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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公寓-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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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尘对此自然没有什么表示,说实话,刘弛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还算比较顺眼的陌生人而已,他并没有对他寄予不切实际的希望,当然也没有收个小伙计的想法。

    实际上和大多数游荡在荒野之中的拾荒者不同,丁尘更有团队意识,他其实并不习惯一个人独自行动。但是相对于捡垃圾这项充满了风险的工作来说,选择一个可靠的队友显然是非常困难的。这不是搭伴驴行,自己和队友猪了还能指望平日里痛骂的腐/败政/府及时赶到提供免费救援,也不耽误安全之后再继续骂。通常情况下,拾荒者犯下的错误都没有机会改正,或者说,只能指望下辈子再改正了。

    说起来比较尴尬的是,到现在为止,丁尘唯一比较看好的人选是罗格——郑宇学习的速度也很快,但是他缺少罗格身上那种真正战士的品质。对于罗格来说,她渴望冒险,厌恶平淡,所以宁可去当战士也不肯和正常女人一样留在公寓里。在她的心目中,是真正喜欢战士这个职业,而不是像郑宇和叶黛那样只是因为没有选择。只看叶黛现在不再参加公寓的狩猎活动就可以知道,她其实还是更喜欢技术工作。

    但是很明显,如果丁尘选择了罗格,那么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很尴尬了。他倒不是担心郑宇或者叶黛——那只是另一个层次的担忧,他担忧的是,如果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变成土豆大叔和琪琪这种的话,罗格很可能最终会被自己害死。因为她们几乎都不可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抛弃自己的亲人。

    所以对于丁尘来说,他也只能继续当他的独行大盗。而至少现在,少了刘弛这个菜鸟拖累,他的行动反而更加自由。

    留下琪琪和大叔在楼顶上继续刚才的工作,丁尘陪着刘驰一起回聚集区去。以刘驰的水平,丁尘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回去,虽然两个人没什么直接关系,但是既然是自己带他出来的,当然也要把他安全送回去。

    这栋楼离聚集区大概也只有四公里多一点的路程,路径又都已经熟悉了,所以两个人走得很快。

    到达聚集区边缘之后,,丁尘并没有把刘弛送到家的觉悟,所以看着离安全区不远,也不至于再发生什么危险,就停住脚步和刘驰挥手告别。

    刘驰感到奇怪,“你不需要去弄点水和食物吗?”

    丁尘笑了起来,知道他听到了自己离开时向土豆大叔说过的话,但是显然会错了意,自己要去找食水的地方可不是聚集区,他还打算顺便探索一下未知区域呢。

    “至少现在不需要。”丁尘回答道。

    刘驰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心里好不容易被压制下去的冒险愿望又重新蠢蠢欲动起来。丁尘看出了他内心的挣扎,立刻及时打消了他的这个念头。至少到现在为止,刘驰还没有能够配合自己的能力。

    送走刘弛之后,丁尘并没有选择来时的路。一来这条路已经走过两遍了,没什么新鲜感,而且对于一个拾荒者来说,频繁来往于同一条路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另一个原因则是他需要找一些猎物来解决这两天的食物来源。通常情况下,探索废弃的建筑物是一件很花时间和精力的事,而且还要求尽可能地保存体力。如果丁尘不想消耗那些单兵口粮的话,就只能通过狩猎来解决食物来源了。

    他和刘驰来回行走时选择的是旧城从前的街道,虽然现在这条曾经宽阔的马路已经被密布的植被覆盖而难以辨认本来面目,但是至少相对于其他地方,这条路仍然宽敞畅通。通常情况下,野兽们不会喜欢这样的地方,所以沿着这样的路行走比较安全。

    但是危险性减少的同时,也让丁尘顺手捕猎的可能大为减少,所以如果他希望有所斩获的话,就必须离开这条相对安全的道路,主动到植被茂盛的地方去寻找猎物。

    这也是拾荒者们需要面对的尴尬局面,无论是为了寻找食物来源还是从前文明遗迹当中的宝藏,他们都必须把自己主动投入到危险当中去,这种行为有点像扑火的飞蛾,为了可能的希望,不顾自身安危。

