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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颗心
2012年12月4日
我是哭着睡着的。夜晚醒来了一次,听到客厅里soeren和我妈的欢呼声,开了条门缝看,我爸妈和soeren坐在地上斗地主。我爸正在给他俩递钱。
中文中对“家”的解释是“共同生活的家眷、亲属或夫妻和他们所住的地方”。我回到这个房子不算回家,我回到父母也在的这个房子,才算是回家。
第二天起床时,soeren和我爸不在家。我妈拉着我给我看相机里他们出去旅游的照片。
她从来没这么不自在过,想要安慰我,不知道怎么安慰。想要开解我,又怕一开口,就戳了我的痛处。她给我看照片,明明是在沙滩上的,却说,你看这山多好。
“小区里的人说我晒得跟黑人一样,问我是不是从非洲回来的!”我们翻完她相机加手机里所有的照片,她又假装气愤地说:“他们懂什么,晒黑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时髦,你说是不?”
我点头。
“妈,我出下门。”
“去哪?”
“见律师。政府给易续派了个律师,约好了11点去见他。”
“我跟你一起去。”
“还是不要吧。”
“我去怎么啦?你也嫌弃我黑啊?我黑得很好看呢!你看谁比我好看?”
原来真有人说她黑,她现在确实黑,跟易续没色差了。
是跟我回国前的易续没色差。这几个月,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见过阳光。
“我怕你跟他发脾气呢,万一哪句话说得不对味,他现在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得罪的人。”
“不可能!审时度势你妈我最会了!我保证去以后一句话不说好吧?”
“你做不到的啦!”
“你看看我能不能做到!”
市律师的写字楼不在市区,我们转了一趟车才到。这是一栋四层的楼房,他的办公室在四楼。
我们被他的秘书领到会客室后不到一分钟,市律师出现了。全黑的长款羽绒袄子,敞开来,里面只一件薄t恤。
市律师脑袋上没剩一根头发,他的头又小又尖,会客室里明亮的灯光把它照得像一颗剥了皮的鸡蛋。
“请出示身份证。”他一坐下来就说。
“身份证?”我跟我妈互看一眼。
“我要留下身份证复印件,你们跟我的当事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如果你们是对方律师派过来探底的呢?以前发生过类似事件,我把对方律师的执照给告掉了。”他脸上毫无表情,一副官腔做派,看起来比马律师更深藏不漏。
我从钱包里掏出身份证,安安分分地交给他。并递上准备好的通讯录。我在林木森、梁经理、钟沛、小珊瑚、张衣的名字前画了五角星。我妈在一旁面露难色。
“我妈没带,要不她出去?”我问市律师。
市律师电光火石地拿他手机给我们拍了张合照:“她出去了你还是会告诉她,现在留了正面照,出不出去随便。”
我妈在一旁脸色可难看,却纹丝不动,她可能想,我照片都留下了,还让我走,没门!
“我们都留在这儿。”我说,“市律师,开庭日期是哪号?”
“12号。”
12号,又是12号!
“几点?”
“九点半。”
我喃喃地说:“也许还能赶上正席。”
要是没这事,易续铁定是个伴郎吧?我遗憾地想。
“什么?”市律师问。
“没什么?”我回过神来:“您查过卷宗了吧?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
“你是指的警方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还是你之前的律师还有哪些没告诉你?”
