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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高二一次意外的情窦初开。
我也曾是祖国的未来之一,也有过要努力学习考上大学孝敬父母然后报效国家的梦想,不料某个平凡的50分钟就将我坚强的意志坚决地动摇了。
那天我从张衣家回家,上车不到五分钟就晕车了。
我很少坐车,我喜欢走路。上大学之前我从来没坐车上过学,特别是初中,每天花一个半小时在路上。张衣说我成绩比别人差的原因就是我还在回家的路上呢,别的同学都到家做完作业了。等我做作业的时候,别人已经开始复习和预习了。我很懒,跟张恒礼一样懒,我们大学时每天都是上课前六七分钟才能起床的人,但我们也有勤快的时候,我为了不坐车愿意走两三个小时的路,张恒礼为了玩游戏愿意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
那天我来例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季节转换,身体很疲惫,没有力气走回家,只好坐车。哪知上去一样惨,立马就出现了晕车的状态。
我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上的车,注意到他是因为他耳机里传出来的音乐。我当时身体斜靠在座位上,脑袋耷拉着,眼睛集中看窗外的风景,这样身体的所有部位都能得到最大可能的放松,这对晕车的人很重要。
于是我整个人可能跟临座更近一点。
一般情况下,对一个被晕车所困扰的人而言,临座的人性别年龄高矮胖瘦都不值得关注,而这些因素引起的问题,比如这么近会不会尴尬,也不会进入大脑。
对付晕车也有很多有效的办法,效果因人而异,有的人吃生姜、有的人闻橘子皮,有的人开窗吹风、有的人吃晕车药。我自己的方法就是集中注意力看窗外的风景,看楼是白色还是黄色,看树是绿色还是枯黄,看路人是形影单只还是三五结群。
那个人的手机或是mp3在口袋里,两根耳机线露在外面,音乐从耳机里传出来,很大声,大得我可以很清晰地听到旋律甚至部分歌词。我注意到这些是因为我意外发现,他一路上听的是同一首歌!差不多50分钟,他竟然反复地听同一首歌!我说的是相同的一首歌啊,不是好多歌手唱完了不同的最后来首相同的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
他显然乐在其中。而我,第一次被人扰了注意力晕车的不适感却没有增加。
车到站后我就下了,那个人也在那一站,他在我前一步踩着了地。那条街上有很多有特色的小商铺,我每次都在那下,边逛边缩短与家的距离。当时我在街上走着,突然鬼使神差般就转身了!说鬼使神差,是因为我当时毫无预兆毫无思想无缘无故就转身了。
就有个人就立在我面前,我的眼睛和他的下巴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我知道是个男孩,一个比我高的男孩,一个戴着耳机穿着红黑色外套的男孩!这是我在短短时间内能接收到的所有信息。他的耳机和红黑色外套我认识。我从未离一个男孩这么近,除了张恒礼,如果他在我心里也算男孩的话。
我脑子一片空白,对方似乎也被吓到了,我们就立在那里,一动不动。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也许不过7、8秒,我突然惊醒,左手边是一家音像店,我冲了进去,再探头出来看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我目送他上了另外一辆车,车带走了他,我小脸泛红情窦初开。
然后我哼着听了差不多50分钟的歌走进各家音像店哼给老板听:
“奇迹地你要什么什么辛苦,才不浪费什么什么腿粗,再土也不说土……”
我说我要买这歌的磁带、或者cd。可是那些老板跟约好了似的,都说:“走调了吧!”“有这歌词吗?”“就听不出来是首歌!”
我生气懊恼却无济于事,歌词越想越乱,旋律呢,我心里知道是怎样的,却怎么也哼不出来。
可是!终于!有一天!老天开眼了!学校广播播了我熟悉的音乐!
当时在操场上晃悠,我欣喜若狂,像是得到了救命稻草般,抓住从身边走过的人就问,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歌?没有人知道。我又急速坚定地冲向教室,喊:“谁……谁知道这是什么歌?”
