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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道士-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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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完这些,查文斌一整天便是守着那长眠灯,时不时的给它添点油,拨弄拨弄火焰,好让它烧的更旺,嘴里念叨着让何老路上看得清楚些,别摔着。这时候的查文斌真不像道士,反而像是一个失去老朋友而感到落寞的人。

    村里的妇女们忙着洗菜、刷碗;男人们分成几波,一波在门口搭上帐篷,吃饭就是在这敞篷下面吃,另外一波则负责杀猪宰羊和打豆腐,这豆腐就是白喜事上最重要的东西,还有的负责搬运桌椅,有的则负责招待来宾。

    总之村子里的所有人各司其职,都没闲着的,在物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人们就是靠着团结,靠着互相帮衬着过来的,一家有事,万家来帮。

    本来何老这场丧事也就按照规矩这么办下来了,谁也没想到,查文斌千叮咛,万嘱咐的那件事还是最终出了点意外

第一百九十四章:葬礼(二)之送信

    这被派去送信里的有一个人叫胡长子,因为他腿长人高,姓胡,得了这么个名儿。

    这胡长子是个热心肠,王家出了事儿,他是撒着腿就冲进了院子里到处讨活儿干。负责招待宾客里的有一个人叫做“指客”,这个指客呢相当于现在王家的临时总管,负责处理里里外外的大小事安排和招待吊唁的宾客,一般都是村里头有些头脸和威望的人干的。

    胡长子那年也刚三十出头,因为家里条件不大好,媳妇娶的晚,那年正月里才得了一儿子,这儿子出世后,胡长子就在村里连走路都挺起了背脊,用他们的话说叫走道过去都带一阵风。

    但是这人穷啊,自古就是村里没啥地位的,为了博人家一个好印象,便只能给别人家里多帮忙,好让别人记得他那点人情,农村地区就讲究这个。

    当时老王家里还有一个远方的亲戚,在我老家的隔壁县,农村里办喜事你可以不去喊这些个远方亲戚,人家是不怪你的,但若是办丧事不去喊,别人家会认为你这是瞧不起他,那得结梁子的。所以啊,那时候只要是谁家办个丧事,村子里一准能见着好多生面孔,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不远千里迢迢都会赶来奔丧,咱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叫做:死者为大!丧事那可是最能看得出一户人家的门面有多广的。

    那时候大户人家的要办个丧事,那是族谱上写着的,能沾点亲带点故的都会被通知到,生怕漏了谁家没喊到遭人日后口舌。偏偏这何老对于这个小山村那可是几百年都没出一个的文化人,只要被邀请到了,那脸上也有光不是。

    那个县呢,从行政上是划进了安徽省的,当时这个县我和老家之间是有公路的,但是得绕老远的路,转上几趟车,十分不方便,得走一条平日里少有人走的小道翻过一座大山穿过去。加上那个亲戚又是住在大山里,所以这户人家的信呢就不太有人愿意去领。

    当听说有这个难啃的任务无人问津,胡长子在王家大院里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完成任务。指客的那人正愁没人肯送,听闻胡长子愿意去,高兴的立马从箩里多拿几块白米糕给他包上,又让账房拿了两包烟出来揣进了他兜里,拍着胡长子的肩膀称赞他是村里最有为的青年才俊。

    这胡长子活这么大也从来没被人这么称赞过,感动的眼泪水只在那眼眶里转悠,被领到查文斌那去接过发丧信,换上全新解放鞋,那神气的模样只让一群老娘们哄笑。

    胡长子感叹自己总算也是在这村里出人头地了一回,把查文斌说的东西都牢记在了心里,便背着帆布包出门了。

    其实送信的那地儿,他也没去过,只能知道大概的方位,心想着自己长着一张嘴,那到了路上还不能沿路问过去吗?便踩着自家那辆结婚才置办的永久牌二八大杠自行车朝着王庄后头去了。

    这王庄后头有一座大山,叫做狮子山,海拔近千米,在浙江一带来说算是座高山了。这山的山顶常年云雾缭绕,只要翻过这座山,过去那便是安徽境了。

    以前也有些安徽的农民挑着茶叶和山货到浙江来贩卖,走的就是这条道儿,我们这边呢,也有些农民挑些笋干和草药之类的东西去他们那边贩卖。但这些都是解放前的事儿了,应该说这里是有一条古道的,连接着两个相邻县之间商贸往来,后来因为各自的经济都发展起来了,当地了有了市场,老百姓们也就不吃这个苦头翻山倒腾那点钱了。