“都是。”我说。
“这是个相对论。你先告诉我你知道了什么。”
我把马律师告诉过我的信息都复述给他听。
“你有什么想法?”市律师问我,他说话的时候喜欢盯着人的眼睛,眼神里有一种震慑的力量。
“马律师跟我分析,警察的判断有可能是,易续不喜欢男死者,所以对男死者工作上有干扰,并且对男女死者之间关系有不满,我想,这并不是易续的杀人动机。”
我把手机里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照片给他看。
“第一,阿姨能找个归宿是易续最大的心愿,如果易续知道这个人已经跟妈妈在一起好几年了,高兴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不满?第二,就算易续对这段关系不满,他怎么有这个权利对妈妈的男朋友的工作进行干扰,那公司说到底不是易续的,一个刚毕业的孩子,一进公司就让他管自己的男朋友?如果易续有这个本事明刀明枪地欺负那个人,那他干嘛不再下一城,把他赶出公司?还要把那么重要的分公司继续放他手上?那个分公司,花了易续很大的心血,他进公司前那边才三个人,后来又招了十个。总公司没动,先扩充的分公司。谁会花那么多心思,去养自己的心腹大患?还养得肥肥的?第三,如果易续跟那个经理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冲突,阿姨为什么不把两个人分开?让他俩任何一个人离开公司不行吗?是易续找不到工作还是那个人找不到?就算找不到工作,他家又不是没钱,再开个公司,或者做别的投资不行?易续名下有个120平方的住宅、和一套400平方的办公室,全权所有,没有一分贷款。他那个办公室,是三个标准间拼起来的,随便卖掉其中一间,不就是创业的资本了吗?以他的实力和气魄,大可不必争风吃醋委曲求全!第四,易续妈妈的房间里,没有丝毫男死者的痕迹,连张电影票都没有,而且她珍藏着一张照片,是跟易续的爸爸在易续未出生前的合照,有次易续不小心打坏了那个相框,阿姨还哭了。易续小时候长得像妈妈,家里现在都有好多小时候的照片,可是后来就开始长得像爸爸了,从那以后,易续就不喜欢照相了,我觉得,是为了顾及他妈妈的感受。这只是猜测,可是我猜,阿姨对易续的爸爸还有很深的感情。第五,还是回到第一点的疑问,就是警方太不了解易续了,他只灭火,从不生火,我敢保证,如果男死者到深圳长居的原因是易续造成的,那易续也一定只是对深圳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管理方法进行了改革,他当时一定不知道那个人跟他妈妈的关系。”
“你觉得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呢?”
“9月5号之后。”
“为什么?”
“我本来应该是9月6号回国。可是我的房东突然心脏病发进了急救室,接下来几天我们没好好联系,再后来又出现了命案。9月5号之前,我跟易续的联系,是非常顺畅的,他连下车的时候捡到了一块钱都跟我说了。”
“你的意思是如果他知道了更大的喜讯,一定会告诉你?”
“一定会。易续不怎么跟我分享工作上的事,也是个报喜不报忧的人,总习惯充当照顾我的角色。但是如果是这么大的喜讯,他会告诉我。只怪那几天情况太混乱、太特殊,还没来得及说,命案就发生了……就算易续9月5号知道男死者跟阿姨的关系,案发那天是9月10号凌晨,要在短短的五天内,知道一个消息、恨上一个人、产生谋杀的想法、还要准备好作案工具,实施作案,会不会太快了?他又不是个神经病,情绪坐了云霄飞车?而且情绪上有问题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妈妈不是吗?最大的疑问就是,如果是蓄意谋杀,为什么要在自己家?杀了之后为什么不跑?为什么要任由血流到门外?自己也没想活下来吗?那为什么不给自己一刀?如果是意外杀害,为什么不报警,不叫救护车?”
“不错,还有其他的看法吗?”
“我觉得杀人的,应该是两位死者中间的一位。男死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依据是什么?”
“根据警方的调查,男女死者有一段不短的感情。可是易续的家里,他妈妈的房间里,没有丝毫男死者的痕迹。没有照片、没有电影票,什么都没有。一个人谈恋爱,怎么可能没有对方的蛛丝马迹。易续的房间从房门上挂的画,到他书架上的书、床头柜里的各种电影票、看戏的票、衣柜里的衣服,很容易就找到他有女朋友的根据。我觉得因为工作有所不满的,并不是易续,而是男死者,毕竟他是处于下风的人。不认可那段感情的,也不是易续,而是他的妈妈,也就是女死者。男女死者喝过同一种酒,女死者的安眠药应该是喝酒的时候被下到酒里的。易续和男死者一起喝了西柚汁,装有安眠药的杯子上有易续的指纹,易续应该也被下了安眠药!两次被下的安眠药都是女死者的处方药,自己的男朋友拿到药,太简单了。易续和男死者都握过那把刀,因为易续想削个苹果给男死者吃,削到一半,药效发作,睡着了。警察到的时候他刚醒,还来不及打电话。”
这是我这几个月,耗尽了所有的智力,能想到的唯一可能性。
市律师略微带点赞赏说:“还有一个情况,你之前的律师没有告诉你,男死者的衬衫袖口有两种不同的喷射状的血迹,也就是说凶刀刺进两个心脏的那一瞬间,男死者的手臂在伤口附近。”
“这还不能证明他是凶手?”
