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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纹身的少年-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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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娘躺在地上,身子僵硬,双目圆睁,脖子上有道青色的淤痕。

    旁边的地上,还放着一小包白糖,在月光下闪着白色的荧光。

    黎天明站在那里默然无语。这老者不忍再看到孙女在饥饿中煎熬,等她最后一次吃饱熟睡之后,将她掐死了。

    做完这些事情之后,自己也在木梁上结束了痛苦的人生。

    这是何等的绝望啊!

    黎天明将老者身体从房梁上放下来,老者瘦的只剩一把骨头,轻若无物一般。

    黎天明在他全身上下仔细搜索了一番,连衣缝都捏了一遍。又在小女孩身上仔细搜了一遍,除了那点破衣烂衫之外,两个人身上再无他物。

    黎天明默默地把两具尸体摆放在一起,将小女孩圆睁的双眼阖上。低着头想了想,转身走了。

    那剩下的一小包白糖就放在那里,却动也不动。

    黎天明从小就对糖果过敏,不能吃白糖。

第一三五章:天诛地灭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黎叔,都准备好了!”

    一声沙哑的声音将黎叔从回忆中拉回现实,黎天明慢慢睁开眼睛。

    “黎叔,都准备好了!”似乎是担心黎叔没听见,刀疤金又提高语气重复了一遍。

    刀疤金的声音非常有特色,像是金属摩擦一般,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黎天明带着愠怒地眼神斜睨着凑在耳边的刀疤金。点了点头,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什么时候动手?”刀疤金没有领会他的意思,又继续追问道。

    “先候着,看我眼色。”

    黎叔叹了口气,心里有些后悔没有把银子带在身边,刀疤金的悟性总是不够,跟他弟弟银子比起来实在是差远了。

    本来他是想把银子带在身边的,跟他哥哥金子不同,银子做事缜密,胆大心细。关键是,有灵性!自己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银子就能会意。

    但是这一趟,银子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黎叔仰头看了看漆黑的夜空,白色的雪花缓缓地在飘落,不知道银子他们进行的怎样了。

    眼神投向远处火堆旁,遇到跟工作人员商量事情的靳国强的目光,靳国强点头微笑示意了一下。黎天明回了一个疲惫的笑容,吸了口氧气。

    眼珠一转,看到刀疤金凶狠的目光,正盯着靳国强的背影。

    黎叔皱了皱眉头。

    这个刀疤金,做事太没耐性了。

    他一定以为自己在犹豫不决。

    黎叔在等待一个最佳的时机,他心里知道,一旦出手,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筹划了那么多年,不能因为一时沉不住气而功亏一篑。几十年都等得了,再等一会儿又如何。

    其实,黎叔从一开始就下定了决心,要想摆脱一直在暗处控制自己的那只无形的黑手,这是最好的一次机会了。

    或许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经过陕北野王墓那次“意外”之后,自己在龙头心中已经逐渐失去了信任,他们之间本来就脆弱的合作关系正在分崩离析。

    不是合作关系,是主仆关系,想到笼罩在心头的那个阴影,黎叔感觉到阵阵寒意。

    没有多少时间了,是时候跟龙头做一次了断了。

    虽然在手下面前威风八面,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别人手里的一只牵线木偶,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对那个人俯首听命。活得像一条狗一样。

    是时候摆脱他了。

    成王败寇,这一次,他压上了全部身家。

    为了这个计划,黎天明即使放弃经营多年的生意和牺牲所有手下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什么仁义道德,什么手足之情,都是假的!

    为了活下去,我愿意付出一切!!

    ……

    在县城郊外那个破落的土房中,黎天明目睹了爷孙两的惨死。

    自从那个绝望的夜晚之后,黎天明心中那个模糊的概念变得清晰明确起来。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命由我不由天、天欲灭我我灭天。

    父亲一生做事小心、谨慎,散尽家财只求不招人嫉,扶危济困只求积德裕后,跟世人讲什么仁、义、礼、智、信,结果怎么样?

