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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姿态+3番外 作者:郑音(晋江2013-12-12正文完结)-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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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对待天空,尤其是晨起的天空,换个角度去看,悠然升起的太阳,难道不是希望吗?
  她愿意将窗帘扒开一个缝儿,欢迎太阳撒晒在她的脸上和心上,晒热她正渐渐腐朽和冷却的心灵。
  作者有话要说:  


☆、四人约会(一)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两章可能更新会少一些,大概2k字每次,因为修改地太厉害了,删掉了一些情节。
  小伙伴们,稍安勿躁。
  早早地到了办公室,早晨七点,这里空无一人。李时珍是这样的人,虽然不甘愿平凡,却也不愿成为焦点。她喜欢不被人忽略地、自由自在毫无拘束地生活。
  她将办公室打扫一番,擦了桌子,弹了沙发。待同事们一个个来上班的时候,她拉上落地窗的窗帘,躲藏起来。
  稍后,存欣带着Wonder Hotel的视频成品敲门进来,李时珍看后满意地笑了笑,又给志明打了电话,“我们讨论一下如何宣传。”
  他们开了个短会,确定了六个宣传地点提供给客户。讨论完后,志明和存欣的手不自觉地握在了一起,李时珍心如明镜,笑问道:“在一起了?”
  “嗯。”存欣羞涩地看着鞋尖,志明则一脸大男人的灿阳般的笑。
  “看来,”李时珍长叹一口气道,“我已经没有作用了,你们足以完成任务。”她举了举视频,的确,单凭他俩已经足够,再多出个吃白饭的她,有什么意思呢?
  “珍珍姐。”存欣嗅出了什么。
  “你说对了,”李时珍道,“我升职了,现在是区域经理,委任书很快就下达。”
  “珍珍姐。”存欣的嗓音已经有些奇怪。
  “你们两个已经足够胜任广告策划,我也就放心了。”李时珍真怕他俩说出什么煽情的话,于是赶忙说:“我还有点事,你们先去忙吧,对了,下午跟Wonder Hotel见面的时候,我也一起去,有始有终吧。”
  李时珍很感谢志明和存欣的善解人意,他们默默地走出她的办公室,什么也没问,什么情感也没抒发。办公室恢复了空荡荡,然而,她的心竟也变得空落落的。从广告策划升职为区域经理,不仅意味着职位的调整,而且意味着她即将跟策划部里的一切告别。她将办公室环顾一周,这里她还没来得及熟悉,就已经要准备离别致辞了。区域经理作为华东地区的高级管理层,是要乔迁到楼上的办公室,跟那些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为伍的。
  李时珍没有下楼吃午餐,她很饿,却什么也吞不下。午餐后,她跟志明和存欣一起去Wonder Hotel,一路上,三人并没有交谈,志明专注地开车,存欣则坐在她的身旁,轻轻靠着她的肩膀在睡觉。
  或许因为这样宁静的时刻格外珍贵,所以他们谁也不愿意因为说话而浪费。
  再次见到徐芬大,李时珍尽管尴尬,却真心实意地对他笑着。徐芬大仿佛察觉到了,他起先的笑十分客气,渐渐地,那笑容也变得真挚起来。
  视频播放后,徐芬大没说话,仿佛在思考,停了停,他叹了口气,道:“尽管最初选择你们是因为李局长,不过,现在看来,我选对了人。”
  志明明显松了口气,李时珍又何尝不是呢,她笑道:“得到徐总的夸赞,我是不是该自满一下呢。”
  徐芬大很夸张地笑出声,“李小姐真会说笑。”
  李时珍又将六个宣传地点提供给他,徐芬大很敏锐地选择了旅游论坛、酒店论坛和视频门户网站。
  临别时,李时珍向徐芬大伸出手,道:“合作愉快。”徐芬大没有握住那只手,反而笑道,“李小姐,我要一个拥抱呢。”
  李时珍被他逗笑了,收了手,跟徐芬大礼貌地轻轻拥抱。
