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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小信,你这次被傻子带回过去,是回到什么时候了过去干啥了”美美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我。
我接过苹果,想了想,觉得这事也没什么好瞒的,于是简单的将我和过去的李怼怼的相遇,相识到最后分别都简单说了一遍。
我尽量将故事讲得平静,但说完之后,病房内忽然陷入了一片沉默,美美阿季都怔怔的看着我,于邵也不晃腿了,小狼双眼居然含起了泪光
“呃”我有点尴尬,“怎么大家一副被吓到的样子。”
于邵长叹一口气“乖乖,搞半天,这吸血鬼和我祖上的仇是这么来的啊。”于邵说,“我祖父,眼睛瞎了一只,我打小家里就和我说西方的僵尸是个坏东西,后来阴差阳错和这个吸血鬼成为了朋友,家里还跟我闹了一通,原来根源在你这儿呢。嘶”于邵说着,又抽了口气,捏着下巴琢磨着
“那照这样说来,你当初的死和我们家也有关系,但这吸血鬼到头来,对我竟然还这么平和,他这莫不是想挑个机会,搞个大事情吧”
我撇了下嘴“我想应该不至于,那个西方僵尸活得太久了,对他来说一百年的事情,他都已经忘了,忘了我当时编造的名字,也忘了我的长相,虽然他说还记得当初的事情,但肯定也都模糊了,当时的那些感情啊,爱恨啊,对他来说,也都不值一提了”
说到这里,我也叹了口气。
“那那倒不见得。”小狼抹了一把眼眶里的泪,蹲到我床边来“小信,你还记得第一次你遇见我和李怼怼的时候吗”
“嗯,你抢了我的巧克力,刚想吃就被李怼怼抽了。”
“那不重要。”小狼目光坚定地看着我,“我觉得,房东大人他根本就没有忘记当时的爱恨和那些感情。我以前和你说过,你们初遇的时候,嘴不是撞上了吗,他尝到你血的味道了。”
我想了想,好像是这么个乌龙的相遇
“然后房东大人那天晚上真的在房间里对着镜子发呆了好久,他一直『摸』着自己的唇。那时候房东大人的神『色』,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我觉得,房东大人一定不是自己想忘了你的。”
小狼话音一落,美美就在旁边拍了拍我的手背“小信,其实我觉得议论记不记得这回事没有意义,我早和你说了,我觉得李怼怼就是喜欢你。不管是过去喜欢上你的还是现在喜欢上你的,他都喜欢你。这次你被阿小绑了,那傻子和你那可以『操』控影子的前男友,布了个东西,让李怼怼感应不到你在什么地方,李怼怼气得都要疯掉了。这是这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觉得,李怼怼大概是要杀人了。”
很难得,阿季也在旁边点了一下头“印象深刻。”
看来李怼怼是真的发了很大的脾气,所以才让他们这么心有余悸
我回想起当时我在椅子上看见的李怼怼的背影,他确实也是捏住了阿小的脖子说“我很多年不杀人,不代表我不会杀人。”而后来他放了阿小,是因为被我吓到了吧
被我突如其来的表白,吓到了。
“我看,这世上不止是人类,连非人类里面,都没有谁能让他这么在乎的。”美美『摸』了一下我的头,“看一个人喜不喜欢你,不要去听,也不要去猜,你就看他做了什么。在我看来,李怼怼对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写着喜欢。”
美美的话我听进了心里,接下来的两天,我都在思考这一番话,并不是我真的那么在乎李怼怼记不记得我这回事,而是我在从美美说的这个角度,去反思我住在居民楼这段时间里,李怼怼对我做过的事。
