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天神荒芜-第27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凌缙漫无目的的走着,欣赏着别样的风情。

    时光过得很快,月亮东斜,日升日落,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作息规律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着。

    很快就到了下午21点30分,一辆辆公交车穿行在马路上,可迷茫的凌缙还静静的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突然,一个等公交车的小孩,正用手机看着视频新闻,一年轻美貌的播音员正讲着:蓝科公司已发现“幻影物质”,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若破解“幻影物质”,便可突破时空穿越这一科研难题。

    而眼尖的凌缙顿时被此吸引,看向了小孩的手机屏幕,可一看不打紧,再看却发现那画面中的展柜,竟然在展示泰阿剑。

    顿时,他心绪不宁,尽管已经失去了记忆,但是对于泰阿剑的敏感,让他情不自禁的一把抢过手机,仔细观摩。

    不知为何他失去了判断的理智,竟然伸出手指想从屏幕中取出泰阿剑来。

    小男孩见此,想从凌缙手中抢回手机,没想到居然打斗起来。不过小男孩身手敏捷,趁凌缙不备,抢了手机就撒腿跑掉。

    凌缙看着小男孩的背影,眸子微眯,脑海中不断思索:展示那把剑的地方,究竟是哪里呢?

    不一会儿,竟然天黑了,霓虹灯闪烁着,一身穿超短裙的美女从远处走了过来,她的齐腰长发在灯光下折射出光泽来。

    凌缙见此,如同中邪了一样,竟失魂落魄的跟了上去。

    这个美女进入一家酒吧,要了杯鸡尾酒,就转身走到了二楼一卡座坐下,欣赏着楼下大厅中的精彩节目。

    只听dj跟着音乐喊麦,楼下数百客人便将手中的红色“表白”信笺一齐抛向空中,异常震撼。

    美女一口将酒喝尽,转身走下二楼的玻璃舞台上,扭动身体。

    顿时,全场尖叫。

    凌缙走进酒吧,在绚烂的灯光中找到美女的身影,当他看清她的长相后,脑海出现了彩玄在圣坛上祈祷风雨时的图像来。

    于是他不顾一切的冲上舞台,把美女拉下来。

    在拉扯中,几保安出现,将凌缙赶了出去。

    这时,荣禄穿着翻皮机车服,走了进来,正好看到这一幕,微微皱眉后就摇摆着双手靠近舞台,接着走向了舞台,同美女挑了一段性感的贴面舞。

    舞动之际,当荣禄将美女拦腰抱起之时,不禁贴在美女的耳畔说了些什么话,最后一曲舞在美女挑逗暧昧的动作下结束了。

    当所有节目快完的时候,荣禄早消失在醉意朦胧的人群之中,那充满了茫茫烟雾的舞池中,已看不见荣禄的身影。

    queen看着灯火绚烂下因紫醉金迷而沉醉的人们,微微一笑,踩着她的高跟鞋慢慢的走进舞池,悄然离开。

    可没想到,她刚走出大门,那一阵狂风吹来,使得那又黑又长的头发在有些迷离的晚上凌乱而舞。

    那长长的发丝,不仅打在了她的脸庞,同时也扫在了门口一帅气的男子脸庞——此人,正是凌缙。

    queen一边撩动眼前的发丝,一边回头看了看身后那将双手放在兜里,双目炯炯有神盯着自己的男人。

    而凌缙却对着她露出了一个有些许暧昧味道的笑容来。

    queen看着那似笑非笑的笑容,心中顿时反感:怎么又是你?我救了你,你反而却缠着我了?

    凌缙收回笑容,板着脸,笑着说: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queen见他铁着脸,心中立刻火冒三丈起来,未直接回答他的提问,反问道:“为什么你跑这里来,你是跟踪我吗?

    凌缙缓和了些许态度,淡淡道:“我并未跟踪你,可是你不该来这花天酒地的地方。”

    queen笑着说:“我好心救你,你居然还管我,你凭什么。”

    凌缙淡淡道:“我是凌缙。”

    queen不想理他,直接收拢头发,朝路边一辆白色敞篷跑车前走去。

    凌缙看她窈窕且曼妙的身影,一坐上车,就消失在夜色之中,眼露不甘。

    夜晚静逸,一栋隐藏在山下的别墅外,一辆白色的敞篷保时捷急驰而来,干净的地面只有片片落叶随着车轮的碾压而飘然翻飞,很是唯美和飘逸——这,就如同神仙居住的地方。

    偏巧,这里相传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古蜀国的玉妃就出生在此。她生后庶母将她弃之于山,由母鹿哺育而成。加之长期饮、沐古龙洞泉水,所以冰肌玉肤,美丽香艳。蜀王开明纳她为玉妃,而queen居住的这栋别墅中的泉水,正是由古龙洞的泉水导入。而那母鹿有很大的可能,就是生命之神。