    这胡长子是土生土长的王庄人,自然也是听老人们讲过这条道的事。这狮子山平日里王庄的村民们也经常上,但多半都是上到半山腰。

    上去干嘛呢?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座大山在某种程度上也养育了一方村民,上去砍柴、挖草药还有摘茶叶。这狮子山的半山腰原来有一块尚好的野茶,因为地势高,所以比普通的绿茶上市要晚上半个月。因为这茶汁足味香,形状又好看,所以有些个农妇们会选择天不亮就结伴抓上山去采上二两茶,然后赶下山来都已经是天色大黑了。

    据说这狮子山的山顶上还有一块更好的茶,但是却从来没有人敢上去摘过,因为人们都说这山顶上有勾人引魂的野鬼在,是去不得的,这话大概是从当地的猎户那儿传出来的,真要说起来,胡长子的老爹便是死在这座山上。

    在国家实行枪械管制前,农村地区的人家多半多有一种自己造的土枪,用黑火药击发,没有膛线,里面多半装着散弹,火药装多少全凭你准备狩猎的动物大小按照经验匹配,这玩意儿也叫做土铳。虽然精度很差,但是近距离威力却相当惊人,若是用上锡条搓成子弹放进去,三十米的距离可以直接放倒一头二百斤的野猪。

    那会儿秋忙结束后,几户村民就相约着上山打野猪,用狗撵猪,一直把猪撵到山顶上困住,然后猎户们就从各个方向包抄上去开枪。

    参加这一次狩猎行动的有一对父子:胡长子的爹和他的亲爷爷。

    这爷俩都好打猎这一口,分开搜山之后,这胡长子的爷爷就隔着灌木丛慢慢往上摸,只看见不远处有两只猪耳朵不停的忽闪忽闪的扑腾着,这老爷子朝着手掌心“呸”了一下口水,慢慢举起那火铳瞄准,以他这么多年的经验看得出来这是一头野猪正在觅食呢。

    “呯”得一声枪响,那对大耳朵就往地上一头栽了下去,胡老爷子的枪法那可是一等一的高手。这老爷子大声喊着自己儿子的名字和其它村民,通知他们猪已经打到了赶紧过来抬,自己则兴奋的拿出砍柴刀劈开荆棘往里面冲,等他走过去一看,傻眼了,那躺在血泊中的正是自己的亲儿子!

    等到其它兴奋的猎户感到现场时,胡老爷子已经晕倒在了自己儿子身旁。据王庄的老人们讲,胡长子的老爹脑袋瓜子直接被小拇指粗细的锡条弹轰开了小酒杯那么大哥洞眼,因为锡在火药击发后,会带着非常高的温度,所以整个伤口当时还呈现出烧焦的样子,可谓是惨不忍睹。

    那一年小胡长子也不过两三岁,还是走一步摔两步的娃娃。家里的顶梁柱没了,胡长子的老妈在一个月后悄悄收拾了行李跑了出去,再也没回来过。而当年这件事没有闹大,而胡老爷子在误杀了自己亲儿子之后,也是悲伤自责万分,每天抱着小胡长子念叨着他看见的真的是一头黑面獠牙的大野猪,没过一年,胡老爷子就日渐消瘦一命呜呼了,直到临死前他还说自己看见的是头野猪。

    后来这件事,人都说是那山上有野鬼要来勾命,不然胡老爷子那种老猎人怎么会把自己儿子当野猪给打死了,久而久之,那座山的上半截也就没人再上去了。而胡长子从小也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家道一没落,便成了如今村里身份最低的几个人了。

    胡长子这辆二八大杠可是用了足足他存了两年的钱买上的,为的就是娶媳妇那天可以扎着大红花把她给载回去,这会儿他已经骑着车到了山脚,据说这山的那一头他还得骑上几个小时的车才能到那个村庄去送信。

    这小子不仅个子高,力气也是很大,苦人家的孩子都这样,从小使苦力便使惯了,现在正把那二八大杠抗在自己肩膀上哼着小曲往上爬。他是知道自己老爹当年那回事的,可是他早就忘记了老爹长啥模样,十五六岁起就在这狮子山上砍柴了,不过也没上过那山顶,因为山脚的柴就足够这小小的王庄用的了。

