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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两根手指捏着机身,淡淡地打断对方的咆哮:“我就在市六院对面的街心公园,你来吧。”
说完挂断了电话。
“甭在这儿待着了,那胖子的人很快就能找来。”Jake偏头对旁边那人道。
旁边那人仍旧穿了黑衬衫,虽然款式和昨天那件不同,但穿在他身上始终都透着一股子散漫慵懒的味道。
“你还真想死在这儿啊?”黑衬衫笑着问他。
“我今儿观察了一天,觉得这地儿不错,”Jake从兜里掏烟盒,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有树有草,还有花,那边是马路,人来人往的也挺热闹,仰脸儿就能看着天——我连死的时候的姿势都想好了,就躺着死,枕着草,看着天。”
黑衬衫递了一根烟给Jake,自己也叼了一支,在烟雾里露着白牙笑:“这地儿不好,天太小,盛不下你。”
Jake笑了一声:“哪儿能盛下我?”
黑衬衫歪头看着他,只管叼着烟笑,好半天才道:“有没有遗言要交待?比如遗产分配,遗物馈赠什么的?”
Jake长长地吹出一口烟:“除了音乐,我什么都没有。”
“唔,说得不错,像每一个在梦想里绝望的少年。”黑衬衫弹着烟灰,零星的火屑仿佛一闪而逝的眼神。
“滚吧,烦你了。”Jake笑着转开头。
“你欠我根烟,唱首歌还我吧。”黑衬衫不客气地道。
“蹬鼻子上脸。”
“反正你马上要死了。”
“……想听什么?”
“就你在酒吧登台唱的第一首歌吧。”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我左右,每个黄昏心跳的等候,是你无限的温柔。每次面对你的时候,不敢看你的双眸,在我温柔的笑容背后,有多少泪水哀愁……”
轻沉沙哑的声音融进了晚风里,苍木萋萋,翡草旖旎,人间灯火,夜色无迹。
“……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现在暂时漂泊,无法停止我内心的狂热,对未来的执着……”
黑衬衫支着下巴靠在椅背上,二郎腿跷得漫不经心,黑的眼睛沉在黑的夜里,一动不动。Jake忽然发现周围所有的声音全都消失掉了,一切安静得可怕又难得,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在此时此刻停下来竖耳聆听他的歌声,这种感觉……难以言喻地令人激动和惊叹,音乐需要倾听和关注,需要理解和信任。
“拥抱着你oh my baby,可你知道我无法后退,纵然使我苍白憔悴,伤痕累累……”Jake扯着嗓子吼起来,声音放出去,风树和鸣。
肥佬的人不明原因地并没有找到街心公园来,Jake甚至没有接到肥佬的第二通威胁电话,整个晚上水杉市都安静得离奇,群星闪耀的夜幕下显得圣洁又安谧。
“恭喜你,能继续活下去了。”黑衬衫在第一缕晨光照到长椅上时笑着对Jake说。
Jake疑心他这话一语双关,但还是向他伸出了手:“我叫霍杰。”
黑衬衫在他手上看了一眼,笑道:“艺术家的手,从手相上看,前途无限。”
“不和艺术家握个手?”Jake不常开玩笑,此时却语气轻松。
“我在想自己的名字,”黑衬衫笑着伸出手握住了Jake的,“敝姓宫,宫律。”
宫律,这名字不错,在古代就是音律的意思。
“说到手相,”Jake收回手,掌心带着青草的温暖,“算命的说我是天煞孤星,克亲克友,连我养的狗都被我克死了,这样的艺术家是不是惨了点儿?”
“至少你的音乐还活着。”黑衬衫笑道。
没有得到类似别人给的那样的安慰,但Jake觉得莫名熨帖,于是也就莫名地发出了邀请:“这周末我们学校举办音乐节,要不要来看?”
黑衬衫看了看他用绷带固定着的胳膊:“你还能弹吉他?”
“我可以再找个吉他手。”Jake是主唱,而且水杉音乐学院从不缺会弹吉他的学生。
“好。”
*——*——*——*——*
直到音乐节开始的前一天,Jake才想起自己忘记告诉黑衬衫他所就读学校的名字。
音乐节的会场三天前就已经布置就绪,接下来的时间供参演者彩排串场,Jake和他的几个同学组成的乐队被安排在了中午彩排,事实上当他们到达会场时,相关负责人员都跑去吃午饭了,几个人调好乐器合了两遍表演曲目,效果并不理想。
“学校这破音响用了快十年了,还他妈舍不得换,音质太差劲了!”贝司手兼副主唱抱怨。
“咱们的歌放出去全成噪音了。”键盘手也道。
“阿杰,你找的吉他手呢?”鼓手问Jake。
“大概吃饭去了。”Jake的左臂仍然吊着绷带,但他还是背来了自己的吉他。
“我靠,咱们还饿着肚子呢,他倒是不着急!”
