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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勋的母亲也是姓社,一个人带着年幼的儿子把小勋的父亲安葬,那些个亲戚本就不待见小勋母子俩,虽没落井下石但也绝不会伸出援手。
社阿姨也是看破了,等头七过后就带着五岁大的小勋到了城里讨生活。
好在社阿姨能吃苦会干活,手脚勤快不说脏活累活都揽着干,终于在一家小饭馆里讨到一份厨房的工作,一干就是10年,总算把小勋拉扯大了却查出患了尿毒症。
小饭馆老板倒也不错,看着社阿姨任劳任怨地在他家做了十年,一次性补偿了五万元给社阿姨,但是却也不能再让她回来继续上班了。
五万元对于尿毒症患者而言简直是杯水车薪,每星期两次的透析的费用更是他们所不能负担得起的,更别论换肾,就算有肾源也无济于事。
社阿姨也没想到自己的病居然这么磨人,一番打听下来更是打消了把这笔钱投到自己的病里。
她还是每天还是早出晚归的找活干,心里总想着能为儿子多挣一分钱就多一分,直到晕死过去被好心路人送医院小勋才知道自己的母亲患的是尿毒症。
小勋辍学,开始为母亲的病辗转于各家医院,社阿姨坚持不肯上医院就医,她自己的身体她知道的,熬不过多少时间了,与其在医院里花钱如流水,不如留着这笔钱给小勋继续上学,如果能坚持到大学毕业,那也不怕了。
这是为人母亲最后的担忧与无尽的牵挂,但那又能如何,在死神面前生命无尊卑,时间一到,无论他是身价过亿的富翁也好或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乞丐也罢,当生命走到尽头,留下的不过是一具躯体。
最终小勋以自己的生命为要挟总算让社阿姨妥协,十年来的节衣缩食与小饭馆给的五万块钱在医院里连个水花都没激起来就花完了,而社阿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钱掉水里。
她自杀过,最后被抢救回来了,平添了一笔费用,小勋在母亲病床手里拿着母亲之前割手腕的水果刀,说,妈妈要是还想寻死,可以,大不了他陪着。
去年过年时钱终于全部花完,小勋没办法,只能先把母亲接回租住的房里,但房东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尿毒症虽不传染,但房东愣是把他们都赶出那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
而那时,上海市已经临近过年,天寒地冻。
没人知道那个年他们母子是怎样过来的,过了年后小勋跟母亲说买彩票中了好多钱,又经人介绍来到北京市第一医院,有了钱,他希望在钱花光时可以找到匹配的肾源。
到了现在,转眼已过半年多,肾源不仅没找到,所有的钱都花完了,没钱之后无法去医院继续做透析,看着自己的妈妈在生命边缘挣扎,小勋一咬牙,向高利贷借了10万。
小七自认自己并不是圣母,帮人帮到这里已算仁至义尽,但看到社姨手腕上那道狰狞的伤口还是被震了一下,也许是被小勋母亲这种无私的母爱牵动了他心底那份隐约的渴望,也许是那道伤痕想起了上辈子安然躺在浴缸里割花了的两只手。
或许是,在小卖铺里小勋为他付的那一瓶廉价的矿泉水,再或许是从小勋身上看了当初他为小五哥的治疗而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但结论只有一个、
他想帮帮这个少年,这个才只有16岁如花一般的少年。
那一天小勋跟小七聊了很多,聊到了他的梦想,他说他想当一个画家,走到哪儿就把哪儿的美景用手中的画笔记录下来。
他还说他想好好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父亲已经不在了,他只剩下妈妈唯一的亲人,他现在也长大了,可以尽自己的一份力来照顾母亲了。
说到这里小勋哭了,即使那一天差点被敲断手,他都没吭过一声,此时在小七面前,他哭了,扑在小七怀里嚎啕大哭,跟个孩子一样。
子欲养而亲不待
多无奈又多残忍的事实。
跟着小勋来到他所租住的地方,一个郊区外破旧的小区,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地下室,在走道里就能感觉到一股化不开的霉味与地下室独有的窒息感扑面而来。
小七翻出钥匙开了门:“叶哥……这里简陋,你不要介意。”
小七摇头,等着小勋开门。
门开后小勋错开身让小七先进屋。
屋里倒也简洁,一张弹簧性,一条旧毯子,几件换衣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尾,屋内还有一些日用品以及小半箱的方便面。
小勋进屋后拉了一张塑料凳给小七,小七坐下后又忙着倒水送到小七跟前,看小七在打量屋子忙道:“叶哥,这杯是矿泉水,我没喝过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少年,社家勋!