    那些平时接受黎家恩惠的人,人前对你恭敬客气,一转身就背后插刀,落井下石。

    那次运动,被打上盗墓罪名的,最后只有黎家四人被处决了,平日嚣张跋扈、横行霸道的同行,反而没有事儿。大家不约而同地,把所有的锅都堆在了黎家头上。

    在官方的记录里,邙山所有的墓都是黎家盗的,邙山所有的盗墓人,都声称是黎家的手下。

    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声名远扬的黎家一下子闹了个众叛亲离,差点落个满门抄斩。

    对于父兄的惨死,黎天明并不觉得有什么冤屈。对于那些同行的苟活,他也没觉得不妥。

    天理循环本来就该如此,父亲是死在他自己手上,跟鬼神讲道德,跟人类讲仁义,凡事都要留一线……他只活在自己的规则里,所以下场才会这么惨。

    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凡事必须要做绝,绝对不能留后路。给别人生路,就是给自己死路。

    这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这么多年来,黎天明秉承这条信念,在人世间反而活得游刃有余。

    经过了多少风浪,见过了几许沉浮,如今他是雄霸一方的黎叔。虽然不能名满天下,但却尽享富贵荣华。

    但是他心中仍有缺憾,而且随着岁月的增长,这份缺憾越来越强烈。

    自己已经60多了,明显感到神衰气竭了,人都说五十知天命,但是我还不想死,我还没活够。

    我还想继续活,活下去,再活500年!

    想到这里胸中一阵气血翻涌。

    多少年来,没有人知道自己经营这份“事业”有多么不容易。从无到有,白手起家,从小小的邙山发展到现在势力横跨晋、豫、鲁、陕四省,手下精英五六十人,还有数百人间接给他打工。

    如果把每年经过他手的文物统计出一个数字的话,那足足顶上非洲一个小国的gdp。

    他,黎天明,从当年一个漏网之鱼,成为今天的一方枭雄!

    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转折,开始于当年县城郊外的那座破房子。

    看到祖孙两人的惨死之后,黎天明就决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不能像个凡人一样,蝼蚁人生。

    祖孙两无意中也给了他一个启示这年头盗墓随时都会掉脑袋,但是换种方式,不仅没有风险还可一本万利。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饥荒年代,所有的文物跟粮食一比都不值一钱,半斤白糖就能换到一枚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扳指,那么一斤粮食呢?一百斤粮食呢?一千斤粮食呢?

    民间多古董,只要有足够的粮食,不愁换不到更多的宝贝。

    黎天明敏感的直觉告诉自己,饥荒不会持续太久,只要饥荒一过,那积存的古董将会千倍、万倍的价格倒手,未来自己就富可敌国。

    而且跟盗墓相比,捣腾粮食这点风险简直像不存在一样。

    至于换粮救人命这事儿,黎天明可是一点没考虑过,反正粮食就那么些,有人吃就会有人饿。有人生就会有人死。

    躺在供销社冰凉的木板上,一个“伟大”的想法在黎天明心中逐渐明晰起来。

    但是靠他黎天明自己是无法完成这个事业的,粮食换古董,要走街串巷,要捣腾粮票……这是一项水中淘金的大活儿。必须有帮手有大量可靠的帮手。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想成大事,就要发动群众的力量。

    ……

    黎叔躺在那里脑海翻腾的时候,不远处也有一双阴鸷的目光在盯着他。

    老头子越来越不行了,虽然六十岁了,但是身体跟七老八十一样羸弱不堪。

    上次陕北盗墓对他是一次沉重的打击,见过大风大浪的老头子在阴沟里翻了船,还被人啄瞎了一只眼。

    那次失手,损失了整整一队精兵强将,就剩他们两个人逃了出来,这是天意,刀疤金心里想。

    对于黎叔,刀疤金是越来越不满了。

    自己跟他已经几十年了,从十几岁的小伙子,到现在五十几岁的老汉,自己半辈子都是在给老头子做牛做马,但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老头子不仅抠门,而且处处管着自己,稍有不如意就是一顿臭骂。经常当着那么多手下的面让自己难堪。

    这低声下气给人当狗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啊?

