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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五色彩光的作用就是加固和填充,不但对架构本身和连接处进行了加固,让它变得更牢靠,而且它还对架构之间的空隙进行填充,让它有所依靠和支撑,再次增加了整体的强度。
当五色彩光分开退回五脏的时候,孟翔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将他之前的身体比作是一间简陋的草房,那么现在它就已经是一间坚固无比的石头房子了,而且无论是地基还是构建的方法都是最合理的,而且用料也是最好的,简直就是一座完美的作品。
孟翔不知道自己身体素质具体增加了多少,但是他大概估算和感觉了一下,他现在的身体强度至少是之前的十倍。
十倍!孟翔自己也被吓了一跳,这难道就是无漏真身完满之后的表现吗?这让他对那本《混元无极》的作者产生了深深的好奇:他究竟是什么人,竟然可以创造出如此神奇的炼体功法?
孟翔查看了整个身体之后,他发现他虽然已经将无漏真身修炼到了完满的地步,但是它并没有被推到极致,距离它的极限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距离,只要他有足够的灵石,他就可以不断增强身体的强度。
看了看头顶上的尖角大汉的道台,孟翔收回了右手,理了一下额头乱掉了的头发。虽然他现在只用一只左手托着道台,但他却丝毫感觉到不到吃力,他甚至觉得只要他愿意,他完全可以将它远远地扔出去。
孟翔想了想,开始通知几乎全面占领了道台的通天藤,让它将道台中土属性能量全部抽取出来,注入到了他的意识海中那片由息壤衍生出来的陆地中。
不一会的功夫,孟翔就看到第一波黄色烟雾进入他的意识海,不过他很快就皱起了眉头。道台中蕴含土属性能量的品质确实很高,甚至还有一些戊土精华,可见尖角大汉在筑建道台时使用的材料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它受到了他修炼《修罗魔功》产生的魔气的影响,不是很纯净。
孟宪变得有些犹豫了,究竟该怎么处理那些从道台中抽取的土属性能量呢?直接舍弃吧?太可惜了。要知道尖角大汉可是道基中期的修行者,整个道台中蕴含的能量还相当庞大的。
将它们送给魔种吧?那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它的“胃口”极好,即便里面掺杂有魔气,它也应该可以将它直接消化掉,但是舍弃那些高品质的土属性能量又太可惜了。
那究竟该怎么办呢?无意间,孟翔注意到了息壤形成的陆地上的一个小水塘,它是除了储存液体灵气和癸水精华之外的第三个水塘,里面是透明的液体,像水,却有着油质感。
孟翔想起来了,它叫做地脉神泉,是他在枫树镇参加狩猎竞赛时,从猎场三危山中心那个奇怪圆球中得到的。当时长刀斩和红雪都取走了一部分。
地脉神泉的名字就是红雪告诉他的,说它是一种在地脉孕育出来的宝物,虽然对修炼没有什么特别的帮助,但它却是炼器师梦寐以求的宝贝,因为它不但可以清除各种材料中的杂质,而且还可以淬炼法宝,在法宝原有的品质上提高它们的品阶。;
孟翔心念一动,一团地脉神泉飞了起来,紧接着一缕夹杂着魔气的土属性能量注入了其中,当它从地脉神泉中出现的时候,它已经是再纯净不过的土属性能量了,连一丁点的杂质也没有。
接下来,孟翔就用地脉神泉过滤从道台中抽取的土属性能量,然后再将纯净的土属性能量直接注入息壤化作的那片陆地上。
原本那块由息壤化作的陆地只有两百丈方圆的样子,现在得到了土属性能量的灌注,面积开始急剧扩大。等通天藤再也无法从道台中抽取到一丝能量的时候,它的面积已经扩展到了原来的三倍之多。
孟翔点了点头:尖角大汉真不愧是道基中期的修行者,光一个道台就蕴含了这么多的能量。不过他也微微有些肉痛,为了过滤掉魔气,他用掉了差不多四分之一的地脉神泉。
过了一会,孟翔将因为蕴含大量魔气而变得像墨汁一般黑的地脉神泉送到了魔种的近前,希望它可以将地脉神泉中的魔气吸收掉,以免造成更大的浪费。
