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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伊说:“要是用那个,整栋房子都会垮下来。”
凯文依然坐立不安,仿佛台阶让他屁股发疼。“万一他们毫无所获怎么办?”
“这样的话,咱们的弗朗科就上黑名单了,”谢伊说,“浪费大家的时间。这不是很可怜吗?”
“多谢关心,不会有事的。”
“是啊,是不会,你永远不会有事。他们在找什么?”
“你为什么不问他们?”
一名满头乱发、穿着林普·巴兹提特T恤的学生踅出十一号公寓,一脸宿醉未醒的样子搔搔头问:“出了什么事?”
我说:“回屋里去。”
“这是我们的台阶。”
我掏出警察证,他只说了一声:“哦,可恶!”便拖着脚步走回屋里,难以接受天下竟然有这么不公平的事。
“没错,”谢伊说,“用警徽吓人。”但这只是反射动作,他的眼睛对着消逝的阳光微微眯起,仍然盯着十六号。
这时,一声炮火般的轰然巨响摇撼了整条街道和房子,回荡在幽暗的自由区之上。是那块混凝土板,是它落在了地上。诺拉打了一个哆嗦,低声尖叫,莎莉·荷恩将开襟毛衣的领子拉高,在胸前画个十字。
就是那一刻,我感觉空气一股颤动,电流从十六号的底部窜出,由内向外爆开。鉴证人员声音变大又减弱,警察转头注视,人群推挤向前,乌云汇聚在屋顶上空。
凯文在我背后说了什么,我听见他提到我,忽然发觉我们已经站了起来,他一手抓着我的手臂。我说:“放手。”
“弗朗科……”
屋里有人厉声咆哮,急切下令。我再也顾不得别人知道我是警察,对凯文说:“待在这里。”
挡住栏杆的警察矮矮胖胖,长得一副姑婆脸。“孩子,站旁边去,”他对我说,口音浑浊得像泥浆一样,“没什么好看的。”
我掏出警察证,他蠕动嘴唇读着。屋里楼梯有人上上下下,一张脸从转角窗边闪过,戴利先生高声大吼,但感觉很远,而且越来越缓,仿佛来自长长的铁管彼端。
“证件上说,”警察将证件还给我说,“你是卧底,但我没听说有卧底要来。”
“你现在知道了。”
“你必须找承办警官谈,可能是我们的小队长,也可能是重案组,要看——”
我说:“别挡路,让开。”
警察翘起嘴巴说:“你没必要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你可以在这里等,待在你现在的位置,等取得许可——”
我说:“滚开,不然我就打得你满地找牙。”
他瞪大眼睛,发现我不是开玩笑,便退到一边。我三两步跳上台阶,撞开他一脸惊诧站在门口的同事,而他还在不停嘀咕,说要向上级检举我。
各位尽管笑吧:其实内心深处,我根本不认为他们会找到什么。我这个机灵又愤世的卧底大王,时常对菜鸟吹嘘自己的真知灼见,说这个世界比他们想的还要邪恶两倍,却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在我打开那只手提箱,在我感觉幽暗地下室的混凝土板微微摇动和电流在傍晚空气中流窜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
无论我之前之后知道什么,内心深处,在我心底最深的角落,我仍然相信萝西。即使当我从摇摇欲坠的楼梯跑到地下室,看见一群口罩转头看我,白色强光朝我射来,板子被人掘起,角度夸张地卡在线路与铁撬之间,当我闻到来自地底的恶臭,明白大事不妙时,我依然相信她。我相信萝西,直到我推开蹲着的鉴证人员,发现他们在看什么。
不规则的大洞、一簇发黑的纠结头发、应该是牛仔裤的碎片和带着细小齿痕的棕色光滑骨骸。当我看见一只化成白骨的微弯手掌,立刻明白他们在层层泥土、死虫与腐水之间发现指甲的时候,右手食指应该咬到指肉。
我咬紧下颚,咬得牙齿都要碎了,但我不在乎,碎了也好。洞里的她像个睡着的孩子缩成一团,脸庞埋在双臂里。或许是这一点救了我的心。我听见萝西说,弗朗科,清清楚楚在我耳边,在我们第一次缠绵时。
有人突然冒出一句感染什么的,接着一只手递了口罩到我面前。我往后退,举起手腕用力捂住我的嘴。天花板的裂痕跑跑跳跳,有如坏掉的电视屏幕。我记得我听见自己轻轻说了一声:“哦,妈的。”
一名鉴证人员问:“你还好吗?”他站着,离我太近了点,说话的口气仿佛已经问了两三次。
我说:“嗯。”
“第一眼很恐怖,对吧?”他一名同事洋洋得意说,“我们看过更惨的。”
“是你打电话来的吗?”那名鉴证人员问。
“对,我是弗朗科·麦奇警探。”
“你是重案组的?”
