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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公寓-第2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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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尘并没有跟上去,眯眼看着来人高高坐在马上和老人说话,两个人的声音都很大,不愁听不清楚。

    骑马来的人也发现了丁尘这个陌生人,所以第一句话就是问他的身份,听到是过路的士兵,也就放下了心,接着说起来意。

    丁尘很吃惊地发现,这人居然是来收保护费的,而且不是第一次来。老人辩称秋收的时候村里已经交过粮后,那人居然说今天粮价太低,所以要补交,而且这几天有机器人的部队空降过来,是他们赶跑了机器人,所以也要大家出钱出粮犒劳。

    老人自然不肯,两个争辩几句,那人怒道:“老瘸子,我给你面子,你别当我不敢打你。敢紧把人都叫出来,我跟他们说。”

    丁尘想了想,向那个还拿着自己的步枪,却正盯着外公看的男孩招了招手。那孩子正看得入神,并没有注意到丁尘,还是被同伴提醒,这才提着枪跑了过来。

    丁尘接过步枪,检查了一下枪机,问道:“那些人是替政府做事的?怎么还额外收费?”

    男孩摇了摇头,“他们是治安维持会的,国家不收我们的粮食。”

    “我x。”丁尘说道:“这地方还有伪军?”他身子一挺,直接站了起来,笑道:“这可好,白狗子遇上老八路,你说怎么办?”(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五章 某人从此失踪

    看到丁尘起身走过来,一起骑马过来的几个人都警惕起来,落在后面的人举起了肩膀上挎着的枪对准了丁尘,虽然丁尘只有一个人,但是他毕竟有枪,如果换成一个平民,他们早就让丁尘扔下枪趴在地上了。

    现在丁尘的打扮让他们很犹豫,很明显这是一个士兵,杀死一个士兵总是很麻烦,因为军方总会想办法弄清自己的兵到哪去了,特别是在战时。

    丁尘走到老人身边,迎头看着坐在马上的人。这人骑的马要比丁尘从前在公寓那边见到的挽马更高大一些,应该有欧洲马的血统。这也让丁尘的心情变得很糟糕——没人愿意抬头仰望别人。

    既然心情不好,他说话也就不怎么客气,问道:“你说你们打退了机器人的进攻?它们在什么地方,有几个?长什么样子?”

    那人愣了一下,顿时觉得语塞。他只是听说有机器人出现在后方,所以顺口胡吹,没想到真遇到相信的人了。

    老人也在西北前线和机器人打过仗,当然很清楚就凭这几个人的本事,别说打跑机器人,真要是遇到了机器人士兵,恐怕连跑都跑不掉。

    不过睁着眼睛说瞎话总是强者的权力,身为弱者就要有弱者的自觉,口头上讨便宜没什么用处,所以老人才没有戳穿这个谎言,没想到丁尘居然真信了。

    这人平时也是顺嘴胡说惯了,虽然看到丁尘在场,也没有多想,这个时候听到丁尘的问话,顿时心中恼怒,瞪着丁尘问道:“你是干什么的?”

    “中国龙组。”丁尘说道:“我就是来找那些机器人的,你带我去遇到机器人的地方看看。”

    那人毫不意外地完全没听说过“中国龙组”是啥玩意,毕竟这书禁了好几百年了。虽然觉得丁尘是在说谎,但是看着丁尘一本正经的样子,又觉得这名字相当拉风,犹豫了一下,居然就信了。

    于是他咳了一声,向丁尘说道:“这位兄弟怎么称呼?我叫马世明,我叔叔是二零三师师长。”

    丁尘呃了一声,总算是明白了这家伙为什么这么嚣张,原来是******。

    按共和国的军事编制,保卫内地各聚集区的武装力量并不是共和国出钱养的,但是各地的编制却是给定的。二级以下单位如果要养兵,就马马虎虎给个旅或者团的编制,反正三四级聚集区的能力有限,给了大编制也用不起来。

    典型的例子就是王启年的四十九区,中央政府承认的编制就是旅,说起来已经不小了,但是王启年砸锅卖铁还要走后门才弄到几架直升机,还让老k一勺烩了。

    通常情况下,二级区的编制是师,比如滨城的十六师。一级区的编制是军,到了这两级,编制就已经正规化了,中央政府会派遣战斗主官,也会按需要调拔武器装备,但是并不会掏钱。

