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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井中月
张晓有些尴尬,自己想掏钱,但是手里没有钱,这件事特别的尴尬。
张晓自然明白,单美仙的价钱已经是白菜价了,便宜的不能再便宜了,若不是自己提供杨玄感要造反的情报,这个价钱还要更高一些。
张晓原本的目的仅仅是一百杆长枪罢了,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临时又加上了刀,弓箭和铠甲。
单美仙的价钱是公道,但问题是张晓没有那么多钱。
不过,张晓早就做好了面对这种情况的准备。
当然不是赊账,若是赊账的话还比不上让单美仙免费了,张晓的打算是贷款,或者说是抵押。
张晓虽然没有更多的黄金,但是也有比黄金更值钱的东西。
那就是一直插在张晓腰间的宝刀。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研究,张晓已经确定了这把刀到底是什么刀。
这是一把在未来大放光彩的刀,除了宋缺手中的天刀以外,天底下就属这把刀最有名。
二百年前曾落入当时的第一刀法家刀霸凌上人手上。後来凌上人携刀退隐,此刀从此消声匿迹,然后不知道怎么落在了萧山的手上。
不过,真正让这把刀闻名于世的人是一个来自扬州城的小混混,寇仲,在寇仲之前,这把刀虽然有名,但是还达不到闻名于世的程度。
毕竟,刀再好,也要看主人才行。
弈剑大师傅采林手中的剑在破,那也是天底下最强的剑之一。
因此这把刀还算不上绝世好刀,但是也可以说是一把名刀。
“井中月”就是这把刀本该有的名字。
张晓从腰间抽出了这把刀,然后递给单美仙,然后说道,“不知道这把刀估价几何。”
看到这把刀之后,单美仙的眼前顿时为之一亮。
以单美仙的眼光自然能看出这把刀的奥妙之处。
这是一把钢刀,刀身暗哑无光,初看第一眼时似乎平平无奇,但细看後却感到无论刀把刀鞘,虽没有任何华美纹饰,但总有种高古朴拙的味道,使人不敢生出小觑之心,据传是来自上古的神兵利器,纲质奇怪,使用时真气能使宝刀生出反应,蓦地刀身生出变化,亮起虽仅可觉察,但却是毫无花假的朦朦黄芒。
单美仙沉吟了一下,说道,“我若没有猜错这应该就是当年“刀霸”凌上人手中的那口名刀,这把刀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张晓听到这话之后,摇了摇头,“纵然是无价之宝,也定个价好了。”
无价之宝说起来好听,但是仅仅是代表这把刀很珍贵罢了,但是张晓并不是一个专职的刀客,这把刀在张晓手里只会是明珠暗投,还不如卖个好价钱。
“井中月”若是在刀客手中自然是无价之宝,但是在张晓手里却是“有价”的。
单美仙听到这话之后,自然明白张晓是真的想要卖刀,不由得为张晓有些可惜,毕竟一把神兵利器乃是江湖中人的第二生命,像张晓这样不珍惜的人可是非常少见。
不过看到张晓手中握着的宝剑之后,大概明白了一些。
“十万两白银,这是我能给出的最高价了。”东溟夫人想了想,脸上露出一丝惭愧之色。
十万两白银,这个价钱其实有些低了,若是卖给宋阀等识货的卖家,这个价钱绝对会翻上几倍。可问题时东溟派最近资金有些紧张,十万两白银已经是最高价了。
听到这个价钱之后,张晓倒是很满意,
不同的东西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价位,若是在刀客手里,这把刀自然是无价之宝,在东溟夫人眼中,这是一把神兵利器,但是在张晓眼里,这仅仅是一把好看的铁刀罢了。
对于张晓来说,还是钱更重要。
十万两白银已经足够组装起一个小型的军队了。
张晓估算了一下价格,然后确定这把井中月大概能够换成了两千根铁枪,三百把钢刀,一百幅铁甲,三百把弓,一千筒箭,足够组建两千人的小型军队。
虽然张晓手下没有那么多人,但是深处乱世,别的不多,卖命的人从来不会少。
毕竟隋炀帝杨广的才能虽高,但是性子却太急了,开凿大运河,两政高丽,分裂突厥,举办科举。把别人一辈子都干不完的事情竟然试图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做完了。
虽然隋炀帝确实做得很好,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名不聊生,百姓纷纷揭竿而起,各路野心家磨刀霍霍。
在洛阳城内还好一点,但是若是出了洛阳城,那就是遍地流民,张晓想要招兵买马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既然“有钱了〃;那张晓直接和单美仙说道,“我以这柄‘井中月’作抵押,购买两千根铁枪,三百把钢刀,一百幅铁甲,三百把弓,一千筒箭,不知道可行吗。”
听到张晓的话之后,单美仙眼前一亮,急忙说道,“自然可以。”
这笔交易,双方都没有吃亏,对于东溟派来说,井中月这种宝刀可以作为压箱底的货物,而对于张晓来说,这些兵器赢足够组织起一个小型的军队。
当这笔交易完成之后,张晓猛然想到自己似乎忽略了一件事,连忙说道。
“夫人,在下还有一事相求。”完成交易之后,张晓想了想,张口说道。
东溟夫人摸了摸手上的“井中月”颇有些爱不释手的感觉,像这种绝世兵刃,哪怕是东溟派这种武器商人手中也是没有的。
听到张晓的话之后,有些慵懒的回答道,“不知道张公子有什么事情?”
