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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那些求生知识丰富就不说了,那背包里怎么什么都有啊。这锯链又到底是啥?太神奇了啊,水桶粗的大树,十几秒就割断了?
他到底还有啥宝贝没拿出来啊?
两人看着李官的背影,直勾勾的盯着他的登山包,只觉得内心有一种遏制不住的想要去翻个遍的想法。
赶忙消除这个念头,两人把枪背好,快步追了上去。
行走了约莫三个小时,三人都有些精疲力竭了。只是机械般的在赶路。
曹云青的肚子不断的叫唤,张文静是屁响连天。
昨天吃的草根树皮,开始排毒了……身体里那为数不多的油水,正在疯狂的准备往出排泄。
“我好饿。我实在不行了,官哥,我们停下来挖点野菜吧。”
曹云青虚弱无比的说,走路都已经开始摇晃虚浮了。脑海中非常怀念昨天下午的最后一顿晚餐,如果再来一钢盔,曹云青觉得就算拿自己所有资产来换都划算。
太累了,体能消耗实在是太大了。一人背着几百发子弹和物资,还有四把枪,又是走山路,上山下山的。这就算和平年代的特种兵战士,都扛不住这样折腾。
不是说体能跟不上,而是,末日爆发十几天以来,就从来没有好好吃过一顿。最好的一顿是泡面,泡面有啥营养啊?就靠着那俩鸡蛋起作用呢。昨天那一顿虽然吃得饱,问题是没营养啊,全是维生素,蛋白质和卡洛里少的几乎可以不用去计算了。
张文静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饿的都耳鸣了,也说:“官哥,弄点吃的吧。实在受不了了。”
李官这会儿也饿极了,是真的饿极了。昨天的树皮和草根,只是暂时管饱,那些东西一出幽门进入肠道,饿感会来的非常快,比吃山楂片还开胃。是啊,那一钢盔的食物,说是填饱肚子的,倒不如说是开胃的,越吃越饿。
李官停下了脚步,吞咽了口唾沫,将行军铲掏了出来。在地上走动了片刻,找到一处地方后就开挖了。挖了一会儿之后停下,用铲子小心翼翼的开始将一坨坨的黄泥铲出来放进钢盔里。
又去挖了点野菜,和野草混进那黄泥里,席地而坐,叹口气说:“吃吧。”
“吃土?”
“吃土!”
两人惊呼一声。
李官点点头:“掘地三尺的黄泥,叫观音土。用来烧瓷器的,饿疯了的时候也能用来填饱肚子。没有毒,不易消化,也没营养。所以吃下去之后,能解除饥饿感,而且难以消化所以就不容易饿,但是没有任何营养,所以只能是填饱肚子。骗骗自己。”
说着,李官皱着眉头,抓起一把粘稠的混合了野草和野菜的观音土就喂进了嘴里。嚼都不敢嚼,就混着水往下吞。
张文静和曹云青见李官先吃了,也不做犹豫,饿疯了这会儿啥都想往嘴里喂。其实也就那样,没味道,只要不嚼,它都是美味。吞一口下去,觉得肠胃特别满足,有种被填充的感觉。
反正比肚子不断咕噜噜叫唤好,比没吃的强。吞了几口之后,竟然饱了。三人只是吃了几口,竟然觉得有种腹胀的感觉。是已经好久没有的感觉了,这种吃撑了的感觉,简直是一种幸福啊。
“嗝儿”
曹云青打了个嗝儿,苦笑道:“其实还挺好的。就是不能多吃,我听说过观音土,古时候闹饥荒的时候,老百姓就靠它活命呢。但是吃多了就拉不出屎来,好多人都被活活憋死了。”
李官点点头,正准备上路。
忽然听见前方传来一声歇斯底里的吼叫,缅甸话。
三人连忙站了起来,齐齐看向密林的深处……
第023章丧尸羊
“咩~~”
一只浑身都是血污的山羊站在岩石上,狰狞的叫唤。
一个老头衣衫褴褛,背着一个背包,手中拿着一把柴刀,惊恐的吼叫:“滚开,滚开啊。”
“咩——”
那山羊眼睛泛红,直勾勾的盯着老头,羊蹄不断的摩擦着岩石,不断的张嘴,伸出舌头不断的舔自己的嘴唇。
“走开,别过来啊。”
老头一边后退一边用柴刀挥舞威胁。
这只山羊见这动作,却毫无预兆的猛地扑了过来。
“啊!”