    这下半山的路,因为常年有人活动,是有一条小路的,胡长子不知道都走上多少回了,哼哧哼哧的不费力就上到了半山腰。他觉得心里美滋滋的,这件事儿过后,村里人肯定都会觉得他热情,不然怎么会比别人多发了一包烟,多领了几块糕呢。

    越想事情越美,就索性停了下来歇歇,掏出那白花花的米糕,就着旁边小沟里甘甜的溪水,胡长子只觉得这辈子都没被人如此重视过。吃完了不算,他又摸出那包印着精美贴的阿诗玛香烟,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又舍不得拆,这可是高档货啊,纠结了半天终于拆出一支点上,品了几口,吐出几个圈圈,猛吸了一口气感叹道:这才叫生活啊!

第一百九十五章:丢车

    这吃饱喝足外加过了烟瘾,胡长子背着二八大杠便继续上路了,此时也不过就八、九点的太阳,山上湿气重,再往上走便是几十年来都无人踏足过一步的上半山。

    那句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对于现在的胡长子来说是再也合适不过了。这山方才过了一半,那脚下的路就不见了踪迹,满眼过去都是藤条枝蔓,杂草丛生,胡长子这是走一步停一步砍一步,肩膀上还扛着自行车可就没之前那点轻松劲儿了。

    他一边嘀咕着,一边心疼脚上那双崭新的解放鞋全都让这条路给糟蹋了,这走了没多远就跟刚下地干了农活一样,糊的满身泥。

    有路,那也是几十年前开出来的小毛路,这会儿哪里还辨得清楚,只能靠着大致的方位,在这些老树藤里钻进钻出,忽然就觉得前面的路一下子开阔起来了。

    胡长子大喜,心想着这小山包也不算难翻么,不是有条路摆在这里么。他就顺着这条小山路一直往上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那头上的汗就跟下雨一样开始往下淋,脚下的步子走的也是越来越沉。

    话说这这胡长子走着走着,就觉得肩膀上扛着的二八大杠开始变得沉重起来,而且是越来越重。他这人力气倒是不小,二百斤的粮食抗在肩膀上能够走上五里地不带喘气,今天扛个几十斤的自行车却觉得不行了,便想找个地方歇会儿。

    这怪事立马就来了,每当胡长子想歇的时候,肩膀上的那自行车就会变得更沉,压的他几乎不能动弹,这手想要把车子放下来,却怎么都肯不听自己使唤,若是他咬咬牙坚持,这种被压的感觉又会立马轻松一点。

    胡长子试着几次想把自行车卸下来都没成功,而且似乎这条山路也越走越让他胆战心惊起来。

    原本小路两边是老树林立,里面杂草丛生,全是一人多高的灌木丛遮着,可是现在他似乎看见了那些灌木丛中隐约有一两个隆起的小山包。

    这山包包是啥?他没敢往心里想去,只想着快点敢到山那头把袋里的丧信给发了,可是脚下的步子已经有些迈不开了,就在那停下准备歇歇,这实在是走不动了。

    忽然的,他就听见自己背后传来一声小孩的笑声。这荒山野岭的,哪来的孩子?胡长子便抬头一看,这里的树实在是太高太密了,连同那天上的太阳也一并给挡住了,虽说现在是晌午十分,但此时却像是太阳已经下山了一般,那孩子的讥笑声也越发明朗了,就像在自己耳朵根子边。

    胡长子心里有些害怕了,他又些后悔接这份差事了,据说那门远方亲戚就是因为路难走,所以王夫人和老爷过世,这丧信都没发成,若这一次何老的依旧没人肯送,这点亲戚关系肯定就此得断了。

    他心里挺矛盾,要是回到村里说是因为自己胆子小,不敢送信,让人家断了亲戚,指不定会被别人看成个啥样,那算是在王庄彻底没法混了。但若要继续赶路,自己的腿肚子都已经在发软了,那孩子“咯咯咯”得笑声一刻也没停过,他是真不敢再走了。

    就愣在那里,走也不是,回也不是的时候,胡长子突然觉得自己的耳朵被人狠狠拧了一把,他猛的回头一看,当即三魂吓掉了两魂半,这肩膀上扛着的哪还是自行车啊,分明是一口黑漆漆的大棺材!在那棺材之上,有一个穿着寿衣的小男孩正在笑嘻嘻的看着自己,可那脸色一看便知不是正常人,因为那是一张惨白的脸,就像是用面糊糊涂上去的一般,还有两个小红圆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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