张晓说道,“这笔交易能否分为两批,第一批二十副弓,一百筒箭,一百把钢刀,一百杆钢枪,十副铠甲。我三日内就需要,剩下的第二批,一个月内给我凑齐就好。”
张晓的要求并不过分,因此单美仙几乎想都没有像就同意了。
当张晓告别之后,身后的影子陈默也如同影子般的离开了。
东溟夫人看着张晓的背影吐出了一个名字,“邪王,石之轩。”
张晓不知道,东溟夫人已经看出了自己的武功来历,不过就算让东溟夫人知道也并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东溟夫人单美仙早已经不是魔门中人了,现在的东溟夫人仅仅是一个武器商人罢了。
第三十五章虎头寨
“小六,打听好虎头寨的位置了吗?”张晓尽量用平稳的语气对张小六说道。
“大哥,你就放心吧。虎头寨的情况打听的一清二楚。”张小六用一种兴奋但又有些紧张的语气回答道。
张晓这一次要对付的是“下山虎”罗方,一个有名的义军首领。
张晓之所以要打这一仗,不是因为什么“替天行道”,仅仅是为了找一块临时“歇脚”的底盘罢了。
现在离杨玄感起兵大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张晓必须在杨玄感起兵之前就有了一股相对强悍的力量,才能够在这场乱局之中分一杯羹。
杨玄感起兵之后,就会真正地天下大乱,虽然张晓并不知道自己能够得到什么东西,但是却知道这是一个扩张势力的好机会。
东溟夫人单美仙非常的守信,半个月前,张晓就拿到了自己想要的兵器。
虽然张晓也买了刀和弓箭,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都是高级摆设,仅仅是为了特殊情况下的有备无患罢了。
刀和弓箭仅仅是配给了武部的人和兵部的“什长”罢了。
弓箭这东西若是没有人指导,根本玩不转,例如张晓若是在十步之内还是能够做到百发百中,但是稍远一点就不知道偏到什么位置去了。
至于刀,同样也是如此,若是单人用刀,自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若是放在“军阵”之中,张晓就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实际上,张晓练得只是单一的枪阵。
虽然说年棍,月刀,一辈子的枪,但是最好练的实际上也还是枪。
毕竟张晓需要自己手下士兵练得仅仅是一招“刺”罢了,往前刺,往左刺,往右刺,张晓教的就是这三招。
那就是列队,然后五人一组,长枪如林,然后一路平推,这就是张晓的战术了。
虽然这个战术的确不高明,哪怕是张晓自己也想出了不下不种法子,能够破解这一“长枪阵”,可是张晓思来想去,还是决定用这单一的长枪兵。
因为张晓知道,这场“战争”,看的绝对不会是谁更精锐,而是谁更烂一点。
这是因为张晓毕竟不是什么军事学家,当然只能够教最简单的东西。
可是张晓毕竟严格了纪律,让自己的手下百名士兵能够如同一人一般指挥。
张晓的手下别的不说,有一点是真的称道的,那就是忠心。
乞丐,还有一个含义,那就是濒临饿死,或者濒临拐卖。
张晓给了他们一口饭吃,他们自然会把自己的命卖给张晓。
他们对于张晓虽然谈不上“崇拜”那么狂热,但是却大部分都是“尊敬”。
因此张晓的命令都能够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
因此他们站起队列来都是有模有样的,至少达到了初中生军训的水平。
这就够了,军队之中,最重要的就是秩序,如山般的秩序。
而现在的枪阵实际上和站队列没有太大的区别,就是手中多了一把枪罢了。