小七笑着接过小勋捧着的水,轻抿了一口随口问道:“这里租金多少?”
小勋也怔了一下,没想到小七会问这些,忙道:“一个月100,不包水电。”
小七嗯了一声,看了一眼只剩下装箱的方便面又问:“你平时就吃这个?”
小勋点头,又加了句:“偶尔会加根火腿肠。”
小七默然,怪不得一脸方便面色,16岁的孩子正是身体拔高的年纪,整日地吃方便面营养哪里跟上得,就算多加一根火腿肠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看到墙壁上挂着一套有点花俏的小西装,小七问:“这是你的?”
小勋顺着小七手指的方向,应道:“是我的工作服,酒吧里的。”
小七的手指又往旁边一套灰蓝色的工作服指了指。
“加油站的……”
小七蹙起眉,这小孩子要照顾病人同时还要打这么多份工?累不死吗?
小勋看小七脸色不好,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局促不安地拿过那瓶拧开的矿泉水又要帮小七倒水。
小七倒也没说什么,知道自己情绪的转变让小孩子不安了,他也没做什么呀?
此时的小七毫无自觉,殊不知他重生以后尽管尽力表现得跟他这年纪的人一般无二,但他却无法抹去生理年龄近30的事实,无论是言行还是举止都比同龄人显得更加稳重与年纪不符的深沉。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身当了老板,或是跟肃穆的魏大冰块在一起的原因。这半年多以来小七褪去少年的青涩。加上长期锻炼的身体,举手投足之间有着无法言喻的成熟与吸引力,只是单单坐着或是静静地站着就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小七的转变就算神经大条如孙进也能看得出来。平日里跟马大福几个嬉闹归嬉闹,却再也不敢在小七面前过多放肆。尽管小七偶尔也会跟大家开个玩笑或是讲一段荤段子,这时候大家会觉得小七还是原来的小七,温和又善解人意,但只要小七一个人独处时则会让人感觉到从内而外的沉着、内敛。
小七跟小勋又聊了一会儿,这孩子仍是很拘谨。刚好这会儿已到饭点,小勋就说要请吃饭。
锁了门。小勋这才松了一口气,这么闷热又狭小的屋子他还真怕把叶哥给闷坏了。
大中午的外面的太阳正盛,热浪是一浪胜一浪。小勋带路在前边走着。小七跟在他身后,仔细观察着小勋,小勋大名叫社家勋,小勋只是乳名罢了。
小勋生长环境不好。社姨一个人从乡村带着小勋在大城市里讨生活。一边要工作一边还顾着小勋,着实不容易,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话应在小勋身一点都不为过。
五岁就帮着辛苦劳作一天的妈妈倒水洗脚,看得社母心酸不已,再大一点上了学就能帮着洗衣买菜做饭,等有点力气了也会到社母上班的小饭馆里帮着洗碗扫地,
长期营养不良又加上过度劳累又得不到适当的休息。已经16岁的小勋看起来显得比实际年龄小,脸上的沧桑感却超越了他的年龄。
小勋走进饭馆跟店里的人打个招呼就把小七带到一个有风扇的座位。问了小七忌口的食物之后又向小七推荐了几个店里名气比较大的菜色。
小七对吃的并不是那么讲究,就依着小勋推荐的点了几道菜,小勋似乎很高兴,拿着点菜单子一溜儿就跑没影了。
大概一刻钟时间小七才看到小勋穿着一身算不上干净的厨师服,手里端着刚点的几道菜来到小七旁边。
“叶哥,这些都是我亲自炒的,你尝尝看。”
小勋有点局促不安又带着紧张与期待,这些菜都是他炒的,他希望叶哥吃得好不嫌弃。
小七拿着筷子看着这几道色香味俱全的菜,心里百感交集,都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看得出这些菜并不是他一朝一夕就做得出来的。这孩子,到底吃了多少苦,这一身的厨师服恐怕在这里打工也不短时间了吧。
