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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保护区-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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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这带上。”
  **
  压了一天的雨,终于落下了。
  豆大的雨点从空中坠下,又密又急砸在街上,一时间行人纷纷躲避,惊呼四散。
  余初打开伞,将头顶一片天空罩了起来。
  雨中步行,比之前多花了一倍的时间,余初拎着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天已经黑透了。
  她站在门前的屋檐下,将油纸伞收了起来,抖了抖上面雨水。
  余初并没有忘记,这间屋子的床上,还躺着一个不能动弹的一级保护动物。
  门是虚掩的,余初推开门,看到的是满满一屋子的黑暗。她将伞和食材放到一边,走到桌子旁,找到了自己之前放着的火折子。
  蜡烛的火光在黑夜里摇曳而起,光明充斥满了整个屋子,余初转身关上大门。
  初春的天气不错,她之前在床侧留了药和纸条,详细说了怎么换药怎么吃药。也在屋子里给他留下的水喝食物,按照一个成年男子的食量,正常可以吃上一两天。
  这一天多过去了,她无论从哪方面说,都应该过来看看。
  不能这一级保护动物她救是救活了,回头却把人饿死了。
  虐待一级保护动物——
  什么处罚来着?
  余初边想着,边端着烛台朝着紧闭的房门走去,手刚刚扶上房门,脚步却稍稍一顿。
  她记起来了。
  虐待一级保护动物,拘留七天,学习改造三个月,罚款半年薪资,吃素一年。
  吃素,还是一年。


第十三章 
  对于一个落后两个文明层次的古代区,现代区多少会带着点普世价值,夹杂着那么些优越感和人道主义,外加各种规则束缚和“高等”文明的责任义务……
  这一切杂糅出的态度,连驻地深谙心理学和人类行为学的苏虹博士,都无法用文字做准确的表述。
  所以,一向懒得思考大局观的余初,此时还有心思乱七八糟想着,等她回去了,就鼓动界市的狐朋狗友们,将制定条例的人的人肉出来,送到佛学院进修个十年八载的。
  让他充分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反人类。
  余初推开房门。
  她手端着一盏烛台,步伐很稳,火光在轻轻的摇曳中,从堂前一直到了屋内。
  病人的屋子味道一般都不好,余初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是当她真的跨入后,屋子里的味道,比想象中清爽很多。
  屋子里有流动的风,呼吸间都是雨气潮湿的味道。
  余初将手中的烛台摆在了柜子上,走到窗前,将打开的窗子关上,倾盆的暴雨被隔绝在了屋外。
  她回过头,视线正对着床,烛光的亮度有限,被放下的纱罩隐隐的只能透出一道影子来。
  此时,影子正单手撑在床侧,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而放在床侧的食物和水,居然还剩下一半。
  余初皱了皱眉,这位受了伤的人民艺术家,吃的委实有些少了。
  撸起袖子,将堆在床侧椅子上的盘子和剩下的食物收了起来,边收拾边说:“你现在的情况,不宜下床,开窗透气也不行。”
  纱帐中,影子靠在床头:“我以为你不会再来了。”
  他这两天应该都没有说过话,声音嘶哑而无力,最后半句,几乎是刚挤出口腔,就消散在了空气里。
  余初没有听清楚,将没有吃完的食物倒进一旁的油纸包里,才抬起头来:“什么?”
  “什么时辰了?”
  余初进门前刚看的时间,夜里八点多:“亥时还差一会儿,你今天药吃了么?”
  纱帐里的人只是靠着床头坐着,没有说话
  “那晚饭呢?”
