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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甜园-第2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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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后这样的话还是不要再提了。亲不亲的,不是叫一声“娘”来体现的。就如现在,李家人也都是她最亲的人。

    在炕上没呆一会儿,外面就来了客人,正是与林雨一起回到王城的信仁。

    李家人在王府里的时候也是见过他的,只是连话都没说过,这会儿一见他来了,又不禁拘谨起来。

    信仁拿了些礼物,让随从递给了****峰,然后微笑着看向众人道:“你们都不用拘谨,我和林姑娘是朋友,我今儿也只是以朋友的身份来拜访的。”说完,又用帕子捂嘴咳了一下,倒是不像原来说话那么说一句咳上半天了。

    林雨也赶快道:“别看他现在也是王爷,其实他也没什么架子的,人很好的。”说着,又对信仁道,“我瞧着你回了王城,气色都好了不少。”

    “是啊!这是不是叫‘热土难离’?”信仁笑着问道。

    信仁的性格很是温和,同景皓总是皱眉与大家保持距离不同,信仁就像是一道和煦的风,吹得大家的心都软软的,也不禁都心疼起他来。甚至李母他们还都关心了几句他的身子,告诉他要注意些什么事情。

    信仁都一一应了,一点架子都没有,让李家人心里都舒服极了。

    “要是不嫌弃,午间就在这儿吃饭吧。咱们吃的都是天哲农家的粗茶淡饭,就是怕你吃不惯。”李父热情道。

    林雨冲着信仁眨眨眼,小声道:“我这大爷性格可闷了,轻易可不说话的,今儿第一次见你,就对你这么热情了,真有你的!”

    信仁也笑了起来,“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还没吃过农家的饭菜呢!”

    “那你可来着了,我大姐这才吃了两顿,顿顿都吃撑呢!”林雪也开始打趣起林雨来。她从林雨和信仁的互动中看出来,两个人的关系还是很亲切自然的,所以也放心在他面前调皮起来。

    “是吗?”信仁看着林雨,一副研究的模样,“我还没见过那样的林雨呢。”

    林雨也难得在信仁面前红起脸来,让信仁知道她其实是个吃货,她还真的有些不好意思。

    见林雨这个样子,也知道林雨确实如林雪说的那样,也不禁大笑起来。

    “我还第一次见到你这么开怀的样子。”林雨中肯道。

    “那是因为你的家人都很好!嗯,很温暖的感觉!”信仁道。

    信仁、景皓、穆旦和青儿,他们四个虽然都是王府贵胄,可是自小就都没得过什么温暖,大抵上最幸福的就是景皓了,可还是那样扭曲,林雨也是打心眼儿里同情他们,更觉得要对他们真实一些,好一些。

    午间仍旧是李母和李月灵亲自掌勺,做了小鸡炖蘑菇、排骨炖小土豆、锅塌豆腐、醋熘白菜、卤蛋、皮冻和牛肉丸子萝卜丝汤。主食做了白米饭和干豆角焖面。(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三章 研究

    可依怕信仁吃不惯这些,特意又做了一些胡山的吃食,可是没想到到了餐桌,信仁竟然一口都没动。

    “大娘,我觉得你偏心呢?这卤蛋和皮冻怎么昨儿晚上和今早上你都没端上来呢?”林雨一边吃一边“埋怨”李母。

    “你这孩子,来了这劲儿比谁都能挑理!这不昨儿知道你要回来才熬的么,这顿正好能吃!”李母“教训”着林雨。她也很高兴,信仁作为王爷,一点架子都没有,还和他们一桌吃饭。不过话说回来,她所看到的科勒尔王室,似乎除了那个被处罚了的穆旦,都没什么架子。

    这的确是信仁第一次吃农家菜,这有几道他都是吃过的,可就是没有李家人做的这种味道。不光是菜的味道,还有一种家的味道。

    信仁也吃多了。

    他身体不好,平日里吃得并不多。这会儿也跟林雨似的,吃得撑了。

    林雨特别担心他,赶快让可依她们上了山楂水儿,就怕信仁这次暴饮暴食再吃坏了。

    “这次我真觉得怪我了。前两顿我还不承认。唉,你说你,也不悠着点儿。”自省之后,她还不忘教训信仁。

    信仁呵呵笑着,“我没事儿,今儿就是高兴。”

    的确没什么事儿,让林雨悬着的心放下了不少。

    “我真挺喜欢你们家的这个氛围的。搬出来住也对,在王府里可不能这么热闹。”信仁感叹道。

    “你要是在王府里无聊,就多过来走走。”林雨道,“对了,穆旦他们怎么样了?”

