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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皇上赏赐的白毫银针。”弘昌仿佛不经意说,“我阿玛不是就爱喝这个么?今年的茶刚进了宫,皇上立马就吩咐给我阿玛送来了。”
听见皇上两个字,弘时的脸色微微有点变,亲爹赏赐给叔叔的茶,他却在堂弟这儿喝到了——胤禛对他这个亲儿子,都没有这么上心过。
看出弘时面色不佳,弘昌摆了摆手:“三哥你也别这样,别人不懂你,我懂。我和你,同病相怜。”
弘时放下那盏茶,冷笑了一声:“同病相怜?十三叔可没说过要把你赶出京城这种话吧?”
弘昌顿时吃了一惊,倾过身子小声道:“不会吧?!皇上要把三哥赶出京城?”
“何止是赶出京城,只怕他这辈子也不想再看见我。”
弘昌吓得一哆嗦,他慌忙四下看,见没人在周围,这才谨慎地把手按在弘时胳膊上:“三哥,说话可得留神。”
弘时淡淡道:“怕什么?不过是个死。先帝没敢杀自己的儿子,有人敢。”
这话,放肆之极,大胆至极,弘昌听得心惊肉跳。
但他仍旧摇头:“不会。虽然皇上没怎么偏着三哥,但也从没缺过三哥的份,好好的,怎么会赶三哥走呢?”
弘时哼了一声:“你不信?今天弘晸突然跑来和我说什么,你知道么?那就是受人之托。”
弘昌愕然:“又关弘晸什么事?”
“还不明白么?皇上没法和我直说,又没法让叔叔们说,这不是只能找个小辈的来劝我么?”
“那,皇上是想劝三哥去哪儿呀?”
弘时收住了嘴,他觉得,涉及到“那个世界”的机密,最好还是不要和一无所知的弘昌讲。
弘昌见他沉着脸不出声,也叹了口气。
“有时候想想,这样的日子过得真没意思。不管我做什么,我阿玛都没正眼瞧过我,也不知我到底是哪儿做得不好,只有那个女人生的孩子,他才放在眼里。投错了胎,这事儿能怪我么!”
所谓“那个女人”是指的嘉卉,怡亲王府里都知道,虽然璩嘉卉身份卑微,对怡亲王而言,这个女人却相当的重要。
“还说什么‘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办堂会也可以’,‘你都这么大了,需要自己的社交空间’……尽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可他自己连个面也不露!叫我说,如果今天是弘晓那小子的生日,我阿玛断断不会耽搁在外头!”
弘昌说完,又压低声音:“三哥,我是不行了,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三哥你可不一样呀!”
“我有什么不一样?”弘时散漫地回答,“皇上眼里只有弘历,我在与不在,一点区别都没有。”
“正因为如此,三哥才更不能轻易让步!”弘昌把声音压得更低,他凑过来,“日后皇上龙归大海,让弘历那小子占尽先机,到时候三哥你连吃饭的地儿都没有了!”
第四百二十八章
弘昌说得急切热烈,弘时却无动于衷,他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慢慢道:“我本来就比不过他,念书念不过,办事比不过,说话没他机灵,人跟前也没他讨人喜欢。他是神,是皇上心里的金珠宝贝儿,我他妈就是只土鳖。”
“唉,三哥你可别这么说呀,日子还长得很,这往后,三哥若是做出一件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由不得皇上不看重你!”
弘时听出他话里有话,不由看向弟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弘昌四下看看,这才道:“三哥知道我阿玛最近为什么都不回来吧?”
弘时点点头:“知道,外头有丧尸,吃人血肉,你阿玛带着人在外头杀那些臭东西呢。”
“那么三哥有没有想过,要是三哥也能杀几头丧尸,甚至在我阿玛他们那些人发现之前,就先拔头筹,解救一庄子的百姓——”
弘时的眼睛顿时瞪圆了!
但旋即,他又微微苦笑:“不成的,我哪里做得来那么大的事?”
“怎么做不来?!”弘昌着了急,“往日咱们兄弟练骑射,三哥一向出色,师傅也总是夸你。你现在离宫独自居住,没人管着,弘历那小子还被皇上留在宫里,行动不便,眼下这么好的机会,三哥为什么要放弃呢?”
弘时长叹:“我手无寸铁,怎么去杀丧尸?”