    丁尘对蛾子妹没什么想法,但是既然要客串拾荒者,他当然就要表现得专业一点。所以丁尘站在路中央,向四周观察了一下,然后抽出黑刀,选择了一条小路,慢慢地走了进去。

    只所以没有用枪,是因为如果他面对的是突然出现的危险,那么黑刀要比没有刺刀的铁管枪更有用,而如果遇到了可以下手的猎物,再慢慢换枪也来得及。

    这里的楼房不仅外形相似,而且位置规划得也相当整齐,即使没有经过测量,丁尘也相信,这些楼房之间的距离是完全相同的。

    如果从高空看去,旧城里的建筑物就像一个个摆放整齐的模型,千篇一律,缺少变化。但是当大自然开始回收这座被人类遗弃的城市之后,就很自然地弥补了这个缺点。各种各样的植被覆盖了本来相同的人造建筑,让它们呈现出彼此不同、甚至差异巨大的风格。

    走了不远,丁尘的脚步就慢了下来。路边的一栋楼上垂下一片翠绿的蔓藤。这种蔓藤的叶子很大,结出一种多浆的细小果实,虽然现在果实的成熟期已经过了,但是蔓藤上仍然留着一些还没有掉落的果子。

    丁尘看野兽吃过这种果子,可以确信它没有毒性。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富含水份,所以可以用来补充水份。

    他慢慢走了过去,谨慎地打量着这条蔓藤,然后小心地举起了黑刀。

    一条蛇从蔓藤里抬起头来,疑惑地向着丁尘的方向吞吐着鲜红的蛇信。这是这种蔓藤经常隐藏着的危险。因为很多啮齿类动物也喜欢这种果实,所以会有蛇类在这里蹲守。

    丁尘很轻松地捉住了这条蛇,把它打了个结塞到口袋里。这种蛇和早上攻击刘弛的那种不同,只有很弱的毒性,所以丁尘并不急着杀死它。这样一会回到楼顶上,他就有新鲜的蛇血可以喝了。

205。第205章 被困住的土豆

    丁尘并没有在外面逗留很久,他从前就接受过最正规的野外生存训练,虽然并不能全盘照搬到这个时代来,但是至少原则和方法没有相差太多。有前面三年的经验,已经足可以跻身第一流的拾荒者行列。

    所以当他提着一只郊狼回到楼边的时候,太阳还没有下山。

    琪琪一直在楼顶上走来走去,离着很远就已经发现了他,所以丁尘上楼的时候也没有和她打招呼,直接顺着绳子爬了上去,没想到琪琪一把抓住他,有些惊慌地让丁尘接替自己的位置,她要去找土豆大叔。

    丁尘吃了一惊,这才发现土豆大叔并没有留在楼顶。按琪琪的说法,他和刘驰离开后,大叔就也下楼去了,说是闲着也是闲着,看看能不能捉点新鲜的猎物上来。

    拾荒者都是好猎人,原则就是走到哪吃到哪,所以琪琪也没有在意,没想到土豆大叔一去不归,时间大出琪琪的意料,所以她才开始不安起来,看到丁尘回来,立刻就要去找大叔。

    丁尘当然不会让琪琪去冒险。她一直是担任远程火力支援的,虽然近战能力不弱,但是肯定比不上丁尘和土豆大叔,所以他让琪琪留下来处理带回来的猎物,自己去接应大叔。

    土豆大叔中年之后就开始发胖,体重也开始增加,再加上年纪大了畏寒,穿的衣服也多,所以要追踪他并不困难。丁尘沿着琪琪指出的方向一路追过去,很快就发现土豆大叔钻进了一栋楼里面。

    这是一栋普通的三层楼房,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塌了半边,散落的水泥石块已经明显风化,里面的钢筋凄惨的暴露在空气当中,断裂的末端指向天空,似乎在诉说不甘。

    看着大叔留在楼外的脚印,丁尘在心里大骂这家伙作死。从大叔留下的痕迹来看,他应该是在追赶什么动物。但是通常情况下,无论是猎人还是拾荒者在狩猎的时候,采取的办法都是伏击或者陷阱,很少有追杀的。因为无论如何,人类的灵活程度和速度都不能和野兽相比,基本上被猎物发现了,这次狩猎也就结束了。也不知道土豆大叔发现了什么,居然追到人家巢穴里去了,难道这里有一只小loli?

