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先生听了一会儿,为我翻译说:刚才从我脸旁边蹿过去的那只白色的东西,是一只野兔。它可能是饿极了,竟然不顾危险,大白天就跑出了树林,溜进了隔壁人家的菜园子,偷吃那里肥美的菜叶。正吃得忘情陶醉之际,被邻居家喂的大黑狗发现了。大黑狗毫不留情地就扑向兔子。兔子大惊失色之下,发挥出了生命惊人的潜能,竟然一跃两丈多,从狗狗的獠牙下逃脱,蹿过了土墙,跑到了我们的工地。而狗狗哪里肯放掉到嘴的肥肉,也奋不顾身地跳过墙来穷追不舍。
第九百五十一章 兰陵王(中)
(一)
顿时,我们的工地就被这两只动物搅了个天翻地覆。
工人们纷纷放下手里的活儿,笑嘻嘻地看着这场惊险的生死追逐。有的人给亡命飞奔的兔子加油,有的人给搏命死追的黑狗加油。口哨声此起彼伏。
人群的喧哗进一步加深了兔子的恐惧。
昏头昏脑之中,它也不辨方向,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混乱的地方,避开这么多危险的敌人。
它竟然再次跳过了矮墙,向镇子里的大街上跑去。
狗狗也毫不犹豫地追到了大街上。
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兔子竟然能弹跳到这么远,这么高!
我真是太吃惊了!
看到两只疯狂的动物从工地上一前一后地消失了,工人们略略觉得有点失望。他们笑着议论了一会儿,就又捡起了手上的活儿,回到了工作上。
邻居家的大婶也急急忙忙地从墙头上消失了。她说:“喔,天哪,我得跟过去看看它们到底跑到哪儿去了。”
我的眼睛一直追随着两只动物消失的方向。
沈先生看着我,小声地问我:“怎么?你也想去街上看看吗?”
我直截了当地说:“是的。我想要救那只兔子。它只不过是饿了。几片菜叶不值多少钱。它不该为此送命。那只狗也不缺食物。”
沈先生看着我,笑了一下。
他说:“好吧。虽然有点小布尔乔亚,但,你是来营地的第一位女客人。身为项目负责人,我很乐意满足一位女士这么善良的愿望。”
(二)
沈先生带着我来到了街上,发现满街的人都在看着前方,议论纷纷。
原来,在猎狗的追逐下,那只惊慌失措的兔子当天穿过了镇子上所有的古迹,包括一座16世纪的修道院、彼得大帝的行宫、古老的图书馆,最后跳过一道栅栏逃进了镇上的警察所,在警察局里引起了一阵骚乱。许多警察跳上桌子,扑到墙上,以及钻到桌子下面去捕捉它。而那只十分熟悉当地环境的黑狗,则不敢擅自闯进警察所的栅栏门,只能留在栅栏门外对着里面着急地跳跃着,大声地狂吠不已,直到它的女主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将它脖子上的链条紧紧地抓在了手里,不住地向周围的人道歉。
就在邻居大婶终于搞定了她的黑狗的同时,一群同样胖胖的警察也狼狈不堪地搞定了那只急了眼的兔子。它终于被两个人死死地摁住,然后提着脖颈被拎了起来。
兔子在空中踢腾着它强壮的四肢,不停地弓曲着身体,试图从警察的手里弹射出去,再次逃跑。
但是警察很快把它扔进了一只铁笼子了,麻利地给笼子上了锁,把它牢牢地关在了里面。
兔子撞了几下笼子,然后就理解到了自己的绝望处境。
它惊魂未定地用力跺了几下后脚,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然后,逐渐放弃了挣扎。
