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东风第一媚-第1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终于知道,什么是开心,什么是喜悦,什么是“好”。
  能看到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开心”。
  有她在的地方,就是“好”。
  殁玉如愿留在了钩吾山,可以天天看到那个风风火火、爽爽利利的她,可以天天“开心”、天天“好”。
  然而老天爷自有他的运道,给每个生灵安排了属于它们各自的劫数。从前无欲无求倒也罢了,一旦有了想要的东西,任谁都会变成一只贪婪的饕餮。
  红鼠大王性子开朗热忱,待身边的人那是极好的,有肉一同吃,有酒一道喝,谁有什么趣事儿总爱找她说道说道,让她也哈哈大笑;谁若有什么难事儿也总爱找她说道说道,她会一拍桌子,带兄弟去报仇。
  红鼠大王是钩吾山的主心骨儿,不是殁玉一人的“好”。
  殁玉越是将所有目光注视在她身上,越是觉得她耀目无比,也越是自卑。他没有强大的力量帮助她,也说不出有趣的事情让她笑。每次她带着一帮兄弟下山打劫,他都想去帮忙,却只得到别人几句话:“你去干嘛?拖后腿啊?你还是在山上呆着吧!”
  而他,竟无力反驳。
  他太没用。
  他就像暗夜里的一只小老鼠,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在阴冷的洞穴中疯狂地抱着自己的卑微磨牙。
  直到他捡到了一柄会说话的刀。
  在这把刀的帮助下,殁玉闯下山去,砍了魔物商队里最强的牛角魔人。从那日起,他成了钩吾山的英雄,可以同红鼠大王并肩而立。当他终于敢直视她的时候,却发现她的目光停留在他手中的刀上,满是疑惑。他立刻收起来刀,不敢再看她,他害怕她的疑惑变成蔑视。
  “殁玉,干的漂亮!”红鼠大王走过来,豪爽地拍他的肩膀,“以后多跟咱们下山练练,相信我,你会变成钩吾山最厉害的!”
  他不想成为最厉害的,只想做她心中最“好”的。可他想成为她心中最“好”的,就得先成为最厉害的。这是个悖论,也是个可悲的真理。
  短短一年过去,殁玉就成了红鼠大王最信任的手下,几乎算得上钩吾山的二把手。寨子里的人皆道他是个英雄好汉,却不知他内心仍是块弱质玉石。他知道自己所得的一切皆是仰仗手里这把刀,没了它,他就什么都没了。因而,他对这把刀言听计从,时常渡精气给它。
  有一日,断魄刀对他说:“红鼠大王红鸾星动,她的真命天子,将在今日出现。”
  殁玉心中一慌:“是谁?!”
  “商队的一个强者,大王会追逐他到紫淩沼泽。二者相会,以武动情,不出三月,大王便会嫁给他,远走高飞。”断魄刀发出阵阵星芒,“可怜了你,我的主人,还没来得及告知你的心意,便注定失败。”
  “不!”殁玉心头好似翻滚了惊涛骇浪,直要将他淹没窒息。他不能容许一个莫名出现的人,就这么带走了他唯一的“开心”。
  “我有一个法子,砍断她与那人之间的姻缘线。”
  “什,什么法子?”
  “命定情缘之人相遇之时,身上会发出红色的光芒。”断魄刀中的蛊雕道,“只要将那红芒砍灭,情缘自断!”
  (未完待续。)

  ☆、第168章、绯儿是谁(两章合并)

  “名为砍断姻缘,实际上,是你想吸取红鼠的精气吧?”九明媚将长指甲抵住蛊雕的咽喉,冷然而笑,“炼体衷心所系之人的精气儿,怎一个美味了得。”
  蛊雕不怕刀枪剑戟,却独独怕她指甲里掺了的化魂咒,每划一下,便能让他全身抽搐、魂魄扭裂,生不如死。故而他全身紧绷地盯着九明媚的手,连咽唾沫都不敢,生怕喉咙让指甲再划道口子来。
  茱萸震惊不已,望向一边浑身冰冷的殁玉:“你的意思是,他并非想杀我?!”
  “想或不想,又有何区别?”九明媚道,“左右他被利用杀了你。如此蠢笨的男人,亏得你信任至斯。”
  “自然有区别!”茱萸攥紧了拳头,怒目直瞪向蛊雕,“害我之人,我不会饶过!”
