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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一进门,就跟邓长春寒暄起来:“邓总,幸会,鄙人李义风,如果您决定和我所合作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就是我负责了,以后还望大家通力配合。”
“不客气,要李律师多多关照了,先看看案子材料吧。”邓长春也不摆架子,拿烟对着办公桌对面的会客沙发晃了一下,示意李义风自便。
因为连正规的法院传票都还没来、只是靠区法院立案庭里有平时打点过的熟人通风报信,所以邓长春和秘书小贺也提供不了多详尽的资料,只能是一问一答地口述。
“对方是什么事务所代理的?”李义风先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他连原告是谁都还没问,就直接问原告的代理律所,看起来有些本末倒置,但行内人都知道这是该有的职业病。
因为原告企业的名字,律师不一定听过,也不能最快评估出对方的能量。但圈内有名的大律所,律师们肯定都知道。如果原告委托的事务所很牛逼,那也能间接证明原告很有实力。
另一方面,虽说案子的胜败理论上是看双方谁占理但如果占理的一方就能赢,那这个世界还要律师干什么?名律师还凭什么收那么贵的费用?
再退一万步讲,名律所名律师也是有眼色的。如果太不占理,哪怕加了律师buff还是肯定赢不了,名律所一般就不会接这种案子了,免得坏了自己的名声(除非是原告太有钱,明知律师和他说了案子必输,还花重金强请。)
秘书小贺果然不专业,刚才的关注点与李义风明显不同,一开始都没关心对方的代理人。此刻被问到,连忙回去翻刚才打电话时随手记的便笺,说道:“呃……这个……那个……好像有点不太对?对方没有代理律师事务所……”
李义风不由得对对方的业余程度一阵鄙夷:“怎么可能?难道是原告本人来自诉的?”
小贺更急了,支吾着说:“啊……也不是,哦,找到了,对方是一个大学挂靠到地方司法所的法援中心的人。不是说这些人也能打打假官司的么?”
李义风一愣,随后无比猖狂地狂笑起来:“法援中心?哈哈哈哈!那肯定是个出不起律师费的穷逼原告了,这种官司肯定不费吹灰之力啊!”
猖狂地笑完之后,李义风还转向邓长春,卖弄他对圈内潜规则的见识。
以示他李大律师虽然在本省第一的泽达事务所里只是个敬陪末座的家伙,但拿到社会上还算是一号人物的:
“邓总,你不知道,法援中心的人都是不拿钱白打的,有个屁的水平!一般都是刑事案件,嫌疑人本来就是个惯偷抢劫犯之类的穷逼,诉讼法又要保护他的辩护权利,所以塞个连律师证都考不出来的辣鸡去做义工。真有本事的,一考出证就离职了。
还很多法援的人甚至开庭前什么调查都不做,就逼于无奈跟嫌疑人会见一面,然后一开庭就劝嫌疑人认罪伏法,说两句‘诚心悔过,请求轻判’的话,就算走过场了!理论上法援也能帮人打假,但都是些品牌、技术持有者是很穷苦的自然人的情况下,才会请的……”
李大律师洋洋洒洒卖弄了好几百字的内幕,一旁的小贺很想打断纠正,但又不敢,只能是憋到他买弄完、端起杯子喝茶润喉的时候,才若若地插了句嘴:
“李律师,情况和你想象的不太一样……虽然对方代理人比较弱,但是原告方是很强势的大企业,是黔贵省的‘l干妈食品公司’您平时吃辣么?吃辣的话应该都听说过。”
“噗”
李义风刚是卖弄完嘴皮子口渴的当口,才给小贺找到了插嘴的机会。所以听到这句话时,正好是一口热茶含在嘴里,闻言顿时狂喷而出。
“咳咳……他们有病啊!年销售20亿的公司,不请个名律所做打假官司,反而去请个法援中心的?”
李义风心中那叫一个气啊,自己刚刚买弄完对圈内潜规则的见识呢,结果对方所言和自己预料正好截然相反,这不是赤果果的打脸嘛!