第二十六章 被美男赖上

    只见queen轻轻的在入门处,从饮水机上拿出一个克制着玉妃泉三个蓝色字体的磁化杯,接着从古意盎然的盒子中取出三粒红枣放入杯中,又用长长的银勺子在透明的玻璃罐中舀了几朵玫瑰花茶,才将冒着热气的清澈的泉水导入其中。

    热气腾腾的白雾让酒意上涌的queen顿时欢喜,只见她会心一笑,用秀鼻嗅了嗅,用力的呼吸着伴有玫瑰芳香的蒸汽,并看着杯子中的玫瑰花,正灿烂的在水中绽放着。

    喝完后,她两脚一蹬,将踩着的高跟鞋踢在门口,从里面拿出了软软的棉拖鞋,走进浴室。

    不一会儿,她一边搓着湿漉漉的长发,一边站在落地窗旁,看着窗外的美丽夜景。

    而此时,凌缙站在玻璃窗外看着房中的女子,脑海中竟闪过了彩玄穿着红装登上圣坛的模样。

    那芊芊身影在寒风中,飘摇欲坠,一阵风吹来,正好撩开了她面上的红纱。一张樱桃红唇成为了所有的焦点,随着它的一张一合,让圣坛下的人儿们失神。

    凌缙又看着窗户中的queen,不禁失神自语:“彩玄,是你送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吗?为何来了这里,我却并未感觉自己被需要呢?”

    不知不觉,他慢慢的靠近窗户,想跟queen靠得更近些。

    可就在他走到花台旁的树丛中时,queen转身趴在床上,戴着耳机,看着手中的液晶屏。

    凌缙双手贴在玻璃上,焦急的大吼着:“让我进去,让我进去可否?”

    过了一瞬,queen感觉不对,抬头看向玻璃窗,竟然正巧看到阴魂不散的凌缙来。

    她微微蹙眉,放下手中的液晶屏,转身出外开门道:“你究竟干嘛,怎么阴魂不散的跟着我呢?”

    凌缙指着自己的胸脯,焦急的辩解道:“我是凌缙啊,你好好想想,我们是否在其他地方还见过?”

    queen一手撑着门框,一手叉腰的说:“我救了你,是出于一片好心,而你也不能就这样赖着我了吧?”

    说这话的时候,凌缙的脸色变了变,可突然,他肚子咕咕响,queen不知出于何种心态,看了看他,就让他进了屋。

    在那一瞬间,她竟鬼迷心窍的以为:也许前世,我们相识。

    queen看着腼腆斯文的凌缙,笑着说:“先生,你是刚到这凌云城的吗?没地方可去吗?看在我们有缘的份上,我勉为其难的收你进门。吃的在厨房,客房在右侧,你请自便。对了,请别打扰我就好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说完,queen关闭了卧室门。

    凌缙不知,queen能这般容易让他与自己共同容身在这栋房子的原因是:她也是一个刚刚来此的外界之人。尽管凌云城是永恒国度的凡人区,可依然充满了各种暗流和纷争。

    凌缙望着紧闭的房门,小声问:蓝科公司在哪里?

    queen并未理他,于是凌缙走在欧式装修的小别墅里,细细的看着。

    他这一生根本没有见过这样装扮的房间——曾经的开元王朝,虽然属于皇室,可因地处偏痹之地,加上各种矿产等都很少,所以像此时他眼前这样的“装扮品”完全不可能拥有。

    就好比房顶的这些水晶吊灯,他凌缙在邯郸城时,就根本没见过,曾经那青铜器打造的长明灯,就算是全国最奢侈的物件儿了。

    而这个房间中,随处可见的精巧物件儿,仿佛在向他述说着这个城池的繁华和峥嵘——谁说不是呢,越繁华的地方,越有纷争和激斗,不是吗?

