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居然是丹殿小公主卞丹丹?!
可问题是,卞丹丹怎么会把自己搞得如此妖冶?弄得像凡俗风尘女子一般。
卞丹丹原本的气质就算没有歆愔那样出尘仙子,至少也是活泼可爱,灵气逼人。
怎么就能变成这个样子?
那张脸,真的是卞丹丹没错。
而卞丹丹在看到林忘忧的时候,神情也呆滞了一下。似乎认出了林忘忧。
可很快。卞丹丹就恢复了正常,仿佛从未见过林忘忧这个人,只是矫揉造作地跟在一位富家公子身边。还小声惊呼:
“我也很奇怪,究竟是什么人,敢惹您朱公子。”
“公子,就是他们。那个小丫头。很厉害。”
“是你们打了我的人?”
“原来是渭城朱公子,在下子书。曾与公子有一片之缘。”
“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冠海城那个大剑师的儿子。
怎么,是你叫人打伤我手下的?”
“昨日我们问过他们来历,可是他们始终没说。我想着可能是个误会。
我们今日也玩的差不多了,就此告辞。”
“告辞?你可以走,她必须留下!
呦。小妞长得不错啊,只要你陪本公子乐呵几天。昨天的事就算了。”
“啪啪啪啪。”
朱公子话还没说完,脸上已经连着挨了四个结实的耳光。
林忘忧耸耸肩表示无辜,因为出手的是秦寻。
“我倒是没意见,可是我相公脾气不好,恐怕不乐意呢。”
林忘忧的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状。
“敢太岁头上动土,来人啊,给我上。”
“木头,加油!”
林忘忧却一点都不为秦寻担心,还在后面一边看热闹,一边喊着加油。
秦寻出手,只一剑,并未调用真气,以剑风就将大多数散兵给吹了出去,只剩下卞丹丹和两位老者。
这两人之前一直跟在朱公子身边,应该就是朱公子的主要倚仗所在。
“阁下好手段,不知是剑王还是剑尊?不知阁下名讳?”
“秦寻。”
“你不是夏国人?”
秦寻刚准备回答不是,子书连忙替他回答:
“他们当然是夏国人,这位林姑娘还是林枫意大人的侄女呢。”
“我们走。!”
只一句话,那两位老者也不再纠缠,架着他们已经被剑气弄昏迷的朱公子,上了马车,调头就走。
卞丹丹也随着朱公子同路。
“秦寻,你看到了吗,卞丹丹,卞丹丹。”
秦寻点点头。
“我们跟上去好不好?”林忘忧已经迫不及待。
“你答应过保护他们。”秦寻无奈地强调:“你若现在走了,朱公子的人再来找麻烦,他们就惨了。”
“好吧,反正那个渭城,也不是很远的样子,我们去一趟就是了。”
“嗯。”
听着这两人讨论去渭城,目标还是朱公子身边的美人,子书就一个脑袋两个大了。
忍不住提醒自以为是的两人:
“渭城朱家一家独大,你们不是要去帝都找亲戚吗?不如找到亲戚再去?”
“丹丹也是我的亲戚。”
林忘忧显然不会听劝,她习惯了仙灵域这些地方以实力解决问题的方式,根本没把朱公子和他手下那两个武王放在眼里。
子书也是无奈,该劝的劝了,这两人的修为也够强大,他们这些书生也帮不上什么忙。
之后倒是太平,一直到返回冠海城,也都没出什么事。
与林忘忧告别之时,子书和苏菲茵尤其恋恋不舍,还约了一个月后在帝都相见。
他们这群书生,一个月后就要去帝都赶考,到时候都会集中住在帝都的状元楼,林忘忧只要去状元楼,就能找到他们。
苏菲茵跟林忘忧有了感情,还有些恋恋不舍地,将准备好的吃食递给林忘忧,嘱咐了好几遍让她路上小心。
若非苏菲茵是女子,秦寻的醋都要吃上头了。
林忘忧是吃货属性,对于特产、水果,吃了就走不动的类型。
看到吃的,林忘忧自然最是开心。
离开之前,子书还亲自去帮他们挑了几身当地的武者衣服换上,并再三嘱咐:
“你们的衣着太另类,只有寻仙问道的人才敢穿,平时不要穿了,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可不就是你口中所说的寻仙问道之人吗?
