的哼着歌谣。在这一刻,女子的神情专注而又温柔,就像嫡落人间的仙女一样,用自己的慈悲,感化着困难的人间。
这世间既然有丑恶狠毒,就有美好善良,也正是应为有美好善良的存在,人类才能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这也正是人类的希望所在。
但是李重显然不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他也没有这个能力救苦救难,实际上河北的情况比草还要悲惨一些,这是地势决定的。
现在李重把目标定在了北疆,也就是茫茫大草原。再准确点说,李重打算将魔掌伸向草原,抢牛羊,抢粮食,抢女人,抢一切所能抢的。
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不是李重脑袋发热、一时冲动,现在中原、河北、江东元气大伤,大家都忙的焦头烂额,谁也派不出兵来打仗。但是,这不代表着李重不能杀入草原。
攻打曹操肯定不行,中原是有城池守护的,李重现在哪还有军粮攻城啊,一天打不下来别人的城池,军队就要饿死在城下了。
退一步说,攻下来曹操的城池又能怎么样,曹操也没有粮草啊!
所以杀入草原是最明智的选择,第一,大草原没遭受特别严重的旱涝,还能蓄养牛羊,能有些油水。
第二,草原没有城池依托防守,而且人口并不聚集在一起,攻打起来难度不大。
第三,李重想的长远一些,如果现在不很恨的打击草原上的匈奴人、鲜卑人,难保这些人不会趁火打劫,入侵中原。这绝对不是李重杞人忧天,实际上每次异族入侵都差不太多。(回家了,恢复更新,今天最少2更)
第二百六十三章 三个良心狗肺之徒
在周朝,犬戎就趁着中原大乱,杀入京城,要不是齐桓公联合诸侯北伐,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情况呢。
汉代,匈奴人同样趁着楚汉相争的时机趁火打劫。
隋末唐初就更不用说了,吉利可汗也曾经趁着中原混战南下入侵,并在渭水之边和李世民签订了白马之盟,实事求是的说,白马之盟是一个称臣求和的条约属于城下之盟的性质。
最为悲剧的就是明王朝了,趁着小冰河时期的大灾荒,建奴勾结蒙古,霍乱中原,拉开了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三百年。
为什么说是最黑暗的三百年呢,其他少数民族也曾近入主中原,但像什么金王朝,元帝国都是威风八面的,唯有后金,软弱的令人作呕。
李重手中大约有三万骑兵,所以李重派赵云、太史慈、高览三人各自带领一万骑兵北上,这是一场掠夺性的战争,除了必要的兵刃、弓矢外,三万骑兵出了长城,手中就没有一粒粮食了。
在生死存亡的压力下,三万骑兵爆发出惊人的潜力,一日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