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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根凶简-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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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厅,没开灯,屏幕骤然暗下,打开的窗户没有关紧,被风吹的咣当咣当,临窗的茶几上真的摊了本书,挺刮的书页哗啦啦翻响,听的罗韧心生凉意,恍惚间,那掀动书页的冷风,竟像是直直吹进颈间一般,不觉就打了个冷战。

他叫她:“木代?”

又是一个早上。

曹解放今天分外活跃,一万三起床前,就听到好几次嘹亮的“呵……哆……啰”了,其间间杂着曹严华吭哧吭哧的声音,是压腿呢,还是在打套路?

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一万三忽然觉得,曹严华这个人,真的还挺能坚持的。

打着呵欠出来,才刚进吧台,炎红砂噌一下就窜上来:“更新。”

一万三白了她一眼,慢吞吞的拿咖啡杯,拉花针取出,咖啡机就位,嗡嗡的电器声响起,浓郁的咖啡豆味道弥漫在酒吧,张叔风风火火的穿过厅堂出去,刚推开门,曹解放嗷的一声啼。

两人往门口看过去,听到张叔大声训斥:“想死吗曹解放,下次再站在大门口,我把你毛薅光了信不信?”

糟了!怎么能轻易去惹曹解放呢。

一万三正想说什么,那一头,曹严华已经慌慌张张窜过来,挡在张叔和曹解放之间。

“叔,受累受累,对我们解放,客气点,尽量客气点……”

张叔眼一翻:“我活了大半辈子了,到头来,还要对只鸡客气?”

“不是的,”曹严华结结巴巴解释,“我们解放,这个……有点暴力倾向……”

“我怕它暴力?它敢哼一声,我明儿就拿它炖蘑菇。”

张叔扬长而去。

曹严华一头的汗,抱着曹解放往里头走,这边,一万三把做好的咖啡推过去。

炎红砂咬牙切齿:“前?从前?”

“昂。故事不都这么开头吗?从前。”

炎红砂一肚子气,一巴掌拍吧台上,碟子杯子都抖了三抖。

曹严华从边上过,虽然还不大清楚前因后果,但约莫听说一些,劝炎红砂:“红砂妹妹,我三三兄还是很厚道的。”

“用词多简练啊,他要是开头写‘很久很久以前’,要六天呢。”

一万三欣慰地看着曹严华:“还是曹兄通透。”

炎红砂真心觉得:比起曹解放,曹严华和一万三两个人,更适合跟蘑菇长相厮守。

狠话还没出口,一万三的手机响了。

他接起来,聊了几句,然后抬头招呼他们:“叫上神棍,罗韧让我们马上去医院。”

早上的时候,罗韧已经转到单人病房,炎红砂路上买了早饭,六人份,不同品种,热气腾腾,把病床上的饭桌摊个满满当当。

木代走到门边,关好,又上了闩。

曹严华拎了个带拉链口的黑色大提包,这个时候才神秘兮兮拉开了个口子:“小罗哥,你看!”

曹解放的脑袋噌一下就出来了,然后耷拉在拉链口边,一脸“闷死老子了”的表情。

拿下猎豹,曹解放当居一大功,曹严华老早惦记着把它带来见罗韧,只是医院重地,不敢明目张胆。

罗韧笑了一下,说:“有点事,边吃边聊吧。”

是吗?总觉得这么郑而重之的叫他们过来,然后“边吃边聊”,透着一股子怪异。

炎红砂心里嘀咕着,拿了个茶鸡蛋剥,一万三和曹严华也互相递了个眼神,只有神棍吃的最心无旁骛,嘎吱嘎吱嚼着油条就豆浆,点评:“不好,炸的不脆!”

木代坐在边上,怀里抱了本书,耐心等到一个个都迟疑着吃上了,才轻声说了句:“我知道七幅水影讲的是什么故事了。”

炎红砂一愣,剥好的鸡蛋掉到地上,滴溜溜滚了老远,神棍被豆浆呛的一迭声咳嗽,一万三费力咽下口中的包子,直觉是噎着了,面红耳赤地朝曹严华要水喝,只有曹解放乐的不行,扑着翅膀下地去追鸡蛋。

罗韧笑着看木代,说:“小丫头也是坏,专等人家吃上了说。”

脸上是带着笑的,只是那笑容,殊无欢愉之意。

一行人之中,神棍最急,嘴巴一抹,向木代追问:“什么故事?”

