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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口音很熟,长年的侦破经验让我对人的相貌,声音之类的都很敏感.我愣了一下才想起这是李信如的前助理艾小姐,我曾经和她谈过话,对她印象挺深的.她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格外矜持,让我想起琉璃说她是一个自恋的女人之类的话.“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她又重复了一次.“啊,我找程律师.”我说,“他不在?”
“程律师有事出去了,请问您哪位?”
“我是他朋友,您知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是出庭吗?”
“这个我不太清楚,应该不是出庭吧……”她突然好象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了,您是程律师北京政法大学的同学吗?程律师交待过,要是他的老同学打电话来,就说他今天下午三点钟以后有空,到时他会和您联系的.”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象蔓藤一样爬过我的背脊,慢慢深入,抓紧了我的心.“……”我无意识的舔了舔嘴唇,重复了一次:“北京政法大学?”
“嗯?”艾小姐说.“没事,谢谢你.”我说着,慢慢的合上了手机盖,收了线.我坐在大排档的塑料板凳上,有一点出神的看着,不远处,一个农村来的小伙计蹲在马路边,在一大桶泛着洗洁精泡沫的污水中奋勇洗涮着脏碗,污水顺着小马路流得到处都是,一个穿著红毛衣的小女孩嗒嗒嗒地从这些污水中跑过,她兴奋地用力踢着油腻腻的泡沬,她的妈妈立刻严厉的呵斥着她,扭着她的红手臂把她带走了,有一肥胖的女人拖着她干瘦的男朋友经过,站在我身边对着大排挡那热气腾腾的糙米饭和肥腻的盆菜犹豫不决的看了好一会儿,不过最后他们还是决定离开了,手拖着手.跟着来了几个民工,个个手里都拿着脸盆大的饭碗,他们是大排挡老板最不欢迎的人物,因为一条柞菜就够他们下半碗饭的了,而大排挡的饭是一元钱管够的.这几个民工马上把重重我包围了,他们合起来要了两个菜,捧着手中那一脸盆的米饭,或蹲或坐,就狼吞虎咽的开始吃起来.今天的天气不错,冬天的太阳懒洋洋的照着这个灰仆仆的城市.我就坐在这金灰色的阳光中,点了一支烟,看着手中的香烟袅袅上升,一直消失在淡蓝的天空中.我无法相信程明会对我说谎,他明明说过,他是绝不会说谎的人.那天我问他是不是西政的老同学来找他的时候,他是在车上,而手机的讯号不好,他一定没有听清楚,或者是我讲得不够清楚,是的,一定是这样.可是,他曾经说过,他和李信如是老同学,可是李信如明明是毕业于西政.这是怎么回事呢?也许他们是中学的同学?也许是小学同学?也许是幼儿园呢!
是的,一定是这样.我将手中的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熄了它.我起身离开了那群满身臭汗的民工们,向迎面驶来的一辆的士扬起了手.我要到局里去,我要把这件事搞清楚.
第 24 章
来到办公室,出乎意料的,办公室里冷冷清清的,只有值班的小赵和老孙在那里.看到我来,他们都露出意外的表情.“咦,人呢?”我说.与此同时,他们说:“你怎么来了?”
“听琉璃说,你不是病了吗?”老孙很快地反应过来,他的脸上露出恶劣的笑容.“象我这样热爱工作的人,病情稍微好转,当然就要立刻回到岗位来为人民服务.”我说,心里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那样笑.“你白来了.”小赵说:“大家都回去了,头儿也不在.”我差点以为听错了:“什么?回哪儿去了?”