想想为了避免麻烦,穿他们的衣着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他们布料都是丝绵混合,看上去很好的样子。
看来子书所言不错,夏国经济确实挺繁荣的。
在这里只生活了几天,林忘忧对厚土域已经有了完完全全的改观。
这里对修真者来说或者是噩梦,但对凡人来说却是天堂了。
没有高高在上的修真者,没有自卑的心里,没人会把你当蝼蚁。
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过着富足的生活。
虽然寿命不长,但过得开心快乐。
不会有修真者发疯的时候,玩屠村。
也不会有什么邪修草菅人命地玩童男、童女什么的。
更不会有仙人路过看到漂亮姑娘就抢去暖床。
这样平静的生活,让林忘忧都有些羡慕了。
“我们以后,也来这里生活好不好?”
林忘忧拉着秦寻的手,一边晃着,一边开口。
秦寻无奈苦笑:“好。”
“不好,不好。”
林忘忧才反应过来,摇摇头:
“这里是神堕之地,你的修为会消失,寿命也会变短,还有小松、一撮毛、阿福、青姐他们都不能出来。
我们还是去灵剑派,然后到你的玲珑塔里隐居,想热闹了就出来跟他们一起练剑。”
练剑。
林忘忧忍不住嗤嗤地笑了起来。
“笑什么?”
秦寻宠溺地看了一眼林忘忧,现在无忧无虑的林忘忧,才是他最喜欢的。真希望她能一直这样,无忧无虑下去。
林忘忧忍不住小声说:
“我一定是幻觉了,刚才脑海中闪过一幅画面,是我在练剑,一群灵剑派弟子观看。
你说我哪儿有这么厉害。”
“你有的。”秦寻这句话并没有说出口,只是心里说说。
对着林忘忧,他只是笑着回应:
“那你要努力修炼,以后足够强大了,不就可以这么玩了吗?”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要努力修炼,现在就开始。
你坑我啊,现在怎么修炼?!”
林忘忧一边念叨着,一边任性地使劲甩秦寻的手臂。
秦寻突然反抗,将林忘忧整个儿地环在胸口,抱了起来。
林忘忧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两人就这么笑着闹着,一路离开了冠海城。
渭城与冠海城之间隔着一天的路程。
这一天说的是马车,若是人步行,估计得两三天时间了。
原本子书也建议林忘忧雇辆马车,可是林忘忧习惯了步行,步行也是一种体修修炼的方式。
更何况与秦寻一起上路,也让林忘忧觉得心情舒畅,路上多耽搁几天并不在意。
第710章 可怜的劫匪
“木头,木头,你看看,苏菲茵送的这个团子,为什么是五颜六色的呢?”
“木头,木头,这个干肉好好吃。”
“木头,木头,你快看吗,这是什么?该怎么吃?怎么咬都要不动?”
林忘忧已经化身吃货,除了吃,什么都不感兴趣。
最可怜的就是秦寻,得为了林忘忧的小心思不断淬炼厨艺。
林忘忧还打趣呢:
“我们以后若是没了修为变成普通人,就开一个饭馆,你当大厨,我当掌柜,我忽悠他们收钱,你做好吃的馋死他们。
嗯,你的厨艺那么好,一定不能卖便宜了。
要,一百两,不行,一千两银子一顿饭。”
“那么贵的饭,谁会来吃?”
“这叫艺术,只要你足够好,肯定有人来吃的。”
林忘忧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到时候我们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女孩就让她跟你学厨艺,以后只要看上哪家帅哥男神,就用厨艺绑住他的胃。
男孩就让他跟我学当掌柜,男孩子一定要会赚钱,才能受欢迎。”
“我不会赚钱。”秦寻一脸无奈。
“所以只有我才会调戏你呀。”
林忘忧笑得眉眼弯弯。
“因为你长得够帅,可以靠脸吃饭了。”
“那我等饭吃可以吗?”
