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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人头疼的。过了两三个月,等我们改制完成,就可以轻松派出十万大军,到时候将普斯克城一围,有多少日耳曼人,我们就吃上多少。当然,轻易弃守普斯克城肯定会惹人怀疑,但是日耳曼骑兵偷袭梁赞河,倒是解决了大麻烦,不用跟日耳曼人血战,便可以将计就计,不惹人怀疑的将普斯克城丢给日耳曼人。如果所料不错,现在王妃已经带人撤出普斯克城了。”
“嘶,这样的大手笔,也只有殿下能想得出来了,用普斯克城当鱼饵,真是想常人不敢想啊”任酚言语中充满了慨叹,听上去很简单的策略,可真正实行起来却非常复杂。诺基卡夫又何尝不是如此,短短几天时间里,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以前总觉得留里克大公爵乃百年奇才,但是现在看来,真的是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等战争结束后,诺基卡夫打算去大宋住上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星夜下的梁赞河,充满秋季的萧索和悲凉,驻足在河边,看波光粼粼,风吹两旁,阵阵冷意。这一切对耶律沙来说并不陌生,他是草原上长大的汉子,再加上长久的军旅生活,早就习惯了这种以天为盖地为庐的日子。头顶上,灿烂的银河如一条银色绸缎,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心里有种莫名的烦躁感,毫无睡意。
梁赞河以南十里处,有一支庞大的骑兵正在缓慢地前行,为了隐藏行踪,不惊动梁赞河的驻军,这支骑兵全都是下马而行,这支骑兵不是别人,正是消失在雷耶河附近的拜思尔大军。此时的拜思尔穿着厚厚的兽皮外套,长发脏乱,唯有双眼透着阵阵精光,为了躲避东方骑兵的搜索,他可是带人在红松林受了两天的罪,但这些都是值得的,只要偷袭成功,就肯定能调动普斯克城的兵马,到那时候,想要得到普斯克城还不是易如反掌?开始的时候,拜思尔也为攻打普斯克城头疼,根据之前得到的消息看,普斯克城可是重兵把守,强攻之下,能不能打下普斯克城不说,肯定会两败俱伤。能够想出偷袭梁赞河的主意,也是偶然。在搜索十字口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叫山姆的胖子,这个胖子山姆乃是波罗的海商人,老家就在木头岛,从山姆口中,拜思尔才知道原来红松林是可以通行的。在红松林里有一条小路,异常坚硬,骑兵慢慢通过一点都不成问题,只不过这条小路被厚厚的枯叶覆盖,寻常人根本发现不了。山姆家世代经商,祖上在五十年前发现了这条路,以后这条红松林小路就成了山姆家发财的宝贝。也该山姆倒霉,前往君士坦丁堡的时候,被当地恶霸坑的满头包,好不容易回来了,刚想过红松林回木头岛,结果又被拜思尔逮个正着,面对拜思尔的威胁,胖子山姆只能乖乖听话,将家族几十年的秘密小路送给拜思尔。
拜思尔为人非常小心,过了红松林之后,依旧没有放山姆离开。山姆走在拜思尔旁边,嘴上不断念叨着,“拜思尔大人,小人已经带大家离开红松林了,你就放小人离开吧。”
“你怎么话这么多?你不是很熟悉这一带的情况么,老老实实的指路,等拿下普斯克城,有的是你的好处,到了普斯克城,我给你大量的金币,足够你买上一条船”拜思尔俩眼一瞪,这一路上光听山姆叨叨不停了,如果不是需要山姆指路,早就把山姆的嘴巴堵住了。听了拜思尔的许诺,山姆暗自撇了撇嘴,他对金币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于船,那就更可笑了,有船没船员,停在码头上看风景么?在山姆看来,金币也就看上去好,但实际价值并不多,在木头岛乃至东罗马,都是以物换物,很多东西有钱你也买不到,只有急需的物品才行。这也是现阶段西方的实际情况,货币流通基本只存在于上层贵族之间,民间还是以物易物,所以在山姆看来,一堆金币,不如十车酒来得实在。不过这些话他可不敢说出来,万一拜思尔一怒之下要杀人,那找谁说理去?山姆有时候都在怀疑,最近是不是得罪上帝他老人家了,为什么这趟货不仅不赚钱,还如此倒霉呢?不光货物丢个一干二净,现在连这条小命都握在别人手中。山姆不想死,兰斯家族就剩下他一个男丁了,两个兄弟也死在了大瘟疫下,家里还有一个妹妹等着养活,这可真是流年不利。
看到山姆闭上了嘴,拜思尔终于露出了一点笑容,“这样才对嘛,要我说啊,你懂斯拉夫语还懂瑞典以及丹麦佬的语言,日耳曼语也懂,完全是个人才啊,留在我这里听用不是挺好的?”
