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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大穿越-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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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却是恰到好处。

    汪,汪,汪……

    一阵狗叫声从谷口处传来,十多只奔跑的猎犬猛烈叫了起来,这些猎犬在叫汪之间,全身弓了起来,毛竖得笔直好像豪猪。

    这是“獒犬”,个个都有小牛犊子大小,牙齿锋利,神态凶猛,似乎狮子一般。

    猎犬边叫唤边跑,入山打猎的四个男女都是精神一震,急忙催马跟上。

    跑啊跑,那四个男女忽然发现,他们一直在不停的绕圈子。

    幽谷石洞之中,原本因为猎人和獒犬到来,而乱成一团的小狐狸们,看着水镜中画面,一个个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有的还在地上不停的打滚,便是涂老训斥,也没有作用。

    “这一次多亏林先生了。”涂老感激的说道。

    林易摆了摆手,道:“小事一桩,涂老无须挂怀。”

    山谷外,打猎的两男两女发现了不妥,但是让他们就此退去,却心有不甘。

    传闻之中,獒犬天生通灵,能看到无形的鬼物,破掉幻术,这次怎么就不灵了。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歌声,同时,风雪之中,伴随着的是一阵隐隐约约的酒香味道。

    “好酒……好酒出自咱的手……

    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

    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

    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杀口……

    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

    这歌声一起,酒香四飘。

    林易散去了阵法,道:“好了,事情结束了。”

    一会儿后,就见一个身穿月白色衣服的年轻人走了进来,这人的头发很长,结成垂髫散落在鬓角。

    他手中拿着一个两尺多长的紫色酒葫芦,背后背了一口长剑。整个人显得仙风道骨,飘然出尘。

    众人迎了出去,白衣青年“哈哈”一笑,道:“涂老,好久不见。还有林道友,洪小先生,我听元妃说起过你们。”

    林易微微一笑,道:“白道友请。”

第172章 练气真诀

    这位纵酒高歌的白衣青年,正是天下八大妖仙之一,白猿王白子岳。

    与香狐王元妃一样,白子岳同样在修成鬼仙后,转生为人,求证大道。

    走进石洞后,几人围着石桌座下,白子岳让小狐狸们取来了三个碗,然后摇了摇手中的葫芦,道:“这是我几十年陈酿猴儿酒。能活通气血,延年益寿,今天请诸位尝尝。”

    说着,他便将三个碗满上。

    林易,涂老,洪易三人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林易和涂老都没有什么异样,只有洪易因为没有修为在身,白子岳的酒又是难得的灵酒,才入胃中,就升腾出一股暖洋洋的气息,似乎是全身四万八千毛孔之中都散发出了清香。

    酒意涌上心头,洪易浑身都发热起来,道:“喝了白先生的酒,我当然不白喝,就赠送先生一首诗吧。”

    说着,他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大声吟道:“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

    “好,好,好……四海称英雄,天下之间,谁是英雄?”

    听了洪易的四句诗后,白子岳全身一震,细细品味着,只觉得无穷无尽的豪气。他站了起来,大笑三声,道:“喝酒,喝酒,就冲你这首诗,深得我心,可谓是天涯相见遇知音。”

    说着,白子岳直接把酒葫芦递给了洪易。

    咕咚咕咚,洪易连灌三口,还意犹未尽。

    虽然只是初次见面,但两人十分投缘,以酒会友,很快就成了知己。

    ………………

    冬雪初晴,位于山林之中的幽谷,被雪映着阳光照的分外明亮,几乎没有阴暗的角落。

    洪易双腿站在雪地之中,在白子岳的指点之下,一招一式的比划着拳脚,动摇四肢。

    哪里一有错乱的地方,白子岳便立刻的做出纠正,一丝不苟。

    林易站在一旁静静的观看着,白子岳交给的洪易的拳法,名为牛魔大力拳,源自于大禅寺。

    这门拳法共有三式,分别为“牛魔顶角”、“牛魔踏蹄”、“牛魔运皮”,每一式都有一百种变化,复杂多变,分别对应人仙武道中练肉、练筋、练皮三个基础层次。

    练成之后,全身有一牛之力,能开一百二十斤牛筋弓连珠发射,能抗住百斤重的拳力,起落敏捷,可敌十数人。

    牛魔大力拳虽然只是打基础的拳法,但却是大禅寺千年武学的精华。世上筑基的武学千百种,却没有一种比得上这套牛魔大力拳。

    这门拳法林易也试着练习过,但却没有什么作用。他全身的气血,每时每刻都经受着无极仙气的淬炼,练气就是练体。

    教导了洪易一番后,白子岳走了过来,道:“林道友觉得洪易怎么样?”

