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着莫余的背影,蛮老二砸吧砸吧嘴嘀咕道:“老子可不傻,要不是祖神托梦,老子岂会给你这个小白脸当奴仆?毕竟我可是王子啊,我父王知道了非打死我不成!”(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莫大魔头的情敌(三更)
时间流逝,公主远嫁军浩浩荡荡的向着帝都方向疾驰而去。
不同于来的时候因为绮冥公主的不乐意,所以拖拖拉拉的,返回帝都的时候,堪称快马加鞭。
原本一个多月的路程,不到二十天就已经走完。
看着遥遥在望的帝都高大的城墙,一路行来,已经是疲惫难耐的将士们纷纷露出了笑颜。
而在公主驾撵之中,莫余坐在椅子上,和陈公公还有孟萧将军闲聊着,绮冥公主则是自己抱着一本武道杂书翻看着。
经过二十天的熟悉,莫余和陈公公还有孟萧将军算是混熟了。
孟萧将军和陈公公常年手握重权,所以聊起天来也没什么顾忌,能说的不能说的都往外说。
而莫余从地球而来,前世更是权倾武神界的华夏神国国主,所以比之两人还要离经叛道。
再加上莫余熔炉空间中的茶叶,美酒,甚至是各种生活用品,此时,孟萧将军和陈公公若非是年纪太大,再加上是公主的长辈,恐怕都忍不住拉着莫余结拜了。
一口一个李公子,一口一个驸马爷的,两人满脸堆笑,就期盼着从莫余手中弄点好东西。
从莫余的举止言行和那神秘的空间装备,还有莫余的独特气质和他偶尔拿出的神奇的小东西。
这些,都让绮冥公主和孟萧将军还有陈公公暗中明白了些什么。
和之前不同,如今在他们看来,莫余恐怕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那些小东西虽然不值钱,甚至用处都不大,但是却方便至极。
比如洗发水,牙刷,肥皂,等等!
还有莫余手中的茶叶和美酒,更是彰显了莫余的非同小可。
那些东西,就算是当今皇帝也享受不到,所以,莫余的身份,不可小窥。
连绮冥公主都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想法,她忍不住用眼中的余光看看和孟萧将军畅聊军法兵书的莫余,有些不自信的暗中嘀咕着。
“这厮,不会真有什么了不得的身份吧?难道是隐世武道世家的继承人?或者是那些传说中的世外仙宗中大人物的孩子?”
不理会绮冥公主的疑惑,莫余口若悬河的把孙子兵法背诵而出,顿时让孟萧将军惊为天人。
“如此兵法,非同小可啊!”孟萧将军惊唿一声,然后一模桌上的暗绿色玻璃瓶,晃了晃,对莫余说道:“当浮一大白!来喝!”
莫余有些无语的看着孟萧将军手中的京都二锅头的酒瓶子,然后叹了口气。
“别装了,你不就是想从我这骗几瓶二锅头么?”
孟萧将军知道自己这是被识破了,顿时脸色微红,有些尴尬的干笑起来。
旁边,绮冥公主和陈公公忍不住偷笑。
孟萧好酒,在帝都中是人人得知的,就连皇帝陛下的酒窖他都进去偷过!
看着莫余似笑非笑的表情,听着绮冥公主和陈公公的偷笑,孟萧将军咬了咬牙,说道:“驸马爷,你再给我一瓶二锅头,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两块五一瓶的二锅头,我就告诉你一个重大消息!”
哦?
莫余眉头一翘,拿出整整一箱二锅头放在桌子上,对孟萧说道:“说吧,只要我满意,这都是你的。”
孟萧大喜,说道:“这次进帝都,你面对的可不止是皇帝陛下,还有你那些情敌。要知道,在帝都之中,仰慕公主的人可不少,其中有三人最值得你注意!”
“谁?”莫余似笑非笑的看了看绮冥公主,然后对孟萧问道。
绮冥公主脸色微红,然后怒视孟萧。
孟萧将军装作看不见,为了二锅头,他是节操都不要了,直接爆料小辈的事情。
“第一个是当朝太尉家的公子高衙内,太尉总领帝**事,论职务等级和我这个大将军几乎不相上下,我管兵,他管军政,所以啊,在帝国中,高太尉可谓是权倾朝野,他家的公子哥,纨绔起来简直闹得帝都鸡犬不宁!”