“不巧的是,你的男朋友穿的是一件短袖t恤,警察发现他时,他胳膊上的血迹成长条状,与她妈妈腹部的一部分血迹相吻合,他的手臂沾上血以后,与女死者的衣服进行摩擦,血迹原始的状态已经被破坏了。所以疑点,不能成为证据。最多也只是推测。我们推测是男死者杀死了女死者,对方的推测却可以是,男女死者确实一起喝了酒,但是女死者的安眠药可以是任何条件下吃下去的,安眠药是她的配方药,累了,睡不着,就可以吃一颗。女死者先吃了安眠药,也喝了酒,易续又企图怂恿男死者喝下有安眠药的西柚汁,但男死者拿到的却是没有安眠药的那一杯。男死者拿女死者的安眠药也许需要偷,但易续只要将领到的处方药留一部分在自己手上就可以了。易续之后借削苹果为名,拿起了凶刀,趁男死者没有防备,杀死男死者。男死者留在刀上的指纹,可能是跟易续客套他来削苹果时留在刀柄上的,或者刀进入心脏后临死的那一瞬手碰到了胸口的刀柄。而女死者,可能是易续行凶的过程中企图劝解或者帮助男死者逃脱,先被易续杀害,她当时的安眠药和酒精大概已经开始发挥作用,易续的一刀下去,并没花多大力气。男死者体内也有酒精,也处于微醺的状态,防守无力。易续没逃走,因为他知道天网恢恢,他逃也逃不了。”
“这也行?”
“所有的可能性都能成为‘行’,最后的结果只在于法院愿意采用哪一种可能。”
“那不是……风险很大?”
“他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开口说话?”
“我不知道。”
”这是对方律师一定会抓住的把柄。他到现在还不开口,就是因为他知道,他开口就是漏洞,就是死罪。说到底,我们少了证据。嫌疑人不为自己辩解,就是最大的漏洞,我们很难站住脚。”
我鼻子一酸,又突然像被闪电击中了一般:“市律师,易续的手机、电脑和钱包,您能帮忙拿出来吗?易续还有个爸爸,也许我们能找到他的联系方式!他爸爸能让他开口说话吧!”
市律师很快开出一份申请书,盖上章。让我现在去易续的公司拿一份授权书,今天就去刑侦大队。
我给梁经理打电话,又是关机。给林木森打电话,林木森惊讶地说:“你不知道吗?你最近没去公司偷东西,没发现异常吗?”
“什么异常?”
“梁经理被张衣举报了!”
“不会吧?举报什么啊?”
“本来公司的财务章、支票和老板的私章分别是梁经理、张衣和易续分别保管。命案发生的前几天,易续不是没上班吗?有笔款要出,易续就把私章给张衣保管了。后来案件发生,那章子就一直锁在张衣的抽屉里。她有次帮你弄两份什么证明,去盖公章发现不见了,但她也没放心上。前几天她去整理东西,准备整理好了就正式提出辞职,结果发现自己放在另一个抽屉里的支票本也不见了。她当即就报了警,报警的时候直接就举报了梁经理的名字、身份证号和住处。警察一调查,梁经理把深圳公司的办公室里所有的东西卖掉后,钱进了自己口袋。长沙这边的人从九月份开始离职,可是十二月了,梁经理还在公司账上支取60几个人的工资。除此之外,平均每个星期还支取了一次备用金,前后上百万。再加上银行转账,总共已经贪了三百七十几万了。张衣这个女人,是真不简单啊!”
我想起那次让张衣帮我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