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力美漫行-第2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圣杯战争开始后,他还要担负起魔术界不能被普通人发现神秘的铁则。如果有普通人看见英灵与魔术师战斗,即使不杀死对方,至少也要修改那人的记忆。

    通过使魔,眼看伊丽莎白就要举起麦克风,远坂时臣立刻对自己召唤出的英灵,吉尔伽美什使用了令咒。

    “王啊,请阻止她。”

    “时臣,你觉得自己用臣下的身份谏言,就能打消我的愤怒吗?”

    archer吉尔伽美什,是自大、自恋与自傲的代名词。

    他是英雄王,是这个世界上最初的王者,是随心随遇的暴君,是近乎无敌的英灵。

    但麻烦的是,这种性格的人物却拥有最高等级的行动力,这代表他不需要御主提供魔力也能自由行动。

    可想而知,这样的吉尔伽美什根本不可能按照御主的命令行事。

    原本,远坂时臣是以臣下的名义与他相处,暂且安抚住了他,但如今令咒的使用无疑打破了这一局面。

    远坂时臣很头痛,但和圣杯战争与神秘的暴露比起来,他更愿意选择一枚令咒的使用,以及和英雄王之间关系的恶化。

    在令咒的强制驱使下,吉尔伽美什在这栋城堡的一处装饰立柱上现身。数道金色的光晕在他头顶亮起,数量共计为八的宝具朝伊丽莎白的背后爆射而去。

    作为一名暴君,他并不介意将这份怒火先施加到其他人身上。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八道红色的光芒在半空中与金色的光芒相撞。八把赤红的龙骨枪从斯卡哈手中飞出,拦住了吉尔伽美什射出的宝具。

    “暗箭伤人,可不是英雄所为。”

    斯卡哈双手各持一把龙骨枪。对拥有无数龙尸的影之国来说,这种枪算是非常不值钱的武器了。

    没事的时候,斯卡哈就会用龙骨磨枪。按照她的话来说,如果一名战士连他的武器都不了解,那又该如何掌握它呢?

    “杂种,居然敢打扰王的行动!”

    虽然宝具没有命中伊丽莎白,但对方的行动确实被中断,吉尔伽美什也得以从令咒的强制命令中脱身。

    同时,他的仇恨也被转移到了斯卡哈身上。

    “王?”

    仰头看着吉尔伽美什,斯卡哈轻蔑的挑了挑眉。

    “我可不知道有哪位王者,是以暗箭伤人作为王道的。”

    “杂种,对王者的不敬,可是要靠鲜血来洗刷的!”

    吉尔伽美什大怒,但心中对远坂时臣的愤怒也更甚两分。

    可他的态度却引起了尼禄的不忿。

    “一口一个杂种,真是没有修养!余乃罗马的皇帝,尼禄…克劳迪乌斯!既然你也是王,那就报上名来吧!”

    “你?”

    吉尔伽美什嘲讽的看向尼禄,只看表情就足以让人掀起怒火。

    “哼,一个穿着婚纱,梦想爱情的小姑娘罢了,也算王?”

    吉尔伽美什双手抱胸,一脸高傲的道。

    “听好了。这个世界上能称之为王的只有我一人!其他的只不过是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杂种罢了。”

    他话音刚落,一道充满正气的女声就愤怒的响起。

    “此话,我予以否定!”

第五十一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尼托克丽丝的表情严肃而认真。生前被作为傀儡推上法老之位的她自认为不是一个合格的女王,但她却不能让人嘲笑埃及法老先辈们的荣耀。

    “我乃埃及之主,沐浴拉的荣光的法老,荷鲁斯神之女尼托克丽丝!我埃及的太阳王奥兹曼迪亚斯,征服王伊斯坎达尔都是伟大的先辈,不容侮辱!”

    “既然你们都自报家门,那我也不好意思略过。”

    一旁斯卡哈甩了甩自己的长发,非常平淡的说道。

    “我姑且也算是影之国的女王,名为斯卡哈。”

    可以发现,在斯卡哈自我介绍之后,尼托克丽丝的神色瞬间就动摇了。

    “您居然就是传说中的弑神者女王?!”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尼托克丽丝此时的感觉,那应该就是大佬在上,萌新瑟瑟发抖。

    埃及对他们的统治者,法老王一直都有人间之神的美誉,比如经常就有法老称自己是哪个哪个神的子嗣或者后裔。

    但是,斯卡哈的存在对神灵来说简直就是天敌。她那能够量产的龙骨长枪之上,不知道染了多少神灵的鲜血,其中不乏某一神系的神王。

    “镇守冥界魔境的影之国女王斯卡哈?我听过你的名字。”

    一次性面对三名王者,其中甚至还有声名不下于自己的斯卡哈,吉尔伽美什却依然一副‘天算什么,我才是老大的’骄傲模样。

    “后世的王,居然都是由一些小女孩担任的吗?”

