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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殡葬灵异生涯-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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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翻看报纸,特别注重房地产交易这一版面,寻找合适的房子。黑哥看我整日悠闲也不催我,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神,特别冷,特别瞧不起,觉得我这人不求上进。爱咋咋地吧,反正我兜里揣着十万块钱,够花一阵了。

我正在单位喝着茶水,黑哥从外面风风火火走进来,卷了一身的寒气,他可真是日理万机。

他坐在我对面,把包扔在桌子上:“小齐啊,你怎么不出去干活?”

我赶紧道:“没有业务啊,我也着急。”

“那你就坐在家里,等着天上掉馅饼?”黑哥皱眉看我:“过两天,我请的会计就到位了,把账重新捋捋,咱们单位的制度也得改改。”

“咋改?”我问。

“以后基础工资少了,提成多了。”黑哥说:“我的地盘不养懒人。只要你肯干,钱有的是,一年让你奔小康。可如果你懒,不干活,对不起,请另奔高枝。我听说你不是正式员工,还有小半年的考察期?”

这是义婶定的规矩,我都忘了。我点点头。

“好好干吧。”黑哥意味深长地看我:“当了正式员工,我就给你交五险一金。对了,你现在不是没事吗,执尸队有个活儿,你去吧。”

说实话,我是真不爱干执尸队,提成少不说,搬着尸体运来运去的,又腻歪又晦气。

在黑哥目光灼灼之下,我也没法拒绝,要了地址。黑哥让我开着金杯车去,执尸队那三个人已经等着了。

我开着车,和土哥他们联系,分别接了他们。车上只有我们几个老哥们,我忍不住吐槽,把黑哥埋汰一番。老黄坐在后座闭目养神,悠悠说:“老菊啊,我给你讲一个混社会的原则。”

“什么?”我问。

“不要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通风的墙。”老黄悠哉悠哉说。

“你啥意思?”我不高兴了:“我把你们当哥们。”

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土哥说:“就因为我们是哥们,才掏心窝传授你社会经验。尤其老板的坏话,别在背后讲,很容易传进耳朵里。”

我知道他们说的不错,可扫了兴,憋着嘴一言不发,专注地开车。

王庸打破沉默:“这次去拉什么尸体?”

“这次人物可大了。”土哥嘿嘿笑:“歌手尔夫的女朋友。”

“啊?尔夫!”王庸叹道。

尔夫是我们城市走出来的大明星,年纪轻轻,歌唱的极好,又兼有高颜值,是小鲜肉,自打从《星星大道》出道以来,知名度打滚往上升,在娱乐圈炙手可热。前些日子还参加了真人秀《跑跑吧,兄弟》的录制。

我对娱乐明星不太感兴趣,可他知名度太高,架不住网络媒体狂轰乱炸。我记得娱乐新闻讲,尔夫最近找了一个嫩模,两人在网上高调秀恩爱,惹得沸沸扬扬。没想到,他女朋友死了。

“怎么死的?”我顺嘴问。

土哥笑:“我接到电话也这么问的,警察告诉我,那小模特死得极为离奇,是自己把自己掐死的。”

第四十五章 抬尸三大忌

具体的土哥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他们见的死人多了,什么离奇的死法都有,见怪不怪。聊了两句,老黄马上转了话题,开始讲黄色笑话,这三个货没心没肺,咯咯荡笑。

尔夫住在江滨高级公寓,一进门就得查身份证,外来人还要在前台登记,有身份证抵押才能发放出入电梯的电子牌,相当正规。我们还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地方,大厅金碧辉煌,镶金带银,天花板的吊灯璀璨得夺人二目,这哪是公寓,说五星级酒店都有人信。

我们四个这扮相一看就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大家不敢造次,小心翼翼,高抬足轻落步,不敢说笑,弓着腰进入电梯。

尔夫住在公寓十二层,电梯又快又稳,很快到了。土哥领我们找门牌,在走廊拐角位置。刚过去,就看到门开着,里面闪光灯不断。

我们走进去,屋里都是人,警察在勘验现场,法医正在对尸体进行初步尸检。另一边的桌旁,我看到大明星尔夫正在接受警察问询,做着笔录。

刑警队警察看到我们来了,跟土哥打了招呼。土哥对我们做了安静的手势,示意不要乱说乱动,别妨碍人家公务。

我瞅着床上的尸体,还真是尔夫的女朋友,那个小嫩模,穿着一身红色睡衣,身材绝了,那两条光溜溜的腿,看着就晃眼。就是死状惨了点,脸色铁青,两只手还掐在自己脖子上,舌头吐出来老长,双眼暴鼓,浑浊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天花板,不知在看什么。

诡异的是,女尸的嘴角轻轻咧起,像是在笑。

王庸低声说:“这具尸体有点麻烦。”

“怎么呢?”我小心翼翼地问。

王庸道:“你知道咱们执尸队最怕抬哪种尸体吗?”

