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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
“你在哪里见到她的?”
“梦里。”
*——*——*——*——*
渐:人死为鬼,鬼死为渐。
作者有话要说:
☆、第27话:礼物(1)
“让我怎么说,
我不知道。
太多的语言,
消失在胸口。
头顶的蓝天,
沉默高远。
有你在身边,
让我感到安详。……”
*——*——*——*——*
“又有客人给杰哥送酒了!”架子鼓Leo无不羡慕地说。
歌舞厅或者PUB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客人如果对某位驻唱歌手表示欣赏,是女性的话就送花,是男性的话就送酒。
吉他手兼主唱Jake,总是凯撒皇宫酒吧八位驻唱歌手中获赠酒最多的那一个。
还只是大学生的Jake,有着一把风雨沧桑的烟酒嗓。
由于亚洲人生理条件的原因,烟酒嗓这种更偏于西方人种的音色,在这个国家的普遍接受度至今不高,喜欢它的只是小众,因为沧桑和感性,更容易接受它的,都是有着坎坷经历的、有故事的人。
贝司手Jo就说,这位坚持不懈的、已经连续一个月在Jake每场演出后给他送酒的人,浑身上下一定充满了故事。
这位客人究竟是男是女呢?大家对这个问题愈加好奇。
“我赌二百,对方一定是个女人,而且是位熟女,”Leo把票子拍在桌子上,“说不定是位丧偶的富婆,独守空闺,寂寞难言,某一天来到凯撒皇宫想要借酒消愁,一眼就瞅见了我们英俊潇洒的杰哥,被杰哥深沉性感的嗓音震住了,于是灵魂共鸣啊——芳心悸动啊——啧啧!”
“我赌二百五,”Jo跟着起哄,“我说对方是位四十岁靠上的大叔,疲于挣钱奔波,结果老婆带着孩子跟别人跑了,他守着家财万贯却孤独寂寞,所以只好每天晚上跑到PUB来买醉……”
“切!照我说,对方一定是位天真纯洁的漂亮妹子,家里有的是钱,开跑车,穿名牌,偶然到皇宫来玩儿,一下子就爱上了我们杰哥,说不定啊,这妹子正想泡杰哥呢,你们说是不是?我赌二百!杰哥,这要真的是被白富美看中了,你可不能忘了小弟我对你的力挺啊!”键盘手“大键”甩出一摞钞票来,有五元的有十元的,还夹杂着不少一元的面额。
Jake把客人送的那瓶Blue curacao(蓝橙酒)丢给他:“赏你的。”
午夜一点,凯撒皇宫打烊,Jake背着他的吉他沐浴着月光,独自步行回到银杏叶街13号公寓,洗漱过后上床睡下,有时会得到一个弥漫着醇厚酒香、闪烁着黑白光镭射灯的零散的梦,有时则会一觉到天明,让昨夜的一切都显得苍白淡薄。
周一到周五的白天,他还要去学校上课,周五周六的夜晚,他新换的驻唱酒吧“凯撒皇宫”会通宵营业,为那些忙碌压抑了一周的客人提供放纵消遣的场所,周日到周四,酒吧营业到凌晨一点,子时一过,关门收工。
Jake的生活,在黑与白之间穿梭,学业的繁重,打工的辛苦,梦想的未知,未来的忐忑,交织成紧凑,忙碌,疲惫,和沉默。
他甚至没有时间去注意银杏叶街旁的银杏树叶由绿变成了黄,他的时间在晚上,打工结束,从酒吧回到公寓的这段独步路程。
回家的路程并不近,他本可以像燕彤一样买上一辆摩托或是电动车,省去在路上的时间还可以多睡一会儿,但他还是选择了坚持步行,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降雪落霜。
他已经错过了白天的风景,不能再浪费夜晚的风景,尽管夜晚的一切看起来都冰凉寡肃,没滋没味儿。
Jake的白天,在白纸黑字的课本中度过。
Jake的夜晚,在光线昏暗的酒吧与青白镭射灯的交织中消磨。
Jake的房间是充满了朋克风格的黑白色调,白色的地板,黑色金属质感的壁纸,黑白格相间的衣柜,黑色铁艺的床,全白的床单枕被,黑罩的金属灯,黑白条纹的窗帘。
甚至连Jake的梦境,都是黑白的,毫无色彩的,冰凉的。
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做过带色彩的梦,Jake就是其中之一。
Jake所爱的五线谱,也是黑白的。
为了那个赌注,Leo、Jo和大键决定在今晚表演的时候仔细观察台下的客人,如果有人死盯着Jake做花痴状目不转睛,那一准儿就是那位送酒达人错不了。
凯撒皇宫酒吧一共有八位驻唱,有人擅长摇滚,有人钟情蓝调,有人专精民谣,有人只爱电音。Jake的烟酒嗓,唱摇滚时可以狂野如火,唱蓝调时可以颓伤似风,唱民谣时悠沉如雨,唱电音时畅快似光。