它安静了下来,把身体尽量缩小,团成了一团,一动不动地趴在了笼子的角落里。
有警察从饭盒里拿出一根胡萝卜扔进了笼子。
兔子看了看那根胡萝卜,但是没有理睬它。
对于一个待处决的死刑犯来说,最后的晚餐,的确是难以下咽的。
兔子很明白,不一会儿,它就会变成一锅热气腾腾的兔肉,被放在警察局的餐桌上。
作为一只兔子来说,生命这样结束,实在是再常见不过了。
(三)
邻居大婶紧紧拉着她手里的黑狗,用放鞭炮似的语速向警察解释事情为什么会能闹得这样满城风雨。
她一再强调她才是受损失的一方。
警察拿着笔记录着她的口供,还询问着几个被狗和兔子撞到的行人当时的情况。
警察对邻居大婶说,她今天真的很幸运,虽然如此耸动视听,搞得全镇六神不安,但所幸没有损坏别人家的东西,也没有导致别人摔倒,所以,她应该默然忍受那几片菜叶的小小损失,庆幸自己不用赔偿别人家的损失。
就在警察和邻居大婶说话的时候,她那只狗一直盯着笼子里的兔子,目露凶光,嘴唇皮外翻,露出里面尖利的牙齿,不时地发出低声的咆哮。
而兔子就更紧张地团缩起身体,趴在笼子最远离黑狗的地方,一动也不敢动,大气也不敢出,两只鼻孔快速地翕动着,小心脏跳得飞快。
就在这时,沈先生带我走进了警察局。
沈先生走过去和那位做笔录的警察打招呼,送给他一包台湾的香烟。他们开始言来语去地交谈。邻居大婶也参加了谈话。
后来,我才知道,沈先生对警察和邻居大婶说,真是很抱歉,这只兔子并不是一只野生的兔子,它是我们营地的女贵宾带来的宠物。
他用手指着我,警察和大婶的目光都转向了我。大婶看到我脸上的泥点,记起刚刚看到过我和沈先生在土墙边说话。她对警察点头,好像是在证实的确在营地看到过我。
沈先生逻辑严密地论述道,既然这只兔子是一只宠物,那就是这位女士的私人财产。这位女士刚才专心地听着我的讲解,一时不慎,让兔子从怀里挣脱逃跑了。兔子跑到了墙那边的园子里吃了大婶的菜叶,这个损失当然应该由这位女士来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位女士愿意加倍赔偿大婶损失的菜叶,三倍也可以,但是无论是大婶还是警察,还是大婶的黑狗,都无权随意处死别人的宠物。在这位女士完成了赔偿之后,兔子应该交还给这位女士,由她带回去严加管教。
邻居家大婶听说还有三倍的赔偿,马上相信了沈先生的说法。她一口答应接受赔偿,让警察把兔子给放了。
毕竟,要一锅兔肉有什么用呢,兔肉是每家每户经常吃的,没什么新鲜的。不如要一点美元来得更划算。
警察狐疑地看了看沈先生,又看了看我,又低头看了看那只不依不饶的黑狗。
然后他拿着笔录本走了过来,例行公事地问我兔子叫什么名字。
我情急之下想不出兔子的名字,只好冲口而出:“它叫兰陵王。”
第九百五十二章 兰陵王(下)
(一)
那天,我在警察所冲口而出,这只兔子叫作兰陵王。
话音响起,连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天知道我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这样一个名字!它各方面听起来都十分不像一个兔子应该有的名字。
我现在想起来,它可以叫乖乖、小白、宝宝什么的,我头脑里涌现出了上百个合适的名字,可是已经太晚了,不方便改口了。
“什么?”警察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他看着担任翻译的沈先生,追问了一句:“她管这畜生叫什么王?”