莫余闻言点头,如此看来,和地球华夏相似,大将军管人,太尉管军政,就像是地球上,团长军长之类的管士兵,政委管思想建设。
在罗武帝国,军方有两大掌权者,一个是孟萧这个帝国大将军,一个是高太尉那个当朝太尉。
两人直接效忠皇帝,在军事方面也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那第二个第三个呢?”莫余问道。
孟萧闻言说道:“第二个是帝师家的公子,现为帝国武状元,帝师如驸马爷一样,是武道巅峰强者,据说已经一脚踏进超凡脱俗的境界,而且皇帝陛下亲批他进入过纯阳灵泉一次,如今算是帝国个人实力最强的人。”
“进过纯阳灵泉却没有突破,也是个废物,继续说!”莫余嗤笑道。
孟萧惊疑不定的看了看莫余,感觉有些看不透他了。
进入纯阳灵泉就必须得突破么?可是,在七国之中,进入过纯阳灵泉的人可不少,除了当今皇帝的父皇突破了境界后消失于世人眼中之外,其他人都没有突破啊。
而且,当朝帝师以四十余岁的年纪成就武道巅峰,打遍七国无敌手,难道也算废物?
额!
孟萧忽然反应了过来,眼前的驸马爷可是年仅二十就武道巅峰了,和他一比,帝师还真是很废物啊!
真是个妖孽!
孟萧暗暗感叹,然后继续说道:“第三人是长平王府中的小王爷,小王爷因天生绝脉无法修行,但是他自强不息,非常努力,如今是当朝文状元,写的诗词更是传遍七国,被人称为天下第一才子。”
“不错,这个还有点意思!”
莫余忽然笑了起来,天生绝脉?在那些超凡脱俗的宗门之中,什么天生绝脉,都不是问题。
若是按照正常发展,等这小王爷的文才传遍天下,然后被偶然路过的高人得知,收为弟子,简直堪称是逆袭界的典范。
但是,很可惜,他需要面对的是莫余这个重生归来的魔头!
对,就是魔头!
在地球,莫余是救世主,华夏的守护神,人族的最强者!
但是,在武神界,莫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魔头!
就算是前世,莫余登临至高之后,还有武神界土着暗中称唿莫余为魔神,乱世妖魔,丧心病狂的恶魔等等。
因为,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莫余前世纵横武神界,为了升级,造下了多少孽,杀了多少人,根本数不清楚。
一个个透露着天材地宝无尽宝贝的陷阱,就能吸引数十万所谓的武道青年才俊的进入,然后一个无解的大阵,坑害了多少性命?
反正莫余是记不清了,那种坑人的阵法他摆了无数次,坑害了数不清的人命。
直到最后被人摸清了套路,没人上当了,这才作罢!
刚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这时,一个侍女急急忙忙的走了进来。
“公主,孟将军,陈总管,李统领,帝都的迎接队伍过来了!”
绮冥公主闻言站起身,随手把武道典籍放在桌上,然后对三人说道:“走,出去看看。”
一边走,一边对莫余说道:“孟叔说的不错,你的情敌可能有点多,自己多注意一下!”
莫余闻言眉毛一翘,挑衅道:“可以动手么?”