  “唔,说得漂亮。”九明媚凤眸儿微挑,唇瓣勾起,将自个儿食指上的指甲生生掰下来,递给茱萸。只见原本寻常的长指甲闪过一道桃/色的荧光,瞬间融入茱萸的匕首里头。
  “这是……”
  “给你加持点儿武器,”九明媚笑道,“希望你做的,比说的,更漂亮。”
  茱萸瞧了瞧匕首上的梅花瓣纹,并不迟疑,径自走上去,从梅神手里扯过蛊雕,冲着他连扎了数十刀!蛊雕抽搐得厉害,体内的精气不住地从血糊糊的伤口里飘溢出去,让他越来越苍老干瘪。他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怒火腾腾的茱萸扎成了马蜂血窝。扎到最后,他已经连一处完整的肌肤也没了,像只剥了皮的公狗,软塌塌地卧在地上。
  一股子精气飘飘荡荡。钻入茱萸眉心,迅速与她的躯体融为一体。那是四百年前茱萸死时,蛊雕偷走的精气,如今算得上物归原主。至于蛊雕,数万年来费心化回的人形,就这么碎成了渣儿。
  殁玉兜转醒来之时,便瞧见一副可怕的画面。茱萸浑身是血。手持匕首。而蛊雕已被她砍得奄奄一息,只剩了半口气。他摸了摸自己的心口,发现之前所中的那一刀不过一个障眼法。茱萸并未当真杀他。这……怎会这样?
  “小子,醒了?”九明媚伸了个懒腰,“既然最碍事儿的家伙已经解决了,剩下的。你们自个儿看着办罢!”
  说罢,九明媚将手中一个褐色小袋子塞进茱萸掌心。接着拈了个诀,变出一朵云来。风千霁牵着她的手踏上云头,缓缓升上空中,将紫淩沼泽留给那两个需要单独聊聊的人儿。
  “媚儿。你说他们是会和好,还是……”
  “关咱们毛事儿?血泪到手便是了。”
  九明媚趴在云头上,两条纤细小腿翘起来。不住地踢腾,双手托着小腮帮子瞧下头沼泽的动静。风千霁温柔一笑。也爬在云头上,两条壮实小腿翘起来,缓缓踢腾了两下,右手撑着腮帮子,侧目凝望她微笑的侧颜。
  紫淩沼泽中,殁玉已经起身,立在原处,不知该进或退。在钩吾山,他做了四百年的大王,可在她面前,他依然是当年那个心中自卑、想讨好她却不知所措的文弱男子。饶是前头因了妻儿之事爆发,现今冷静下来,他反倒更加的不知所措了。
  茱萸也立在原处,欲进不能进,欲退不可退。
  僵持了些时候,茱萸指了后头的狐苇子丛道:“那孩子就在那儿,你自个儿去寻吧……我没伤他。”
  殁玉一听,立刻反身去狐苇子丛里,寻到了自个儿的儿子。紫汪汪的狐苇子花儿摇摇曳曳,卷着微风,轻轻落在小婴儿脸上。小婴儿睡得很是香甜,小嘴儿含着自个儿的拇指,不时地吮两口。可怜的孩子,定是饿坏了。
  “多谢你没有伤他。”
  “四百年恩怨再深,我红鼠大王再不济,也不至于对一个刚出生的小儿下杀手。”
  “你怎会知道,蛊雕?”
  “是梅神,她在山头就察觉到你身边的佩刀有问题,”茱萸道,“下山后,梅神以神识传音,提及蛊雕断魄刀之事,让我假意杀死你,激出蛊雕来,再行击溃。”
  茱萸说着,抬眼去看殁玉:“其实当年,你的样子就很好。不需要改变你自己,已经很好。而我……我其实对你……”
  话到嘴边,却又不知该如何说出口。
  他很好,那么她将如何呢?
  这么些年,她将殁玉当做身边重要的伙伴,偶尔看着他露出略显腼腆的笑容,她都会有瞬间的心跳失速。当她听到殁玉娶妻的消息时,心中翻江倒海般的背叛感,简直如海浪,没顶袭来。她没有办法否认自己对他的感情,尤其是……
  “不,不对……”殁玉将手抚摸婴儿的额头,突然发现甚么不对劲儿的,连忙问,“你不是说,已经将绯儿的魂魄锁进孩子体内了吗?可是为什么……在哪里?绯儿在哪里?!”
  “绯儿已经死了。”茱萸道,“早在钩吾山头时,就已经难产死了!”
  “不不,绯儿答应过会永远陪着我和孩子的,你明明说过,她的魂魄在……”
  “她的魂魄在我这儿!”茱萸指向自己的眉心,“绯儿死去的时候,她的魂魄就径自钻进我的身体里。我能感觉得到,那是我自己的魂魄,是我的一部分。”
  “不!”殁玉抱紧孩子道,“绯儿是绯儿,你是你,我要寻我的绯儿!”
