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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中流砥柱。
也是在获嘉任上,遇上战乱大家都闭户不出,杨俊也留在家乡,平素和张汪关系不错,又几次听说他家的女儿有德行,便起了意。
实在是当爹的太得瑟了,穿着女儿做的衣服由人问起便说,“息女至孝,想到我在异乡,便夙夜制衣送来。”
那时也恰是张汪养母故世不久,就算不明着守孝,他平日也相当克制。旁人知道这事,所以杨俊大才子生生没看出来张爹衣无纹饰绝不是因为致哀,而是张家姑娘偷懒。
这就先有了个先入为主的好印象。
再到温县住在族兄弟家,也是知道张杨两家女郎相交好,春华的一手书法又实在太有迷惑性,他就直接把这姑娘想成了个名门淑女。
这年代的女子有才并不少,但在小地方上整体水平不高,这里的小姐们识字的多,会写的却少。会写而且还能写得好的更少。
于是春华毫无意外的“被”一枝独秀了,其原因也不过只是偏离了帝国中心的文教水平不如罢了。
实话说,张家姑娘作为名媛在县里的名声很好。她是张家嫡女,在相近的年龄上,家中又没身份上可以和她比的人,没有姐妹和她并列相比,到了外面自然名声会好。
等到杨俊听司马朗说,他家预备给二弟议亲的时候,杨俊便有了给两头搭桥的意思,那时候他侄女杨琬还没出事也不曾想过。
要说两家其实也挺对眼的,两家的长辈都还认识,司马防也对张家女郎的印象也不错,而张汪也见过他家次男,也觉得可以。
只有两家母亲心里各有打算,山氏仍想着这家儿子多,而虞氏心里泛酸,颇有些敲了这么多年的边鼓,结果为他人做嫁衣的感觉。
两家父亲都想抽空见个面什么的,这事儿如果要定下就要早,否则张汪马上又要去上任了,这一走说不准又是三年。
结果也不知道是随了谁的意,这年曹孟德挂念起当年司马建公的提拔之恩,以其次子为河内上计掾。
任命自然是以天子的名义写的,但背后的主意来自于谁也一目了之,为此正在孟德手下为议郎的长男伯达写信给了家里,建议推辞。
以稳重见长的司马朗在信中明确说,弟弟这年不过刚二十出头,便得到寻常年轻人轻易得不到的官职,就是明公(曹操)在这个岁数也不过得了只得到洛阳北部尉,这样一个公安局长级别的干部职位。
此等的任命,绝不是因为赏识弟弟的才华,人都没见过一面,哪里就知道品格了呢?无非是曹司空大人在还人情了。
由一个寻常弱冠青年直接任命为河内上计掾,许多白胡子老头一辈子都走不过这个跨度。这份人情给得太大了,无非承受。
许多时候长兄为父,长兄和父亲的性格想法的确难免很相近。
建公也是个谨慎之人,听了大儿子的也觉得很对。况且伯达现在还直接在曹操的班底里做议郎,天天见得上面就在眼皮子底下,都说朝中有人好办事,直接与当今天下政事接触的司马伯达政治眼光一定不会错的,比起地方上的人只会更敏锐。
司马懿便以病辞却,结果曹大人果然一点也没生气,甚至觉得这家人很知进退,可见这里面就有司马朗在周旋的作用。
说起来似乎很容易,要知道曹操是把整个士族集团给得罪了的,这个仇到现在还没有消。
因为挟天子以令诸侯,天子下的任命书大家不得不从,但要给曹操效力,士族阶级也很强硬——直接非暴力不合作,一个个都给“抱病”去了。
反抗是没用的,曹操有兵有人,再上纲上线点这是在为天子效力,根子上把这些人打成了反革命。
简陋的反抗无效,人却要有生老病死,儿女婚嫁请不了多少时间的假,丁忧也没办法想忧就忧,唯一的就只有生病。躺床上了你还让我怎么上任呢?