  回微型摩登的路上,李时珍算了算,这是她进微型摩登后,完整做完的第二个案子,尽管现在还没有做完。她一共做了两个案子,一个用来开头,一个用来结尾,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夜晚渐渐逼近,她越发心神不宁。已经订好饭店,七点,在妙灵,也就是他们四人初次见面的韩国饭店。
  六点一刻,她收拾东西下班。她推开办公室的门时,恰好碰见了拿着手提包往外走的徐超人,躲是躲不了了,只好主动打招呼。徐超人先是一惊,而后兴致极高地说:“下班啦。”
  她点点头,跟着徐超人走到电梯口,等待着电梯。
  “不太习惯吧?”徐超人道。
  她先皱了皱眉,终于明白他的话的涵义,才道:“应该会慢慢习惯吧。”
  徐超人点点头,道:“开始的时候会很辛苦,广告公司里女人多,闲言碎语总少不了,别被她们影响就好。”
  “谢谢。”
  “对了,你什么时候搬东西?我找人帮你吧。”
  她没有拒绝,“下周吧,谢谢你,超人。”
  “以我跟陈可汗的交情,你不用跟我客气;当然,以我跟李时珍的交情,你也不用跟我客气。”
  她这才嫣然一笑。
  告别了徐超人,她疾步走到大楼门口,徘徊了几分钟,最后失望地发现,尽管门口停了不少车子,却没有一辆是接她的。她走到马路边,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殊不知,不远处的树荫下,一辆熄了火的奥迪车藏得严严实实。
  李时珍到达妙灵的时候,预订的房间里空无一人,尽管此时整个饭店已经人满为患。她百无聊赖地一边看着菜单一边看着墙上的挂钟,还有一刻钟到七点。她丝毫不担心,因为不管是岑溪还是陈可汗,都是守时的人。
  只要一低头,便能听到自己噗噗的强有力的心跳声。李时珍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过了五分钟,门锁响了,岑溪出现在门框里,接着是顾诗厚。李时珍立即迎了上去,她跟岑溪轻轻相拥,再跟顾诗厚简单寒暄一下。岑溪刚坐下便“咦”了一声,随即问:“陈可汗呢?怎么就你一个人?”
  “他还没有到。”李时珍面色坦然,“你们先看看菜单,点菜吧。”
  “不如我们点第一次见面时候吃的菜吧?”岑溪提议道。
  “你还记得呢?你那记性……”顾诗厚啧啧两声嘴巴,岑溪瞪他一眼,他立即缩了缩头,道:“我来点吧,我全记得。”
  李时珍点头同意,不经意间瞄见了墙上的挂钟,已经七点六分,她想给陈可汗去电,然而转念一想,这么重要的约会,他必定不会忘记,于是她与岑溪勾肩搭背地一边看顾诗厚变戏法似的点菜,一边等待。
  七点一刻,菜已经点好,五盘五花肉端上来的时候,岑溪差点笑岔气,“当时陈可汗一个人……一个人吃了四盘……哈哈……他当时得多生你的气啊,珍珍……”
  李时珍勉强一笑,七点十六分二十三秒,陈可汗还没到,并且一通电话也没有。又过了五分钟,她终于按捺不住,刚要起身去外面打电话,忽然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李时珍心中一紧,紧接着是锁把转动的声音,下一秒,她眼前一白,那是李思思诗穿着的雪白色毛皮大衣,果然,他带了她过来。
  “对不起,”陈可汗望着李时珍,“我来晚了。”他想,也许她会知道那句对不起里藏着的别的涵义。
  她的确知道,于是她竟然笑了出来,轻轻地勾起嘴角,牵动起肌肉,笑了起来,柔声道:“快坐下吧,菜已经点好了。”
  陈可汗在李时珍身旁坐下,李思思诗身份尴尬,又被岑溪和顾诗厚虎视眈眈地盯着,只得一言不发地坐在陈可汗的身旁。
  李时珍看着陈可汗,他今日穿得格外精神,大约是为了搭配李思思诗,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显得光彩照人。陈可汗恰好抬头看见了她那眼光,她这才稍稍收敛,轻声对他说:“果然,你还是穿这种衣服比较好看。”说罢,她隔着陈可汗,对李思思诗点头致意。
  气氛渐渐变得诡异。
  


☆、四人约会(二)

    气氛渐渐变得诡异。
  “陈可汗,我不用介绍了吧,”李时珍指着陈可汗向岑溪和顾诗厚介绍,她垂眸道,“我的未婚夫。”
  紧接着,她指了指李思思诗,咬了咬嘴唇,半天没说出话来。
  “她是谁啊,陈可汗?”岑溪可是等不及了,问陈可汗道。
  陈可汗艰难地开口:“她是……”
  李时珍一把抢过他的话,对岑溪说道:“她叫李思思诗,是……是……可汗的爱人。”