  “我想留到明天……”
  余初:“我明白了——”
  她走的时候,小哥还昏迷着,所以小哥醒来的时候,面对的应该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屋子。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来,或者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来,在腿脚不能动弹毫无自理能力的情况下,他想把水和食物,进行更长时间的分配。
  更好的活下去。
  怪不得,这两天总共才吃了那么点东西。
  余初敲了敲自己的额头,她要是再晚一两天过来,真的要去吃一年素了。
  初春暖和,剩下的半份食物自然不能要了,她将盘子连同杂物都一起端了起来:“你在这等上一会儿,我去烧水做饭。”
  “不必麻烦,之前那些就可以了。”
  余初没有搭理他,自己说自己的:“刚好我也没吃,我们俩先对付一顿。”
  余初手艺一般,所以买的是两个熟菜,随意热一下就好,而且柴火灶米饭得先捞再上蒸,极为耗时,她也提前买好了馒头作为主食。
  加上一个青菜豆腐汤和一个鸡蛋羹,也没有花上多长时间。
  晚餐说不说丰盛,但也还算过得去。
  余初将房间的书桌东西先收到一边,然后将晚餐都放在了上面,用碗分装了馒头、菜和汤,放在了床侧的椅子上。
  边撩起纱帐边说:“吃饭了。”
  屋子里的烛光蚕豆大小,晕开的光线朦胧而晦涩,从余初的角度往下看,只能看见小哥脸部弧度,连五官都模糊成一团。
  她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要不都说是朦胧美呢,这个样子的小哥,比之前绷着脸的样子,顺眼了不少。
  两人同在一屋,小哥坐在床上吃饭,余初则在书桌上吃自己的,两个人都没有开口。不大的空间里,一时间只有碗筷触碰的声音,和轻微的咀嚼声。
  余初胃不好,已经习惯了细嚼慢咽,这几年吃饭速度一直垫底,等她这边放下筷子,床上那位早就吃完了。
  她顺手收拾到带到厨房,然后将厨房烧开的水端进屋子里。
  将毛巾投到脸盆里,余初走到床边,十分自然的握住被子一角,将被子掀开大半,视线落在小哥的裤腿上,一本正经问:“你是自己脱还是我脱?”
  床上的人如同僵住的石块愣在当场,以为自己听错了:“啊?”
  “已经两天了,外敷的药不仅要换,伤口可能也需要重新清理一遍,你这样穿着裤子,没有办法处理伤口。”
  小哥做着最后的挣扎:“也可以像前日——”
  “像前日把裤子铰了?原先的话,也不是不行。”余初也知道一个古人,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对她破口大骂,已经是非常好的修养了。
  但她现在精力有限,只能选最省事儿路子走,选最直接的话解释:“只是那日你晕过去后,我给你换了身衣服,原先那身破衣服、还有些发了霉的,我都扔到灶膛里烧掉了。你衣服本就不多,今日如果还剪了的话,下次你出门就没东西可穿了。”
  末了还不忘补刀:“放心,不该看的我都看了。”
  小哥半伸出手颤颤巍巍的,指了指她,张口却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你——”
  一旁余初脑补四个字:
  不知廉耻。
  不知道是妥协了,还是已经心如死灰了,他沉默着,一脸生无可恋的看着她,眼底的神色越来越复杂。
  “你转过身去,我自己来。”
  “好。”
  余初以言转身,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布料摩擦声,以及沉重的呼吸声。
  过了很久,久到余初都怀疑小哥是不是又晕过去的时候,身后传来有些虚弱的声音:“好了。”
  被子盖在大腿根,露出一双大腿,小哥半靠在床头的被子上,不用看余初也知道,小哥那张脸,恐怕已经红到脖子了。
  他侧过脸,闭上眼睛不看余初,手抓着被子,跟个被调戏的小姑娘一样,似乎连头皮都在紧绷着。
  这副掩耳盗铃的样子,让余初——
  居然觉得还挺好看。
  反正自己过段时间就要永远离开这里了,对于小哥而言,自己只是个路人甲乙。
  而对自己而言,他也不过就是自己恰巧救下的义务而已。
  她一屁股坐在窗前,伸手去拆小哥大腿上的绷带:“别想太多,你不把我当女人看就行了。”
  一级保护动物装死中。
  “我要清理伤口了,别忍着,疼就喊出来。”
  一级保护动物继续装死中。
  余初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却一会儿抓着被子,一会儿扯着中衣,几乎不知道先顾着哪头,不厚道的笑了起来。
  ……
  小哥的恢复能力不错,伤口没有在继续恶化,两天过去,部分已经开始愈合了。
  余初换好药,看对方满头的汗水,闭着眼睛,麻利的把被子重新给人盖了回去。
  床上的人意识到事情结束了,睁开了眼睛,他看向余初:“你叫什么名字?”