我的脸忍不住红了。
《兰陵王》是我正在构思的一个新小说。我来之前的路上,脑子里一直都在想着它。
我只好解释说:兰陵王是个中国古代的美男子,皮色白皙如玉,就像这只兔子一样洁白。
我看向笼子里的兔子,它浑身已经沾满了泥点,神情狼狈而沮丧,看上去十分不像一个美男子的模样。
但是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只好将错就错坚持到底。
警察让我叫一声那只兔子,看它会不会有反应。
我硬着头皮用中文叫了两声“兰陵王”。理所当然,兔子完全不知道我的声音是和它有关联的。
沈先生忙陪着笑说:“小可怜的,想必生平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危险的事情,我看,它一定是给吓傻了。”
他对邻居大婶递着眼色,轻声地说:“十美元,怎样?如果你能让警察把兔子马上还给这位女士的话。”
大婶看了看沈先生,眼睛里立刻迸射出光芒万丈。
(二)
20分钟后,我怀里抱着这只脏兮兮的兔子,走出了警察局。
沈先生在警察局门口递给邻居大婶10美元的赔偿。他还答应了警察们,一会儿从营地上搬一箱子清酒送过去慰劳大家抓兔子审问狗的辛苦。警察完成了完美的笔录,给本次惊动小镇的动物逃逸冲突事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没有人从中受到任何损失。皆大欢喜的结局。
邻居大婶兴高采烈地用力拖拽着她的狗回家去了。她笑容满面地对我说:“希望这只狗没有吓到您家的乖乖小兔子。它是只打猎的狗,看到兔子就热血沸腾,控制不了自己。无论如何请您原谅。”
我只好以甜蜜的笑容回应着大婶的热情。
我和手里的那只兔子一起,心有余悸地看着那只愤愤不平、意犹未尽的黑狗走得越来越远了。
我感觉到兔子在我手里浑身颤抖,心脏跳动的速度非常之快。
它感到恐惧。但它不知道怎样应付这种新的局面,凶吉难测,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它一直老老实实地待在我的怀里,所幸如此,没有当场打破“宠物”的神话。
(三)
“现在,我该拿它怎么办呢?”我在满街人关切的目光中,小声地问沈先生。
沈先生也小声地说:“带它回去,给它洗干净,穿上粉色的裙子,给它找食物,带它回家,给它买个兔舍,养活它,直到它在你怀里终老,然后给它找个墓地,立块墓碑,每逢清明去祭奠它。”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我说:“开什么玩笑!飞机上不让带兔子的。”
沈先生忍不住笑了。
他说:“好了,不逗你玩了,跟我来吧。”
(四)
沈先生带我来到了林子的边缘。
我们离开了林间的小路,走到一处人迹罕至的空地上。
沈先生对我点头。
我弯下腰,把兔子从怀里放下来。
这时,我发现兔子的爪子正紧紧抓住我的棉袄,不肯松开。
我抚摸它的背,我安慰它说:“好了,一切危险都过去了。你现在安全了,回林子里去吧,以后不要再到镇子上来了。”
我轻轻地在它耳边叫着它的新名字。我说:“兰陵王,认识你很高兴。希望你平安快乐。”
我看到它的耳朵转动了一下。
它的眼睛有几秒钟时间在注视着我。
然后,我再次尝试把它从怀里放下去。
这一次,它松开了我的棉袄,从我怀里一蹬腿,就跳到了空地的边缘。
它在那里辨别了一下方向,站起来四下张望了一下,就飞快地跑进林子的深处去了。
远远地,我只看到它白白的短尾巴在林间晃动了一下,就没了踪影。
我心里觉得略略有一点失落。它跑得这么快,都没有再回头看一下我们。
看着兔子白尾巴的影子,沈先生对我说:“兰陵王?”
我看着沈先生,我说:“没想到你说它是我宠物,情急之下想不起来合适的名字。”
沈先生笑着说:“很霸气的名字。”
他看着密林的深处,再次玩味了一下这个名字:“兰陵王。”
(五)
我向两位先生解释说,兰陵王是中国唐朝末期一个藩王的世子。他皮肤白皙,身材匀称高挑,长相非常清秀俊美,又很年轻,作战十分勇敢。
他担心自己长得过于年轻俊美,在战场上无法震慑到敌人,所以上阵厮杀的时候,特别为自己打造了一个看上去非常狰狞的金属面具。
他总是戴着这张面具冲锋陷阵。
但是,在最后决定胜负的一场攻城战中,他摘下了面具,以本来面目往返冲杀,最后攻陷了巨大的坚城,从此,世人才知道兰陵王原来是个美男子。
逸晨先生很熟悉这个情节。因为它现在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剧本,并且已经获得投资,在外景地开拍了。
(六)
自从那天说了兰陵王的故事后,我在营地度假期间,就有意无意地注意着营地周围到处都是的野兔。我希望能再次遇到兰陵王。不知道一年过去了,它现在是否还平安地活着,会不会再次遇到危险呢。
可是,所有的兔子长得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行动又鬼祟而迅速,匆匆一瞥之间,实在是难以分辩兔子的面貌。
几天后,我差不多已经放弃再次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