木代把书面朝向他们。

那是本硬壳书,书封上有个袍袖翩翩扎着纶巾的书生,典型的中国画风,边上三个大字《子不语》。

曹严华站的最远,眯着眼睛看:“什么玩意儿?”

神棍却哦了一声,像是见着老朋友一样:“子不语啊。”

他解释:“这是中国的古典志怪小说。是清朝时候的袁枚写的,书名取自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袁枚这个人生性放达,自己说了‘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

罗韧看他:“你看过?”

神棍得意:“那当然。不过老早看的,忘记的差不多了。这书得……三十多卷吧,很多故事的。”

蓦地反应过来:“这里头记了七根凶简的事?没可能啊,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木代沉默了一下,说:“这本书,第342页,在续卷里,有一个故事,标题叫《唱歌犬》。”

曹严华没听明白:“嘛玩意儿?”

“有两个耍杂耍的牵了条狗,在闹市上卖艺。观者如潮,因为……那条狗会唱歌。”

曹严华倒吸一口凉气。

“小师父,这狗是成精了吧?比水影里那个……会识字的狗还生猛啊。”

神棍皱着眉头,像是苦苦思索着自己当年看《子不语》时,到底有没有看到这个故事。

木代继续讲下去。

“因为这表演太火了,被当地的县令遇到。他命令人把那狗带回来,对耍把戏的人说是要给太夫人看个乐呵,太夫人高兴了,会重重有赏的。”

神棍嘴巴张的老大,似乎记起什么了。

“狗带回来之后,县令让人把狗引进衙门,问那个狗说,你是人呢,还是狗呢?”

一万三听的入神,倒是曹严华呵呵笑起来:“这不多此一举吗?当然是狗咯。”

木代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把曹严华看忐忑了,磕磕巴巴:“难……难不成是人啊?”

“这狗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人还是狗。”

说到这里,神棍短促地“啊”了一声,他想起来了。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点说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着书的立脊,炎红砂隐隐觉得或许不是个让人舒服的故事,但还是止不住好奇:“然后呢?”

神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又是恍然又是摇头,见木代有些犹豫,说:“我来说吧。”

他想了一会:“其间还有些别的事,我就不细说了。总之是,那个县令起了疑心,让差役把那两个耍杂耍的捉来询问,那两人死不承认,后来动了大刑,他们才吐了实话。”

“说是,这狗是用三岁的小孩做成的。先用药把皮烧烂,让皮全部脱落……”

木代低着头不说话,炎红砂的脸色渐渐白了,再闻到面前茶鸡蛋的酱香气,忽然一阵接一阵的反胃。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后用狗毛烧灰,和着一种特殊的药涂在身上,又让那小孩吃一种密药,身上的疮伤可以平复,不久之后,全身长毛,也生出尾巴,俨然跟狗长的一样。”

屋子里静的像空的,曹解放小爪子滚着鸡蛋,略显不安地抬起头,不明白这些人,怎么突然间一点声音都没有了。

接下来的内容,神棍也记不大真切,问木代:“书里怎么说的?”

木代把书递过去。

神棍翻到第342页,照着念,虽然是古文,但倒不影响理解:“此法十不得活一,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曹严华咬牙切齿:“这两王八羔子,后来呢,遭报应了吗?”

神棍往文后看了看:“那两人招供之后,说‘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县令‘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这个榜死,大概就是棰击而死的意思吧,活活用棍子打死了。”

曹严华还是恨恨:“活活打死也太便宜这两个龟孙子了,该千刀万剐呢。”

说着又想起什么:“但是小师父,这个跟我们的水影有什么关系啊。难……难道那条狗……”

他蓦地想到什么,脸色一下子变了。

就听罗韧说:“木代做这个梦,不会无缘无故。更何况,这书是在猎豹那里拿到的,如果可以把唱歌犬的内容套用到认字犬身上,那么水影的故事就是完整的了。”

“那只狗之所以识字,甚至能认得镇上的私塾先生写的字,不是杂耍人教的好,也不是它成了精,而是因为,那根本就是个人。”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总之,那个认字犬逃出来了,甚至,还被私塾先生的女儿收留了。”

炎红砂只觉得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奓起,胸口一阵发闷:“那那个私塾先生的女儿,知道认字犬实际上是……人吗?”