一股巨大的吸力从魔种之中冒出来,一下子就包裹住了地脉神泉,接着一股股黑色魔气就被抽取了出来,直接飞入了魔魂的口中,被他全部吞入了肚子,而他的脸上也露出了惬意的神情。
魔气吸收完了,孟翔的心中感到了一丝快慰,没有了魔气的地脉神泉,再次恢复了清澈,虽然底部还有了一些杂质,不过单单清除掉它们,损失的地脉神泉就微乎其微了。
孟翔抬起了头,看着因为土属性能量被全部抽掉,分量变得只有原来三分之一的道台,露出了思索的神情。他在想着怎么得到尖角大汉的道种,那才是尖角大汉的精华所在。
然而,就在孟翔思考一个既不让尖角大汉的元神逃脱又可以一击命中抓住道种的两全其美的办法时,意外却发生了。
一道黑影突然从一座山峰后面冒出来,并以极快的速度向尖角大汉的道种冲了过去。
第137章 抵达核心
孟翔攥住尖角大汉的道种,看着那道如流光一般迅速远去的黑影,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冷笑,不过他并没有去追赶。
他和那道黑影只是交了一次手,虽然他成功地将一道刀气打入了对方的身体,但是他很清楚它并不足以要了他的命。
他不想再浪费时间了。他准备在这最后一天半的时间中尽量多捞取一些好处,无漏真身最后阶段的修炼已经消耗完了他之前收获的所有灵石。
指尖凌空划动,一道道红色细线凭空出现,眼看一个“封”就要成形了,然后将它印到尖角大汉的道种上就万事大吉了。但是让孟翔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将“封”字印到道种的过程中却发生了意外。
咔地一声,道种毫无征兆地溜开了一道口子,一个相貌极为丑恶的大汉一下子就冲了出来。他略呈半透明状,除了头上没有尖角之外,他的形貌和神态都与孟翔之前杀死的尖角大汉几乎一模一样,显然他就是尖角大汉的元神。
该死!孟翔暗暗咒骂了一声,他居然没有注意到尖角大汉的元神已经震裂了道种的外壳,从而乘着他放松警惕的时候逃掉了。
尖角大汉的元神恶狠狠地盯着孟翔,眼神中透露出了刻骨的仇恨。孟翔可以确定当他完成投胎,打破胎里迷,恢复了记忆后,一定会找他麻烦的。
一道刀气在孟翔的指尖快速凝聚,他准备出其不意地给他一下,即便无法活捉他,从他的口中挖出有价值的东西,他也要干掉他,他可不想有一个敌人躲在暗处对他伺机下手。
尖角大汉的元神似乎知道孟翔要动手,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未多做停留,立刻就向远处飞去。与此同时,孟翔举起手指,就要将指尖的刀气射出去,不过他的手却停在了半空。
一道黑光从孟翔的眉心之中射出,一下子就追上了尖角大汉的元神,准确地命中了他的后心,他立刻就发出了一声惨叫,从空中摔了下去。
孟翔身体向前疾飞,转瞬之间就到了尖角大汉的元神前。那道将它射下的黑光一扫一卷,就将他拉入了孟翔的眉心,一丁点的抵抗能力都没有。
下一瞬间,尖角大汉的元神来到了孟翔的意识海之中,而缠住他的黑色光华就是由魔种发出来的。黑光毫不客气,将它直接拉入了魔种,送到了魔种的口中。
在被魔魂吃掉前,尖角大汉的元神只露出了惊恐非常的神情,连一声惨叫和哀求都没有发出来,死得实在是相当的窝囊。
吃了尖角大汉的元神之后,魔魂身上开始闪动着黑色的光芒。等光芒散去之后,他的身高增加了整整一个头,而且身体也变得更加凝实,显然他得到了不少的好处。
孟翔将那个“封”依旧印在了开裂的道种之上,虽然里面已经没有元神了,价值大为降低,不过它毕竟是道基中期修行者的道种,用于炼制灵丹,不但可以帮助没有凝结道种的修仙者提高凝结道种的成功几率,而且结成道种的修仙者服用了也可以加快道种的成长。
本着雁过拔毛的原则,孟翔并没有放过尖角大汉的身体,除了要找到他的传承之器之外,他的血液对他也有作用。作为一个修为达到道基中期的修行者,饮用了他的血液,对养尸棺中四只炼尸的成长还是颇有好处的。
里里外外翻找了一遍,孟翔成功地找到了传承之器,是一个银色的盒子,无论是材质还是透露出来的气息都比他杀死天尸宗修仙者孙淼后得到的黄铜盒子强多了。不过他并不在意,他将它直接送给了墨瞳,让它当做点心吃了。
