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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我们发现真相。
此刻我想到,与达妮和克莱尔讨论最喜欢的侦探时,我忘记了其中最优秀的一位,他解开谜团也创造谜团:弗洛伊德博士。他和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同代人,自己担任自己的华生,撰写一个个案例,程序和方法与福尔摩斯相似得离奇。两个人甚至都注射可卡因。案例开始永远是当事人走进他凌乱积灰、堆满书籍和古物的书房,向主角讲述他缺少了什么或丢失了什么。他总是在团团烟雾中认真倾听,留神注意线索,孜孜不倦、无畏无惧、充满耐心地追查线索,线索往往带着他回到过去那个失落之物的王国,故事到了尽头,总是会发现线索的起源,永远是一出犯罪。
我撕开牛皮纸信封。信封里有磁带,有我与克雷和遇害女性尚未誊抄完毕的记录,还有我的笔记本和档案。我把磁带插进录音机,一边随便翻开文件,一边听着克雷用傻乎乎的声音唠叨,但现在我知道他这么说话完全是为了骗我。
我翻开克雷给我的档案夹:他的情书,一叠粉色和紫色的宝丽来照片,他从仰慕者那里收集的文书。大概是另一种色情文学吧。这么多女人,这么多年,这么多面孔、名字、躯体。她们后来都怎样了?每一个都可能遭遇我见过的那三个的命运。快翻到最底下时,我看见一张手写的字条,用的是上等白色信纸,日期是三年前。
亲爱的克雷先生:
我叫达妮艾拉·吉安卡洛。我姐姐是朵拉。我知道你一直说你没有杀她。我还知道她为你当模特,因此你肯定很喜欢她,认为她值得被拍摄进你的作品。她和我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我认为我有权放肆写信给你。我参加了你的庭审,我认为你看见了我,对我微笑。我有点觉得我好像认识你,因为我们上的是同一所高中,虽说不是同一段时间。我入学比你晚,而且只上到三年级就和家人搬去长岛了。我甚至记得你的家,你寄养的那个家,学校那个街区拐弯就能看见。总而言之,因为以上种种,我想求你帮我一个忙。不管报纸上怎么说你,求你向我展示你是一个仁慈的人。如果你能帮我找到我姐姐剩余的部分,或者让我知道她是如何过世的,求求你告诉我。我知道你有能力帮助我。
此致……
随信附的是一张护照照片似的大头照,上面的达妮艾拉(或她的姐姐,谁知道呢?)满头棕发。这种恭顺的语气,若有若无的调情,都说明写信的是个心理学新生,捧着一本管控精神变态者的书籍,但我的胃还是忍不住翻腾起来。她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克雷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克雷有没有回信?他向我隐约提到她。他是在用一条线索逗弄我吗?达妮为什么没有提起高中和寄养家庭的事情?没错,她在杀戮开始前好几年就离开了那个地区,当时不可能认识克雷。但问题仍旧存在。
我翻开我和克雷的访谈记录,找到他提起寄养母亲的地方。格雷琴。她叫格雷琴。格雷琴夫人。老婊子,应该进监狱,而不是坐在老房子里看电视。克雷这么说。这么多年以后,他为什么还能知道她的近况?他怎么会知道她还活着,还住那幢屋子?他们有联系?还是达妮告诉他的?