要是刚才自己不那么急于表现……等对方把所有信息全部说完该多好?
“误会,误会,邓总,这里面可能有些误会。既然是这样的大公司告你,我需要好好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倒是不能那么快下结论了。关于涉案事实,麻烦你全部跟我说一遍,或者让别人给我陈述也行……”
李义风陪着笑,一改开始时的卖弄,相对谦虚地了解起案情。
他一边听着,一边还打开电脑,上法院系统的公开网站查询一些案例记录,有些查不到的东西就只能给所里的同事打电话请帮忙。
没过多久,一副展现对手实力的图景,就慢慢在李义风的脑海中铺陈开来。
“这个对手……不容易对付啊,邓总,你要相信我们所的实力这个案子对你非常不利,我可以想办法让你不赔、少陪钱,还尽量在现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但是,你也别有不切实际的太高期望。以后再想扩大市场、跨省销售,那是不可能的了。”
李义风这番话,显然还是打了折扣的,事实上,他自己都没把握把刚才说的那些都做到。
而他没敢说的那些,显然是完全不可能做到了。
第78章 无名之辈乔老贼
“啥?连品牌都有可能保不住?只是让我少赔点钱?那我要你们这种律师有毛用!”
邓长春自命“实业信徒”,对于卖嘴皮子的“虚拟经济从业者”向来是很看不起的。要不然几个月前也不会凭白无故就得罪冯见雄。
所以一听李义风给出的专业意见,他立刻就觉得非常不爽,觉得请来的律师实在是个窝囊废。
他是渔民出身,觉得最光荣的赚钱方式就是卖货。所以连品牌意识都很淡泊,他骨子里都不觉得侵犯别人的商标有什么大不了的哥的东西质量过硬,用用你的牌子怎么了?又不是拿劣质货来假冒!
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光荣,虚拟经济可耻”的暴民舆论抬头,原本还有些自卑的邓长春内心更是抖起来了,天天想着“大学生了不起啊,还不是给我打工给我当狗”。
当然,一个渔民出身的人能够做到今天这样,他在经营上的野性直觉还是有的,否则也不可能做大首先,当初他是他们那旮沓小渔村里的村支书,对于乡土欺男霸女强买强卖还是比较在行的。
在吴越省,这样乡镇企业起家的村支书有很多。
比如龙井、径山这种地方,一个村就有一个开炒茶厂的村支书,就是有本事让外来户收不到当地特产好茶,而他把村民的收获全部压价盘下,加工炒制之后卖出去,多年下来就有不菲的家业。
又比如临案那边的农村,每个村都有一个开坚果炒货厂的支书,特产的核桃笋干什么的,也都可以不让外来竞争者采购,一个道理。
具体到邓长春,他当年爬上来的第一手绝活就是骗休渔期柴油补贴,而且是组织渔村里上下其手:对下抓那些心存侥幸违法捕捞渔民的把柄,对上瞒报照样领柴补。事后屁股不干净的村民也不敢问他要,他就摆平截流下来,有了起家的第一桶金。
这样的人哪怕做到了一年销售额上亿,骨子里还是当初的思维模式。
李义风虽然不是什么牛逼律师,但是因为在所里没地位,被赶来接这种排骨案件的经历倒是不少,所以对小农企业家的德行非常了解。
一听邓长春还看不起他的努力和能耐,李义风心里着实不爽,心说果然跟这种农民企业家没道理可讲:
这种人要是犯了罪,要请律师脱罪,估计得彻底无罪释放,他才会满意掏钱、觉得律师请得值了。要是律师辛辛苦苦,最后只捞个罪轻减刑,只怕他还会不乐意呢。
当下他也是觉得油水不多,懒得再讨好客户,不卑不亢地说:
“邓总,希望你认清现实,你的对手目前成绩很不错,在全国各地同类、近似的打假案件赢了很多!虽说按道理,你的商标和l干妈的只是有点像,法律上说混淆或者不混淆,都在两可之间。但是实践当中,法院很容易被在先案件的思路影响的,虽然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
李义风说的绝对是大实话。
虽然华夏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国家,但是不管世界上哪个国家,那么又臭又长的判决文书,法官在拟定的时候也不可能每一次都让书记员一个字一个字敲一遍。
通用的套路桥段,想想都知道是ctrlc+ctrlv的。
冯见雄挑起这个官司之前做的那些前期工作,虽然还没最后临门一脚,把l干妈推上“驰名”的宝座,但在打假个案中已经能起到不小的作用了。
这么条分缕析地说了半天,试图让委托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邓长春终于有些不耐烦,但也知道不能硬来,就摊牌说:“那你说说,这个案子按你说的道理,该怎么处理?”