弘昌眼珠转了转,凑到弘时耳畔,悄声道:“杀丧尸的玩意儿,我从我阿玛那儿偷了一件。”
弘时吃了一惊!
弘昌说着,起身转入后屋,不多时,他拿了顶草帽出来,将草帽交给弘时。
“血滴子。”他声音沉沉地说了这三个字。
弘时顿时站起身,他接过那草帽,翻过来仔细看,果然,就在草帽里面,嵌着一个极古怪的白色玩意儿,那玩意儿像个项圈,制作精巧,用手摸摸,既不是金属,也不是纸片,似乎硬不可破。偏偏又轻如柳絮,这样的东西,他从未见过!
“这是哪里来的?!”
弘昌得意一笑:“从我阿玛房里偷来的,三哥放心,我阿玛手头有十好几个,他经常放一两个在家中,以备不时之需,也为了保护这王府,别人进不去他的书房,我可进得去。”
弘时握着血滴子呆了半晌,又摇头:“不成,虽然我大致知道血滴子如何杀人,但你叫我上哪儿找丧尸去?”
“这是个麻烦。”弘昌点头道,“今晚,我阿玛他们就回来了,这事儿咱慢慢打听,一旦得了消息,我头一个通知三哥!到时候咱一块儿去!立下赫赫功劳,往后咱们的日子就好过了!”
弘时想了一会儿,觉得堂弟说得有理,不由面露喜色。
俩人又谈了半盏茶的功夫,弘时起身告辞,弘昌等他走了,才走到里屋跟前,轻声道:“他走了。”
帘子一打,从里屋出来一个人,却是弘历。
弘历看看弘昌,微微一笑:“该说的,都说了么?”
弘昌一看见他,不由脸色发白,额头上的汗也涌出来了,他拼命拿袖子擦额头,简直要把额头的皮肤给擦破了!
“我……我都说了,按照你要求的,原封不动,只字未改,可他、他上不上钩,那我就不知道了!”
弘历笑起来:“别人说话他可能防备,弘昌哥哥你说话,他肯定一点都不会怀疑。谁叫你俩这么多年关系如此亲厚呢?”
弘昌又是恐惧又是羞愧,他颤声道:“弘历,你可别害你三哥啊!这要是查下来,我阿玛非得把我打死不可!”
弘历笑容更加动人:“瞧您这话说得,那是我的亲哥哥,我能害自己的亲哥哥么?”
他说完,又侧过脸来,偷窥似的瞧了瞧弘昌:“怎么?你担心我食言?放心放心,你和你阿玛的侍妾私通的事,我不会跟第二个人说的。”
弘昌的脸色一听这话,更像抹了一层石灰,跟死人没区别了。
“你到底……到底是怎么知道的?”他嘶哑着嗓子道,“这不可能!”
弘历笑得前仰后合,少年人此刻看上去,像个乐坏了的小孩子。
“弘昌哥哥,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底下,没有绝对的秘密。”他说到这儿,睁大眼睛看着弘昌,“这世上,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可是根本没人知道这件事!”
弘历看看他,一点点敛尽笑容,男孩慢慢道:“那么,你就别把我当成‘人’吧。”
弘昌瞪着他,忽然,打了个哆嗦!
次日,弘晸果然一早上门来。他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个包袱,另一只手还捧着个食盒。
弘时一见他这样,差点喷了:“你这是干什么?在家没吃饭,端着过来吃?”
弘晸也乐,他也不忙着解释,只让弘时先坐下,然后把手里东西一样样放在桌上。
他先小心翼翼打开食盒,拿出一碟热腾腾的食物,摆在弘时跟前,又从带来的包袱里,拿出另一样东西,摆在食物的旁边。
弘晸闹不明白他这是在干什么,皱眉仔细看那两样东西,左边的食物黄橙橙的,里面有肉馅之类的东西,表皮烤得焦脆干香。
食物旁边的,是一个四四方方,硬硬扁扁的玩意儿,上面画着一个卷发的洋人,底下一排曲里拐弯的洋文。
弘时笑道:“这是啥?”
弘晸却没笑,他神色非常郑重,伸手指着那两样东西,一字一顿道:“帕尼尼,和,帕格尼尼。”
他这么一说,弘时就愣住了!
弘晸笑道:“我要和别人说,别人得把我当疯子,但是和三哥说就不打紧,三哥明白这俩词的意思,对不对?”