这一想,才忽然发现,原来我忽略了那么多他注意力停留在我身上的时刻。
虽然他从来没说过一句好听的话,但每一次危险,我总能等到他的守护。
出院的那天,李怼怼真的来接我了。准时出现在我的病房门口,依旧一身西装革履,表情冷漠“走了。”
“回家吗”我问他。他表情柔和了一瞬。
“嗯。”他点头,说,“家里还有人等你见。”
“谁啊”
“江铃。”
我一愣“铃铃”
“对,我去世非联总部的时候见了她一面,跟她简单说了一下这事,她就跟我一起回来了。”
“她还记得我”我有些欣喜,没想到作为一个有一半人类血统的精灵,竟然也能活这么长时间,而且还记得我。
“你去见见她就知道了。”
这话的意思是
我在李怼怼的房间里面见到了“久别重逢”的故人,铃铃已经从一个小女孩真正的长成了一个大人,而且头上还生了华发,脸上也已经有了风霜的皱纹,拥有一半人类血统的她,到底还是没有办法像别的非人类那样青春永驻。
会被时间杀死,大概是人类最劣质的基因。
“阿姐”铃铃见到我,脱口而出这两字,却唤得我有一丝的恍惚。她上前打量我,随即笑了,“原来你是长这样的。”
“你也不记得我的模样了吗从什么时候开始忘掉的呢”
江铃笑了笑“你一走,就忘掉了,当时觉得奇怪,为什么才分开没有多久的人,一转眼,面目就变得模糊,名字也不在记得,回忆里,事情历历在目,但唯有你的面孔变成了模糊的烟雾。现在老吸血鬼告诉我,你不是那个时代的人,我才大概明了。”
她说“时间不想让我们记住你。”
我一愣,转头望向旁边的李怼怼“你也是吗”
李怼怼点了头。
所有的事情都记得,唯独记不得我的名字和模样。
那李怼怼在过去这么长的时间里,如果还带着喜欢的话,这记忆的空缺,对他岂不是太折磨了吗
辗转反侧时会努力的去回忆我吗,午夜梦回时,会有失落的时候吗,没有面孔,没有名字,会不会觉得,自己只是大梦一场
“不过,都过去了。”李怼怼轻描淡写的说着,还是维持着他的高傲。
但我却心尖有些灼热的发疼。
第八十五章 完()
和已近百年身的铃铃聊天感觉非常的奇妙。
对我来说不过几天前的事情,对他们来说已是上个世纪的古老记忆。
我很好奇在我走了之后发生了什么。
或许也是时间不太希望我记清楚那个年代的事情; 所以现在我回忆起来; 过去铃铃的面孔已经模糊,但我还清楚的记得铃铃说要杀了她爹时; 那带着噬骨深仇的情绪; 仿佛恨不能将其抽筋剥皮。
而现在,当铃铃再提起当年时,不过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的:“林子书杀了他; 后来我也渐渐将那些事放下了。”
时间或许不想让人记得的事情,会有很多,但有时候,不得不感谢“遗忘”,让大家变成了对自己和这个世界都更友善的人。
我和铃铃坐在沙发上聊天; 李怼怼他不怎么爱闲聊,但也没有离开。
他拎了个椅子过来,翘腿坐在旁边。平时嘴贱得让人心烦的黑狗今天也很懂事; 出奇的乖; 它跳到李怼怼腿上,将身体一蜷,就老实闭眼歇着了; 任由李怼怼时不时懒懒的『摸』一下它的『毛』,宛如一条小狗。
有一瞬间的恍惚; 时间好像发生了偏差。
今天仿佛不是2018年的某一天; 而是在上个世纪; 那山坳别墅里的一个午后。
在铃铃她的家里,我,李怼怼,铃铃还有那只被救回来的小黑狗,聚在餐桌边闲聊。
原来,回到过去并不是真的要时间回到过去。
但现在也到底不是过去了,铃铃与我闲聊两小时,她的身体有些撑不住了,离开前,她让李怼怼将法器戒指拿出来,李怼怼对铃铃没有防备,他将戒指递给她。
铃铃接过戒指后,在戒托的地方轻轻一敲,一根金针从戒托里面刺了出来。李怼怼眉『毛』一挑:“你这个机关设计,是想让我去扎别人还是扎自己?”