    中央政府直辖的部队有四个军十三个师,还有一些旅级单位,其中大半都在西北战区。而十三区的直属军番号是十三军,下辖三个野战师和一个补充师,基本补充师的番号都是二字头开始的,也就相当于从前的预备役师。二零三师就是十三军的补充师。

    所以丁尘一听马世明说他叔叔是二零三师的师长,就知道这小子为什么能在这种穷乡僻壤作威作福了——在西北战区这种将官满地走的地方,一个补充师的师长实在上不了台面,马世明要是敢跑到人多的地方闹,说不定转眼就被他叔叔为了帽子大义灭亲了。

    于是丁尘点了点头,淡淡说道:“原来是马师长的亲人,难怪悍勇过人。”

    马世明脑子转得慢,完全没想到丁尘只是顺着他的名字才猜到他叔叔姓什么的,还以为丁尘认识自己的叔叔,立刻心中大喜,重新又摆出师长亲戚的威风,点头说道:“我还有事,你有什么事就去忙吧。”

    没想到丁尘根本不吃他这一套,摇头说道:“战区司令部还等着我的汇报,你有什么事以后再办吧。”

    马世明虽然不学无术,但是身为******,级别还是拎得清的,听了丁尘的话,心中一凛,这才明白人家是战区司令部出来的,都说丞相门前七品官,人家是战区司令部的兵,不鸟自己叔叔也很正常。于是刚刚挺起来的腰杆立刻又弯了下来,向丁尘陪笑道:“咱们借一步说话?”

    丁尘看了他一眼,皱眉说道:“就现在说吧,我脖子痛。”

    马世明这才想起来自己还坐在马上,连忙抬腿跳了下来,居然也算身手敏捷,然后才向丁尘笑道:“这种秘密还是别让无关的人听到了。”

    丁尘看了看老人,点头说道:“也好。”

    看着马世明和丁尘几人走出村子,老人的外孙拉着外公的手问道:“那个叔叔和他们是一伙的。”

    马世明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于是小孩向地下吐了一口唾沫,恨恨说道:“坏人。”

    老人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这时突然听到村外传来一声枪响。

    老人吃了一惊,推了孩子一把,然后转身招呼广场上的孩子们赶紧回家。

    他的腿脚慢,就算想快跑也跑不起来,他的外孙人小力气也小,在旁边也帮不上忙,干着急没办法。

    好不容易挪到自己家门前,小外孙抢先推开院门,没想到外公站在门边却不往里走了,而是转回头看向村外的土路。

    小外孙疑惑地问道:“姥爷,您看什么?”

    老人迟疑了一下,摇头说道:“没事。”说完推着小外孙走进院子,两人协力把门插好,然后小心地等着外面的动静。

    他能听得出来,那枪声是马世明一伙用的小口径步枪发出来的,那个士兵拿的是前线通用的大口径步枪,根本不是这个声音。所以判断丁尘已经凶多吉少了。

    但是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从那以后,马世明和他的几个跟班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当然他也再没见到过丁尘。倒是后来有人说看到过一个士兵牵了好几匹马往山里去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六章 牧人

    丁尘并没有路见不平抬脚就踩的习惯,对于马世明这种二代也没什么成见,通常情况下,既然他们没有欺负到自己的头上,他也没兴趣为平民主持公道。

    但是马世明倒霉就倒霉在骑了马来,而且这马看起来还彼为神骏,让正在寻找代步工具的丁尘感到了诱惑——对于正常男人来说,坐骑绝对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浪漫。

    他同意和马世明几个人走出村子,而不是就在广场上翻脸,也是因为自己知道念头比较邪恶,所以要下意识地避开村民。

    马世明开始的时候还想和这个自称来自战区司令部的家伙套套关系,顺便解释一下自己刚才只是信口瞎吹。在他看来,丁尘不可能不清楚机器人的战斗力,盯住自己,应该只是想捞点好处。只是自己的形象一向强横惯了,也不想在村民面前示弱,所以才要出村谈判。

    等到听说丁尘开口就要马的时候,马世明就不乐意了。

    西北战区土地贫瘠,有大片的平原,适合放牧,但是也没有家家养马的道理。像马世明手里这几匹马也是巧取豪夺弄来的,他当然不肯白白送人。而且在他看来,丁尘既然索贿,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算要打官司,难道自己叔叔会怕了他不成。

