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相信他,也盼望着哥哥成为族长的那一天。
在我十岁的那年,部族里发现了件大事。
那个时候,外界战乱。
我们这个隐藏在大山深处,安稳了上千年的部族也屡次被敌军侵扰。最严重的一次,是一伙全副武装的官兵直接侵入到了我们族中腹地。虽然最后被赶走了,但是我们族人死伤严重。
因为这一次事件,族里的人都沸腾了。他们都不解,为什么那些官兵会开始袭击部落。明明他们的部落与世无争,太平了那么多年呀。
最德高望的大巫在卜卦之后,得出的结论是:部族即将有灭顶之灾,而罪魁祸首就是我——魔鬼的孩子。
族人们愤怒了,他们涌到了我的小屋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小白是天生的白化病患儿。直到现在, 在非洲的一些落后地区,人们还迷信白化病患者是恶鬼,会带来讥咒。可是却又谣传白化病人的头发织成的渔网能增长捕捞量,他们的器官、身材可以带来好运,可以入药,甚至还能治愈爱滋。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白化病患者时常会受到袭击,被残忍地砍去手脚的事屡屡发生。甚至有些人死亡之后,连尸体都要被家人隐藏起来,免得被人偷人卖掉。想想,真的很恐怖。
现实其实比故事更残酷,真正的魔鬼深潜在人心。
第123章 常小白(下)
那时; 我自睡梦中惊醒,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时,就被人倒拖着腿,一路拖到了广场上; 我的背都被沿路的碎石划破; 血肉模糊; 刀割一般地疼。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这样对我,明明我什么坏事都没有做过,明明我还是个孩子呀。
我被绑五花大地绑在高高的木桩上; 惊恐万分地扫视着底下的人山人海。
我看到了那个本应是我父亲的男人,可是他看我的眼神却是那么冷; 那么的无情。我想在人群中找我的哥哥,那个唯一对我好,将我当成亲人的哥哥。他一定会救我的吧?
可惜,我看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他。
他去了哪里?他是不是也不喜欢我了?也和其他人一样; 认为那些不好的事都是我带来的?
大巫穿着奇怪的衣服,拿着奇怪的木剑,在我面前跳着奇怪的舞蹈。跳完了舞,他大声地宣布:“恶魔的孩子,将会给我们的部族带来毁灭!只有烧死她; 才能驱除恶运!”
他的话音才落,无数人的叫喊声便冲天而起:“烧死她!烧死她!”
正午,阳光最毒。可是再毒又哪里毒得过人心?又哪里及得上他们眼中的恶?
“不要; 不要烧我!哥哥救我,哥哥救我……”我哭着、喊着,直到声嘶力竭也没有换回族人们的些许的同情,只有眼泪还在止不住地流淌着。
然而很快,连眼泪都被掩盖——我被他们泼上了能够驱邪的黑狗血。黏稠难味的热血粘呼呼的从头顶往下流,鲜血蒙住了我雪白的脸,也流进了眼眶里,于是眼前的一切都被蒙上了一层血腥之色。
眼睛很难受,可我依然努力地瞪大了眼睛,我还想再找一找我的哥哥。
可惜,我什么都看不清,底下那些叫嚣的人群,包括我那位无情的父亲都被蒙上了一层残忍的血色。
火堆已被燃起,灼烫的感觉,比在正午的阳光下更让我觉得痛苦千万倍。火舌很快攀上我的周身,轻而举易就粉碎我的衣服,撕咬着我的皮肤、骨血……
那种痛,是深入灵魂的绝望——
哥哥,为什么你不来救我?哥哥,我好疼……
世上本无恶魔,人心才是万恶之源。
常小白被焚成了灰烬,灰烬被洒到了广场旁边的河里,族人祈求河里的水能净化魔鬼的灵魂,让部落获得太平。
寂静的午夜,月光清冷冷地洒在小河上,河面泛着粼粼的波光。
一双小小的,漆黑、漆黑的手从河里慢慢地伸出。河面上渐渐地翻出了血红的颜色,很快,整条河都变成血红血红的。