“我好你个大头鬼”山姆皱了皱鼻子,胖脸微微打颤,山姆虽然家道中落,只是一个小商人,但是头脑还算清醒。眼下整个西方大地传的最多的不是神圣帝国,更不是东罗马,而是神秘强大的东方人。现在基普罗斯就是东方人的领土,就算真要找人投靠,那也该找东方人啊。而事实上,山姆最大的梦想也不在行军打仗,而在经商,他做梦都想重现兰斯家族的辉煌,如果有一天,能够拥有自己的商队,贸易横跨东西南北,那就算是死也甘心了。
说话间,已经靠近梁赞河,拜思尔也懒得理山姆了,吩咐下去,所有人翻身上马,众人准备好长弓火箭,蓄势待发。距离梁赞河不足两里地,以骑兵的速度,眨眼间就到。拜思尔等了太久了,他掩不住心中的激动,高声道,“兄弟们,前方就是梁赞河,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杀光东方人,冲!”
五千多精锐骑兵分成五个千人队,同时发出震天吼的咆哮,骑兵奔腾,如利剑出鞘。杀戮就在眼前,胖子山姆欲哭无泪,要是死在这里,那得有多冤枉,他拖着肥胖的身子,想要找块洼地藏着。由于跑得太急,太色幽暗,脚上踩到什么东西,山姆悲呼一声,直接趴在地上,那张胖脸还粘上什么东西,嘴里、鼻子里一股臭烘烘的味道。山姆这次真的哭了,他坐在旁边眼泪哗哗的往下流,居然一脸的马粪,倒霉到这种程度,还不如死了痛快,这一刻,山姆觉得所有人都跟自己过不去,就连马粪也捡老实人欺负。
山姆如何倒霉,别人是顾不上了,日耳曼人已经全都将注意力放在了梁赞河,五路齐发,有的袭击马圈,有的焚烧营地,顷刻间梁赞河大营一片大火。这个季节,天气干燥,风又大,枯萎的干草染上火苗,直接引燃成一片,火光四起,到处浓烟滚滚。日耳曼人的进攻来的太突然了,许多定**士兵根本没能回过味儿来,就连耶律沙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梁赞河附近怎么会出现日耳曼骑兵,他们是飞过来的么?可惜,日耳曼人骑得不是飞马,这个世上根本没有神话。
南边的马圈被毁,营地被焚烧,日耳曼人纵兵厮杀,定**士兵哪里挡得住?耶律沙看得睚眦欲裂,可他知道这个时候必须冷静下来,越是想拼命,那死的就越快,“齐格,快带人去北边,必须把那里的战马拉出来,本将给你一刻钟时间,一刻钟之后,我要看到两千铁浮屠站在梁赞河。”
“是。。。。是。。。。”齐格忙不迭的点头,抱着头盔,拖着腰刀仓皇往北边跑去。耶律沙也没有闲着,他怒吼一声,听着铁枪站在营地中央,“列阵,活着的人全部往帅帐集结,以圆阵防御,都不要慌。盾牌全部抬出来,一定要挡住日耳曼人,一会儿铁浮屠就能集结成军。”
听到耶律沙地声音,乱冲乱撞的士兵们终于找到了主心骨,慢慢往帅帐集结,可即使如此,在西边以及南边已经有将近两千将士死在日耳曼人的屠刀下。士兵往帅帐集结,同样也将耶律沙暴露在日耳曼人的视野内。日耳曼人正找不到帅帐在何处,现在直接将矛头对准了耶律沙,“杀了那个东方人,杀了他。。。。”
日耳曼人是疯狂的,眼下的形势,他们想不疯狂都难,那可是东方人的大将军,堪比军团执政官的存在,谁能杀掉他,那封爵拜将,金钱美女还不是手到擒来。耶律沙好不容易聚拢了一千多名士兵组成圆阵,日耳曼人很快就扑了过来,由于仓促应战,盾牌阵并不完善,日耳曼人很快就撕开一道口子。眼看着一名士兵被日耳曼人用骑兵枪刺死,耶律沙双目赤红,他大吼一声,双足发力,身子猛地往前一跃,长枪往下一砸,将那个日耳曼骑兵砸的脑经迸流,夺了战马,直接往前突,耶律沙勇不可当,那些想要冲过来的日耳曼士兵接连死掉好几个。连折数人,日耳曼人终于冷静下来,一名千夫长赶紧让人撤下来,“准备长弓,射死这个家伙。”
周遭的定**士兵也看出情况有些不对劲儿,全都往耶律沙这边冲,“快救耶律将军。。。。王三,快去保护大将军。。。。啊。。。狗贼,老子跟你们拼了”。士兵们纷纷扑过来,这时日耳曼人的箭矢也射过来,耶律沙仗着身法躲了过去,可是胯下战马却被钉死,一名士兵将耶律沙扑倒在地,在他身后是数支羽箭。