我写到了我不敢写的部分,我需要把情节拼凑到一起,推动其发展。高潮。第三幕。费力而不讨好的任务。情节安排就像下水道,不通顺之前谁也不会想这个问题,然后每个人都变成了评论家。但是,请你思考一分钟,你的真实生活戏码要是落在纸上,看上去会多么不真实和矫揉造作,秘密和潜藏动机看起来会多么显而易见,在客观读者的眼中会多么黑白分明。举个例子,咱们实话实说,珍妮和我那段关系的发展,除我之外难道还有谁感到惊讶吗?因此,哪怕是在这么一个真实的犯罪故事里,想让故事至少还算可信,需要的是深思熟虑,认真挖掘和隐藏事实,创造悬念大体而言等于掩盖一个人的足迹。可是,回头再看,我一路抛洒线索的时候,不止一次地泄露了答案。
66
我走出大楼,看见特伦斯探员的车停在马路对面他通常停车的位置,车里还有一个男人。我有点想请他们送我一程,但不希望在他的搭档面前让他难堪,于是我没有搭理坐在车里读《邮报》的他。我搭了两列地铁和一班公共汽车去那儿,出地铁站时,我发现达妮打过我的手机,但我没听留言。
我乱转了好一阵才找到那幢屋子。从克雷和我的童年到现在,这个地区重生过不止一次。当时这儿已经奄奄一息,已经破败不堪,充满年久失修的公寓楼,私家住宅的房主不是太老就是太穷,反正没钱修缮,死死抓着中产阶级的最低几档不肯放手,眼看这个城市滑向破产边缘。如今这里已经复兴,一切都那么明亮整洁;克雷的寄养母亲的那幢屋子——台阶弯曲,地基下沉,灌木丛需要修剪,窗帘拉得紧紧的——就仿佛一个脓包,乃是街区之耻。我停下脚步,看着屋外的门牌号,马路对面有个年轻的母亲怀疑地盯着我。她正在将婴儿放进沃尔沃后排的婴儿座,她的车道和房屋四周点缀着花床,鸢尾正在盛开。我这边的人行道地面皲裂,杂草丛生,车道上是一辆面临朽烂的旧别克。我对她笑笑,她突然转开视线,坐进车里。我听见电子门锁嘶嘶锁上。不怪她。这地方也让我毛骨悚然,我扭头去找特伦斯探员令人安心的身影。他不在。
我推开大门,立刻听见一条狂怒的狗在吠叫。我等了好一会儿,确定狗没有从屋里冲出来,才穿过院子,经过过于茂盛的苹果树、斑秃的草坪和又一辆死去的轿车,这辆大众已经朽坏,车身停在泥地上。
我打开扯破的纱门,爬上门廊,犬吠几近癫狂,整个邮编号码的地区都知道我在这儿,但我没有多想,还是揿响门铃。没人开门。我敲敲门,狗扑到门上,估计是想杀了我。我听见爪子挠门的声音,但没有其他响动。
我放弃敲门,绕到屋后,看见岌岌可危的车库,我推一下恐怕就会塌,还看见多年前一个菜园的枯萎遗迹,围栏倒了一半。两棵树的枝杈并在一起,院子的后半部永远有树荫笼罩,陈年落叶堆了一层又一层。
我向围栏外张望,看见一小片树林和住宅区后的荒地,高速公路从荒地一侧的上方经过。另一侧的树木之间透出绿色。我看看地图。那是克雷念书和学习拍照的中学。
我侧身挤出半倒下的围栏,摸索着走进树林。彼此纠缠的树木过于浓密,阳光很难照进来,地面的植被很稀薄,但积着厚厚一层垃圾——数量可观的纸张、瓶罐、床垫、轮胎和无法辨识的或朽烂或熏黑的杂物。解冻和春雨造就了成片的烂泥塘,我不得不一路蹦跳。树林的尽头是一小片草地,树林与校园之间的斜坡上杂草茂盛,但校园界内的草坪就很整齐了。
这一幕隐约有点不寻常,让我想到了什么,似乎是在书里读到过的地方,或者是我以前念书的学校,已经被我遗忘,今天凑巧又故地重游。我四处走动,听见高架桥上的车声,嗡嗡飒飒仿佛树上的昆虫。我忽然想到,肯定就是在这片野地上,好心肠的巴恩斯沃思老师发现少年达利安拿着相机乱转,于是鼓励他,手把手教他。他的手里会不会还有别的东西?考虑到克雷的背景,并非没有这个可能。他生活中的每一段关系都基于受害与加害。区别只在于谁是猎手谁是猎物。我转身重新走进树林,手机响了,我掏出来。屏幕上显示的是“未知号码”。我接听电话,信号很差劲。
“哈啰?”
“哈利·布洛赫?”
“对。”
“是我,贝特森探员。”
“谁?”
“是我,特伦斯!”
“啊,抱歉,你好。”信号连一格都没有,居然还能接通,真是奇怪。
“听着,”他说,“我有话要告诉你。我们被叫回去参加案情交流会,但有件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今天早晨我看见一个女人开车跟踪你。”
“什么时候?”
“今天早晨。”
“达妮?”我问,“是达妮吗?”
