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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大家就发觉,九阿哥很适合烟灰色,这颜色衬得他十分沉静,削弱了他与生俱来的、刺目到近乎不合时宜的锋芒,让他另有了一种含而不露的气质,犹如半裹在丝绒里的珍珠,只泄露出丝丝光芒。
如此一来,更显玉树临风。
今天他当然没心情真的去选衣服,只在店里挑挑拣拣,装出专注看做工的样子。虽然观察不到有人跟踪,但九阿哥不敢大意,他就当斯杰潘的人正在某处盯着他。
看看手表,差不多六点一刻。
九阿哥出来服装店,直接去了对面的茶社。
时间还早,今天有点淅淅沥沥的雨,茶社里人不多,见他懒懒散散的样子,服务生也没殷勤上前询问,只顾着给角落里的几个生意人端茶送水。
茶社正中,围着一排锦绣屏风。画面是“落霞与孤鹜齐飞”,跟前木桌上一把琴放在那儿,矮个子中校说的那个艺校生还没来。
九阿哥信步走到跟前,低头仔细瞧了瞧。是古琴,而且是好琴,他伸手拨了拨,焦桐清呖。质地甚佳。
许久没碰这古典玩意儿。九阿哥索性走到古琴跟前,拉椅子坐下来,他想了想。弹了曲最喜欢的《酒狂》。
茶社静谧,九阿哥的琴声在室内回荡,如落珠溅玉。客人们虽然都不懂古曲,但人都听得出这是熟手在演奏。于是本来戚戚的说话声也压低了。
一个服务生抬头一看,这才错愕地发现。弹琴的不是每天来的那个艺术生,却是个脸孔陌生的青年。他赶紧回办公室告诉了茶社经理。
经理一听,慌忙从办公室出来制止九阿哥:“先生!请不要乱动,这把琴很昂贵的……”
九阿哥还没开口。旁边却有人打断茶社经理:“有多贵?我买下来可以么?”
九阿哥陡然停住手!面前站着的正是斯杰潘!站在他身后两步的,是石锁,这丑陋的大块头。肩头依然背着那个袋子。
经理认出是茶社的熟客,每天都会来的那个俄罗斯富豪。于是他倨傲的神情马上改了,赔笑道:“抱歉,因为这琴每天都有专业人士来弹奏……”
“你们请的那个小姑娘,弹得有他好么?”斯杰潘冷冷瞥了经理一眼。
经理也尴尬了,干笑着搓手道:“这个……我不是太懂古琴……”
“所以,为什么不能让他弹?”斯杰潘淡淡道,“这样好了,这把琴我买下来。”
经理更窘,涨红脸道:“我、我做不了主,斯杰潘先生,我得去问问。”
“去吧。”斯杰潘挥挥手,“问清楚了,把价格报给我。”
经理讪讪退下去。九阿哥饶有兴趣看着眼前这场交锋,见经理败退,他才笑道:“干嘛要把琴买下来?”
“你不喜欢这把琴么?”斯杰潘看着他,“要是喜欢的话,送给你好了。”
他今天仍旧穿的唐装,却换了一身深红的新衣,大大的寿字绣在上面,叫人啼笑皆非。九阿哥心里叹气,哪有把寿字这样绣在衣服上的?还是他以为这身衣裳看着很喜庆?
他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寿衣”?
但九阿哥没把嘲笑表露出来,只淡然一笑道:“那么多谢了。”
斯杰潘又问:“刚才你弹的那个,怪好听的,是在表达什么意思?”
九阿哥微微一笑:“你猜。”
斯杰潘想了想:“很激烈,一会儿高上去,一会儿跌下来。像吸了海/洛因。”
九阿哥噗嗤笑起来,酒狂乃阮籍所作,竹林七贤的那股子狂劲儿,确实很像吸食海/洛因。
“那我再弹一个。”九阿哥说,“这次,看你能不能听出来。”
他想了想,弹了曲梅花三弄,这是最寻常的曲子,茶社的客人们有懂的,于是纷纷低声笑语:“原来是这首,这俄国佬怕是听不出来……”
大家故意都不说曲名,纷纷瞧着斯杰潘。
斯杰潘皱着眉头,想了好半天:“不能给点提示么?”
九阿哥说:“是在描述某种花卉,一种清新芬芳,颜色动人的花。”
斯杰潘一拍手:“bingo!是红玫瑰!”