绮冥公主闻言嘴角微微勾起:“随你意,就算你失手杀了人,有我和孟叔陈叔作证,恐怕父皇也没话可说。”
莫余忍不住高看了绮冥公主一眼。
好一个失手杀了人!(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权贵,世家子,大太监!(四更)
帝都高大的城墙上遍布着岁月的气息,象征着这座城池拥有悠久的史。
此时,城门口,数万军队站成两列,在军队后面则是一眼望不见尽头的帝都百姓。
他们都是来此看热闹的,早在十几天前,快马加鞭而来的信使就为帝国送来的惊人的消息。
边荒出现了大乱,位于边荒的绮冥城被屠城,公主远嫁军损失惨重,疑似是南蛮国动的手。
这则惊人的消息震惊了整个帝都,满朝文武纷纷上奏请战,愿为绮冥城讨个公道,愿为帝国出征。
听说帝国的皇帝陛下更是怒火攻心,犯了旧疾,连日里咳嗽不断。
而近两日,公主远嫁军的队伍即将归来的消息更是传遍了帝都。
无论是文武大臣,帝国权贵,还是黎明百姓,商人武者,等等,全都对这次发生的事情充满了兴趣。
所以,一大早,数不清的的人都跑来看热闹了,连城卫军都无奈之下派遣了数万卫兵来到城门外列阵迎接。
没办法,若是因为人多出了乱子,城卫军的责任重大。
而在两排卫兵之间空旷的道路上,则是帝都的一些城卫军都得罪不起的权贵们。
在这其中,有各大侯爷府的小侯爷,三省六部高官家中的公子少爷,还有帝国文圣院中的才子佳人,武圣院中的青年才俊。
而这些人,多数都是公主的仰慕者。
绮冥公主在帝都中名声很差,甚至让很多人痛彻心扉,怒其不争。
但是,就算如此,还是令帝都多数青年才俊们痴迷不改。
因为,绮冥公主太漂亮了。
帝国第一美人!
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是事实,整个罗武帝国,几乎没有女子愿意和绮冥公主成为朋友。
没办法,自渐形秽!
当一个女人太过于风华绝代时,任何同龄人都会在她面前抬不起头来。
说的就是绮冥公主这种人。
此时,周围的百姓们站在卫兵的身后,极为羡慕的看着一个个身骑白马,浑身光鲜整洁的公子哥从他们面前快速疾驰而过。
“看到没,那个是安乐候家里的小侯爷,我原来去安乐侯府送给柴木,当时我远远的看了一眼那小侯爷,那可是威风的紧啊,侯爷府里高手无数,跟在侯爷府混饭吃的人就不少于数万人,我那次听说啊,侯爷府有个练武堂,据说各种青年高手数千人呢,有核心弟子,普通弟子,奴役弟子好几种,其中奴役弟子是侯爷府那些管事之类的人家里的孩子,普通弟子则是侯爷在外界吸纳的天才人物,而核心弟子全都是和侯爷有血缘关系的人,就像侯爷自己的孩子和侯爷的一些远亲之类的。当时,我看到小侯爷的时候,他就在带领那数千弟子练武,只看一眼,我就被惊住了,险些被吓破了胆。”
“真的假的?安乐侯的权势在帝都之中,连前三十都排不到,府里竟然如此威风?”
“那算什么,毕竟咱们罗武帝国可是天朝上国,我跟你们说啊,我有一个兄弟在春风楼里当小厮,据他所说,那些小侯爷,小王爷,公子哥之类的人物,在春风楼里,一宿就会花出去上万两银子啊!”
“我的乖乖,上万两?真是不可想象,一百两银子都够我们一家人舒舒坦坦的过一辈子了。”
“可不是么,上次文圣院举办春秋诗会,你们猜猜,花了多少钱?”
“多少啊?”
“近五万两银子,整个帝都,有名的花魁伶人全都被请过去了。”
“天呢,春秋诗会就花了五万两?那过一阵子的满月诗会还不得花费十几万两?”
“嗤~,你们这些人啊,就是眼界太窄,十几万两算什么?武圣院上次换季采购你们知道花了多少银子么?包括各种弹药,稀罕的药材,等等等,一共花了超过五十万两银子啊!”
“哇。。。”
惊叹声不断响起,别说普通老百姓了,就连守住道路的城卫军的人闻言都忍不住心惊。
对于上层权贵们的生活,他们平时也有所了解,可当一起畅谈一番后,他们才真正的意识到普通人和权贵们的差距有多大。
在七国之中,银子极其珍贵,仅次于黄金,一两黄金可换百两白银,一两白银可换百惯铜钱。
而一贯铜钱,就是一千枚铜钱啊。
一枚铜钱可换一个大肉包子,十枚铜钱足以一家人一顿饭。
也就是说,一天三十钱,一年也就十几贯钱。
而一两银子,足以让一家人舒舒坦坦的过好几年。
当然了,这只是在吃上面,还有穿衣服和其他方面的钱。
但是,就算是这样,一家几口人的情况下,一两银子也够一家人舒舒服服的过上一年了。
而十两银子,足以在一些小城池之外买下一大片的地了!
这也是莫余坑骗了八千多万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