李义风连忙剖析道:“这个案子么,实打实判,按照目前的《商标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是这么回事:
首先,你的那几个商标,虽然里面也带了‘干妈’之类的字眼,图标也跟对方很像,但毕竟不是100%相同。
其次,你的这几个商标,当初注册下来的时候,也是合法的对方当时已经比你更早在《尼斯商标分类表》的第30大类下注册了‘l干妈’,但第29类还没来得及联合注册。而你却在对方第30类开用、第29类没下来之前,抢了个时间差,利用你当时‘实际使用证据较充分’的优势,恶意抢注下来了。
所以,理论上对方没有驰名的话,就不能‘跨类保护’把你在别的类上的‘恶意注册’挤掉。
现在的问题是,对方很有可能会驰名,而且看架势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如果法院这次类比驰名处理的话,按照现有法条,你将会‘只能在有证据证明的在先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但不得再扩大使用’的限制我现在的主要工作重点,就是帮助你搜集、完善证据链,把你‘在先实际使用’的范围给证明出来,让法庭采信。”
《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并不是很多外行人想的那样,好像一个商标驰名了之后,就能很霸道地把一切相似、混淆的商标都灭了。
事实上,法律是留了一个“保护在先使用”的口子的。
比如,历史上09年国内的iphone商标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苹果公司的iphone商标,在国内是2009年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也就是可以霸道地跨类灭绝一切混淆者。
但是,在2007年iphone在大洋彼岸刚刚发布、还未进入中国市场时,当时国内就有一家皮具企业抢注了第18大类“皮具、箱包、雨伞”下的“iphone”商标。
苹果公司当然是很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巨头,乔老贼也不会犯“忘了在某些国家注册iphone”商标的低级错误。
但问题在于当时苹果公司在国内的经营范围核定中,是没有做皮具的,所以它哪怕想把iphone的第18大类商标注册下来,也是没有资格的。
所以。苹果公司只是做到了“在全世界所有国家把iphone这个商标的第9类(电子产品)、第38类(电信/通讯)、第42类(互联网科技)商标给注册下来”(也就是苹果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允许的,都尽量注下来)
然后,那家抢注了第18大类iphone的皮具企业,就在国内卖了好几年“iphone牌皮质手机套”。
苹果公司看着只能干瞪眼,直到09年iphone4开始进入中国、因为销量足够好,导致iphone商标被成功评为全国驰名。
驰名之后,苹果公司就腾出手来想收拾这个对手了。他们以“iphone是全国驰名商标”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仅别人不能仿冒iphone牌的手机、电子产品、互联网科技产品”,而且“一切以iphone为商标的牌子统统不许仿”,要把卖皮革套的也堵死。
但是,这个案子最终在京城二中院以苹果公司败诉收场。
案由就是“对方07年就开始卖iphone牌皮革手机套时,当时你们的iphone商标还没有驰名,所以07年合法注册、卖套的公司构成了‘在先善意使用’,不属于‘碰瓷蹭热度’。”
苹果公司最后捞到的,也不过是一个“可以责令被告方,不得在iphone商标已经驰名后继续扩大生产、增加品类、扩大市场”的权利。
换句话说,苹果公司告了这个案子之后,那家抢注的皮具厂,只是不能“原先每月生产10万个,现在增产到20万个”。
或者不能“原先只有一条流水线,现在追加投资到两条流水线”。
也不能“对方驰名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