“回家啊.”孙刚笑着说:“今天早上,几个派出所的同事就把那个专杀老头的混蛋逮着了!那个混蛋杀人下手狠,胆子却特小,吓他两下,还没怎么认真开打呢,就全交待了.现在已经正式移交拘留所了.头儿说,这些天大家都辛苦了,就补半天假,让大家回去休息.”这真的是个沉重的打击.我想不到就在我装病的这半天里面,发生了这么多有趣的事.没能亲自参加审理那个杀人狂让我非常遗憾,我实在很想在他身上狠狠的踹上两脚来发泄这几天一肚子的晦气.而且我还白白的浪费了一天病假,我真是个笨蛋.他们两个都笑嘻嘻的看着我,我努力控制着面部表情,尽量不让他们看到我心中的沮丧和后悔.“怎么都没人通知我?”我表情僵硬的说.“琉璃有打电话给你,你的电话不通.”孙刚开心的说.自作孽,不可活.我喃喃的骂了一句:“他妈的.”然后我垂头丧气的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打开了桌面的電腦.“咦,你不回去吗?”小赵诧异的问我.“烦着呢,别理我.”我没好气的说.可能真的看到我脸色不好,他和孙刚都没再和我说话了.我在这边查询着電腦资料,他们在那边继续津津有味谈论着今天早上破获的杀人案.“那小子也太狂了,明知道是严打期间,还敢顶风作案”,“那不是狂,那是蠢,那家伙根本就是个穷慌了的蠢蛋”,“他下手也真黑,为一百把块钱也可以杀个人”,“妈的,招得太快了,老子还没过手瘾”诸如之类的对话不断的飘到我的耳朵边来.雷峰同志说,对朋友要象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要象严冬般的无情.所以无论对外是怎样宣传的,事实上我们对捕获的人犯的确冷酷无情.软一点的,比如象这次抓到的这个,会很让我们感到无趣,我们比较喜欢硬骨头的那种,我们要把这种好汉改造得贴贴服服的,让他从此之后虽然对警察恨之入骨,但只要一看到我们的身影就会从心底里发出抖来,在我们面前永远只有俯首贴耳的来舔我们的皮鞋底.我现在也其实很想找个人狠狠的打一顿.我查了程明的档案,他的确是北京政法大学毕业,而在此之前,我们根本没有注意过他们两个人的学籍,毕竟查案不是招聘.为什么程明承认李信如是他的同学呢?李梅一开始也说程明是李信如的大学同学,这说明李信如当初也是如此向李梅介绍程明的.而且他们两个人毕业的时间也不一样,程明比李信如早一年毕业,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我把李信如的履历表细细的梳理了一遍,我发现李信如和程明高中的确是同一年毕业的,然而大学却比程明晚一年毕业,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他学分不够?我记得程明对我说过,李信如在读书时是一个相当优秀的学生,所以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我试着拨打李信如曾就读的市二十九中高中部的电话,但线路一直不通.看来只有我亲自跑一趟了.李信如的履历实在疑点重重.市二十九中是我们这里的重点中学,是不少孩子和家长削尖了脑袋也想进入的名校,但是它的高中部一般只收自己本校的初中毕业生,收生相当严格,外校学生只有极少数相当拔尖的人物才可以破格收纳,象我这样的孩子当初只有望城兴叹的份儿.在我读中学那会儿,只觉得这里面出来的学生个个趾高气扬,带着一脸优等生的讨打相.直到我这次真真正正走进去了,才发现这所学校完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习碉堡.已经是下课时间了,站在走廊玩的孩子只是少数,整班整班的学生还在教室伏案疾书,老师们还在讲台上讲得声斯力竭,到处都张贴着“最后冲刺”,“离全市统考还有四十一天”之类恐怖的标语,一些孩子走过我身边,口里念念有词,原来他们一边走路一边在背英语.看到这种阵势,我简直庆兴当初没有机会入读这所中学,我的学生时代大部份时候还是挺快乐的,没有留下过这种黑暗的记忆.我在一个体育老师的指点下,找到了学生档案室.走进档案室,闻到的是一种纸张堆积与灰尘构成的特有的尘香味,有一种往日的气息扑面而来.管档案的是一个温和的老女人,坐在藤椅织着毛衣,她大概是这所学习堡垒里最清闲的人了.我向她出示了证件,说明了来意,她放下毛衣,从其中一个大柜子里抱出一大堆文档,示意我自己慢慢看.然后她又坐回了藤椅,拿起了毛衣针,我看她是打算袖手旁观了.在档案室消磨的这一个下午并没有白费,我找到了李信如当年的档案,他顺利的在这所重点中学里完成了学业,这一点无庸置疑.他的高中毕业成绩十分优异.我还找到了他从前的班主任,这是个又高又瘦的老头子,穿著很旧但是很干凈的灰夹克,正是电视里那种常见的知识分子形象.他本来已经退休了,但由于教学经验丰富,被学校反聘来做教导主任.就象一切兢兢业业的好老师一样,提到二十年前的学生,他只是想了想就回忆起来了.“对,对,李信如,我记得他.”他说:“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样子挺招女孩子喜欢的,他爸爸是我们教委的干部,后来上调到教育局去当了一个处长还是副局长什么的.那时候大学还没开始普招,考大学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孩子挺不容易的,一下子考到北京去了,可给我们班长脸了.”“北京?”