自从张晓接纳这些“小乞丐”以来,虽然不说是大鱼大肉的供着,但是每天都能够吃上三餐,每餐都会有那么一点的肉,再加上太极拳培养气血的奇效,自己的这些手下都结实了不少,至少十多斤的长枪都能够挥舞的动。
张晓手下这一百名“精兵”,齐步走,一起挥动手中长枪的时候,让张晓感到了一种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
当然张晓也知道自己的这些手下也就是看上去好看罢了,没见过血,没杀过人,那么打起仗来照着那些老兵是差远了。
不过,张晓同样知道,自己对手的情况更糟糕。
张晓已经打听清楚了,罗方出生草莽,手下都是一些目不识丁的山贼罢了,打仗也就是会一哄而上罢了。
自己的将要对付的敌人——“下山虎”罗方,可是张晓精心挑选出来的敌人。
当然罗方虽然名义上是“义军首领”,但实际上就是一个山贼,杀人放火,**绑票,这个世间的坏事都让他做尽了。
张晓之所以想要对付罗方,虽然有点“替天行道”的意思,但是更多的还是为了钱。
罗方很有钱,他起兵造反以来,可谓是雁过拔毛,石头里面都能榨出油水来,不知道横征暴敛了多少钱财。
张晓并不喜欢钱,但是张晓需要粮食和兵器。
而有钱就能够买到这些东西。
当然罗方也不是那么好对付,否则他早就不知道死多少回了,罗方手下的部下大约有三千左右的兵卒;虽然不能说全是精锐,但都是精壮。
不过,罗方的军纪非常败坏,近乎没有,因此战斗力必须要打个问号。
总体而言,还是张晓能够对付的范围之内。
虎头寨位于洛阳城外七十里外的伏牛山,路程不算太远,也不算太难走,张晓和手下的一百多号兵卒六月一日早上出发,抵达伏牛山脚下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傍晚。
小六,这就是虎头寨吗。”张晓看了看远方那个有些破旧的山头,问道。
“对,大哥,那个就是虎头寨。”张晓指着那个有些杂乱的山头对张晓说道。”
“先休息一会,等到明天凌晨的时候再动手。”张晓吩咐道。
张晓还不懂如何扎寨,而且手下也没有人懂,不过做乞丐的自然有自己的法子,这个找点干草,那个铺写树枝,大点一番也就躺下了。
张晓这一次的战术非常简单,那就是让陈默把罗方的脑袋砍掉,然后趁夜攻破罗方的山贼。
陈默的武功虽然还比不上张晓,但是若是论起刺杀,张却要差了一截,因此这个任务就交给张晓了。
更何况,张晓必须亲自坐镇,否则自己的这一百号手下非得乱套不可。
毕竟,这是自己要打的第一场“战争”。
为了保险起见,张晓先带着陈默探探路。
不得不说,虎头寨的守卫极其松懈,那几个负责巡逻的喽啰一个个懒洋洋的,好似没有睡醒一般,然后赌博的,**的,整个山寨嘈杂无比,就像是乱市场一样。
看到那有些嘈杂的场面,张晓心中不由得多出了几分自信。
虎头寨,不难攻破。
第三十六章袭营
已经是凌晨四点钟了,此时天色刚刚有些明亮,但是绝大部分人都还在沉睡之中,正是偷袭的好时候。
虽然张晓已经派陈默去取罗方的脑袋,那是这仅仅是一步奇招罢了,无论是否成功,张晓都不是那么在乎。
成功了固然好,失败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张晓对自己的很有信心。
张晓知道自己的实力已经很强了,这一次仅仅是秀一下肌肉罢了。
张晓没看过什么兵书,也不知道什么兵法,能做的仅仅是纸上谈兵罢了。
但是张晓知道最基本也就是最重要的“兵法”。
那就是倚强凌弱。
虽然兵法上面都推崇所谓的以弱击强,但是真正的以弱击强根本不存在。
毕竟若是真的以卵击石,那实际上和找死没有什么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