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现代当女王-第5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令月并不在乎这称谓的问题,煮好茶,放了一杯在万安身前。

    “导演有什么要对令月说,就直接说吧,我想……我应该能上你的忙!”

    能让万安登门的事儿,多半和宁致远脱不了干系。

    而她的经纪人许舞,是宁致远的未婚妻,想来等不了多久,就会传来消息,当传话筒,想来没有谁比她更合适。

    万安对于李令月猜出他有事相求没有什么惊讶的,只是面上的神色,终究是黯淡了一些。

    他们跪坐在矮桌前,这个姿势是李令月最爱的,那些前世的习惯,她反正是不愿意改了。

    万安垂眸,看着晶莹剔透的茶水,嘴角牵起苦涩的弧度:“我要结婚了!”

    “啊?!”

    李令月听到这个消息,委实是有些惊讶的。

    万安是gay,这一点儿已经不用怀疑了。

    难道只是因为和宁致远分手了,就准备随便找找一个女人结婚?

    这实在不像万安会做的事儿。

    “呃……万安导演,我觉得,你大可不必如此……”

    万安笑了笑,四十的男人,面容保养得极好,而且身上的气质就如那经年的酒,醇厚惑人。

    而且,这一刻,李令月似乎感受到了他身上的那种洒脱。

    仿佛拨开迷雾,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令月小姐多想了,我真的是想有一个家,而正好有一个等了我多年的女人,所以,我想给她和自己一个家!”

    李令月面色渐渐恢复平静,这样的结局,或许对他是最好的。

    “她是谁?”

    万安听到这个问题,嘴角溢出一丝笑容,这一刻,李令月是真实地感受到了他的愉悦。

    或许,他最爱的是宁致远,可是或许连他自己都无法否认,他对那个女人也是有情的。

    “她很普通,令月小姐也知道我出身低微,能有今天地位,运气也占了一部分原因。”

    说着自己如今的地位,万安面上没有什么骄傲,有的只有平静。

    “而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和这美人成片的娱乐圈里的人相比,她甚至没有什么可比性,可是,为了我……她成为了最好的自己!”

    李令月脑中闪过一个人,顿时大惊:“你说的是钱月!”

    万安点了点头,眼睛微微亮了一些:“是她。”

    李令月真的想骂人了,这是怎样的孽缘?

    宁致远,万安,许舞,钱月……

    这些人居然搅在了一起,这些人随便拿一个出去,都是大众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谁能想到,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么复杂。

    万安说的没错,钱月很普通。

    出生普通,长相普通,连性格也是一个羞涩内敛的人。

    可是这样的女人,却是一个身价上亿的人。

    她是一个小说家。

    李令月曾经听人说过,钱月出身贫寒,初中的时候因为家庭的原因,辍学在外打工。

    可是,幸运的是,她的文采很好,她写的第一部小说《明月在天》就成了一本畅销作品。

    这本书是她自己的故事,真实感人。

    从那本书中可以感受到,她对生活、对明天的向往,这本书,拯救了一代人的心灵,堪称青春文学的巅峰之作。

    被初高中写进了语文课本,被国家高层点名称赞。

    钱月用十分朴素的文笔,讲述了这个社会纯洁的一面。

    明月在天!

    不管生活如何悲苦,只要心有希望,明月就会在天,在你抬头仰望的时候,哪怕乌云密布,你也能够感受到那当空的明月。

    原主上初中的时候,就曾经买过这一本书,躲在被窝里,哭得稀里哗啦,同情女主明月那跌宕的生活。

    虽然这本书并没有让原主改变多少,但是,到死的那一刻,原主心中都是善良的。

    她傲娇、胡闹。

    可是,算起来她从来没有干过什么亏心事儿,出门在外,看到行乞的老人,哪怕知道那些人有可能是骗子,她也愿意掏出自己的零花钱。

    可以说,《明月在天》真的改变了她。

    否则,也许李令月穿越过来,会被更多人厌恶,而且是没有转机的那种。

    由此可以想象,钱月是如何有名。

    之后《明月在天》被拍成电视剧,电影……

    成为了一代人心中最美的记忆。

    而之后,钱月的作品依旧受到好评,她就是为文学而生的人!