尖角大汉不但修为比孙淼高,而且他的家底也比孙淼丰厚很多,除了在他的储物戒指中发现了数量众多的灵石之外,还发现了好几件品质不错的法宝。
那些法宝最低的都是宝器中品,甚至还有两件灵器级别的法宝,灵器中品,就是他和孟翔战斗时使用的那一对大锤——彻地锤,土属性法宝,锤击大地,地裂山崩,而且还可以借助大地的力量攻击对手,相当的不错。;
墨瞳吞掉尖角大汉的传承之器之后,孟翔并没有抱有太大的希望,毕竟一成宝物的分成实在是太低了,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它却给了一个意外之喜。
两颗绝品灵石,每一颗都重达一斤以上,足足抵得上他在五行宗做任务得到的下品灵石两百万斤,这对极度缺乏灵石的孟翔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孟翔从书籍上得到知识告诉他,绝品灵石除了储藏的灵气数量极为惊人之外,和一般低级灵石最大的差别还在于它并不会因为被抽干了灵气就彻底失去价值,只要将它放置在一个灵气充足的地方,它就会主动吸收灵气储存起来。虽然整个过程会比较的漫长,但是它这个能够补充灵气的特性却让它身价倍增。
孟翔将一切都收拾好了,依然让墨瞳擎着探宝珠,一路向元虚山的深处挺进,准备在天黑之前进入元虚山的核心——元虚大殿。
虽然在地上行进,会遇到不少的妖兽,难免要发生战斗,但是这里是元虚山,每一只妖兽都不是真的妖兽,每杀死一只都可以得到宝物。
等到孟翔达到元虚山顶的元虚大殿时,他光是法宝就收获了十件以上,其中甚至不乏灵器级别的法宝。
元虚大殿虽然说是一座大殿,但实际上它并不是一座独立的建筑,而是在石壁上雕琢而成的,一大半的殿身都在石壁之内。
孟翔到达元虚大殿前时,看到的架势让他微微有些发愣:十一个人,除了一个白须飘散的老者之外,其他十个人都对他怒目而视,似乎他哪里得罪了他们。
我似乎没有招惹过这些人?孟翔下意识地伸手去摸鼻子,这是他遇到问题时的一个下意识的动作,不过他的手被他戴在脸上的铁面具挡住了。
白须老者看见孟翔走了过来,脸上立刻露出了欢喜的笑容,说道:“小朋友,欢迎你来到元虚殿,老朽是此间的主人元虚子。”
“见过前辈!”孟翔不敢怠慢,立刻抱拳施了一礼。
虽然白须老者笑容可掬,但是他可以感觉到他身上隐隐透出的威压,而且从他名字推断,他九成九就是道器元虚山的器灵,身在道器之中,和它的器灵搞好关系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
“小友客气了。我只是一个老朽而已,而小友能够到达这里实在是少见的英才。”元虚子点了点头,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线。
“前辈过谦了。晚辈能够到达宝地只是侥幸而已,而前辈举止高贵,气度非凡,一看就是高人。”
“客气,客气,小友你太客气了。”元虚子虽然口中谦虚,但是脸上却是一脸的受用。
“前辈,你一定要相信晚辈的话,您老确实是高人,您是晚辈见过的人之中最有风度,最有长者风范的人了。”
孟翔一边拍马屁,心中一边暗笑:没有想到元虚山的器灵竟然是一个喜欢听奉承话的主,实在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至于说一些看起来有些讨好意味的话,孟翔本人则并不反对,相较于其他,动动嘴皮子是再轻松,再廉价不过的事情了。如果能够因为说好话而得到不错的收益,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孟翔和元虚子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着,主要都是孟翔说好听的,元虚子则一脸受用地听着,一边说一些诸如太客气了,太夸奖了之类的话。
过了好一会,元虚子终于觉得满足了,才和孟翔说起了正题。这时孟翔才知道那十个人为什么对他怒目而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