老头吓得后退几步,然后用柴刀向前劈砍。
“咣”
生锈的柴刀劈在这山羊的脑袋上,却发出了一声闷响,柴刀已然卷刃,而这山羊却根本没有丝毫痛苦。只是脑袋上破了个口子,不断的流出黑褐色的血液来。
丧尸羊。
这是变异成丧尸的山羊。
末日之中,不仅是人类的灾难,同样也是动物的灾难。大部分会变成丧尸动物,比丧尸还会可怕,少部分幸存下来,而幸存下来之后才会发现,一瞬间,全世界所有的生物都是它们的天敌了。任何变异的丧尸动物,都会去吃它们。
而少部分的幸存生物中,和人类一样,也会出现超进化的动物。这些动物非常强大,简直是霸主般的存在。
动物界比人类还要残酷。要么进化,要么灭亡。
这丧尸山羊没有任何恐惧心理,没有痛觉,它比丧尸还要可怕。因为山羊,这种人们印象中非常温顺的动物,却变成了吃人的恶魔,反差强烈无比,带给人的心理阴影也是极大的。
却见丧尸羊直接飞扑过去,脑袋挨了一柴刀也恍若未觉,直接用两只前蹄将老头扑倒在地上。用那羊角,恶狠狠的向老头的脑袋顶了过去。
“嘭”又是一阵闷响。
老头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额头当场肿起半个拳头大小的包。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觉得肚子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痛苦。
低眼看去,吓得魂飞魄散。却见这只丧尸羊就用那犹如人类门牙般平整的啮齿,直接撕咬开了老头的衣服,一口咬在肚子上,将腹部一块肉当场撕扯下来,和着鲜血咀嚼着往下吞咽。
“咩咩咩~”
山羊一边咀嚼老头腹部的肉块,嘴里流着鲜血,一边发出这种愉快的声音。
老头觉得疼痛是小,心理的恐惧才是让人绝望的难受。太可怕了,一只羊竟然将人扑倒,羊在吃人。
“啊,滚开,滚开,滚开啊。”
老头在地上挣扎着,不断用柴刀去劈砍山羊的脑袋。
山羊一边躲闪着,一边又找准机会一口咬住了老头的手腕。
“啊!”
老头惨叫一声,只听“咯噔”一声响,接着,整条手臂都麻了。
再看之下,魂飞魄散。却见那咬合力并不强大的啮齿动物,竟然生生的将自己的整只手咬了下来,正按在地上咀嚼。
“啪”
忽的,一声清脆的枪响传来。
山羊的脑袋出现一个血洞,当场倒了下去,四只蹄子不断抽搐。
老头心中惊喜无比,枪响?有人来救自己了?终于,终于遇到幸存者了么?
从末日爆发之后,他就背着一把柴刀,收拾了些物资立即逃难。他发现,城市里丧尸极多,太危险了。觉得深山老林才是最安全的,稀里糊涂闯了进来,这才发现,还不如在城市里呢。丛林里,连一只山羊都比狮子老虎凶恶。
他想起身去看看谁救了自己,而一往起来挺身,又倒吸一口冷气。低头看去,不禁骇然,肚子上血流成河,破了一个洞,他竟然看见了自己的肠子。
想要用手撑地起来,却又发现自己的右手也没了。不仅老泪纵横,扬天长叹一声,仰面朝天的说了声:
“恩人,谢谢了!”
恩人并没有理会他,却见两男一女背着枪和背包端直走到丧尸羊的身边蹲下。面露为难之色。
“官哥,你说丧尸羊是能吃的么?”
曹云青看着这只浑身血污,模样狰狞诡异的山羊,为难的问。
李官也皱起了眉头,喃喃道:“应该是能吃的吧。”
他前世常听人说,有很多饿疯了的人,竟然杀死丧尸烤着吃。还说,味道是酸的,有点臭,除了难吃之外,是挺有营养的。
但李官却觉得太恶心了,吃丧尸,这本身就太变态了,本身就比丧尸还要丧失啊。他宁愿饿死也不吃丧尸。
但这丧尸羊……
应该可以试试吧?