Leo把Jake称为“人肉效果器”,效果器就是给音乐施加各种效果、将音乐润色得更趋完美丰富的仪器。
Jake的音乐,总能引爆全场。
Leo、Jo和大键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演奏的曲目早已经滚瓜烂熟,因而完全可以腾出心思来注意场下的客人。
今晚的第一支曲目,来自Nirvana(涅槃)乐队的《Smell Like Te。en Spirit》(少年心气),音乐里铺天盖地的喧嚣躁动气氛立刻点燃了客人们的热情,他们嘶吼着,甩动着,发泄着,像群魔乱舞,狰狞毕现。
看!那里有个身材火辣的靓妹在盯着杰哥,大键给Jo打眼色。
那肥佬的眼神可真恶心!像是要把杰哥整个儿吞了。Leo皱着鼻子,狠狠地敲着鼓。
那位执着的客人会是谁呢?中年秃顶的忧郁大叔?纹了满身青花的黑社会小头目?失足的杀马特少女?还是装腔作势的小公司老板?
在凯撒皇宫酒吧,人人都爱烟酒嗓J。
第二支曲目,还是来自Nirvana乐队的《Lake of fire》(火湖),Jake走到舞台边缘坐下来,吉他架在大腿上,场务小弟动作迅速地为他调整好麦克风的位置,弦音铮铮响起,LED灯光骤灭骤亮,幻化出一片血红火光。
“Where do bad folks go when they die(坏人死后会去往何地?)
They don't go to heaven where the angels fly。(他们进不了天堂见上帝。)
They go down to the lake of fire and fry,(他们会堕入硫火的地狱,)
Won't se。e them again till the fourth of July。(再见时只有在独立日到来之际。)……”
舞台只有一米五高,Jake坐在边缘吟唱,有醉了酒或是嗑药HIGH了的疯狂客人扑上来,伏在他的腿上嘶吼哭泣。
见多不怪,Jake毫不在意地只管继续唱着,记得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客人,他吓得直接从台上滑了下去,崴了脚不说,还打断了演出,引来客人们的哄然嘲笑。
那时的他青涩腼腆,对人生充满希望,对未来饱怀信心。
那时的他声音清亮,音质无暇,只能唱清新的校园民谣。
那时的他爱穿白T恤,牛仔裤,运动鞋,喝绿茶,吃面包,骑单车。
进入一段间奏,金属重弦撕铰着眼前纸醉金迷的喧嚣糜乱,一个肥佬晃上前来,从嘴里捏出吸了一半的雪茄塞进Jake的唇间,Jake咬着烟嘴,那上面残留着的浓浓蒜臭味儿和辛辣烈酒味儿已经激不起他生理上的任何抵触,习惯成自然,习惯,是人类所拥有的最无奈的一种自我治愈能力,假如你厌倦了这个世界却又无力反抗,那就去习惯它吧,假如你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却又无法改变,那就去习惯它吧,假如你厌倦了身边的人却又无法避开,那就去习惯他吧。习惯,就是不断地抛弃旧的自己与接受新的自己的过程。
那个白T恤牛仔裤的自己,早已不知被他抛在了过去的哪一天的吉他弦断声里。
“孩子,跟我走吧!”肥佬用中指的金戒指顶在Jake的大腿上,肥肉抖动的脸上毫不掩饰地展示着他的占有欲。
Jake把雪茄摁在自己的膝盖上,距肥佬的手只有一寸,不算厚的皮裤瞬间被烧破了洞,烟头在皮肉上被摁熄,Jake对着麦克吼:“Follow me!(谁想跟我走?)”
客人们海啸山呼地回应他,盖住了震耳欲聋的音响。
“Who cares about me?!(谁在乎我?)”Jake的眼睛带着光,很亮,很冷,很厉,很野,肥佬盯着他看,像看着一头疯兽。
客人们歇斯底里地跟着Jake吼,一头疯兽带动了一群疯兽。
Jake站起来,手里的吉他像是魔鬼的骨骸,伴随着疯狂的拨动,群魔再一次在死亡的乐章里乱舞,有人爬上舞台,匍匐在Jake脚下痛哭,有人抢到了麦克,对着它大吼:“钓鱼岛是中国的!”有人拎着一整瓶的伏特加,灌了自己几口之后全都浇在了Jake身上。
Jake开始唱,烈酒浸透的发梢贴上脸颊,声音像带了火,呼出去,从地板烧上了天花板,硫火地狱,让梦想与肮脏同归于尽,是不是就能得到最纯粹的干净?醺然间跪下来,额头抵住地板,吉他垂死挣扎,是死亡诞下了音乐,还是音乐在走向死亡?