    当凌缙莫名走进厨房后,一眼就被琳琅满目的厨具惊得瞠目结舌——他也在从军前住皇宫时偷跑进御厨房过,那不过就是一个房间很大,有着很多灶台的长方形泥土堆而已。就连全国顶尖的御厨,也无法把糙米或青稞煮成粳米的味道……

    他不认识这些厨具是用来干什么的,也不知晓它们有多么辉煌和有名的名字。

    可是,它们却静静的呆在queen将之摆放的地方,等着女主人哪天心情好了,翻一次“牌子”,好让各自有点能耐讨得女主人欢心。

    那亮堂堂的炒锅,如同星星一样的电饭煲,明晃晃的刀具,反正一应俱全,甚是整齐有序而兼具了未来科技感。特别那抽油烟机不仅静音,又能将所有油烟变成一道“龙卷风”吸入顶部。

    看了一圈后,凌缙尝试性的打开了星星造型的电饭煲,期间盛着白色、黄色、红色相间的米饭,甚是好看——那是玉米和红萝卜及精制大米精工蒸煮而成的三色米,这道菜是queen在一养身高人家拜师学艺而获。

    吃糙米长大的凌缙被这三色米饭迷人而艳丽的外貌瞬间吸引,且那迷离梦幻的腾腾白雾带着蔬果香,竟然让他不自觉的吞了口唾沫。

    原来,他饿了。

    他凭着直觉随手打开了一个橱柜门,拿出一个盘子——尽管他在凌小姐的城主府住了段时间,可那里是个大庄园,一切都有专人负责,并没有任何家庭生活的气息。

    突然,他想起了在下野军中和将领们大碗喝酒的豪爽欢快的场景来。

    紧接着,他又东瞧西望,找出了一个勺子,舀了一盘饭就端着盘子坐回饭厅中的长条形桌子旁,细细的品尝起来。

    毕竟,这样的饭,他并未见过——在城主府和凌小姐一起时,每天都是喝得伶仃大醉,继而在灯光昏暗的房间中被**湮灭。

    吃完饭后,他将盘子拿到厨房,取下不锈钢洗碗架上的洗碗巾快速的将之冲洗干净。

    ……

    这一夜,他并无睡意,在迷离的水晶吊灯下,不断的打量起整座房子——客厅、书房、饭厅、客房,而每一件家具都如同灵魂一般融入了整个设计——说是巧夺天工也不为过。

    就连凌缙这个从两千多年前穿越来的铁血男子,也被这充满女性柔情的布局顿感喜欢。

    第二天(4月3日)天刚亮,queen穿着一件画着奇怪脸谱的民族风连衣裙,背一民族风挎包从卧室走了出来,她的眼睛不知为何变成了丹凤眼,特别红肿,仿佛古时候新娘才画的红颜妆,轻扫鹅黄和胭脂,让本就哭得红肿的眼皮更加的美艳动人,突出丹凤眼的东方之美。这一经历了八千多年的婚嫁风俗,“哭嫁”是必备过程,让女子嫁人后便不再因思念家人所伤悲。

    睡在沙发上的凌缙听到轻微的脚步声,突然睁开眼睛并警觉的坐了起来,见她一去不返、全身武装的模样,一个健步上前挡住了她的去路,“喂,美女,我想方便了?”

    quenn迟疑一刻,带着他去了卫生间。

    凌缙双目露出狡黠的目光,因为他心中明明知道在哪里,昨晚他已经用过了,可是他想找更多的机会和她搭讪——明显她和凌小姐不同,让他打从心底想要亲近。

    queen坐在沙发上,听着卫生间里冲马桶的声音响起,歪着头专注的看着卫生间通道,想看凌缙究竟想干什么。

    在等待的片刻,queen居然心中狐疑:今儿自己怎了?坐在这干嘛,为了这个陌生男人变得如此磨叽?哎,不会自己对他有莫名的好感吧?

    想到这,她慌忙的吐出口气,又否决了自己的想法:不可能,我怎么会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呢?只因他是自己来此遇到且救下的第一个人吧。

    想到此,她终于淡定了些,可是呢,她的脸却慢慢的红了起来。

    凌缙埋着头,心思活络的在想要找怎样的话题跟这个对他充满诱惑的女人交流交流——其实,他对她有种男人对猎物的本能冲动,恨不得此时能将她按在床上尽兴。

    但是对于她这样的女人,凌缙知道不能那样做。因为她和凌小姐不同,凌小姐是理智型且对**无感,床笫之欢对于凌小姐来说,和男人对*的理解一样,不过一种活塞运动罢了。可是救下自己的这个长发女人,更在意神交。

    当他想到此时抬起了头,却立马迎上了queen充满挑逗的双眸,搞得久经情场的凌缙瞬间脸红耳烫。

    突然之间,凌缙觉得自己竟不会走路了。

    于是在心中当机立断的给自己打了个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