    李令月搜索原主的记忆,发现她记得最深的一句话便是:我很普通,我很平凡,可是我从来没有对明天失去希望,所以,我从来不自卑!

    这句话,便是所有人对钱月的概括,她真的很普通!

    可是在所有人心中,她又是那样特殊。

    她曾用朴素的文字,承载了一个时代的变迁。

    李令月真的十分惊讶,从来没有听说过万安和钱月有什么交集,如果没记错,《明月在天》执导的也不是万安。

    万安的绯闻对象无数,可是也从来没有一个叫做钱月的小说家。

    他们都是娱乐圈里的人,可是又像生活在不同次元的人,这样的两个人,居然是一对?

    李令月相信,这件事公布出去,绝对会将这个娱乐圈的人炸蒙!

    万安这位帝王和钱明月这一位文学家的泰斗。

    万安……钱月……

    这对cp,当真会让所有狗仔无地自容!

第一百零七章 地狱的气息(二更)

    李令月喝了一口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吃惊。

    “那么,导演是想让我给宁致远和许舞送请帖吗?”

    万安闻言,笑着摇了摇头,“不是这件事,请帖,我自然要亲自去送,我想让令月小姐帮的是另外一件事。”

    李令月眉尖微扬,既然连发请帖这件事都能亲自去,还有什么事儿需要她帮忙?

    “导演你就不用客气了,请说吧,毕竟……我可是钱月作家的粉丝。”

    虽然读《明月在天》的人不是她,但是如今用了原主的身体,这么说自然也没有什么不对。

    万安笑了笑:“说实话,我也没想到她可以写出《明月在天》那种书,呃,这话题就有些远了,我想请令月小姐帮的忙就是,希望你可以帮我跟致远……宁少爷说一句谢谢,他的意思我也明白,还有,祝他和许经纪人幸福。”

    李令月闻言,点了点头,这么想,这句话由她来说的确比万安自己去说要好。

    分手之后的恋人如果还能做朋友,那么只能证明,爱得没有那么深。

    真正曾经用一颗真心相对的情侣,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做朋友的,因为有一种情绪,叫做尴尬!

    并且,私心里,李令月希望万安永远不要去打扰宁致远和许舞,毕竟,许舞是一个难得合她眼缘的人。

    “导演你放心,这一句话,我会替你带到。”

    万安站起身,一身风骨引人侧目,这个年纪的男人,总是要格外迷人一些的。

    “如此,万安就谢过令月小姐,作为报答,我会让《大唐盛世》在合适的时间上映的。”

    这句话倒是很有技巧,许舞看来和万安说过她要参加古典音乐大赛的事情了。她站起身,打了一个响指,周坤和李菲立刻进来收拾东西,然后李令月和万安一同往外走:“导演,不知道我有没有请帖呀?”

    “这个,当然会有,而且……”万安侧头看了看这个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的女人,眼神幽深:“而且我相信,古典音乐大赛之后,娱乐圈会地震一番的。”

    李令月含笑点了点头,然后狡黠地笑道:“相信我,导演和钱月作家的事儿,才会让娱乐圈惊讶的。”

    毕竟,连她都不得不惊讶呀!

    出了剧组之后,李令月本来想立刻赶回孙家,可是却突然接到了一通电话,没有来电显示。

    李令月示意一直在不停说着哪里东西好吃的李菲停下来,然后接通了电话。

    “你好。”

    “令月小姐是吧,我是苏锦年,希望和你做一笔交易!”

    李令月眉色一紧,苏锦年,这个人的她可不陌生,八年前,b市的邻市t市的大家族陈氏,就是因为这个男人被颠覆了。

    根据他们这些家族得到的消息来看,这个男人只是一个孤儿。

    孤儿……

    李令月可不信,这个男人智勇双全,可不是孤儿能具备的。

    不过,孙国忠就曾经调查过苏锦年,可是得到的消息少之又少,而且,如今国内,也没有什么苏姓大家。

    而且,这个男人,为什么会有她私人手机号码?