茶社客人们全都笑倒了!
“再弹一个!”斯杰潘却显得很得意,“你弹任何曲子,我都能听出里面的意思!”
我这儿和他高山流水遇知音呢我!九阿哥没好气地想,他没办法,只得又选了首《阳关三叠》,细细弹奏起来。
那个本来该表演的艺校女生,此刻进来茶社,却发觉竟然有个男人在弹琴,她吓了一跳,再仔细听人家弹奏的,竟比她弹得好多了!于是这女学生也不敢造次,干脆站在一边听九阿哥抚琴。
一曲终了,女学生红着脸,小声对九阿哥说:“先生,您是学古琴的么?”
九阿哥抬头看看她,微笑道:“谈不上正经学过,以前家里请了老师,我也只是半学半玩罢了。”
“您的技法这么出色,您太谦虚了。”女学生小声嗫嚅道,“先生能否再弹一曲凤求凰?这首曲子我练了好几年,但总弹不好……”
九阿哥踌躇片刻,答应了她。他凝神片刻,手指轻抚琴弦,琴韵悠扬,满场的人都安静下来。
这时,经理从里面出来,正巧瞧见女学生来了,于是他像见了救星,赶紧上前埋怨道:“你怎么才来!都迟到了五分钟了!”
意识到原来身边这位才是正主,九阿哥慌忙停下,站起身来,斯杰潘一愣:“你怎么不弹了?”
九阿哥指了指那女孩子:“琴是她的,该她来弹。”
斯杰潘马上说:“谁说该她弹?这琴我买下来了!经理,这琴多少钱?”
经理无奈,只得报了个数字,古琴很贵,但斯杰潘眉毛都没眨一下,朝着石锁一撇嘴。石锁拿出支票簿交给他。
刷刷写了个数字,撕下来,将支票塞给经理,然后斯杰潘转头对九阿哥笑道:“这把琴归你了。”
“不不!”九阿哥慌了神,“我开玩笑的,你把人家的琴买走了,人家弹什么?”
“那我管不着!”斯杰潘索性抓起古琴,将它塞到九阿哥的怀里,“只不过我还有个问题,刚才那曲子很好听。它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意思?”
九阿哥一愣,半晌,才掩饰道:“是我乱弹的,没什么意思。”
女学生诧异道:“咦?不是乱弹啊,刚才弹的不是凤求凰么?”
斯杰潘马上说:“凤求凰?这是什么意思?弹的是什么主题?”
“凤求凰的意思就是……”
女学生刚想解释,却被九阿哥飞快打断:“没什么意思,就是说,有那么两只鸟,你一爪我一爪的打架。”
“咦?为什么要打架?”
“鸟打架还用问为什么!”九阿哥没好声气道,“还不是觉得人家的毛长得比自己的毛好看!嫉妒了呗!”
斯杰潘愣愣想了半晌,点点头,“你们中国人真奇妙,连鸟打架都打得这么好听。”
那女学生,连同茶社里的客人,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
于是那晚,九阿哥就抱着这把焦尾琴回到家。一看他竟然抱着把琴回来,阿哥们纷纷围了上来!
“哪儿来的?!”胤禛惊愕道。
“朋友给的。”九阿哥支支吾吾道,“推辞不掉,我就拿回来了。”
胤祥很高兴,他仔细检查了一下这把琴:“是好东西!四哥!赶紧来一曲!”
胤禛难得也兴致勃勃,他活动了一下手指头,又掀了掀并不存在的长袍,这才正襟危坐于古琴前,满怀感慨道:“我也是好久没碰这玩意儿了,今天就来重操旧业。十三,想听什么?”
“千本樱!”
“滚!”
十阿哥笑道:“四哥先试试嘛,如今就流行用古琴弹快歌。”
“胡说!弹快了那还有味道么?那不成吉他了?”
……他们几个说群口相声似的,笑闹一团,九阿哥却揣着一肚子心事,独自回到房间里。
今天的事儿,太出乎他的预料了,这不是九阿哥事先所想的那样。
斯杰潘的改变让他感觉异样,难道说环境对人的影响,会如此之大么?
九阿哥自己琢磨着,正想得晕头转向呢,忽然间,觉得声音不对:嘿!客厅里的那群家伙,还真的用古琴弹起《千本樱》来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那晚睡觉前,十阿哥觉得九阿哥满腹心事,于是不由问:“九哥,你怎么了?”