我摇摇头。

“不是大卸八块的,不是死状极惨的,也不是摔成烂泥的,而是笑尸。”王庸给我科普:“尸体死的时候一笑,最麻烦。”

我听得后背发凉,看着他。

王庸说:“笑尸不吉利,死的时候肯定有点状况,我们抬尸的也最容易被这种脏东西卡到阴。对了,你有没有护身符?”

我拿出写着“悲”字的项链,王庸撇嘴:“你怎么挑了这么个玩意。行吧,记得,一会儿抬尸的时候,你别去抬头,让老黄和土哥去,你和我抬脚。不要跟尸体对眼神。”

老黄侧头看他:“铁公鸡,你这算盘打的哐哐响,让我和土哥抬尸体的头。”

“我这不是带着菜鸟吗,”王庸笑:“别计较,下次我抬头。”

我们正说着,法医检查完了,招呼我们抬尸。我们四个来到床边,把准备好的尸袋拉开,土哥和老黄直接穿着鞋上了床,抬起尸体的肩膀,我和王庸抬尸体的双脚。

王庸千叮咛万嘱咐说不要和尸体对眼,可人就是怪,越不让干越想干,我极力控制着自己,还是忍不住瞟了一眼,这一眼把我吓得汗毛倒竖。

女尸本来眼睛朝上,看着天花板,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神不知怎么,竟然直直地瞅着我。不知是心理作用,我觉得尸体的眼睛动了。

我不敢看第二眼,双腿发软,强忍着不适,配合他们三个,把尸体放进尸袋,土哥把拉链拉上。

法医正在和刑警队的警察说话,我听到一些只言片语,他说:“……怀疑死者生前服用过禁药……”他们谈完工作,法医冲我们挥手:“抬到局里解剖室,进一步尸检。”

我们四个搬着尸体,吭哧吭哧往外抬。都说这人死沉死沉,死了之后,沉似千斤,这话一点不假。这么个小嫩模,细细嫩嫩的,活着时候可能不到一百斤,可死了以后,我们四个大老爷们抬,都觉得有点费劲。

等出了走廊,我说:“难怪死的这么离奇,原来这女孩吸过毒的。”

土哥赶紧咳嗽一声,口气极严厉:“别乱说话!”

我心里一凛,现在可不是聊闲的时候,抬着尸体说着死者的不敬之语,在我们这一行是大忌。

目前为止,我可犯两个错误了,不能和尸体对眼,不能说不尊敬死者的话。我心想,干这一行真是不容易,比走钢丝还要小心。

等来到电梯口,正要摁的时候,电梯门开了,从里面出来两个人。

我看到来人,脑子嗡了一声,极为尴尬。来的居然是王思燕,她旁边是个高高帅帅,留着黄头发,特别像韩国欧巴的大男生。这人我见过,是王思燕新找的男朋友。

两人手挽手,极为亲昵。

我看到王思燕,马上避过头,不想让她看见我。

现在的情形比较难看,我抬着尸,穿着蓝色工作服,头发好几天没洗了,眼角还有眼屎,整个一下三滥。

王思燕第一眼没看到我,还在疑惑这四个人干什么的,抬着长长的黑袋子。她的黄毛男友反应倒快,用不太熟练的普通话说:“啊,是尸体,他们是抬死尸的。”

土哥招呼我们,把尸体先挪到一边,别挡着人家走路。我藏在王庸身后,猫着腰,躲着王思燕的目光。

王思燕有些害怕,拉着男友要走,忽然咦了一声,问土哥:“麻烦问一声,你们抬的是不是麦瑞?”

老黄呲着黄板牙笑:“我们抬的是汤姆。”

土哥不满:“老黄!别乱说话,上电梯走人。”

王思燕说:“你们误会了,麦瑞是尔夫的女朋友,这是她英文名。是她吗?”

土哥道:“妹妹,我们就是干活的,啥也不知道,你想打听什么,往里走,那边都是警察,大明星尔夫也在那。”

我们四个抬着尸体往电梯走,老黄对我说:“老菊,你摁着按钮,别让电梯关门。”

他这么一说,王思燕看到了我,惊奇地说:“齐翔,你怎么在这?!啊,我想起来了,你是做殡葬的,你也抬尸吗?”