    没想到丁尘当场翻脸,抽出砍刀直接放翻了几个人,只有一个跟班在慌乱当中开了一枪,子弹也不知道打到哪里去了。

    丁尘用马载了几个人的尸体离开村子,然后把尸体扔在荒野里,自然有自然界的过往生灵为他毁尸灭迹。

    有了马匹代步,丁尘的速度又有了提高,很快就再也看不到头顶上的侦察机了,想来已经离开了那些蜘蛛空降的范围。丁尘不知道最后的结果怎么样,但是想来这些蜘蛛就算不能被人找到,终究也会因为燃料耗尽而失去作用。

    虽然有四匹马可以轮流骑,但是丁尘毕竟更喜欢步兵,而且就算是骑兵总用也受不了。所以在下一个聚集区他找了个黑市卖了一匹马,换了一顶帐篷和一些野外必需的工具、食物和盐,西北战区附近有个很大的盐湖,所以盐价不高。

    他虽然一路向南,但是随着冬季渐深,气温仍然保持在零度左右,除非丁尘能跑到海边去,不然恐怕就只能等到春暖花开了。

    他虽然一直在野外行动,但是很注意保持在聚集区之间的公路附近,时不时会回到聚集区补给,所以虽然在野外浪荡了接近两个月,但是身体状态仍然保持得不错,只不过冬天之后,三匹马的食物是个大问题,丁尘不得不过上节衣缩食的日子,把自己的口粮卖了给马换豆子吃——这三匹马都不是皮实耐操的蒙古马,光吃草会掉膘,用不了多久就没办法用了。

    在聚集区外的平民家里过了春节之后,丁尘开始转向东北方向,这次他将追随春天的脚步,把冬天绕出来的圈子再走回去。

    此时的丁尘已经完全看不出军人的样子,身上裹着胡乱缝起来的兽皮,两条腿的外面也用兽皮缠了起来,这身行头穿一次不容易,所以丁尘基本上一周也就脱一次来进行简单的清理。只是为了卫生考虑,所以还保持着理发和刮胡子的习惯。让他看起来不像一个野人。

    他现在应该位于从前内蒙古的中部地区,靠近包头一带。这一带地广人稀,从前就没什么人口,所以丁尘有点失算,没能按计划找到下一个聚集区。

    按照他在上一个聚集区打听到的消息来看,他应该是走错了路。

    在草原上迷路相对来说比较危险,因为草原上的资源要比山区更稀缺,马还能吃草对付一下,丁尘要是运气不好,就只能吃马了。

    为了节省马力,他并没有骑马,而是牵着马沿着一条废弃的草原公路向东走。草原上的公路被自然界侵蚀得很厉害,冬天下的雪也还没化干净,让公路更难辨认,这是丁尘错过路口的原因。

    昨天他发现了这一带有人类活动的痕迹,但是看起来又追丢了。

    在旷野当中独行听起来很带感,但是实际上感觉非常糟糕。丁尘的个人能力在这个时代算是强者了,但是仍然很难习惯这种孤独和渺小的感觉,这也是他在外游荡三年后,到达公寓就不想离开的原因,在他的内心里,其实并不能享受孤独。

    又走了一程,丁尘开始认真考虑要不要找个地方宿营的时候,远处的天边升起了一股炊烟。丁尘精神一震,拉过一匹马跳上去看了看,果然发现那边似乎有一座帐篷,外面还拴着两匹马,还停着一辆两轮的马车。大概有三四十只羊散落在帐篷的周围。

    丁尘接近帐篷的时候,两条狗从羊群里钻了出来,向着丁尘汪汪大叫。

    丁尘停下脚步,看着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手里提着一根钢叉从帐篷里钻了出来。

    男孩看到丁尘吃了一惊,凝神盯着他并不说话。丁尘笑了一下,张开双手向他示意,表示自己并没有恶意。

    可能是帐篷里的人感觉到了男孩的异样,于是门帘掀动,一个中年妇女走了出来。

    说实在的,在这个时代想邂逅一位美女其实很需要想像力,毕竟繁重的劳动和恶劣的自然环境都让女人不得不把自己当成男人来用,当然容不下娇弱,更没时间来维持自己的容貌。除非天生丽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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