我顿了一秒才明白他问什么,我的脑袋几乎停止了。“不是。”我说。
鉴证人员神情怪异地看我一眼。他长得一脸宅男样,年纪和身材都比我小一半,应该是之前那个没用的混蛋。“我们已经联系重案组,”他说,“还有法医。”
“我敢打赌,”他的助手开心地说,“她不是自己一个人下来的。”
他拎着一个证物袋。要是他们任何一个在我面前碰她,我知道自己一定会将对方打得脑袋开花。“做得好,”我说,“我想他们应该快来了,我去帮警察一把。”
我爬上楼梯,听见宅男说居民闲不下来,几名助手嘶嘶窃笑,感觉像一群少年。那一瞬间,我真的以为地下室里的人是谢伊和他死党,一边抽大麻烟一边讲低级笑话,我以为走出屋门就会回到原本的生活,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屋外,围观的人群更多、更挤,所有人拉长脖子,离我当看门狗的警察朋友只有几步之远。他的同伴已经从门口下到栏杆,站在他身边。屋顶上的云层压得更低,光线也不同了,变成瘀青般的紫白,令人不安。
人群后方出现动静,戴利先生长驱直入,挥臂将居民推开,眼睛盯着我,仿佛其他人都不存在。
“麦奇——”他想大喊,但喉咙忽然一哑,只发出粗嘎的声音,“里面是什么?”
泥浆怪兽气冲冲说:“这里由我负责,站开。”
我只想让他们揍我,不管是怪兽或是他同事也好。“你连自己老二都抓不牢。”我对着那张又大又软的布丁脸说。他避开我的视线,我将他推开,走向戴利先生。
我一踏出大门,他就抓住我的领子狠狠抵住我,下巴贴到我的脸上,我体内顿时涌上一股狂喜般的热血。他要么比警察有种,要么就是不肯向麦奇家的人低头,无论哪个我都很爽。“里面有什么?你们发现什么?”
一个老人兴奋尖叫,穿着连帽运动衫的青少年开始鼓噪。我用大伙儿都听得见的音量警告他说:“老兄,你最好把手拿开。”
“你休想,你这个小杂种,你别想命令我——我的萝西在里面,是吗?”
“我的萝西,老兄,我的女孩,我的。我再跟你说一次:把手拿开。”
“是你的错,你这个龌龊小子。要是她在里面,都是因为你。”他前额抵着我的头,手掌力道惊人,我感觉衬衫像刀一样切过我的脖子后根。那群青少年大喊:“打!打!打!”
我牢牢抓住他的手腕,正准备用力扭断,鼻子里闻到他的气味,那汗水与呼吸,又热又臭的兽腥味,我永远都记得。这家伙吓坏了,几乎失去理智。那一刻,我看见荷莉在我面前。我肌肉里的狂躁瞬间消退,胸膛深处啪的一声,仿佛有东西绷裂了。“戴利先生,”我尽可能放轻语气,对他说,“他们一有发现就会通知您,但在此之前,您必须回家等候。”
两名警察想将他从我身上拉开,叽哩呼噜说了一堆,但我们谁也没有理睬。戴利先生眼眶四周泛出几近疯狂的白光,仿佛在说:是我的萝西吗?
我拇指压着他手腕神经用力一摁,他喘息一声,双手松开我的领子。但警察还来不及将他拖走,他已经用下颚顶着我的脸,有如情侣一般紧贴我耳边说:“是你的错。”
戴利太太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发出难以形容的呜咽声,扑向戴利先生和警察。戴利先生身体一软,两人将他拖走,回到交头接耳的居民之间。
泥浆怪兽莫名其妙粘在我背后,贴着我的皮衣。我狠狠一肘将他推开,接着靠回栏杆整理衬衫,按摩脖子。我呼吸急促。
“事情还没完,小子,”泥浆怪兽脸庞胀成不健康的紫色,威胁我说,“我告诉你,我要向上级检举你。”
我说:“我叫弗朗科·麦奇,奇怪的奇。别忘了叫他们排队。”
警察像生气的老女佣一样哼了一声,随即转头将怒气发在探头探脑的群众身上,猛力挥舞双手,大声叫他们后退。我瞥见曼蒂怀里和手边各一个小女孩,三个人眼睛睁得又大又圆。戴利夫妇牵着手蹒跚走上三号台阶,消失在屋里。诺拉靠在门边墙上,一手捂着嘴巴。
我走回十一号,这里看来也好不到哪里去。谢伊在卷第二根烟,凯文一脸病容。
“他们找到什么了,”他说,“对吧?”