“不行!快帮我煮团子啊。”
“我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却还在给你当苦力。”
“嘻嘻,谁让你运气不好。可惜你已经上了我的贼船,跟我双修了,现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公!~”
林忘忧故意拖长了声音,用厚土域当地的风俗,喊秦寻为相公。
听到相公两个字,秦寻脸上的笑容也绽开来,一边细心煮着锅里五颜六色的圆子,一边回了林忘忧一句:
“知道了,娘子。”
“嘻嘻。我还等人喊我娘亲呢。”
林忘忧发愁地摸着肚子。
“可是我的肚子好像没像别人那样鼓起来啊。听说鼓起来才会有孩子的。”
秦寻不吱声。只是憋着笑。闷闷地继续专心煮东西。
一边听着林忘忧碎碎念。
当然,林忘忧对吃的向来没有抵抗能力。
当彩色的团子煮好,软糯糯地摆在她面前。
什么孩子啊。相公啊都被林忘忧抛到脑后,专心地吃起来,林忘忧唯一能想到抽空说两句的就是:
“相公啊,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一定要学会!”
“好。到了渭城我找间酒家学。”
“嗯。”
林忘忧心满意足地继续吃。
吃完之后,两人继续上路。
因为相救之恩。子书等人倒是义气,帮林忘忧和秦寻东西准备的齐全。
到了晚上,两人又支起帐篷,一起看星星。一起睡觉。
直到此时,林忘忧以为他们已经是夫妻,却不知道。所谓的夫妻之礼,他们根本从未行过。
还是抱一抱。亲亲,并不会有孩子的。
秦寻在心中默默发誓:
“只要回去办了双修礼,我一定会履行相公的职责。”
如此一天,倒也轻松。
第二天就热闹了。
所谓的打劫,还真被林忘忧好运地遇到。
那些劫匪还真是如子书所说,趁着夜晚,想给他们帐篷里放迷烟。
林忘忧嘴一张,吸了口迷烟。
然后又呸呸呸地吐出来:
“怎么用这么劣质的迷药,太难吃了。”
之后?
可怜的劫匪自然被林忘忧反抢劫了。
厚土域真是好,没有引灵空间和其他空间宝物,值钱的东西一般都带在身上。比如银票。
“穷死了,只有一千两银票你也好意思出来打劫?”
林忘忧一边发着牢骚,一边兴奋地把人吊在树上。
“姑奶奶,小祖宗,仙女,我瞎了眼才敢打劫您,求您行行好,放我下来吧。”
“吵死了,我要睡觉,再吵就割了你的舌头。”
林忘忧这话一出,可怜的劫匪果然安静了。
看看人家两人,有帐篷御寒,帅哥美人相拥而眠。
再看看自己,大半夜被人家脱了上衣吊在树上吹冷风,还不敢开口喊一句冷。
那不是怕姑奶奶发飙把他舌头割了吗。
第二天一早,秦寻就像没看见那劫匪一般,自顾自地检验体内真气情况后,学着体修的方式以体力练了一遍剑,之后就给林忘忧做早餐。
那劫匪看到秦寻练剑,都快疯了,想惊呼赞叹,一想到帐篷里那位女煞神还睡着呢,万一吵着她会被割舌头,还是乖乖没开口,只是不断给秦寻目送秋波。
奈何秦寻被林忘忧称作木头,自是有她的道理。
他这么木头的人,怎么可能感受到秋波。
更何况还是来自男人的秋波。
林忘忧不是睡醒的,是被饭香给诱惑醒的。
看到林忘忧一脸好心情地伸着懒腰吃这东西,树上不断使眼色无果的劫匪,终于敢怯生生地开口:
“女大王,能把我放下来吗?”
“好啊。”
林忘忧有东西吃,心情很好,很好说话。
随手丢出一把飞刀,隔断了捆住劫匪双脚的绳子,绕了个圈之后,又回到林忘忧手里。
劫匪一声惨叫,摔了个狗啃食。
好不容易爬起来,也顾不得刚才的尴尬疼痛,连忙跪倒林忘忧面前:
“英雄,侠女,你们收我为徒吧,我白天可以给二位端茶送水,夜里可以帮二位守夜。”
“没兴趣。我的跟班首先要人品好。你这种偷鸡摸狗坑害无辜路人的家伙,我最讨厌了。
原本是想把你抓了送官,说不定能拿点赏钱,不过呢。”
“不过什么?”劫匪吓坏了,没想到林忘忧娇滴滴的小姑娘,心肠那么硬。
“不过你若能提供点对我有用的消息,我说不定考虑放了你。”
“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