    丁尘的电池灯留在了楼顶上,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暗了,自然光减弱之后,视线当然也受影响。丁尘向着楼里喊了两声,除了自己的回音之外没有听到回答,于是认命地在附近砍了两根松树枝,在中间夹了干草,然后用细树枝绑在一起,再用镁棒在洞口点燃了一堆篝火,把树枝放上去烤了一会,等松树枝里的油脂渗透出来浸润了干草,这才举起树枝作成的火把钻进洞里。

    这种临时用来应急的火把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树枝比较潮湿,含水量大,冒的烟就多。而且因为这个原因,燃烧也不够旺盛,如果像正常火把那样举在面前,火焰很快就会越烧越小,直到熄灭,所以使用的时候必须将火把向前下直伸,让火苗沿着树枝向上烧,才能获得较长的照明时间。

    采用这个姿势时,因为火苗比头部低,所以烟会熏到眼睛,往回烧的火焰也很烤手。

    丁尘拿块布浇了些水壶里的水,然后缠在左手上,握住火把,右手拎着黑刀小心地钻进去。

    这栋楼塌陷后堵住了一楼的入口,所以从那个洞口钻进去,就直接上了二楼。丁尘踩着脚下的废墟慢慢走进楼里,发现这里已经变成了藤类的乐园,到处都布满了粗细不同的藤条,有些甚至是从坍塌的缝隙当中生长出来的。看起来这栋楼坍塌的原因和这些蔓藤很有些关系。

    楼里没塌的部分看起来也不够牢靠,这时那些沿着墙壁生长的蔓藤又起到了加固的作用,所以丁尘虽然觉得踩在脚下的地板不太稳当,但是一路走来倒也没有掉到楼下去。

    地板上的植物阻止了灰尘的聚集,所以土豆大叔的足迹不够明显,但是丁尘找到了好几个明显刚刚被破坏的蜘蛛网,还见到一只因为陷阱被毁而辛勤加班的大蜘蛛。

    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蜘蛛这种丑陋的生物其实有毒的并不多,大多数也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所以丁尘并没有理会这个足有半个拳头大的小家伙,当然也没有打算试试它的味道。

    土豆大叔留下的痕迹在楼梯口就消失了。丁尘举起火把上下照了照。通往一楼的楼梯已经坍塌了,只留下一下大洞,倒是去三楼的楼梯还在,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撑住一个人的份量。

    正犹豫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沉闷的撞击声从脚下传来。丁尘心中一惊,叫了一声,纵身从楼梯口跳了下去。

    因为送刘驰,他把身上的背包留在了楼上,这时只带了一个黄布挎包,身上最重的负担是铁管枪和黑刀,再加上他落地的时候身体缓冲控制得很好,所以发出的声音并不大,倒是因为这一下剧烈的动作,让手里火把的火焰急剧缩小,只在树枝的头部留下很小的一团,几乎失去了照明能力。

    丁尘微微弓着身体,手握黑刀凝立不动,左手里的火把几乎直指地面,让火焰能够尽快恢复。

    他现在身处的位置是大楼走廊里的楼梯间,两边都是房间。只有走廊两侧的墙壁上有窗户,即使是在平时,采光能力也不好,现在天色向晚,走廊里也就更加昏暗。

    丁尘又轻轻叫了一声,同时确定自己找对了位置,这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很明显刚刚有过一次很激烈的搏斗。

    这一次他听到了土豆大叔的回应,不过不是土豆大叔的声音,而是敲击墙壁的声音。

    丁尘侧耳细听,分辨出是摩尔斯明码,意思很简单,“有野兽,三只。”

    摩尔斯明码是一种间隔码,用声音的长短来代表信息,所以本质上是一种串行码,发送大量信息的时候需要很长时间,所以丁尘分辨出这些信息之后,已经过去了好几分钟。

    对于有野兽这个消息,丁尘并不觉得惊讶。如果土豆大叔遭到了拾荒者的袭击,那么战斗早就结束了,即使袭击者占到了上风,在丁尘进入战场的时候也会退走,只有当土豆大叔闯进野兽的领地时,这场战斗才会变成不死不休。

    丁尘有些恼火地握紧黑刀,将勉强恢复了照明功能的火把抬起来一点,向着走廊里走去。

    一个很流行的说法是野兽害怕火焰,所以在野外的时候升起火堆可以抵御野兽的攻击。这个说法本质上是没有错的,但是并不是说野兽会害怕任何形势的火焰,它们也会根据看到的火焰大小来判断危害程度,特别是面对暴怒的野兽时,火把这种级别的火焰并不能阻止它们发动攻击。

    所以他虽然有火把在手,但是移动的时候仍然很小心,能够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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