罗韧想了想,缓缓摇头。

“记不记得我们看到的第五幅水影,是私塾先生的女儿给认字犬喂食,那完全是当作家畜来喂养的。我觉得那个姑娘是个好心人,她如果知道那其实是个人又愿意收养,怎么说也会像人一样对待它的。”

一万三冷不丁冒出一句:“而且,从那条认字犬的心理出发,它宁愿瞒着吧。”

炎红砂觉得脚底都在冒凉气了,打了个寒战之后,不作声了,低头看到曹解放正在脚边,下意识就抱起来在怀里,暖哄哄的,当个热水袋也好。

罗韧继续:“接着,私塾先生的女儿出嫁了,从水影里,我们看到大红喜轿,也看到那条认字犬,一直痴痴看着喜轿。”

曹严华脱口说了句:“它……它不会对那姑娘,生出心思了吧?”

罗韧脸色沉了一下,似乎不想在这个点上多作纠结:“紧接着,我们看到私家小院,竹帘里,男人和女人拥抱,而门外角落的阴影里有一只狗。”

“起先,我们猜测太多,甚至怀疑那个女人是不是不守妇道,跟别的男人私相授受。现在想来,那个男人可能是她的夫君,那只狗才不正常。”

那只认字犬,不是看家护院,而是在暗处……窥视。

“再接下来,是那场火灾。”

炎红砂“啊”的叫出声来。

她想起来要把叔叔炎九霄送去火葬时,自己做的那个诡异的梦了。

梦见焚化炉里,出现的是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脸色痛苦而扭曲,像是拼命想爬出来。梦里,她冲出监控室,想去找焚化工,看到焚化工的裤子里,鼓囊囊的一团,像是有条尾巴。

她结结巴巴:“那场,那场火……”

罗韧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忍:“那场火,应该不是意外。”

☆、199|第⑦章

炎红砂想起乍看到第二幅水影时,自己说的话。

——这不是家养的狗吧,我家里要是养这样一条狗,还不如打死算了。

当时那么奇怪:主人家遭遇大难,豢养的家犬不拼死上前营救也就算了,反而安坐如山,气定神闲。

现在明白了:如果那把火,根本是那只狗放的呢?

炎红砂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罗韧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怎么说合适:“你们没来之前,我和木代也讨论过,你很难用日常的人性去要求这只认字犬,《子不语》里的那个故事也提到了,县令问唱歌犬是人是狗,它回答说自己也不知道。”

炎红砂低声说了句:“如果真是三岁……什么都还不懂呢,哪还能指望有正常的世界观啊。”

若只是单纯的动物也就算了,主人给你一口食粮,你对主家尽心尽力,它又并不是,它有人心,却不懂人性,反咬一口、忘恩负义、引狼入室这种话于它,并没有特别意义。它对那姑娘有扭曲的愿望,得不到排解,用兽类的斗狠法则解决一切,却又荒诞而讽刺的使用了火。

很多史书里都提及:火的发现和使用是旧石器时代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从此,人类从树上走到地面,基本脱离了动物属性。

也许,写史者都太乐观了。

静默中,曹严华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然……然后呢?”

水影的顺序是倒叙,第一幅水影,就是整个故事的结局。

曹严华清晰的记得,画面上,有一只狗,边上还有一卷凤凰鸾扣封住的凶简。

“是不是说明,最后一根凶简,在那只狗身上?”

罗韧缓缓摇头:“从年代上看,已经过了百余年了,不管是人还是狗,估计都已经死了。我倒是倾向于觉得……”

他沉吟了一下:“我们之前猜测过,老子封印之后,七根凶简曾不断被打开过,所以,我倾向于觉得,最新一轮的凤凰鸾扣,是被那只认字犬打开的。你们还记不记得,尹喜问老子,如果有一天,凤凰鸾扣又打开了怎么办?”

记得。

传说里提到,老子哈哈大笑,浮尘一甩,径直跨青牛而去,说,放心吧,这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打开凤凰鸾扣。

罗韧的声音很低:“现在,回头再看这句话,觉得话里有话。”

老子对“人”的定义是什么呢?

是一个有着人心、人性,具备最基准的道德,可以被称作人的“人”,还是仅仅有人的躯壳就可以?

而上述种种,认字犬都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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