    “昨儿回去的时候没见着他。听说是挺晚回来的,喝了不少的酒。今儿早上出门倒是见到他了,还给我行了个礼。唉!说不出什么滋味儿。”信仁感慨道,“以前总觉得他应该是能封王之后去自己的封地,或者继续辅佐王爷的。结果现在——唉!”

    “各人有各命。你不要太难过。”林雨道。

    “我当初要是——”

    “你这么说我也很难过。”林雨道。

    “我没有那个意思——”信仁赶快解释道,“我很庆幸我能救了你,只是,我一直恨我自己,我要是不这么弱,我肯定能救他的!”

    林雨看着信仁微笑了出来,“我知道,我一直都相信你。只是,作为朋友,我不想你一直活在内疚里。我是为你的内疚而难过。”

    信仁看着林雨,目光说不出的清澈,“谢谢你。”

    林雨一下笑了出来,“谢我做什么?明明是你救的我。”

    “是谢谢你肯做我的朋友,也谢谢你相信我。”信仁温和的笑着,“我从小就这样,从来没想过能交到朋友。你和青儿,对我来说,都是特别的。”

    “你们两个对我也是啊!”林雨道,“你不用自怨自艾。你虽然身体不好,但是你完全可以让自己更加快乐的。人活的就是个精气神,就像你说的穆旦,有个好的身体又能怎么样呢?遇到打击,就借酒消愁,这样的他,我一点都不同情。”

    信仁目光灼灼的看着林雨,脸上的笑容也愈发大了起来。

    太阳西斜的时候,景皓才回了王府。李家人也十分不舍的送了很远。

    “这孩子,性格真好。可惜了——”李母感叹着。可惜是那样孱弱的身子,抑或可惜别的,就不得而知了。

    晚间林雨终于没有吃很多,由着乌云和穆依伺候着,早早的就躺下了。

    也不知道景皓怎么样了,昨儿天狼把她送回来就走了,一刻都没多呆,想来景皓是真的太忙了。

    林雨这边想着景皓,而景皓这边也是同样。

    这段时间,应该说从离开厉云开始,景皓已经习惯了每顿饭都有林雨陪伴,每天都见她好几面的日子。这忽然一下变成了自己,连吃饭都不香了。

    晚上,景皓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只好找了当初林雨给自己洗的那套里衣,在怀里抱着,似乎这样,就能离林雨更近一些。

    林雨很快适应了和李家人一起住的生活,虽然没有景皓,但是李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也让她觉得十分温暖。也因此,林雨很快投入到了和天宇他们一起的机械研究中。

    天宇这一批让兵工厂制造出来了二十五台修鞋机,加上从天哲带过来的,一共就是二十六台。从旁边另收拾出来了一个院子,让一些军人的家属过来制作。有李有峰、李父、二奎和林雪这几位成手的指导,这个制鞋坊已经制造出了第一批鞋子了。不过样式都是最简单的,收在仓库里,正好换季,天启那边已然开始收拾铺子了,打算再过两天就能开业销售了。

    受了景皓的特别叮嘱,这制鞋坊算是四方合资。林雨和李家人算是技术支撑,王府和兵工坊则负责材料和销售。这样下来,四方平均分成,很是省心。

    林雨去旁边院子看了一下,基本上是延续了林雨在厉云的千里行制鞋坊的格局,员工们虽然都是刚接触机器不久,好在上手很快,做出的鞋子也是有模有样。

    与官家合作最好的一点就是,即便是不起眼的制鞋行业,也有可能成为垄断性行业。天启对此很是看好。

    天宇对机械十分执着,现在对于修鞋机,已经是完全掌握了,甚至比浸淫此道两年多的****峰还要熟练。可即便这样,他还是每天对着修鞋机摆弄个不停。

    林雨看了他好久,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在这里面再研究出来个什么。

    “天宇,这修鞋机就是修鞋机了,你还要怎么研究呢?”林雨问道。

    “我就在想,这鞋子能做,衣服能不能做呢?如果说,在钢针这里加上一个案台,那么就可以把布料放在上面。但是要这样似乎要两个人操作才可以,一个手摇机器,另一个整理布料。毕竟衣服和鞋子不同,大、还软,总是不太方便。”天音嘟哝道。