    还真是有些能耐呀。

    “苏总裁,不知道找令月谈什么交易?”

    压下心中的疑问,李令月平静地说到,这个男人,和周元一样,是毒蛇,不管做朋友还是敌人,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呵呵。”苏锦年在电话那头轻轻的笑着,可是不知为何,李令月很讨厌这笑声,听着鸡皮疙瘩都会起来。

    “令月小姐,这件事儿,可不是在电话里可以说清楚的,如果想知道,就请来李家的咖啡馆吧,听说令月小姐曾经来过这里哟。”

    说完,不等李令月答应,对方就挂断了电话,这让她脸黑了。

    这个男人,还真是霸道呀。

    她记得她只去过一次李家的咖啡馆,还是和夏萱碰面的时候,连这件事儿都知道,这个苏锦年还真是一个棘手的人。

    “阿坤,把车开到李氏咖啡馆!”

    周坤点了点头,没有被面具掩住的嘴微微抿着,他从李令月刚才说的几句话中明白,她遇到了一个十分难缠的人。

    是敌是友?

    李氏咖啡馆坐落于闹市之中,苏锦年敢把地点选在这里,想来意在告诉她,他并没有打什么歪主意。

    李令月走下车,只戴了墨镜和鸭舌帽,如今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口罩实在是不愿意再戴了。

    刚下车,抬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男人。

    一身黑色西服,容颜俊美,额前的碎发落下,微微遮住那双眼睛,嘴角的笑容邪魅非常,一看就让人讨厌。

    可是,让李令月觉得心惊的是,他身上的气息。

    这种气息,别人不明白,她可是十分明白的,这分明就是来自地狱的气息。

    她手下曾经有一批人,专门为她干一些不能名正言顺干的事儿。

    他们都是从各处挑选出的根骨奇佳的孤儿,男女皆有。

    每一个人,在十二岁之前,都会跟着李令月特意派去的人训练,然后在他们十二岁那年,将他们送往一处杀/戮圣地“迷谷”,一百个人之间,能活下来的往往只有一个……

    适者生存,在那里体现得最明显。

    这个组织是她在薛绍死后慢慢建立起来的,在三十岁那年,已经十分庞大了,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千里挑一的高手,这个地方,她交给了平安。

    她曾经去过迷谷,见过那里的残酷!

    那个时候,她的心早已冷透,对于那些血腥早就见怪不怪,可是,在去过迷谷一次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那些孩子,哪怕没有她出手,终究会被饿死、被打死!

    而她,给了他们一个活下去的机会,能不能把握就只能看他们自己。

    所以,她从来不觉得愧疚,毕竟,当初这条路,是他们自己选择的。

    她要动乱的是大唐万里山河!

    她的敌人是那个坐在皇位上的女人!

    如果她不狠心,那么被杀死的人就会是她。

    可是,最后她也是死在了自己的慈悲之心下,比起武则天,她终究还是心肠更软。

    她早就发现崇简和李隆基走得近,可是,她一直相信,他会回头的……

    弑子这种事,她还是做不出来!

第一百零八章 魔鬼(三更)

    在这个地方,遇到身上带有这种气息的人,李令月的心情着实复杂。

    苏锦年站在原地,就这样看着李令月。

    李令月带着周坤慢慢往咖啡馆走去,至于李菲,李令月让她找到处逛逛,这种事儿,还是不要被她知道了,苏锦年这个人,说不定她也知道,毕竟她来自……

    “令月小姐。”苏锦年行了一个绅士礼。

    李令月淡淡地点了点头,“苏总裁。”

    “令月小姐,里面请。”苏锦年依旧淡淡地笑着,对于李令月这冷淡的态度,似乎一点儿都不在乎。

    到了他们这个地步的人,还真不是别人的一个脸色就能让他们变色的了。

    一个集团,无数的员工,里面的一些元老都有些桀骜不驯,所以如果董事会上被挑衅一下就愤怒,那么很显然,只能是你自己的无能,和别人无关。

    李令月跟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