  “爱……爱人?”岑溪叫出声,“这怎么回事?”她已经傻眼了,蹙眉,眼睛滴溜溜地在三人身上逡巡。
  李时珍撑起两片笑,道:“先吃饭,吃完再详谈,”她一片片夹起五花肉放在烤盘上,抱怨道:“饿死了,快饿死了,先吃再说。”
  “这到底怎么回事,陈可汗?”岑溪的声音渐渐转低,她看向陈可汗,那眼神几乎足够射杀一只野猪。
  “拜托你,岑溪,”李时珍挡住岑溪的视线,哀求道:“先吃饭,好吗?我饿了。”
  “珍珍……”岑溪已然哽咽了,她拼命吞咽,泪水才不至于夺眶而出,“好,好,我们先吃饭。”
  烤肉香气扑鼻,可惜,五个人各揣心思,食物自是难以下咽。看来看去,就数李时珍吃得最是畅快,一盘五花肉,她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三分之二,又唤余下人,“快吃啊,点了五盘肉呢,不要浪费啊。”说着又往烤盘上放金针菇和茄子。
  她用尽全身力气吞咽着食物,大口咀嚼,同时,殷勤地烤着肉和菜,服务大众。然而,余下人并不太领情,眼看着烤盘上的肉和菜一点一点地变焦,她打算各个击破,“岑溪,你要多吃点,别怕增肥;诗厚,你一定要赏脸吃点;阿诗,大陆的烤肉一点儿也不比英国差,你好歹吃些;可汗,你不是最爱吃烤肉吗?”她说罢,随手往岑溪盘子上放了两块烤得焦黄的五花肉。
  岑溪忽然将盘子一扔,冲她吼道:“够了,李时珍!够了!”
  她一时失神。
  “臭丫头,”岑溪忽然一把抱住她,“你怎么会这么可怜!”
  李时珍从岑溪怀抱中挣扎出来,她望了陈可汗一眼,这才转向岑溪和顾诗厚,道:“我今天要负荆请罪,你们俩被我骗了,特别是你,岑溪,我跟陈可汗之间,哪有什么感情?只不过是他父亲特别喜欢我,他父亲又得了绝症,所以我跟他商量之后决定假结婚来完成老人的心愿,你瞧,我魅力大吧?”她下意识地望了望陈可汗,他面无表情。
  “为什么一开始不告诉我?”岑溪冷面问道,她自然是不信的。
  “一开始告诉你,你一定会阻止我,”李时珍撒娇道,“我这么善良,你是知道的,只要我能提供帮助,我一定会出现的。”
  “骗人。”岑溪叫道。
  李时珍摩挲着岑溪的头发,道:“早知道你这么难以接受,我就在一开始的时候告诉你了,”她回头看了一眼李思思诗,再扭过头来,道:“我才不可怜呢,李小姐才是最可怜的,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人跟别的女人结婚,除了谅解,她什么也不能做。”
  李时珍的话刚落音,李思思诗的脸便刷得惨白,她端起杯子想要喝水,结果手一抖,杯子跌落,半杯温水全洒在了陈可汗的胳膊上。李思思诗这才尖叫出声,陈可汗赶忙脱掉貂皮大衣,一边宽慰她,道:“我没事,阿诗。”说着,他顺手接过李时珍递去的毛巾。
  貂皮大衣里只穿了一件白色的夹棉衬衣,陈可汗挽起袖子,拧了拧水,才将毛巾垫在袖子里,对阿诗笑了笑,说:“没事,没事。”
  “阿诗,你没事吧?”李时珍问道。
  李思思诗却没有搭话,众人皆诧异,看时,才发现她正怔怔地盯着陈可汗挽起袖口的手腕,她一动不动,难以置信地看着那片淡淡的蓝色。陈可汗被她看得局促不安起来,正欲藏起手腕,却被她一把抓住,“你不是从不纹身的吗?”
  “噢。”他只得说。
  “我叫你纹个S在脚腕上你都不肯,手腕上怎么会纹了这么多个字母?”李思思诗的表情看起来有些绝望。
  “一时兴起,你别多想。”
  “刚纹上的是吗?”她忽然笑了,“九月见你的时候还什么都没有呢,最近刚纹上的吗?做旧了?”
  陈可汗没再说话,却点了点头。
  李时珍忽然意识到什么,她仔细推算了时间,稍加分析后,再望向陈可汗时,眼睛里竟然噙满了泪。她第一次见到他的纹身是在十月中旬,她犹记得他说那是很久之前的纹身。
  李思思诗忽然扭头问李时珍,道:“你的英文名是什么?”
  尽管莫名其妙,李时珍仍老实答道:“Jane。” 
  “那你喜欢吃菠菜吗?”李思思诗又问。
  “阿诗!”陈可汗妄图阻止。
  李时珍摇摇头,“我不喜欢。”她看向那个女人——她一脸惆怅,她真是敏锐,李时珍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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