    原来天音也在想做衣服的事情了。

    “如果能用机械做衣服,那这方面又会省下许多时间。多出来的时间,大家就可以再研究做点别的事情,提高一下生活质量和生产力,这样也是为科勒尔做贡献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四章 忘时

    天宇说着,然后抬头看着林雨,不好意思道:“呵呵,我这样挺可笑的吧?可是打小儿就喜欢研究这个——”

    出乎意料地,林雨并没有觉得无聊或者是不理解的样子,相反,林雨目光灼灼的,惊喜道:“天宇,这不可笑,你说的完全有可能的!你看,修鞋机能制作出来,那么同样的,做衣服的机器也应该能做出来啊!然后,纺线的机器有了,织布的机器有了,同样,织毡的机器也应该能做出来啊!只要敢想、敢尝试,许多东西都是可以用机器来替代人工的!”

    “所以,天狼说你要回来和我一起研究机械,这是真的?”天宇本来不敢相信的,他以为这是林雨逃离伤心地的一个借口,没想到林雨竟然和他想得一样!诚然,他以前动过和林雨一起讨论机械的心思,可是通过一段时间对林雨的观察,他发现林雨更多的爱好是做菜。所以他一度怀疑这机器根本就不是林雨研究出来的,是她从哪儿看到的,或者根本就是李家人研究出来的。可是他与李有峰研究了许久,最后发现李有峰天分是有,可是理论上还不如他。万万没想到,林雨还真知道机械方面的事情,而且还真的来和他一起研究了!

    “当然是真的了!不然我回来做什么!”林雨笑道,然后拿出了一个简单的缝纫机草图。

    缝纫机太过复杂,并不像是修鞋机一样,从小就看着爷爷摆弄。当然,缝纫机的内部她也是见过的,只是时隔多年,她只能画一个大概,内里的细节,则需要同天宇一起慢慢研究。

    缝纫机在现代林雨小时候可是个了不起的大件儿,她父母那辈人,要是结婚的时候有台缝纫机做陪嫁,那就十分了不起了。当年,林雨的妈妈嫁进了城里,姥姥、姥爷一狠心,就给女儿陪嫁了这么一台。

    姥爷会修鞋、做鞋,姥姥其实也有着很好的缝纫手艺,她一直都喜欢缝纫机,自己没用上,就给女儿陪嫁一台。

    但是后来,条件慢慢好了,林雨的姥姥还是从别人家里买来了一台。

    印象里,林雨自己家里的,总是盖着一块大方巾,妈妈很少用它来做衣服。可是姥姥就不一样了,一直到了林雨上初中,那台机器也总是擦得锃亮,机油上的很足,姥姥一边脚踩着下面的脚踏,一面用手拨动着上面的转轮,“塌塌、塌塌”地响着,好像不知疲倦一样。

    小时候姥姥会给她做棉袄、棉裤,可是长大之后,就嫌弃那些东西臃肿、丑陋,再不肯穿了。现在想想,还真是怀念那段日子。

    天宇看着林雨给她的草图,“林姑娘见过这样的机器?”

    林雨轻轻笑了一下,“大概是我想得有些魔怔了,是在梦里见到有人用这个做衣服,又漂亮,针脚又细密。本来我是想着从修鞋机入手琢磨的,却没想到梦到了这个。醒来之后怕忘了,所以就画了这么一个。”

    天宇的眼中有一瞬的失望,不过马上又亮了起来。

    “这是冥冥中注定的吧?不过林姑娘说的也有道理,这的确是梦里才会出现的,比如这上面的形状,我觉得这块儿应该挺复杂的,可是画中体现不出来。”

    林雨点了点头,缝纫机内部的构造她实在是不太清楚,大体上能知道个原理吧,剩下的主要还是靠天宇了,毕竟她专业不是学这个的。

    “这里面的确很复杂,有转轴、有齿轮,不过都是带动左边的这根针的,我想,这应该和修鞋机大同小异吧。而比之修鞋机高级的地方,就是不用手摇了,而是用脚踩。”

    “那怎么用脚踩了之后,上面就能转动?”天音问道。脚踩确实能解放双手,但是怎么能让脚代替手呢?

    “我想,这就是上面机器的内部关键了吧。脚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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