三四十张脑袋几乎同时抬起又低下,一个幽幽的声音传过来:“比我幸福,陈晓东的。”
谁能动摇一个少女一辈子第一次动摇了的心?我那天一放学就坐车回家在电脑里下载了那首歌,原来我记住但是唱不准的那段旋律的正确歌词是:请记得你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
第二天早上起床已经会唱了。那是五年前的歌,却成了我生命里最新鲜的事!
张恒礼笑我情窦初开春心泛滥。张衣说搞不好那是个小偷,正准备偷你包里的东西,你一个转身,你是陷进去了,他是心虚被吓到了!
我恨不能掐死他俩,那凄美的情窦初开竟被这样地诠释了!我发誓,他俩都不是什么好人。当然,我自己也不是。臭味相投,如此而已。
但我坚信我能再遇到那个男孩。从张衣到我家有好几条公交线可以坐,但我坚持只坐那一条。我每次都在他下车的那一站等,有时一等就是两三个小时,我总想,老天让我注意到他,也一定会再给我机会认识他!
可是,奇迹一直没有出现。
就这样我的高中时代过去了。
后来看到那些电影电视剧说男女主角美丽地邂逅然后错过,沧海桑田后还有缘分重聚,童话有了美好的结局,我就恨得咬牙切齿破口大骂:“放屁,简直是放屁!”
大学一年级的那个秋天,我又去了当年一转身成千古恨的地方,当初的地点已经辨认不出了,整片街道都被拆成了废墟,说是要建个新的商业区。那条街大概是废墟中的哪一段到哪一段我都不知道,又怎么找得到街道上某个小店前的某个小立足之地呢?
前一次去还只是半年前,就半年,我的记忆失了地点。我捶胸顿足,如果当时要了电话号码联系方式,也许我们早就小手牵着小手一人塞只耳机听着《比我幸福》幸福地在街上游荡了!
那天回家后我痛斥泡沫经济带走了这座城市原来的面貌,我爸欣慰地说上了大学就是不同了,有了社会责任感了。我一阵心虚,逃进房间。
易续不是那个男孩。但那个男孩的出现和消失成就了我和易续。因为那之后我沉痛发誓,下一次,要是再碰上一喜欢的男的,还让他逃出我的手心,我就不是我妈生的!
大概两个月后,我就遇到了易续。
一见就钟了情
2006年12月初
一见就钟了情
那是大一第一学期的冬天。
那天我为了送走冬天的尾巴于晚上九点五十、宿舍关门前十分钟赶到了学校超市,想吃个冰激凌。我认为,以寒冷送走寒冷是对寒冷最大的尊重。我当时很馋,也有点儿饿,冰激凌拿在手上就开始啃,付钱的时候才发现钱包不见了,问题是,冰激凌已经啃完四分之一,想完璧归赵都不行了。我赶紧给张恒礼打电话让他送钱来,可是他回家了,赶过来得半小时!
我只好问超市美女:“可不可以等半小时,我忘带钱了,我让朋友送过来。”
美女面露难色,说:“可是我们马上就下班了,你不是住宿舍吗,你让你们宿舍来个人?怎么会需要半小时?”
“我跟我们宿舍女孩不是很熟,不太好意思借钱。”我坦白说。
“两块钱!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另一个收银员说:“为了这两块,我们还得晚下班20分钟,是你你愿意吗?”
“赶紧想办法吧!”后面的人也在催:“跟宿舍的人不熟,你们班上没其他熟悉的人?整个学校呢?”
“有啊!他在半小时之外呢!“我解释道。
“这是存心不给吧?”后面传来的猜疑声让我很想找个地洞钻。
我只好脱下棉袄,放在收银台上,说:“我把棉袄压这吧,明天我再来!”
“外面风大,得感冒啦!”收银员说。
“那我脱毛衣也不好意思啊,这么多人!”我难为情地说。
这时队伍后面传来一句:“我帮她付吧。”
这五个字,其清澈响亮如雷贯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回忆是会增加力量的,我每一次回想那个情景,易续的声音都比上一次更响亮。易续平时说话的声音不太可能很响亮,他的语调不像张衣那样冰冷,但是比较稳定,不像我和张恒礼,一会儿高十六度一会儿低十六度。
我向左看,一个帅哥走到我身旁,将手上的纸巾也一并付款。那是一个比我整整高出1。31415926个头……的帅哥!