九阿哥坐起来,盘腿沉思片刻,却忽然问:“老十,你说,环境对人的性格,是不是真的有很大的影响?”
十阿哥噗嗤笑了:“我当你在想什么呢,冒充弗洛伊德呢?”
“不是弗洛伊德。”九阿哥不耐烦道,“难道你从来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为什么相同的人,在丧尸世界和在这儿的性格会有如此大的不同?茱莉亚曾经说过,恐怕他们的dna都是一样的,为什么dna一样,性格脾气却有这么大的差异?”
九阿哥一连串问了这么一堆,十阿哥也被他说得沉思起来。
然后,十阿哥说:“九哥,这事儿我是这么想的。其实所谓的性格,还是由他人来看,对不对?那我还觉得我道骨仙风呢,可你们觉得我又懒又馋。所以这本身就没谱。有没有可能,人的性格没发生改变,是观察者看见了更多的东西,于是就主观的将对方视为‘性格发生了改变’?”
九阿哥觉得十阿哥这话,说得颇有些琢磨劲。
“你说得详细一点?”
“详细啊……”十阿哥想了想,“比如鲁本斯,提起他来,大家都觉得他的作品洋溢着人性美,肉感什么的,但是后来我发现他在展示人性黑暗方面……”
“打住打住!”九阿哥赶紧叫停,“别给我举西洋画的例子,我听不懂。”
十阿哥无奈,他想了半天,突然说。“那好吧,现成的例子就在眼前:两年前,咱们眼里的四哥是什么样?必定是不大好,对吧?”
九阿哥点点头:“事到如今,倒也没觉得四哥有什么特别糟的地方……”
“对呀,那么,他的性格发生改变了么?没有!这么大人了。怎么可能在而立之年突然改变脾性?所以说。这就是观察者的角度发生了改变,我们腾挪时空,获得了多个观察四哥的新角度。他也获得了展现自己不同面的新机会,不再被迫以阴谋杀人来维持自尊,转而依靠良好的工作和社会地位。于是这么看来,似乎。四哥的性格发生改变了——但其实是没有的。”
十阿哥这番话,说得九阿哥愕然万分!
“没想到。老十你居然还具有哲学头脑!”
十阿哥被一夸奖,顿时高兴起来,他摸摸脑门,呵呵一笑:“我这不是闲着没事瞎琢磨嘛……”
“那你这意思。人人都有好的一面,只是没有足够机会来展示?包括斯杰潘,他到了这个世界。也能让我看见他的闪光点?”
一听斯杰潘三个字,十阿哥慌忙摆手:“那不可能!”
“咦?不是你说的。要多角度观察么?”
“我那说的是一般人,我不是说那些大奸大恶之徒。例如薛定谔他那只猫,那也只是死与活的分别,不管你把盒子打开关上多少遍,薛家那猫也变不成黄鼠狼,对吧?真要变成黄鼠狼,那就是刘谦家的猫了。所以我认为,斯杰潘不论在哪个时空里,都是坏的!我可不相信他还能有什么闪光点给咱发现!”十阿哥说到这儿,想了想,“譬如鳌拜,就算给他再换三个时空,他也顶多是从s级变成c级,他也变不成张廷玉,对吧!”
九阿哥哭笑不得:“你这什么比喻!”
“真的呀!像这种大奸大恶之人,可能会在细节上发生一点点改变,但根性是不可能改变的!这一类就是反社会人格!医生都拿他没法,这已经没药救了!”
九阿哥沉默不语,所谓大奸大恶,之前他不也认定自己的四哥是大奸大恶之人么?既如此,换一个环境设置,鳌拜真的还会像历史上那样么?这些阿哥们都认为鳌拜罪无可赦,是因为自小的耳濡目染,因为皇阿玛是胜利者,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那如果他自小是在鳌拜身边长大的呢?如果他是鳌拜疼爱的儿子呢?那他对鳌拜之死,又是何种观感?人和猫毕竟不同,也许从别的角度来看,鳌拜也只是个普通人,老十认为他是反社会人格,但反社会人格无法建立牢固的社会关系,更不会具备常年身居高位的能力——如果鳌拜真的是反社会人格,又怎么可能被先帝信任,定为顾命大臣呢?他也就不可能结党对抗皇阿玛和太皇太后了。
所以说,鳌拜也许本身不错的,只是时局导致他最终走向失败。
糟糕,我连最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