这士族集团都一个个“抱病”,非暴力不合作。
也真是这个时代有学问识字的人少,非他们不可,士族阶级牛就牛在这个地方,便如刚开放时第一、二届的大学生,全是行业的垄断。
要是换到当今,别说当官的舍不得罢工,就连寻常百姓也舍不得——多的是人等着位子吃饭。
类似于法国人可以没事下个班闹罢工去,在中国谁想吼着罢工,隔天老板就直接让你去财务那里结三个月公子——回家,多的是毕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
在这么个士族几乎全体罢工,人人“抱病”的时候,司马朗使弟弟因病辞,不但没脱层皮,反而让老曹觉得他家人懂得进退,可见司马伯达的能耐了。
但人生有的有失,就在司马家让次子“抱病”的同时,正在两家有意议亲阶段的张家人也犯起了嘀咕。
“说是有病,不会是什么大病吧?”山氏本就不看好八个儿子的家庭,如今再听说这事,就该怕上刚把姑娘嫁过去就做了寡妇。
病死也就算了,战争时期不流行守寡,朝廷都提倡再嫁。问题是死了就算了,要是得的是精神病,女儿这一辈子还不给折腾死。
张汪当然是对官场上的这些事看得透彻,他自己也是玩这套的,反而觉得欣赏,“年轻人这样做很好,如果冒冒失失地接受了,往后有他的苦日子过。”
曹操心里又哪里不明白这份人情有些过了,说不准自己都已经在后悔。他连人都没见过,河内是司隶的重要地带,离洛阳也不远,官职品级倒在其次,这么个重要职位就给个见都没见过的毛头小子做人情,也是有不安的。
不过这时间拖得一长,两家还来不及通气,张汪就上任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给说明:
看史书的时候,只是当作故事,但到自己写文的时候,这些历史便逐渐在我脑中和当时人的生活结合了起来。
建安六年,按照许多地方给的资料,司马宣王拒绝了魏武的任命,然后晋书就给了一大堆一大堆的赞美(省略)。然后还演绎出一个故事,曹操派人去他家看他是不是真病了。
但写到这里大家想必也发现这个故事的不可实现了。曹操那时候应该在许县,司马懿在河内,并不在一个地方,让曹操如何吃饱了还让人乘两个月的马车去看他有没有真病。
曹操那时候还急着打仗呢!管一个还未出仕,刚刚弱冠的小青年干什么。
这是晋书里写的,我想大概也是有这样的事情的,可是很有可能并不是在同一次发生,而是后来事件被提前写了,又或者是春秋笔法的故意为之。
很多人骂史记的个人情感太深,但看过二十四史后,真会发现史记是个人感情表露的最少的,也算是比较客观的了。其他的历史往深里推敲都推敲不起。
如果司马懿头一次拒绝的老曹真闹得如晋书说的那么僵的话,那么老曹不报复他们就算是气量大的了,多少“非暴力不合作”的士族给他一锅烩了。
反而隔年,司马懿他哥司马朗,原本是在曹操中央班底里挂职的,一下子就被放外任,然后一级级升官神速。是否可以认为是对之前的人情偿还呢?
在我最早翻到的资料里,也有一篇说司马懿在206年也辞过一次任,而在206年左右的时局里,发生“曹操派人查看生病”的这种事似乎更说得过去些,当时司马防又重新得了闲职挂名,北方也已经统一安定了,他大概是到了许昌。
然后208年,曹操用强硬手段让司马懿为官。说明一点司马懿装的病是麻风,动都动不了的麻风,装个两年也就算了,如果真是从201年装起那也实在太为难人了。丫
历史没有交代他这7年是怎么过的,但总觉得要让男主装七年的虚摊儿童,这好像太不合理了。
而且照度娘说,宣王装得是一点破绽都没有,这样一个疯瘫了七年的人,老曹还能认为他有德有才华,那也实在是历史之谜了。
另外,201年如果是女主的杀人年的话,她才只有12岁啊。如果说司马懿这年装麻风,谁家还会在当年把好好的闺女折进去?再提早一年嫁人,姑娘只有11岁,难道是童养媳吗?