血红色的河水里爬出来一个小小的身影,月光下依稀只能看到她浑身都是漆黑色的,像是烧焦的人形木炭,湿淋淋地从河里爬上了岸,每走一步,身后都会落下一摊水迹。
凄清的月光下响起了空灵而哀怨的歌声:
“梦里的花儿开满园,花儿开,草儿长。
花开草长,最终都成了荒芜。
啦啦啦,啦啦啦……
荒芜的园子太寂寞,娃娃、娃娃不哭泣。
娘亲天上看着你。
……”
一路唱一路走,在部落里徘徊,族里的每个人都听到这哀怨无比的歌。有胆大的凑在门缝里只看了一眼,就吓昏过去。
第二天,当黎明到来的时候,人们都冲到了大巫的房舍前——那个歌声太邪气,大巫应该有办法解释原因,驱走邪恶。
房门敲了很久也没人应,终于有人忍不住将门撞开,出现在眼前的景象,震惊了所有的人。
大巫倒在地上,浑身血淋淋的,像是被活活剥了皮一般的惨烈。床上、地上、桌子上,所有的地方都是血。如果没有亲眼看到,你甚至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会流那么多的血。
第二天夜里,歌声又在部落里响起。明明那么的清越动听,可却又是那样的哀伤绝望。
次日清晨,族长也死了,死状与大巫如出一辙。
然而事件并没有因为族长的死而宣告结束。第三天、第四天……整整三个月,每天都会有一个人惨死。
巨大的恐惧笼照着整个部落。所有的人都惴惴不安,生怕下个死的就是自己。有人想逃,可是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呢?外头是连绵的大山,大山之外的世界是未知的,未知也代表着更大的不安。
第四个月的时候,常青回来了。
当初朝廷的官兵打进来,部落里死伤严重。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曾经出过几次山,对界稍有了解的常青便提出,和朝廷谈判和解。
最后部里决定由常青带人外出找到官府的人谈一谈。
和谈进行的很顺利,最终达成的结果是,将他们的部落设为一个独立的镇子。 因为要设镇,相关商谈的事务很多,一耽误就是几个月时间。出发前又太过仓促,没来及和常小白说。
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常小白已经不在了。
他看到的只有一个样子可怖,怨气冲天的鬼魅。因为怨念太重,短短时间内已经集聚了巨大的鬼力。并且人性早已丧失,连常青都不认得了。
此次随常青归来的还有一位外界非常有名的驱邪师。他本意是希望驱邪师来说明常小白并不是恶魔之女,而是天生带有怪病的可怜的女孩子。
那位驱邪师也确实是有些本事的,与常小白周旋了大半夜后,终于将她的魂魄定住了。
驱邪师对常青说:“少族长,令妹已成历鬼,需要做法散了她的魂魄。”
常青闻言痛心无比。妹妹已经死得那么惨,怎么忍心再看她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但如果不制止,继续下去整个部族的人死都会死光,便也就真应了大巫当初预言的:恶魔的孩子会毁灭整个部族。
思来想去,常青终归是不忍,道:“散了魂魄岂不是连转世投胎都不能了?能否设法为她超生?”
“超生?”驱邪师无奈地道:“她已经行了不少的恶事,即使到了地府也没有好下场。”
常青问:“可还有什么办法?你再想想,一定还有办法的对不对?”
驱邪师沉吟了半响,犹豫着道:“传说里,奈何桥头有一位孟婆,专为投胎的鬼魂舀汤。千百年来,她舀的汤不可计数。舀的过程中也偶尔会不慎漏下一两滴来。经年累月,桥头边便滋养出了一朵奇葩。无叶无花,只生有一果,名为业果。恶鬼若是能服下此果,便可将原有的恶与怨都从灵魂里分离出来。自然也就抵消了罪孽。不过那只是传说,虚虚实实,谁也分不清。”
“试一试也许就能知道真假。”
“即使是真的,可业果长在奈何桥,奈何桥在阴间,活人是没办法去的。”
“活人没办法去,死人必然去得了!”