显然,铃铃之前并没有跟他说过这戒指里面还藏了一根针的事。
“这针只能用一次,我本来以为这辈子你可能都用不到,但你找到了阿姐,那就用一用吧。”铃铃向我伸出手,她手上已经长了老人斑,皮肤已经皱得如枯木一般,“阿姐,手。”
我依言伸出了手,在她一句:“不疼。”之后,她就用戒托上的金针扎了我一下。
确实不疼。但我的指头还是出了血,而金针很快就将我的那滴血吸了进去。
“你这是做什么?”李怼怼皱着眉头,有些不开心了。
铃铃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复他。金针缩回戒托之中,很快就没了踪迹,而被金针吸进去的血,却像枝丫生长一样,在戒指之中长出了鲜红的脉络,红『色』的血丝如藤蔓一般缠绕了整个戒指一圈。
“她的血会永远被储存在你的法器里。”铃铃将戒指递给李怼怼,“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人类的躯体注定消亡,而法器里,她这滴血,能陪你走过之后没有她的岁月。”
我一愣,万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一个……礼物。
李怼怼也怔在当场,他没有将戒指接过。
这血仿佛是刻在戒指上的一句话,这句话一直在提醒着李怼怼,我短暂的生命,终将离他而去。
或许,从我遇见他的那一刻开始,就是倒计时的开始,一天一天,过一天,少一天。
“我的手要抬不动了,法器你不要了吗?”
铃铃开口,李怼怼才缓缓抬了手,将戒指接过,但没有第一时间戴上自己的手指。
“我走啦,折腾着来,费了太多力气,阿姐,以后也不知道有没有再见的机会,你多保重了。”铃铃站起身来,颤巍巍的往门口走去。
李怼怼将戒指一握,揣进兜里,回头看我:“你先回去休息会儿,我把她送走。”
我点点头,看着李怼怼搀了铃铃胳膊一把。想起第一次见铃铃时,她还是个被家长勒令不要跳窗户的少女,一时间我觉得有点好笑,但笑笑之后,又觉得有点感慨。
适时,黑狗蹲在地上,用后腿爪子挠了挠耳朵:
“苏小信,你个人回去多锻炼哈身体,多活两天,不要比老子死在前头。”(你自己回去多锻炼下身体,多活两天,别死在我前面。)
也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旦大家知道我要和李怼怼在一起,连一直寿命比我都要短得多得多的猫,都要开始忧心我的寿命长短……
而且,难得的,黑狗用一种讨打的话语说出这句话来,我竟然一点也提不起打它的兴致。
“你也好好多活两天吧。”这话说得丧气,好像我和黑狗已经七老八十就奔着死亡去了一样。
我甩了甩脑袋,离开了李怼怼此时显得有些丧气的房间。
我往楼上走着,心里还在没有边际的琢磨,我现在虽然没和李怼怼说明,但态度上应该也是挑明了?那我以后要不要直接搬去一楼,然后……就不用交房租了。
“苏小信。”
我脚刚踏上三楼的楼梯,却见楼梯口堵着一个人,是许久不见的时空旅行者——万事难老爷爷。
我微微后退了一步。
虽然这个精瘦的老头从来没对我做过什么,并且还给我带来过“不敢置信的爱”的礼物,但我莫名的有点怕他,因为……就算不确定他对我有没有敌意,但至少不友善,是确定的,就像他现在的眼神……
他盯着我,有些蔑视,有些不屑,还有更多的不耐烦与厌恶。
“有……有什么事吗?”
“有人要见你。”
“啊?”我有些懵,随即脑中一个黑影一转,我恍悟,“是……”
“对。”他不耐烦的打断我,“就是你不敢置信的爱。过来。”
说完,他转头就往他房间里面走。我犹豫了片刻,也跟着走了进去。
我想,再怎么说,这也是李怼怼的居民楼,万事难也是李怼怼的租客。住了这么多年,他们彼此之间应该是有基本的信任的吧。
应该不会杀我。
而且……我有些话,也必须要和不敢置信的爱说清楚。
万事难的房间很阴暗,屋里到处堆满了杂物,最多的就是钟表,古旧的,现代的,还有看起来时代感已经超过了现在的各种钟表盘与计时器。上面显示的时间各不相同,但唯一相同的是,钟表与计时器上的时、分、秒都在滴滴答答的走着,发出微弱的声音,这些声音汇聚在了一起,把时间变成了可见可听的洪流,倾注而去,又归于无形。
“他……在哪儿?”我在屋中环视一圈,并没见到“不敢置信的爱”。
万事难走到一个古老的座钟前,座钟比我人还搞出一个头,下面的钟摆寻常的晃着,而上面的时针分针却在不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