世家不流行童养媳,默默地想,写晋史的美化程度稍过了点吧。编写晋书的人太多,一连串的作者,或许熟悉司马懿生平的不是写后妃传的那个,于是导致前后美化对不上了,咳,出错了吧。
ps:因为被这个矛盾着 我当初写文都是列提纲写的,哪个段子后面接哪一个。现在决定三章内一定要把姑娘写嫁掉 至于几岁装病 几岁杀人的问题 就交给【事情发展的自然规律】吧
40、清商待发(一)
建安七年年头上;温县杨家嫁女。
新娘子娴雅美丽,温柔大方,正是春华的闺中密友杨琬。
或许是因为有前一次的经验在,怕订婚时间长;夜长梦多又死了未婚夫,这一次两家定亲后,杨家迅速地于次年提前给女儿行了笄礼,不多时就出嫁了。
笄礼后,杨琬便得字盈姬。
要置办的婚仪也早就准备好了,本来也就是现成的。虽说是因为给原先那个死去之人预备的有些不吉利,到底稍改动下并不吃力。
作为密友;春华自然是要准备贺礼的;比起其他姑娘还得更用心些。
她还没想出该怎么表心意;杨琬自己便找上她来说,“你若想不出其他赠我的,也无须费神想了,便拿你手书写幅字给我就好。”
这两人说话向来随意,春华嗔笑她,“你倒是看上我的字了,就只这些不会嫌礼薄了?”
“去去,你倒是与我说说你除了那一手字,我还图你个什么呢。”杨琬与她玩笑,“我又不差人针线,还是你也想给我绣幅鸳鸯来敷衍我?”
春华的女红在一众女孩中并不出挑,在杨琬嘴里说来,好似旁人吃力的刺绣活反倒是敷衍,抄写书绘倒好像难事一般。
话都是靠人说的,春华知道自己是得了个大便宜,还卖乖,“得了,你让我写我总要给新娘子差遣一回。”
“你这小丫头口无遮拦。”杨琬有些羞愤,到底是闺阁女子,作势来挠她。取笑新人原本便是民俗。
得了姑娘,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受人之托,春华回家后在纸上练了几遍稿,舍不得把绢帛写坏,直到觉得自己满意了再誊上。《诗》作为这时代的普及通俗教材,士族阶层的妇女们都懂一些,精心抄誊了诗经中祝贺新人婚姻美好的篇目单抽出来编成个集,写完后用樟木匣收了,再以锦缎包裹。
过几日去看杨琬,待嫁女也正在躲羞不能出门。收到了这份贺礼,杨琬果然高兴,“今日得了你这样东西,喻义也是好的,便是收在家里也雅致。”
“你要这么想,我早该拿它绣了,不是更好?”
“免了,绣活我这儿揽的人还会少?”杨琬让人收好。
等到出嫁,因杨琬事先请了她,春华也掐着时间,把新娘子化妆,父母交代事宜的时间给空了出去,到的时候新娘已经备置完毕,房内又有几名少女陪着她等新郎来接人。
汉朝素以“苍天”自视,对于正统色的崇拜也与后来的朝代不同,在官员的服饰上便体现出来,当然这也与当时的染色技术有关。
婚,同昏。不贺婚礼,人之序也。
如同《礼记》所记载,最早婚礼并非喜事,代表新生的婚礼和代表死亡的丧礼对等。
按照周礼,新人昏衣最早为缁衣,与丧服同色。到了汉朝,袭自周礼的仪式渐渐淡漠,娶妇嫁女毕竟是人生一大幸事,便是传统礼教也无法抑制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至东汉末,昏服已改为了黛蓝色。新妇昏衣则多坠丝络纹饰,汉代崇玉,金银倒比不上玉器。
各地皆有哭嫁的习俗。而陪嫁新娘的这些亲友团少女,大多是闺中密友及同族姐妹,任务有二——为难新郎迎亲的人,然后陪新娘哭嫁。
为难新郎的活自有杨琬族中的姐妹揽了,此时民风彪悍,倒也不忌讳这个,但正经世家女这么跟着上前未免显得轻浮,自有杨氏宗族的姐妹做了,其他姑娘各自恃,常四姑娘瞥了眼春华所为,也按捺着性子坐了下来。
等新娘子被接走时,按风俗,新娘必须哭嫁,但画着妆(主要是粉),一哭就全花了。这时候亲友团少女的作用就再次显现出来了,一群少女哭嫁,看着热闹,也就减轻了对新娘的关注。新人意思意思拿帕子按了眼角,混在哭嫁的女眷里也挺像回事儿。
自然也看到了新郎,同样黛蓝色的深衣着冠,在这样郑重的服饰下,倒与后世大红喜服的喜庆又是另一番滋味了。
这年头士族评人的标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