常青选择的死法很激烈。
当火撕裂皮肤,吞噬骨血的时候,他终于体会到了小白当初的痛苦与绝望。也更加坚定了挽救妹妹的决心。
黄泉路曲曲折折、坎坎坷坷,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到了冥界的大门前。
大门外摆着一张棕红色的长案,长案后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穿着长直缀的老人,正低着头写写画画着。见到有鬼魂靠近,抬头看常青一眼,又翻了翻手里的薄子,忽然面色一喜,喊道:“等等,且慢走一步。”
正当常青不解之时,对方把一张表格递给他:“恭喜你赶上了我们地府司难得一遇的招聘。经查,你为十世善人,可成为鬼差。”
常青说:“我不想做鬼差,我要去奈何桥寻业果。”
老人开始挠头犯愁:“哎呀,这可怎么办?十世善人太少,且都想去投富贵胎。人手招不齐,上头肯定怪我失职。”
自语了一阵后,又劝说常青:“小伙子,其实在地府司当差很好的,你再考虑考虑?南边闹瘟疫,西北又起战事,死的人太多,这鬼差缺口太大了!”
常青语气坚定:“我要救我妹妹,我要去奈何桥寻业果。”
最终,他还是到了奈何桥,看到了站在桥头的孟婆,和她脚畔边的那一枝奇葩。奇葩上挂着一只金光闪闪的果子。
常青走过去问:“请问这果子是不是业果?能不能送给我?”
孟婆:“是业果没错。可是我为什么要送给你?”
常青:“我愿意以任何代价来换。”
孟婆咯咯地笑了起来,手里的汤碗都晃了晃,又洒了不少的汤汗落到业果上,业果上的金芒更盛。
“区区一只小鬼,也配与我谈交换?你又有什么可以交换的?”
常青说:“我不知道,但我还是想要那颗业果。”
他的目光坚定,连孟婆的嘲笑都不忍出口。
孟婆灵眸眨眨,说道:“我在奈何桥上站了数千年,时常看到为情所困的鬼魂留恋徘徊,不愿离去。可是情到底是什么呢?我不知道,因为我生就无情。如果你非要这颗业果,就用你生生世世的爱与我交换吧。”
常青想也不想就回答了句:“好!”
孟婆说:“一但交换,你将永远不会爱上任何人,也永远品尝不到爱情的滋味。甚至连你性格都会改变许多。所以你真的考虑好了吗?”
常青说:“ 不用考虑,我愿意交换。”
拿到了业果的常青,又在头七回魂夜那天回到了阳间。
最后的结果是,驱邪师用业果,配合特殊的术法,将常小白魂魄里恶的一面引导入了衣服里,衣服又被封进了石棺里。
午夜,月辉如霜似雪,静静地笼在部落的房舍上,落下了一排排寂寞的影。
一大一小两个黑影相互牵着手,从月光下走入黑暗里,步上新的路程。
“哥哥,为什么我会这么丑?黑不溜瞅,太难看了。”
“没关系,我也是黑不溜瞅的。”
“我总觉得我们不应该是这样的,可又想不起怎么会变得这样丑。”
“想不起就不要想。”
“可这样真的不好看嘛,女孩子应该漂漂亮亮的。”
“听说地府里有一种美容丹,吃了就能变漂亮。”
“呀!真的吗?那我们一人一颗吧!”
……
第124章 无法回应的爱(一)
巫山回来之后; 尽管常小白已经想起了生前的事,好在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然而,最近常小白好像不太开心。
就连在馄饨铺里吃她最喜欢的猪猪豆沙包,也失去了往日的胃口; 只吃了一个就不再吃了。
程小花见她一副心事丛丛的模样; 忍不住过来问:“怎么了小白?”
常小白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我哥。那么大个人了; 总不让人省心。好好的谈个恋爱,多简单的事,偏偏他不知道怎么回事把我未来的嫂嫂惹生气,和他分手了。”
程小花闻声微吃一惊:“什么?分手了?”
说起来常青和赵美美那一对; 真是奇怪的很。
最开始,程小花以为他们不会在一起时; 人家俩突然就好了。
前些时候,只以为他俩闹了点小别扭,过后就能好了,哪成想居然就这么分了。
山猫自觉对谈恋爱颇有经验; 闻言跑过来插了句嘴:“女孩子就是喜欢闹闹小脾气的。和你哥说,甭管对错,先把人哄好了准没错。”
常小白说:“这我早说了,可偏偏我哥那个榆木脑袋,就认死理。他说人家提了分手; 就是已经分手了,不好打扰人家正常生活。我死活说不动他,只好又去找了美美姐; 但美美姐只说我还小,不懂大人的事就把我给打发走了。小花姐姐,要不你去和美美姐说说。我哥谈一次恋爱不容易,不能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