    林易看了看正在专心致志练拳的洪易,道:“天人之姿。”

    白子岳“哈哈”一笑,道:“没想到林道友对于洪易的评价这么高。”

    林易笑而不语。

    这些天,洪易跟着白子岳练武,从书籍中揣摩道术修炼的方法,对于林易所说的练气之道,同样也表现出十分强大的求知欲。

    这是一个懂得抓住机会,并且能刻苦努力的少年。

    没有哪个人的成功是侥幸的,人们往往只看到了他们风光无限的一面,却下意识的忽略了隐藏在背后的辛酸与苦累。

    这些隐藏在暗中的内容,只有成功者自己知道。

    嘘,嘘,嘘……

    洪易终于把三式牛魔大力拳演练完毕,气喘呼呼,脸色惨白,上气不接下气。

    这一套拳法的运动量实在是太大了,他本来身体就比较单薄,体力弱小,练起武来,当然更加吃力。

    洪易没有休息,他立刻在旁边的一块青石上盘坐了下来,静心凝神,照见己身。

    周身滚烫的气血出现在了他的感知之中,用神念捕捉气血,阴阳合抱,化为真气,填充丹田,气满自溢,流通诸窍,循环周天……

    这是周天炼气法的精髓。

    没错,在林易有意无意的引导下,洪易已经开始踏入神秘的练气之道。

    洪易缓缓睁开眼睛,他再也维持不了盘坐的姿势,“咚”的一声,就笔直的仰躺在雪地上。

    “张口。”白子岳立刻走上前去,打开了酒葫芦,凑到了洪易的嘴边。

    洪易喝了几口后,全身暖洋洋,喉咙里面清香到鼻孔,全身舒服了很多。

    白子岳的酒是一种神奇的酒,不知道用了多少种药材经过特殊的手法酿造的,每次洪易运动得气喘呼呼脸色惨白,一喝这酒,全身就觉得很舒服。

    要不是这灵酒支撑着,以他单薄的身体,根本就练不下去。

    穷文富武,这是一句大实话。

    正是因为有着大量的灵酒供应,洪易不仅练武进步神速,在练气之道上,同样也即将筑基成功,他丹田之中的真气已经快要蓄满了。

    林易同样时刻关注着洪易的修炼,涂老修炼成功,与他日游层次的道术境界,有着很大的关系。

    练气之道在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前途,就要看洪易接下来的表现了。

    如果未来的“易子”变成一个练气士,那么又会发生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

    数日之后,涂老带着纯狐一族,在白子岳的帮助下,搬离了西山幽谷。

    这个地方已经暴露了,它们要去寻找下一个家。

    白子岳虽然是天下八大妖仙之一,但现在却是正正经经的人。他这一世转生到了北方元突国的白家,在世俗中颇有势力,足以护得纯狐涂山一族平安。

    往日热闹的幽谷变得寂静了下来,寒风吹过,分外冷清。

    洪易拿着一个布袋,神情有些落寞。

    离别,就这样突如其来。

    一阵脚步声传来,林易出现在了一旁,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不必过于伤悲。世界虽大,但只要你好生修炼,将来修炼有成,飞天遁地,四海八荒任意遨游,纵然相隔万里,也只在一念之间。”