第1233章 奇谈
东方人死掉一个堪比执政官的大将军,士气会遭受到无法想象的打击。自开展以来,胜负之数无法计算,哪怕败的再惨,也从没有发生过死掉执政官的额事情。当初泰梅尔高原上,伯约骑士团执政官恩兰被活捉,那纯属是意外,恩兰是自己去找死,那谁都拦不住。杀掉耶律沙,一定要杀掉他。变故来的太快,耶律沙的心思也改变了许多,刚刚已经存了必死之心,可是现在有了铁浮屠,他要是还寻死,那就不是耶律沙了。铁枪如龙,刺死一名日耳曼骑兵,翻身上马,迎着铁浮屠冲过去,日耳曼人也急眼了,顾不得周遭还有自己人,冲着耶律沙放箭,结果箭雨落下,自己人死了不少,耶律沙反而躲在马背下逃过一命。铁浮屠救主心切,速度提的很快,面对两侧日耳曼骑兵的袭扰,他们不管不顾,终于将耶律沙护在中间。
有了铁浮屠,耶律沙豪气万丈,仿佛换了一个人,虽然人数并不多,但他丝毫没有畏惧。重甲铁浮屠,誓死冲锋,可以碾压一切,铁枪遥遥一指,大声吼道,“两队锥形阵,重骑抢向前,目标对方中军。切开阵型后,不要做停留,往西南方向冲。听我号令,全军向前,冲!”
“冲!”铁浮屠齐声怒吼,粗犷的声音划破夜空,直冲云霄,那气势,那威压,前所未见。明明不足两千人,却让近五千名日耳曼骑兵胆颤,这就是强横无匹的存在,哪怕面对劣势局面,铁浮屠过往的荣耀,也不容许他们露出半点胆怯。长枪在手,视死如归,重甲在身,勇往直前,这就是铁浮屠的精神,哪怕前方万丈深渊,也要冲下去,因为只有视死如归的冲锋,才能将铁浮屠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一个铁浮屠,都是铁甲包裹的野兽,嗜血的光芒扫过去,有些人已经头皮发麻。
一将在前,万马奔腾,耶律沙的目标显而易见,直取拜思尔所在的地方,这一刻,拜思尔手心狂冒冷汗。疯子,都是一群疯子,这种情况下,竟然不退反进,“杀了他们,日耳曼的勇士们,上帝的荣耀与我们同在,为了帝国,为了家人,拿起你们的剑,杀。。。。”
“吼”在拜思尔的世界里,后撤是可耻的,尤其是现在,如果没有了仗剑而出的勇气,那么还如何去当高贵的骑士。拜思尔身先士卒,身后的日耳曼骑兵们终于鼓足了勇气,他们要与铁浮屠一决雌雄。两股钢铁洪流,残暴的撞击在一起,这是上古世纪的铁甲对决,充满了暴力与鲜血,很美,同样很凄凉。轰隆隆,夹杂着无数战马的悲鸣声,日耳曼人有着骑士应有的高傲,但面对重甲在身的铁浮屠,依旧被冲散切割,马蹄北去,狂花飞落,没有人间的精灵,只有一群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自由的天地间,心无残阳,野火依旧肆虐的燃烧。高宏是一名经验老道的铁浮屠,自太康元年,他由一名普通的古镇骑兵调入铁浮屠,从此开始了自己的重骑生涯。铁浮屠与古镇骑兵,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骑兵,古镇骑兵讲究的是进退有度,密切配合,讲究的是灵活多变,充满了战术味道。而铁浮屠,更加的简单,但同样也最艰难,铁浮屠需要勇,只需要一个字。铁浮屠重甲的存在,就注定他们是一群需要向前突击的兵种,唯有向前,也只能向前,哪怕是死。所以,铁浮屠需要勇,必须要勇。这一刻,高宏脑海中浮现出耶律将军手持铁枪,弓着身子冲锋的样子,对,向前,向前,再向前。砰,重骑枪刺倒一个,紧接着是下一个,终于铁甲遭到重击,天地旋转,头重脚轻。高宠只有一个念头,冲,一直冲下去,他是铁浮屠,一名勇敢的铁浮屠,生中有死,死地求生。轰,战马倒下,发出低沉的悲鸣声,铁枪再次向前递出,这一次刺到了空中,眼前一片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