法医和殡仪车随时会来。“嗯,”我说,“没错。”
“是……”沉默良久,“是什么?”
我掏出烟,谢伊或许出于同情,递了打火机给我。不久,凯文说:“你还好吧?”
我说:“我很好。”
我们三人安静了很久。凯文抽了我一根烟,群众缓缓平静下来,开始分享警察滥用暴力的传闻,讨论戴利先生能不能提告。不少人聚在一起窃窃私语,偶尔瞄我一眼,我发现了就瞪回去,但人数很快多得让我应接不暇。
“小心,”谢伊抬头对着阴沉的天空低声说,“麦奇小子回来了。”
第六章 船票上的约定
法医库柏最早到。他是个脾气暴躁、自比为上帝的家伙。他将那辆黑色大奔驰停在路边,目光严厉扫过众人头上,直到居民像海水一样向两边退开,让他大步向前。他戴上手套走入屋内,静下来的群众再度议论纷纷。两个小伙子晃到他的车旁,但泥浆怪兽不知道朝他们吼了什么,只见两入神色不动地默默离开。忠诚之地太拥挤、太专注,闹哄哄的,仿佛暴动蓄势待发。
殡葬人员接着抵达,他们走下肮脏的白色厢型车,蓝色帆布担架随意挂在肩上朝屋里走去。所有人顿时明白,这可不是电视演的虚假实境秀,而是真有其事,刚才的担架迟早会抬人出来。他们不再晃动身体,低低的嘘声有如一道微风沿街飘去,慢慢化为寂静。这时,重案组警探出现了,时间永远抓得刚刚好。
重案组和卧底组差别不少,处理细节的态度是其中之一。卧底对细节的在乎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我们每回想找些乐子,就会去看重案组抵达现场的招摇样。眼前这两个家伙驾着没有车牌也无需车牌的银色宝马甩过街角,紧急刹车,随便将车一横,两人一起甩上车门(他们可能练过),脑袋里用环场音效大声放着“檀岛警骑”主题曲,大摇大摆走向十六号。
其书一名警探年纪很轻,满头金发,长相酷似白鼬,还在练习走路姿势,赶上前辈白勺步伐。老的那个和我年龄相仿,一手拎着亮皮公文包前后摇晃,昂首阔步的姿态就像身上的名牌西装一样耀眼。骑士大驾光临,原来是“球王”肯耐迪。
我和球王在警察学校就认识了。受训期间,他是我最亲近的伙伴,但不表示我们彼此喜欢。大部分同学来自我没听过也不想知道的地方,最大的心愿是未来不用穿威灵顿橡胶靴上班,以及有机会认识不是亲戚的女孩们。
我和球王都是都柏林人,根本不想干制服工作。我们头一天碰面就盯上对方,之后三年从体能测验到斯诺克,什么事都要争个高下。
球王其实叫米克,绰号是我取的,我认为这样算便宜他了。米克这家伙喜欢赢,我也喜欢,但我起码懂得收敛。他有个差劲的小习惯,每回搞定什么,就会握拳振臂低吼一声“得分!”,虽然压得很低,但不一定没有声音。
我忍了几个星期,终于忍不住了。我对他说,米奇,你把床铺好,这也算得分吗?这样很厉害吗?真的很爽吗?你射门破网了吗?还是延长赛后来居上?
比起他,我和其他乡下小子处得还不错,他们很快也开始喊他球王,口气有时不太和善。他很不高兴,但掩饰得很好。我刚才就说了,我可以做得更绝,而他也知道。我本来要叫他米歇尔的。
回到险恶的社会之后,我们没怎么保持联系,但每回碰头都会去喝上一杯,看看现在是谁占上风。他比我早五个月调升警探,但我早他一年半进特勤单位,遥遥领先。他比我早结婚,却也比我早离异。加加减减,我们算是打成平手。他选金发小子当跟班,我一点也不意外,大多数重案组警探喜欢找跟自己实力相当的搭档,他却专挑小跟班。
球王身高将近一米八,差不多比我高了三公分,却像小个子一样抬头挺胸,拉长脖子,生怕别人把他看矮了。他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