说干就干,实在是太渴望吃肉的三人,已经快要没有理智了。曹云青当即用匕首开始开肠破肚,垮皮剁肉。
李官开始生火。
而张文静,则用缅甸话和老头交流着,用酒精往他伤口上倒,帮他做一些紧急的治疗。
其实在末日之中,该杀人时不要犹豫,但是能救人的时候,救一命是一命。只要不将自己搭进去就好。
十几分钟后,曹云青看着被大火烤的油酥金黄的羊腿,皱着眉头说:“那我吃了啊。”
张文静和李官点点头,两人都有些期待的看向了他。
曹云青鼻子一捏,狠狠的咬了一口,油脂四溅,看起来就香。
而只是刚入嘴,曹胖子当即扔掉羊腿,跪在地上捂着肚子就开始狂吐了起来。
“呕——”
“呸呸呸。”
竟然恶心的将他刚才吃的观音土都吐出来了。
李官和张文静都愣住了,不至于这么大的反应吧。
不待发问,曹胖子脸色草绿草绿的说:“不要吃,太恶心了。”
“啥味道啊?”张文静问。
李官也好奇,前世老听人说哪里哪里又有人吃了丧尸肉,丧尸肉到底啥味道?
曹云青将胃里的酸水儿吐了出来,虚弱的说:“酸的,恶臭,就像是长满蛆虫的腐烂的尸体。吃进嘴里,还有种发酵的感觉。冲鼻子,辣眼睛。我这会儿一回想起来后味儿,脑袋就发晕,想吐。官哥你有没有牙膏啊,我想刷牙。”
李官默默的摇摇头,心道,曹胖子这饿货都这么大的反应。前世那些人,到底是怎么把丧尸吃掉的,还能说出:除了有点难吃,其实挺有营养。这种经典的话的。
这时,张文静悄声道:“官哥,得救他。他知道县城怎么走,他就是从县城来的。县城里基本没幸存者了,全是丧尸。我觉得,丧尸多的地方,肯定有物资。”
李官闻言,当机立断:“让他带路。”
李官不怕丧尸,至少在缅甸这小县城不怕,再多都不怕。缅甸很多地方都很穷,都没有修水泥路。
只要没有水泥路,李官的土行术就没有克星。他就犹如游龙入海般的自由自在,必须去县城,食物的物资实在是太匮乏了。
张文静又说:“这老头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工人,他们厂里有好几辆大车,只要有时间去修,就都能开。”
“交通工具么?”李官呢喃一声:“更得去了。”
第024章怒江
听说要回县城里,老头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意见。他原以为山林里是安全的,没有丧尸,可今儿遇到一只比丧尸还要恐怖的丧尸羊,让他彻底对这个世界绝望了。
现在去哪儿都是一样的,没有安全的地方。而且他带的干粮不多了,要食物只有回到县城里才会有。不怕县城的丧尸,因为这几个救他命的人都带着枪。
“不用扶我,谢谢了姑娘,我自己走。”
老头婉拒张文静的搀扶,撕掉自己一块衣服包裹住破洞的肚子,又裹住了流血的手腕,咬着牙硬挺着往前走。去给李官三人带路。
李官对这老头有点钦佩了,年仅古稀,竟然如此坚强。肚子上的腹肌完全被撕开了,肠子都露出来了,手也被生生的咬断,竟然能咬牙忍住一声不吭的走山路。这比年轻小伙子还要厉害啊。
看着老头满是皱纹的眼角,时不时的闪现泪水,坚毅的脸上不断浮现出痛苦的痉挛表情,李官有些心软了:“我背你吧。”
老头听张文静翻译过后,惊异的看了眼这三人里明显是带头的李官,连忙崩出一个笑脸说:“谢谢你,不用了。节省点体力吧,你们也还没吃东西吧?我一天前才吃过的,有力气。”
李官点点头,也没再说什么了。一时心软,只是一时。那一瞬间,看着这个坚强的老人,李官突然想起了记忆中极其模糊的外公的身影……
走了五个小时。
这五个小时的时间,一行人等彻底是不行了,精疲力竭,全身上下根本就再也没有了一丝的力气。
值得一说的是这老头,一路上捂着肚子,愣是一声不吭的头前带路,不见他停歇,并非他不累,而是一直在忍着。三人都看见,老头走路的时候,一步三摇,这已经是极限了。
但其实是不能停的,在山中要是再过一夜,十几个小时的时间,那就夜长梦多了。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第六个小时,老头虚弱的转过身来,露出一抹由心底发出的微笑:“到了。”
李官看着前方的一条宽广的河,远眺河对岸那影影绰绰的破旧县城轮廓,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老头说:“茂梅。”
“茂梅?”
李官连忙打开地图来翻找片刻,终于找到了一个地图上只有针眼大小的一个地区,用铅笔将茂梅和内比都连接起来,按照比例计算了一下距离,呵,还有一两千公里。
幸亏这老头是汽车修理厂的人,门清儿。这要是没交通工具,走路得把人走死。
要说是在城市里去偷车,这本身就是不现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