他说着,将青花瓷碟往弘时跟前推了推:“三哥,你尝尝,挺好吃的。”
“你吃过?!”
弘晸点点头:“半个月前,我跟着我阿玛去了一趟国外,特意求他带我去正宗的意大利馆子,点了这个东西给我吃——我之前也只是听说,这次才吃到真货。今天给三哥你带的,抱歉,不是意大利人做的,是临走时在国内一个西餐馆买的,今早我叫家里厨子把它又热了热,味道可能比不上刚出炉,但应该也差不离了。”
弘时将信将疑拿起那块热腾腾的帕尼尼,神色复杂咬了一口。
味道很奇怪,全不像他之前想象的那样。这食物入口很软很酥,混着奶香味儿,弘时忽然觉得很难总结,他很难轻易以“好吃”或“难吃”来定义……
他知道帕尼尼这个东西,知道了很多年,但从来没见过,更从来没吃过。
却没想到今天,弘晸竟然把这东西送到了他面前!
弘晸说着,又拿起旁边那盒d,打开外面的盒子,露出碟子:“这个,是帕格尼尼。”
他起身从随身带来的包里,拿出了d机,将d塞进去,然后示意弘时插上耳机。弘时一开始不明白他的意思,弘晸会意,先做了个示范,弘时这才满腹疑惑将耳机插在耳朵里。
他呆呆看着弘晸:“然后呢?堵上耳朵再怎么样?你是要放炮仗啊?”
话还没说完,弘时吓了一跳!因为弘晸把播放键打开了。
是小提琴。
是帕格尼尼最著名的二十四首随想曲。
他练了十年的一系列曲目,弘时从来没有从别人的琴弓上听见过的音乐,此刻,竟然从那两个小小白白的东西里涌了出来!
他慌忙拿下耳机,结结巴巴道:“这是什么?!这东西怎么会响的!怎么会有人在我耳朵里拉琴!”
弘晸笑得前仰后合,他拿过那盒d:“不是有谁在三哥的耳朵里拉琴,是录下来的现场演奏,是别人,在别的时间别的地点演奏的——三哥听得懂他拉的是什么,对吧?”
弘时重重点了点头:“帕格尼尼,二十四首随想曲。”
弘晸舒了口气:“看,三哥比我还懂呢,这个拉琴的我也不知道是谁,这名字我也不认识,这盒d是我在机场免税店里买的,当时把我阿玛欢喜的……他以为我爱听古典乐呢。其实我听不了这东西,插上耳机三分钟我就睡着了。”
他说着,又把耳机递给弘时:“把这首曲子听完。”
弘时这才把耳机重新戴好,弘晸将曲目调到最后一首,这也是这一系列里最著名的一首。
四周静谧无声,弘晸坐在弘时身边,他能听见从弘时的耳机里传出的轻微音乐声,他也能看见弘时脸上的那种表情,那是混杂了震惊、沉醉、羡慕、迷惘……或者还有些别的他辨认不出来的东西。
有那么一瞬,弘晸突然有点嫉妒弘时。因为弘时能听懂这琴声,他能听懂这个拉琴的人想传递出来的东西,就好像他们彼此分享着一套不为人知的暗号,两个相隔四百年且素不相识的人,借着一个此刻还没出生的人所写的曲子,获得一种心灵上的契合。
一曲终了,d机里传出如潮的掌声,弘晸叹了口气,将耳机摘下来。
“他拉得比我好。”
语气里,充满艳羡和不甘。
弘晸苦笑:“这也就是三哥,我根本听不出好赖,这盒d我听了一礼拜,到现在也没记住哪首是哪首。像我阿玛说的,我是一点音乐细胞都没有,就爱听口水歌。”
他见弘时低头不语,便伸手拿过d盒子,将反面送到他面前:“你看,拉琴的这个人比你大呢,大多了。”
d反面有演奏者的照片,是个年近半百的金发白人,只见他面容斯文和蔼,笑容温煦,手中拿着一把小提琴。
弘时拿着d盒子,盯着看了良久。
弘晸趁机道:“三哥,你还不到二十岁,如果拉琴拉到他这把年纪,一定比他更厉害!”
弘时回过神来,他苦笑着放下d盒子:“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三哥你是从小开始拉琴的,这么多年的苦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