她这么一嚷嚷,我们四个面无人色,王庸冲我苦笑:“哥们,你惨了。”

我冷汗浸出来,抬尸的大忌啊,最忌讳在死者面前喊破自己的真实姓名。

今天连番出错,加上王思燕一叫破名字,我顿时感觉两脚发软,眼冒金星,觉得万念俱灰,大限已到。

土哥扶住我,对王思燕说:“妹妹,我们还有工作,你该忙忙你的。”

我们进了电梯,把门关上。门外是王思燕吃惊的表情,她看着我,满眼的忧伤。

电梯快速下降,我们四人鸦雀无声,地上放着长长的黑色尸袋。“叮”,电梯到了一楼,土哥让我们抬着尸体先回车上,他去领身份证办手续。

我们把尸体放在后车厢,在车前抽烟等着,时间不长,土哥出来,说道:“铁公鸡,你和老黄去看尸,我和老菊在前面。”

王庸经过一系列事,老实多了,听土哥的,他和老黄进了后车厢。

我和土哥上了车。土哥道:“我开车,你在旁边坐着。”

他发动车子,离开公寓。我全身发热,像是得了高烧,哪儿都不自在,一闭眼脑子里就是女尸瞅我的眼神,怎么也摆脱不了。

土哥一边开车一边看我:“老菊,别多想。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都是心理作用。”

我叹口气:“我今天犯了很多错误。”

“正常。”土哥说:“干长了就好了。谁刚入行都要犯错误,只要你以后对死者心存敬畏就可以了。”

土哥安慰了我两句,全神贯注地开车,时间不长到了警局。因为尸体死因比较复杂,还要做二次尸检,所以不能抬到殡仪馆,而是抬到了局里的解剖室。刚一到门口,警察打开铁门,我闻到里面浓浓的福尔马林味,实在控制不住,跑出门外哇哇吐。

他们三个把尸体送进去。出来后,老黄甩给我一根烟:“你小子,还是短练啊。”

我狠狠抽着烟,靠烟气往下压恶心。

“天儿晚了,土哥不请我们吃点饭?”王庸开玩笑。

土哥看我:“行啊,今天豁出去了,撸串去。”

我恶心的不行,摆摆手:“我扛不住了,回家休息休息。一闭眼脑子里全是穿着红衣服的女尸,腻歪。”

“不过话说回来,”老黄道:“这丫头死得够惨的,年纪轻轻,可惜可惜。尤其还穿着红衣服。”

“红衣服有什么讲?”我问。

老黄磕着烟灰说:“有这么一种说法,穿红衣死的人,尤其是自杀的,无法去轮回,灵魂无法得到超脱,会变成孤魂野鬼。”

第四十六章 吊死鬼

“你别吓我,老黄。”我听得哆嗦。

老黄吐着烟圈:“吓你干什么。不过也是道听途说,老辈人怎么说咱就怎么听,反正吧,穿红衣横死,肯定是不吉利的,尤其死的时候还是笑模样。嗨,不说了不说了,老菊你不去吃饭?”

我浑身发热,哪有胃口吃饭,摆摆手。

“那咱们去。”老黄招呼土哥和王庸。我们四个上了车,老黄开车先把我送回家,他们三个吃饭去了。

我进了小区,心下不宁,总觉得不舒服,好像有谁在后面盯着。猛一回头,后面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我怕被脏东西跟着,故意在小区里绕了几个圈子,觉得差不多了再回家。

家里冷锅冷灶,我也懒得开火,靠在床头拿着手机玩。

看了一会儿,我觉得浑身疲乏,困得要命,怎么睁眼也睁不开。就这样,手机还亮着,而我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朦胧间,我听到有人在外面喊我,声音挺响,震得玻璃嗡嗡颤动。

我从床上下来,推开窗户往外看,外面很冷,天色黝黑,隐约能看到几个人在下面招手。

我想起执尸队的几个哥们,可看着又不像,似是而非。我没想那么多,匆匆披了件衣服出去,到了楼下,那几个人站在黑森森的地方,笑着说:“老菊,睡了?怎么叫你也不醒。”

我心里纳闷,凭直觉他们应该不是执尸队的那哥仨,可看口吻看举止,亲密熟悉,又像是他们。我暗暗思忖,难道我睡迷糊了?熟人什么样都忘了。

我打着招呼:“你们怎么来了。”

那人道:“你忘了?刚才给你打过电话,又来活儿了,让咱们去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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