又是饭馆里当厨师,下了班赶去加油站工作,到点再赶去酒吧上班,中间还要抽空去医院陪社姨。不过16岁的年纪,本是无忧无虑在学校里跟同学打打闹闹偶尔翘堂课跟顽皮的孩子一起去游戏机打打机,而他却过早地扛起家庭的重担,并且还有一位身患尿毒症的母亲。
小七夹起一块牛肉送进嘴里嚼着,笑了:“很好吃。”
小勋悬于心口的石头终于落下,咧嘴道:“叶哥喜欢吃就多吃点,这几道菜我都加了十足十的量,不够我再给你炒去。”
小七拉过小勋的手,示意他也坐下一起用餐,小勋应该也没吃过午饭。
小勋摇摇头,说:“现在正是厨房最忙的时候,刚才回了一趟家已经晚了,厨房里离不了人,等没什么客人时我再吃饭。”
小七点头,目送着小勋快步走进厨房的门,消瘦的肩膀甚至都架不起这套厨师服,有点像小孩子偷穿大人的衣服般滑稽,但小七看着却觉得无比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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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打开家门,一室的安静与孤寂,曾几何时他已经不习惯这样的独处了?小七自嘲一笑,人是很容易习惯并且不安于现状的生物,想要的会越来越多,需求的东西也会越来越不容易满足。
中午跟小勋道别后小七去了魏征的公司,在魏征的办公室里小七一直等到他下班。
小七预约了一家本帮菜,但魏征好像兴趣不大,小七又改了日本料理,他知道魏征很喜欢那道芝士三文鱼与天妇罗。
七点整,小七魏征两人卡着点进店,服务员热情相迎。
食物都很新鲜,三文鱼魏征一人就吃了大半,还有刺身,魏征也很喜欢。小七倒是对日本料理没太多热情,吃了一点就放了筷子。
“好吃吗?”小七帮魏征剔除鱼肉里的刺,挑完后再推送到魏征面前。
魏征今天中午开会就没怎么吃,现在倒是放开了肚子吃,胃口很好,含糊地说了句什么小七也没听清。
本来他们今天想预约包厢的,但他们订的时间仓促而且现在正是客人多的时间,只能在大厅里就座。
小七见魏征吃得香心里也感觉到满足,正要动手挑蛤蜊就看到中午才通过话的蓝晨带着一个妆容精致的女孩子在饭店经理的笑脸陪同下款款而来。
蓝晨的气场不分场合,哪怕他已经很低调但他的出现仍是一片惊异声。
魏征自然也看到蓝晨,却也不过瞥了一眼就将视线收回,虽然小七也想撇清关系但是蓝晨已经向他走来……
“蓝少。”小七站起身来点头示意。
蓝晨嗯了一声,觉得这声‘蓝少’听起来有些刺耳。
在他看不见的角度魏征的脸色微变。
蓝晨一路走来自是看得到就坐在小七旁边的魏征,但他就是不待见这人,连扫一眼都懒得理会,看着小七径直问道:“你不是不喜欢吃这些东西吗?小心别吃坏肚子。”
小七尴尬,他确实不喜欢吃这些东西,但是……
“这里的东西挺新鲜的,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小七看到蓝晨身后的女孩儿,想起是蒋可岚说要介绍给蓝晨的蒋大婚礼上的伴娘。
蓝晨似乎并不打算把人介绍给小七认识,但他身后的女孩子可不甘于平静。
“冒昧一问,阁下可是七叶甜品屋的老板?我看着眼熟呢,不知道有没认错人?”女孩子声音清甜,不骄纵,人长得也很是漂亮。
小七微怔,他是认识这个女孩子的,只不过是前一世,但这一世他确定没跟这女孩儿有任何交集。
很快地小七回神,微笑道:“在下正是七叶甜品屋的负责人,恕我唐突,我们有在哪里见过吗?这么漂亮的女生我自认过目不忘,但实在想不起来我们有在哪里见过面。”
女孩子轻轻一笑,眉眼弯弯甚是可爱大方:“表姐上个星期带我去过甜品屋,我很喜欢叶先生店里的产品,刚好有听到你的店员谈论起小老板,我也是远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