一首接一首,群魔在台下纵情释放,性,毒品,暴力,欺诈,背叛,黑幕,变态,年轻的歌者早已司空见惯,眼睛里黑白的世界却偏偏永远黑白难辨,唯一清晰的,只有黑白的乐谱,圣洁冰冷,迷茫灿烂。
今晚与过去的每一晚并没有什么不同,释放过后是更加难填的空虚和寂寞,客人们陆续拖着透支的疲惫身躯埋单离去,侍者开始打扫残局,Jake,Leo,Jo和大键帮着场务小弟收拾舞台器械,彩灯关闭,顶灯亮起,橘黄的光并没能为这所声色犬马之地增添一丝的暖意,反而被滤上了一层曲终人散的荒凉颓废。
“那肥佬过来了。”Leo悄悄地用胳膊肘捅了捅Jake。
Jake把吉他装进琴盒,他有两把吉他,电吉他放在酒吧,木吉他每晚从家里背来,下工后再背回家去。
木吉他装好,肥佬已经到了面前,臃肿的手拍在他的肩上,肥唇裂开,露出几粒被烟熏黄的牙来:“好孩子,唱的不错,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公司来做签约艺人?”
音乐需要传播,乐者需要认可,无论是为梦想还是为生计,选择音乐的人,注定不能默默无闻。九成的酒吧驻唱,都是因为遇不到识才的伯乐或是天降机遇,而不得不委曲求生。
Jake也不例外。
酒吧的门槛低,受众涵盖各个阶层,收入也还过得去,重要的是,很多音乐公司的制作人或决策者,时常也会到这样的场合来喝两杯消遣消遣——机遇不是等来的,即便是曾经青涩的Jake,也懂得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不会争取就不会成功的道理。
“谢了,我还在进修,暂时不想参加正式工作。”Jake用相同的话拒绝过不止一个心机不纯的客人。
“没有关系,”肥佬一抻胳膊,就势揽住Jake的肩,可惜个头只到Jake胸口,这动作做起来费力又难看,“我的公司就是专门培养音乐人才的,对于年轻有潜力的音乐人,不惜血本全力资助——我们可以出钱助你出国留学,为你联络国外最好的音乐学院,等你学成回国后再正式签约,到时会有非常专业的团队为你做出道包装……”
“谢了老板,我只是打工挣个学费,并没有打算当艺人。”Jake转身,不动声色地甩脱肥佬的胳膊,背起琴盒准备离开。
“孩子,想挣学费何必这么辛苦,”肥佬的胳膊像一条巨大的肥蛆般重新趴在了Jake的肩上,他压低了声音,暧昧又无耻,“认了我做干爹,你要多少钱我给多少钱,怎么样?”
“您高看我了,看相的说我是穷命,硬要改命的话会克爹克娘克贵人,您慧眼如炬,总能捡着命里旺爹的干儿子的。”Jake垂着眼皮,挡住满目嘲讽和厌恶,他迈开大步,肩头的肥蛆没能扒住,被他再一次甩脱。
“好小子,还挺会说是吧?!”肥佬有了几分不满,脸上堆起横肉,几步赶上去,一把扯住了Jake的衣领,“识时务者为俊杰,这话不用我给你解释吧?我告诉你,明天我就能打听出你在哪个学校读书,明天下午我就能让你在学校臭透名声,明天晚上就能让你滚出学校,你要是不识抬举,我现在就能找你们老板炒了你!”
Jake眯起眼睛冲着肥佬哂笑:“老板,出来玩儿讲的是你情我愿,这么着才能玩儿痛快,何必强人所难,把人往绝路上逼呢?兔子急了还咬人,你毁我容易,我死前拉你当垫背的也并不难,我这么个小人物,一穷二白,无牵无挂,怎么死都没的挑,就看老板你觉得值不值了。”
“呀嗬,小王八羔子还挺冲!”肥佬脸上的横肉层层翻涌出怒意,“还敢拿死吓唬老子!老子今天就让你死挺了!”说着转头冲着不远处一挥手,立刻有四五个人拎着酒瓶子奔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27话:礼物(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