    吉尔加美什的狂言简直是犯了众怒,引得在场所有英灵都对他怒目而视。

    没想到他的嘲讽天赋点的居然那么高,躲在魔术工房里的远坂时臣都想骂娘了。

    而重新安定下来,通过唇语分辨出这句话的卫宫切嗣,则在心中暗叫不妙。

    果然,楼下,一道身穿银色裙甲,腰挎长剑的身影坚定的走了出来。

    “不管你是谁,请收回你的狂言!”

    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那双如天空般呈现淡青色的双眼中充满了怒火。

    她以少女之身拔出选王之剑,却又因为性别的原因不得已女扮男装。

    登基为王后,她率领国内骑士奋勇大战十二场,成功抵抗外国入侵者,却又因为‘不懂人心’被麾下骑士背叛,最听不得的就是这样的话。

    “我是不列颠的骑士王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如果你自认为自己也是王者的话,就报上你的名号!”

    “也对。”

    可面对阿尔托莉雅的怒斥,吉尔伽美什不仅不怒,反而赞同的点了点头。

    “如果让你们拜谒我身却不知我名,那也未免太过无趣了。”

    在灯光照耀下,吉尔伽美什身上的金色铠甲灿灿生辉。一圈又一圈的金光泛起,总计三十二把宝具从他身后的虚空中浮现。

    “听好了杂种们!我乃古乌鲁克的王,统治世界的原初之人,君临于所有英雄之上的英雄王,吉尔……”

    啪。

    吉尔伽美什话还没说完,一道清脆的巴掌声就在他的脸上响起。

    “真是一张臭嘴。”

    明蒂面无表情的放下自己的右手。

    被当众一巴掌扇在脸上,吉尔伽美什一双血红的眼睛几乎要喷火了。

    “杂……”

    啪!

    这一次是凯瑟琳。

    “杂……”

    啪!

    似乎是接力一样,这一巴掌是小淘气。

    连续被三次打脸,吉尔伽美什沉默了。

    一把金黄色的钥匙从他手中展开,在一阵金光变化中,化为一把由三条圆柱组成的奇异阔剑。

    这是名为乖离剑的,号称能切裂世界的对界宝具。尊严被丢在地上狠狠践踏的吉尔伽美什放弃了用语言而沟通,决定用自己的最强宝具结束这一切。

    但下一刻,四道不同的声音在此同时响起。

    “以令咒的名义,斯卡哈对吉尔伽美什释放宝具!”

    “以令咒的名义,尼禄对吉尔伽美什释放宝具!”

    “以令咒的名义,尼托克丽丝对吉尔伽美什释放宝具!”

    “以令咒的名义,伊丽莎白对吉尔伽美什释放宝具!”

    在英灵们以及其他关注着这里的魔术师愕然的神情中,王大力,明蒂,小淘气和凯瑟琳同时使用了手上的令咒。

    冲天的弑神之意从斯卡哈身上暴起,赤红的龙骨枪绽放出无尽血芒。

    “蹴穿…死翔之枪”

    刹那间,斯卡哈的身形化作无数幻影。数以千记的龙骨枪被她从影之国取出,随着她的右脚几乎在同一时间命中每一把龙骨枪的尾部,化为猩红的血幕将吉尔伽美什淹没。

    “尸首之镜,暗黑之镜,化作门扉,将恐怖引至此处吧冥镜宝典!”

    一面深蓝色的宝镜从尼托克丽丝身后浮现而出,从镜中映照出诡异而恐怖的异形身影。这是来自死土冥界的可怕力量,形成一道告死般的幽光冲向英雄王。

    “打搅我演唱会的人罪该万死!龙鸣雷声!!”

    对着手中的扩音器,伊丽莎白发出了不光是聆听者的身体,就连心灵也会被破坏和蹂躏的魔之歌声。

    可怕的风暴于此降临,配合巨大的城堡将吉尔伽美什困在其中。

    咆哮的音波无时无刻不在对他发起攻击,极大的阻碍了乖离剑的发动。

    最后,是身穿新娘服的尼禄。

    “开启大门,拉开独唱的帷幕!欣赏余之才华,倾听雷鸣般喝彩,随后称赞吧!使童女讴歌的荣华帝政!”