    看着黎叔躺在那里吸着氧气瓶,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刀疤金竟然有种幸灾乐祸的心情。

    “要是老头子撑不住,两腿一伸,这份偌大的基业就是我的了!”

    刀疤金也被自己心头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第一三六章:金银兄弟

    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但是金子仍旧魁梧粗壮,看起来只有四十出头的样子。

    在黎叔的众多手下里面,论掰手腕、比力气,自己当第二,没人敢说第一。要说打架的话,那帮小子三、五个一起上都不是对手。

    在这些人里面,除了黎叔,自己应该是最的了,只要眼一横,谁都要打个哆嗦。

    之所以有这样的实力,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习武不辍,从来没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天赋异禀,这一点连黎叔都得佩服。他从老头子的眼神里能看得出来。

    但是他心里知道,自己确实老了,明显感觉床上那事儿已经力不从心了。

    每次逛窑子都得白花钱,想想就有些不甘,尤其是自己手头并不富裕。

    按理说,以刀疤金的身份和资历,混到现在当二当家绝对是够格了,但是老头子还是坚持让他跟那些二十出头的后生以同辈相称。

    大师兄……想想老头子给自己定的这个辈分他就不爽。

    你就比老子大几岁而已,还要老子天天称你叔……黎叔、黎叔,叔你妈个头!

    金子跟银子兄弟两是黎叔收的第一批手下,如果按照现代企业流行的员工编制的话,黎叔是no。001、他就是no。002。

    兄弟两是跟着黎叔白手起家的,立过无数汗马功劳。为组织受过伤,流过血这种功绩,在古代可是开国元老,不封侯封爵什么的就已经很对不起了,没想到却沦为为大师兄……

    每次那些毛头小子叫自己大师兄,他就忍不住想揍人。

    他可不知道,一般朝代的开国元老基本上都被开国皇帝给灭了。这么算下来,黎叔能留他们一命已经是开恩了。

    上次陕北盗墓失败之后,老头子着实是老实了一阵子,甚至会经常把一些重要的活计交给他们兄弟单独干,颇有点培养接班人的意思了。

    没想到这次行动,老头子又亲自出动了,而且带上了所有人马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在以前,不管多大的活儿,老头子都会留后手,从来没有把所有人全部压上的习惯。

    这个老奸巨猾的东西,做事情从来都让人摸不着头脑,这也是金子这么多年来被黎叔管的服服帖帖的原因,他一向都弄不懂老头子真正在想什么。

    他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心底里对黎叔仍然充满了敬畏,或者说是单纯的畏惧。从一开始,这家伙就牢牢地把兄弟两人给控制在手心了。

    当年,他还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跟银子两个一母双胎的孪生兄弟在苗北苗南是一霸。两个愣头小子性格凶悍,力气又大,打起架来不要命。连父母都管不了他们。

    凭着人挡打人,佛挡杀佛的性格,两人逐渐在当地树立了威信,提起苗金、苗银兄弟两人的名字,简直到了夜能止啼的程度。

    可惜生不逢时,在他们人生巅峰之际却遇到了大饥荒,想打架都找不到对手,大家都饿的走不动道儿了,谁还有力气打架?

    这两个正在发育中的大小伙子,整天也是饥一顿饿一顿的。虽然还没到饿死的程度,但是差不多也快了。

    这一天两人正在村头的水磨盘上躺着晒太阳,顺便调戏调戏路过的花姑娘。

    这时一个瘦弱的少年走过来主动跟两人打招呼。两人根本不想搭理他。

    这人长得獐头鼠目的,看着就让人讨厌,要搁平常,早就上去打他一顿了。

    不过现在大家都在饿肚子,打架得花力气,不划算。

    老二瞅着年轻人鼓鼓囊囊的包袱,问道:“带的什么东西?”

    年轻人一笑,从包里变魔术一般掏出两个大白馒头,兄弟两人眼睛立刻亮了,一咕噜爬起来,死死地盯着雪白的大馒头。

    年轻人看了看兄弟两人的表情,颠了颠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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