    说完,林易潇洒而去,留给洪易的是一个布袋,里边是几本书,其中有藏着《过去弥陀经》的《武经》,也有他手书的一本《练气真诀》。

第173章 散花楼

    林易并没有蓄意破坏洪易的机缘,只是多加了一个选择。

    一个从早到晚只知道去抢夺他人机缘,窥伺他人宝物的人,永远不会有什么大成就。

    这样的人所处的层次,就像是社会上那些偷盗抢劫的小混混一样,上不得台面。

    《练气真诀》林易一共写了两本,另一本送给了涂老,书中不仅有关于“玉液九转”的法门,同时还记载着“炼气化神”的诀窍。

    未来的路,洪易会怎么走,全看他自己的选择。

    林易不介意在“易子”还未成长起来之前,结一个善缘,但却也不会傻乎乎的一次投资太多。

    ………………

    大雪刚刚停歇,玉京城之中便恢复了热闹和繁华,街道处处都是来往的人。

    各种大型店铺更是热闹,如“聚元楼”的酒水宴席吃食、“松竹轩”的笔墨纸砚、“松江铺”的绸缎、“意古楼”的古董旧货、“金玉堂”的珠宝等等,这都是玉京最为热闹的地方。

    光顾这些大型店铺的有鲜衣怒马的王孙公子,也有身穿青衫的读书人,还有富豪,一群闲散的京官士大夫。

    尤其是,此时已经到了腊月,接近年关。

    大乾皇帝不仅要祭天,还要接见各国来朝的使节,那些西域火罗国,东方云蒙国,北方元突国,南方神风,琉珠等岛国的使节也都住进了玉京城的别馆之中。

    这些稀奇古怪服装的人时常出来走动,观赏大乾第一大城玉京的繁华,却给玉京城更增添了热闹。

    自从二十年前,大乾大败云蒙突袭的铁骑,反杀过去,双方在边关青杀口定下盟约,永不再战,大乾王朝就处于了一个鼎盛时期,为整块大地上最为庞大的王朝帝国。

    六十年的年关,大乾的盛世也到了一个最鼎盛的时期。

    林易将太虚法袍变成了一件普通的青衫,行走在人流如潮的大街上,手中轻轻的摩挲着一个黑色的小锁。佳节将至,独在异界为异客,他的确有些思念自己的亲人。

    与思念相伴的,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寂寞。

    仙路孤独,过客匆匆,谁与我共?

    心念如潮,眼前似乎又有幻象浮现,林易止住了自己纷飞的思绪,抬头向着前方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处占地几十亩的建筑,一色的雕栏玉砌,一重重的五层楼阁,高悬的牌匾上,“散花楼”三个字铁钩银划,气势不凡。

    门前衣着鲜亮的豪奴,门后是悠远深长的花厅,门口则有许许多多的鲜亮马车,绿尼大轿子,粉红金漆小轿子来来去去,在侍立的豪奴们引导下,都井井有条,见不出丝毫慌乱。

    这样的摆设和气势,足足可以让一般的平民,甚至一般小富的人家都望而却步。

    林易看着一排深远精致的楼阁,还有楼阁顶上隐隐约约的粉红牙帐,以及若有若无的香气,还没有进去,就已经感觉到软玉温香,靡靡之音,使人的根子都烂掉。

    看到林易止步不前,一个衣衫寒酸的落魄读书人走了过来,心有戚戚的叹了一口气,道:“这散花楼虽然是青楼,但却全部都是清官人,只卖艺,不卖身。里面的个个女子都是琴棋书画精通,诗词歌赋惊才绝艳的尤物。”

    “玉京的王公贵族,文武大臣,士大夫们举行堂会,往往不惜一掷千金,邀请这些清官人到场,是高雅的风月场所,却大不同于一般操皮肉生意的青楼了。”

    “那传闻中的玉京第一才女苏沐,更是天仙下凡,姿容绝世,非我等凡夫俗子所能觊觎。看老弟年纪轻轻,还是不要在这销金窟周围逗留了,免得像我一样,有幸目睹芳容,却只能每天茶不思,饭不想,想要进去,却囊中羞涩。唉……”

    说到最后,这人又深深的叹息一声。

    林易微微点头,心中顿时明白这“散花楼”的定位,是最为高雅的风月场所,不进行皮肉生意的买卖。

    不过这样的场所,却比那些皮肉买卖的青楼赚钱得多。

    玉京城里面,一些闲而无事的王公贵族,士大夫,文武大臣,隔三差五,都会叫上朋友,举行小小的堂会,或是饮酒作乐,或是畅谈诗文,或是鉴赏书画,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就需要女人陪伴着,才显得风流,尤其是需要高雅的女人。

    当然,家里的丫鬟,小妾,正妻母老虎都是不合适的。

    最合适的当然就是这些清官人了。

    每一次堂会,要请动这些清官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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