“我是特伦斯。”他说,然后电话断了。
我突然意识到树林里有多么寂静。那条狗不叫了。只剩下高架桥传来的嗡嗡车声。这时我听见了树枝折断的声音——也可能是其他响动——我惊呆了。发出噼啪声的东西也停下了——假如真有什么东西的话。我小心翼翼地走了一步,眼角忽然看见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像是树林间的一个黑影。我不确定,但我不在乎。我拔腿就跑,一脚踩进烂泥,烂泥一直淹到脚踝,我使劲一拔,鞋子被烂泥吸走了。
“操!”我叫道,一时间忘了我应该躲避追我的人。我弯腰去捡鞋,另一只脚也陷了进去。“妈的。”我小声说。我不得不承认,此刻我只想哭。我在臭烘烘的软泥里扒出鞋子,小心翼翼地跳向干地。我继续逃跑,惊恐占据了身心,一只鞋湿漉漉的,另一只脚只穿了袜子,那只鞋抱在怀里。每跑几英尺我就紧张地扭头看一眼。我没看见任何人,但总觉得听见了脚步声,听见了树枝断裂声,听见了一声喘息。我跑到围栏前,犬吠蓦地炸响,一方面吓得我三魂出窍,另一方面也给我打了支强心针。我迈开大步跑过院子。此刻我看见窗口有一点黯淡的灯光。
“救命!”我喊道,跌跌撞撞跑过去,挥舞我的鞋子。我在窗口看见了那条狗——只是一条瘦巴巴的灰毛小狮子狗,狂吠乱跳,抓挠窗台。那一点灯光是背对我的电视机发出来的,电视机那头的躺椅上有个人——好吧,人影,花白头发的苍老人影。
“救命!”我又喊道。我使劲敲玻璃。小狗叫得像是要丧失理智了。那个人却一动不动。难道是死了?更可能是睡着了或者喝醉了。是克雷的寄养母亲?她的那个男朋友?看不出人影的性别。最后我放弃了,转身跑开——到了这个时候,其实是一瘸一拐地走开。我的脚很疼,我呼吸困难。来到街上,我想去敲邻居的门,但我想起邻居出门了,再说我知道这会儿我是什么模样:汗流浃背,疯疯癫癫,浑身烂泥,从邻居老旧的屋子一路跌跌撞撞地跑来,还挥舞着一只鞋。我停下脚步,穿上鞋。我系好两只鞋的鞋带。这时发生了一个小小的奇迹,我看见了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一辆出租车转弯驶近。
我冷静地拦下出租车,尽量不吓跑司机,虽说克莱尔说我没资格这么奢侈,但我还是请他一路送我回家。夜幕降临,但来得很慢,因为已经是春天了。我们开过法拉盛草地公园,成排的树木一闪而过,在暮霭之中变成黑色与绿色的模糊一团。车窗上我的影子在树木间抖动流淌,仿佛双重曝光的照片。记得我小时候参加过暑假艺术班——市政府赞助的免费公开课,旨在让年轻人远离街道生活——上课时我用母亲给的塑料相机拍过这种照片。就在此刻,我坐在出租车里,突然灵光一现,我明白了,我解决了案件。
现在你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在我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之中,正如克莱尔所说,我其实挺迟钝的。我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好比带着我都不知道怎么叠的过期地图迷失于森林。每一棵树看起来都差不多,动物在灌木丛里发出吓人的声音,包里的三明治也不是我要的口味。当然,这么过日子的不是我一个人。这是因为生活喜欢用谜语、游戏和神秘故事捉弄我们。坐在沙发上读阿加莎·克里斯蒂,把《时报》的周二字谜贴在冰箱上让克莱尔视而不见(还有最怪异的乐趣:解开我在自己书里设置的难题,就好像我的一侧大脑终于拥抱了另一侧,失散多年的双胞胎终于团聚),我看穿现实那不可思议的表面,瞥见内部的齿轮如何转动。我想象一个我能理解的世界,有那么短短的一个瞬间,我知道了身为天才是什么感觉。
可惜我们只有一个世界,这个黑暗而离奇的世界,要是看得太仔细,找到的真相往往不那么美丽。现实和小说不一样,书里的我们都是无畏的探求者,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宁可看得别那么清楚。因此,尽管突然间我揭开了谜底,真相的滋味还是那么苦涩:我知道了凶手的名字。我明白了。
我掏出手机。又有信号了,但那又怎样?我不知道特伦斯和汤斯的号码。汤斯的名片好像在家里的什么地方。克莱尔的律师呢?或者打给接线员,请他转调查局?出租车开到我家楼下。天已经黑了,一个晴朗而明亮的夜晚。我付了钱,匆忙下车。没人跟踪。我搭电梯上楼。我打开房门,穿过黑洞洞的门厅走向办公室。半路上我想起汤斯的名片要是没被我扔掉的话,应该还在我的浴袍口袋里。于是我走进卧室,打开电灯。
克莱尔赤身裸体地躺在我的床上。细瘦的胳膊和腿被拉到要折断的角度,被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