  “余初。”她半蹲在地上,拧着布巾,“你呢,叫什么?”
  说起来,两人打了几个照面,绑也绑过了,上手也上手过了,是真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空气间突然沉默了下来。
  “你不知道我的名字?”
  这句反问的有些奇怪。
  余初一手拿着脸盆,一手抓着换下来的绷带正往外走:“我们此前素未谋面,自是不知道先生的名字。”
  这之后,保护动物同志就没有再开过口。
  余初也没追问,她收拾完东西后,又开始准备食物,直到将所有的事儿都打理妥当,已经是深夜了。
  于是,起身告辞。
  等到余初跨出房门,以为摊主小哥不会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从身后传了来。
  “我姓楚。”
  楚是云锦的大姓,而另一个大姓则是叶。
  不过,姓甚名谁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余初关上大门,撑起油纸伞罩在头上,一头扎进了雨幕之中。
  她得快点回去。
  雨天的墙,她不一定能爬的上去。
  ***
  保护区外的驻地——
  封肃打了个喷嚏,他抬头看着星河灿烂,伸手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鼻子:“奇怪,天怎么突然冷了起来,还是谁在骂我?”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站着的人,像是想起了什么:“小周,今天是第几天了?”
  “第九天。”
  封肃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十二点的秒针刚刚跨过午夜线不久:“已经开始第十天了,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小周摇了摇头,两人又沉默了起来。
  封肃性子虽然暴躁,但是不炸的时候,其实很少说话,自己低着头看文件都能看上一天,有时候连着几天不说一句话,也是常有的事儿。
  也就余初在的时候,两人才会斗斗嘴,聊聊天。
  现在余初不在,小周觉得不仅仅是封总这里太过冷清,整个界市的情绪,似乎也有些不对。
  小周在心底默默算了一遍。
  算算时间,那丫头现在应该在长平城了。


第十四章 
  大雨倾倒了一夜,第二日还在淅沥沥的下着。
  余初昨夜淋了雨,赶在了顾家宵禁之前回去,走得是大门。
  当天夜里,顾文澜就知道了,一大早就送来了郎中,说要给余初诊诊脉。
  余初正在吃早饭,听见郎中已经在来路上时,立刻放下筷子,粥不打算喝了,包子也不打算啃了。
  而是随意套上件衣服,拿着雨伞就往外走。
  逃跑还不忘嘱咐丫鬟:“有人问起来,就说我一早就走了。”
  小桃低头:“是。”
  看着她唯唯诺诺的样子,余初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后来还是放弃了。
  直到她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之后,小桃才抬起头来,脸色发黄,眼底都是血丝,像是一夜没睡。
  她呆呆的看着外面的雨幕,过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转头跑向了屋子里,抱起什么又朝着房门外冲去。
  顾家宅院。
  一道青色身影在雨幕里急速奔跑着,她身量不高,只顾着埋头,脚上绣花鞋踏在水里也浑不在意。
  雨天的路湿滑,她步履踉跄,速度却没有慢下来。
  一路从内宅到外院,终于在大门前追上了余初。
  “小姐。”小桃两颊通红,胸膛剧烈起伏着,将怀里披风递了上去,眼神忐忑中带着讨好,“天凉,您带着。”
  余初看着了一眼全干的披风,目光在半身湿透的小丫鬟身上停住了几秒,移开目光:“不用了,你先回去。”
  这么大的雨,自己又是步行,一路走过去,披风也成雨帘了,带着太碍事儿了。
  小桃脸上一僵,却是不敢再多说一句,抱着披风的手紧了紧:“是。”
  余初对个十七八岁的丫头,跟看着高中生差不多,训过就算了,倒是没有别的心思。
  她打开手中的伞:“晚上备一些饭菜,我今日早些回来。”
  小桃脸上,终于露出一抹笑容。
  “是。”
  ***
  整个长平城都被雨幕笼罩着,视野受雨水的阻隔,远远看去,哪里都是影影绰绰的一片。
  街上的人影寥寥,为数不多的人,或打着伞,或穿着蓑衣,在街上急色匆匆的走着。
  偶尔遇到一辆疾驰而过的马车,车轮压过的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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