  “殁玉,这样有意义吗?!”茱萸渐渐逼近他,“你要的绯儿,就在这儿,你自己瞧去!”她打开褐色袋子,白色烟雾铺洒出来,落在地上,化作一个美丽却满身是血的女子。女子的脸依旧被纱包裹着,看不出容貌。茱萸用梅神教她的法子,一层层解开绯儿面上的纱,露出姣好俏美的容颜。
  这副容貌可熟悉得紧,竟同茱萸的脸,一模一样。
  “绯儿!”殁玉扑过去,将妻子的尸首搂住,不肯松开。
  “绯者,红也。你给她取这名字的原因,她知道吗?”
  “她知道……”殁玉握住妻子僵硬冰冷的手,放在唇边哈了口热气,仿佛这样能让妻子感到暖和一些,“从她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己只是红鼠大王魂魄的一个小碎片。”
  四百年前蛊雕设计殁玉砍了红鼠大王,彼时有一股子魂魄流落而出,被殁玉发现了。许是因为太喜欢红鼠大王,许是因为想给自个儿留个念想,他收起了这缕魂魄,又寻了个相貌相似的人儿,让这缕魂魄寄宿其中。
  红鼠曾为他取名:殁玉。
  他便为她取个好名字:绯儿。
  绯儿从来都知道自个儿只是个替代品,用来缓解殁玉满心喜欢却总也得不到的痛苦。可她是那样单纯,那样善良,不管自己是不是碎片,都没有关系,只要对方快乐,一切难过悲伤都是过眼云烟。殁玉起初亦只是想从绯儿那里,寻到平日里得不到的红鼠大王的温存,直到愈来愈喜欢绯儿,愈来愈离不得她,甚至想将她娶进家门,成为他的妻子。
  绯儿无欲无求,温柔可人,顶着红鼠大王的容貌,却做尽了相反的事情。钩吾山上人多口杂,又多是对红鼠大王死忠的人,为防绯儿的容貌和魂魄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殁玉一直要求她不管出门还是进门,都必须戴纱。遮住了容貌的绯儿在山上对所有人都很友好,她知道每个人的喜好和需求,并且能帮助他们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故而口碑越发的好。她不仅得到了殁玉的心,更得到了那些追随者的喜欢,为殁玉招揽了不少人心。
  终于有一日,殁玉进了房门,发现绯儿已经做好了满桌喷香的饭食时,终于决定,迎娶她。洞房花烛夜,殁玉挑开绯儿的盖头,瞧着她秀丽的容貌和羞涩的笑容,他已分不清,她究竟是绯儿,还是红鼠。
  婚后的生活幸福喜悦,简单却充实。他得不到那个豪爽的高高在上的女子,却得到了她的一部分,他很满足。
  “绯儿,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吗?”
  “喜欢,有相公在的地方,绯儿都喜欢。”
  “你不觉得这样打打杀杀的,很难熬吗?”
  “如果可以,绯儿自然想同相公去到更美的地方,听说凡间风景秀丽,人人都和平美好。带着咱们的孩儿,去那样的地方生活,一定也是很好的。相公,你喜欢那样的地方吗?”
  “喜欢,绯儿喜欢的地方,我都喜欢。绯儿爱的,我都会爱。”
  殁玉握住妻子柔软的手,就如同现在握住她冰冷僵硬的手一样,紧紧的,不愿松开。
  “绯儿的魂魄,可不可以……还给我?”
  “你说什么?!”茱萸感到不可置信,“那是我的魂魄,还给你?”
  “那是你的魂魄,我明白,我根本没有资格去求你。”殁玉低声乞求,“可是,我还是想试一试,绯儿是我的妻子,不不想就这样放弃了她。绯儿喜欢的生活,我还从来没能给她。我想试一试,最后试一试……”
  (未完待续。)

  ☆、第169章、遗憾错过(两章合并)

  (谢谢大家的鼓励和支持!求订阅哟!么么哒!)
  这世间总有些个琢磨不透的事情,无论怎么想,都不该是这个道理。可它偏偏发生了,就在自个儿眼皮子底下,猝不及防、蛮横粗鲁地竖在你跟前儿,半点同情心也无。
  好似在说:不管你信不信,反正老子这么干了!
  能接受便接受,接受不得,便只能如茱萸这般,憋在心里头,翻江倒海也要忍。
  好好儿的最信任的家伙成了背叛者,紧接着又成了背锅侠,好容易确认了自个儿心中喜欢的人儿那么多年一直在默默地喜欢自个儿,预备着要不就这么接受这份心意……
  “绯儿是我的妻子,我不想就这样放弃了她……”
  哐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