    天空中似乎有无数蔷薇落下,在尼禄脚下组成一个巨大的魔法阵。汹涌的赤红火光再次缠绕于原初之火上,使尼禄成为了一名烈火中的武威新娘。

    她举起原初之火朝吉尔伽美什的方向一指,一道巨大的火柱冲天而起,将他包围。这是曾经将尼禄…罗马的皇帝燃烧殆尽的地狱之火,是她终末时自己的选择。

    同时被四样解放的宝具攻击,是吉尔伽美什坐在英灵王座上的本体都没有享受过的待遇,更遑论这一以archer职介降临的分身。

    连丝毫的反抗之力都没有,等宝具的光芒消散,吉尔伽美什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

    魔术工房内,远坂时臣呆滞的坐在凳子上,整个人和傻了一样。

第五十二章 第一夜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在黑暗的小巷中,注意到大厦内情况的间桐雁夜先是从喉咙里发出一阵不可抑制的笑声,随后转变为大肆狂笑。

    “远坂时臣,远坂时臣!!”

    他的笑声中充满了恶意与快意。间桐雁夜几乎都可以想象得到,在圣杯战争中第一个出局的远坂时臣,此时脸上到底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间桐雁夜是个可怜人。

    他出生魔道世家,却没有学习魔术的资质,并放弃了继承家里的魔术回路。他觉得科技做的到的事情,不用魔术去做也无所谓。

    但讽刺的是,间桐雁夜的青梅竹马,一直暗恋着的女人却嫁给了另一个男人,居然只因为对方是一名他打心里厌恶的魔术师他的青梅竹马同样出生魔道世家,对魔术师有着天然的崇拜。

    这就是仇恨的开始。

    在遭遇如此惨烈的ntr后,他离开了冬木市这个伤心地,去往国外。数年后,当他归来,却发现青梅竹马的小女儿,远坂樱被过继到间桐家,正为了继承间桐家的魔术回路,遭遇着惨无人道的魔术改造。

    间桐家的魔术是虫魔术,简单来说就是以操控虫子战斗为主。

    他们将强力并富含魔力的虫子饲养在自己体内,为此,必须将身体改造成能适应虫子生活的巢穴。

    简单来说,就是让小如婴儿的拳头,大如蜈蚣的虫子在他们体内钻来钻去,将内脏、血肉甚至骨骼改造成虫子们想要的样子。

    远坂樱今年只有六岁。当间桐雁夜回到家里的魔术工房,他看见了对方幼小的身体被汹涌的虫巢吞没、轻犯,任由会造成可怕痛苦的虫子在自己体内钻来钻去、钻进钻出,甚至连眼神都失去了色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他当时就暴走了,想要强行带走远坂樱,但却完全不是间桐家主的对手,被打倒在地狠狠践踏。

    为了远坂樱不继续遭遇这种酷刑,他甘愿代替对方,接受虫子的改造,参加此次圣杯战争。

    因为他本身的体质不适合学习魔术,所以遭受的痛苦要加剧三倍。甚至成功之后,寿命也不会超过半年。

    因为对远坂时臣,也就是夺去了他青梅竹马的男人的仇恨,他挺过了这可怕的改造,右眼却因此几乎失明,连左腿也瘸了。

    如今,支撑他这副残躯的愿望第一就是赢得圣杯战争,将远坂樱救出间桐家。

    第二,就是向远坂时臣复仇。

    可是,还不等他命令狂战士攻击对方,那个金闪闪的英灵就犯了众怒,被集火消灭,如何不让他欣喜若狂?!

    但笑着笑着,间桐雁夜突然泛起一阵恶心。他痛苦地低头吐出一口鲜血,鲜血中还带着一只恶心的长的像是男性下体的魔术虫。

    这用来提供魔力的虫子被抽干了魔力,倒在黏着的鲜血中抽搐的死去。

    在英灵中,狂战士是个很特别的职介,需要非常大量的魔力供应。为了驱使它,间桐雁夜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抽取体内魔术虫的魔力。

    对于魔术虫来说,魔力被抽取可不是友好的体验,痛苦的他们会撕咬间桐雁夜的血肉甚至内脏,给他造成巨大的疼痛与伤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