原谅我这样形容,当时我的世界突然混乱了!有人猝不及防地闯进来,四周的光线瞬间被扯开,一个高大的形象温柔的溢出来,模糊温暖却细腻具体!对,他就是比我高1。31415926个头,我的目测有了非凡的能力!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呢?因为我,我……一见就钟了情啊!
我因为从未受到这样的待遇一时愣了怵在原地。帅哥付钱拿着自己的东西一晃就到了门外。我把冰激凌塞到收银员手里抓起我的棉袄跟她说了句“我看上他了”就往外面冲。帅哥步伐很快,我知道我是不能让他逃出我手心的,我急速奔驰着。机会来到你面前,然后离开,给你的时间永远像闪电一样短促,你要抓住它,就要不假思索地伸出手。
我一向讨厌跑步,我觉得跑步是世界上最无聊的运动,那时我挺担心一个多月之后的体育考试,有长跑800米的项目,我想到时有这速度我的体育就不会挂了,不然补考费50,补考未过,又重修费300,175个冰激凌!
离帅哥越来越近了,我的心跳得快冲出来,不是因为紧张,是跑步……好累!
“喂!”我终于忍不住叫了声。跑得太快,喉咙里都嚯嚯的。
“是你啊,还有事吗?”他诧异地问我。
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从盘古开天女娲造人开始,世界运行了这么多年,终于在那一刻,老天让一个叫易续的,跟一个叫叶惜佳的人对上话了!我作为一个女的,不免有时候女生情愫泛滥,想要心爱的人说上几句浪漫的肉麻的话,可是易续怎么都说不出口。我找着缝儿就喜欢跟他表达我的恋恋情深,我喜欢抱他,喜欢亲他,喜欢跟他表白,就“我爱你”这三个字,我说了不止一百遍了,他一次都不还回来。每当心里产生遗憾和别扭的时候,我就回想起在初识的那个夜晚,我们的第一句对话,特别是他跟我说的这七个字:“是你啊,还有事吗?”,这么好听不是吗?
我被悦耳的声音震得一时语塞,我想我一定要追上他,却没想还要回答他的问题。
“我……我把我的衣服给你吧!”我语无伦次。
他非常不解,问:“我要你的衣服干嘛?”
“明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他以为我逗他玩呢,转身说:“不需要,才两块钱。”
我跑到他前面,伸手差点抓住他,急哄哄地说:“要的要的一定要的!”
他被吓得退后了一小步,很快又恢复了镇定,绕开我向前走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用这么兴师动众!”
我跟着他一步不落:“我至少要谢谢你,你人这么好!”
他停下来,打量了我一番,看得我可高兴了,可是他表情突然一转,满脸无奈地说:“其实我帮你只是因为我赶时间。”
我双手一捏拳,想这男的我要定了,助人为乐不求回报,这辈子好不容易遇上个好人,不抓住别说我妈连我爸都对不住!我灵机一动,迅雷不及掩耳把手机塞到了他的上衣口袋,说:“明天我打电话给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风驰电掣跑开了。
我知道,他就是我那个一遇到就不能让他逃出手心的男的!
我赶回宿舍找到了钱包,赶了最后一班车,去了张衣家。张衣的学校离她家走路半小时,她没住过校。我到的时候她已经睡觉了,敲了好久她才来开门。
“说。”她打开门,睡眼惺忪地说。
“我好像要谈恋爱了!”我兴奋地说。
张衣赶苍蝇似地挥挥手,门就关上了,我还在外面。我也不生气,我高兴着呢!就站在门外跟她说刚才发生的事儿。等我说完,门开了,她狠狠地敲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他会将你手机占为己有!”
她很气愤,双臂抱胸几乎是把自己扔进了沙发角。我跟着凑过去。
“他是好人,刚刚还帮我付钱来着!”我摸着被她敲疼的脑袋。
“那他自己也说只是因为赶时间!”
张衣到今天都认为一见钟情很危险,她不相信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