“对,北京政法大学.那时候我还说,这孩子记忆力惊人,读法律一定没问题.”我有点胡涂了:“但是,我记得李信如的履历表上说他是西政毕业的啊.”“没错.”他点点头:“一开始他是考上了北京政法大学,可是后来不知道在学校里犯了什么事儿,被逼退学了,他爸用他手上的关系,把儿子安排到我们学校高三来插了两个月的班,紧跟着这一年他重考,这一次他考的是西南政法大学.”我恍然大悟.程明说李信如是他的同学,果然没错.他们的确同过学,虽然只有一年时间,不过很显然,两人成了朋友.我的心里如释重负.“那么,您知道他在北政犯了什么错误以致退学吗?”
刑警这一行,让我有了一种要把一切搞得清清楚楚的职业病.“到底怎么样我也不太清楚,似乎是生活作风上的问题.”老师说:“我也是听其它老师传的风言风语,不过好象是因为这孩子和当时北政的一位老师搞上了师生恋,结果被发现了,李信如还好,只是被迫退了学,那老师结了婚的,家庭破裂不说,工作也完了,后来好象还神经不太正常了,总之下场挺惨的.”李信如走到哪里,好象总是绯闻缠身,他这种坏习惯终究会害他死在女人手上.不过他也的确祸害过不少女人,要说到神经不太正常,我觉得他身边的女人,李梅,李染,神经好象都异于常人.所谓红颜祸水,就是这个意思吧.“您知道那老师叫什么名字吗?”
“不太清楚.”老头子笑了:“北政的讲师,我不认识.就这也不一定可靠,道听途说罢了.”“谢谢你.很抱歉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这时天色已经晚,学生们开始上晚自习了.我已经得到了想知道的一切,于是起身告辞.“哪里哪里,祝你早日破案.”老教师一直把我送到办公室门口.最后我和他握手告别,也许是长年握粉笔的原因,他的手非常廋和干燥.我很想知道李信如到底在北政闯了什么祸,但是今天天色已晚,那边恐怕已经下班了,只好明天再查.晚一点的时候程明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他刚和朋友喝完酒,跟着打算找个KTV包房玩玩,他在厕所里给我打的电话,也没什么事,就是看看我现在在做什么,我跟他说那阿伯杀手抓到了,他说那明天见个面吧,我说好啊,然后就收线了.在某一瞬间我突然想到,李信如是程明的好朋友,而李信如是个美男子,程明会不会……?但随即我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我了解象我和程明这样的男人,也了解象李信如那样的男人.在清楚的明白对方的性取向时,我们是绝不会去招惹的.否则只是惹来厌恶和躲避罢了.我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从前念中学时,曾喜欢过我们学校足球队的队长.那时候我和他一起踢球,一起打架斗殴,我和他称兄道弟.只是我宁死也不愿让他知道我其实是喜欢他.如果看到他对我露出鄙视嫌恶的眼神,那还真不如杀了我呢.这是一个异性恋的社会,同性恋者隐匿其中,就象一群见不得光的怪物.不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