“你们也先去吃吧,”Jake敲了敲麦克风,喇叭里发出刺耳的噪声,“我调一下机器。”
另几人也觉得暂时没办法再练曲子,相约着去了学校的食堂。
Jake坐到混音器旁调整设备,花了十来分钟才终于调到了最佳状态,一抬头,见黑衬衫正伸着一只手在架子鼓上东摸摸西摁摁,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样子十分悠闲。
“在台下看和离近了看,这些玩意儿给人的感觉还真是大不相同。”黑衬衫转过头来冲着Jake挥了下手,笑出一口白牙。
Jake还是第一次在白天里看见他,就像是“这些玩意儿”一样,和黑夜所见大不相同,他还是那副休闲打扮,还是那副散漫慵懒的样子,可大概是由于正午过于浓烈的阳光的缘故,光影里的这个人,总有种几近透明的不真实感。
Jake抓了抓头发,骂了自己一句变态,对个男人还能观察这么仔细,然后问黑衬衫:“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个学校?”
“我嗅到了摇滚猛男的味道。”黑衬衫笑,走到麦克风前面立住,对着话筒语声深沉,“下面有请摇滚巨星Jake霍为大家演唱他在学生时代的音乐节上一炮成名的歌曲,《完美生活》。”
这首歌并不是Jake他们这次要演出的曲目,Jake坐在混音器后的椅子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看着黑衬衫自个儿在麦克前玩儿的投入。
“嗯咳,《完美生活》。”黑衬衫学着Jake的语气,可惜丝毫不像,“青春的岁月我们身不由己,只因这胸中燃烧的梦想。青春的岁月放浪的生涯,就任这时光奔腾如流水……”
阳光下微尘团舞,如生命短暂的流萤,如碎影缭乱的时光,清酥的声音跳跃在光尘上,温柔灿烂,逸世静好。
Jake从出神到入神,由悸动到倾动,这变化让他战栗,他起身走过去,打开琴盒,抱了自己的吉他,站到贝司手的麦克前,弦声滚滚地涌出来,像蓝橙酒汇聚成的汪洋大海,波涛晴澈,卷着星光,空旷浩瀚,沓潮咏吟。
“……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体会这欢乐爱恨离别。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这是我的完美生活,也是你的完美生活……”Jake清沉沙哑的声音一经加入,就像氢遇到了氧,天翻地覆般的化学反应绽放出一连串令人惊骇的火花,从没有哪两道声音能如此和谐相溶又各自分明,如同用最精良的混音器将幽远天堂和古沉地狱混合修饰后创造出的灵籁。
除了音乐,我什么都没有。Jake觉得这句话应该换个说法:除了音乐,什么都无须再有。
算命的说他是天煞孤星,他的父亲,母亲,哥哥,爱犬,初恋的姑娘,一个接一个地永远离开了他,他爱音乐,从懵懂记事起就爱,可这条音乐之路他走得异常艰难和痛苦,他关于音乐的记忆里,充斥了为挚爱之人离去的鸣泣,这使得他的梦想悲凉又孤独,他并不轻易绝望,因为他一直都活在令人绝望的命运中。
直到今天。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钟情的音乐里其实处处都涌动着梦想与青春热血,它们闪着光,就像眼前在阳光里飞舞的微尘,他一直试图伸手去抓,可要抓住实在太难,不如就这么站在阳光里,只要阳光在,微尘就不会停歇,只要音乐在,梦想就不会沉寂。
空无一人的会场不知何时闻声进来了几位过路的学生,站在场边看了一阵,然后进场找了座位坐下,有的挟着下午上课要用的书本,有的端着吃了一半的饭盒,还有的本是来拣不小心踢飞到这里的足球,一坐下就没再离开。
“……我多想看到你,那依旧灿烂的笑容。再一次释放自己,胸中那灿烂的情感……”
Jake继而发现,黑衬衫很会选歌,每一次选的歌都有着恰到好处的微妙。
这小子就他妈的是个妖怪,Jake心道。
会场里的听众不知不觉间多了起来,吃饭去的贝司手、鼓手和键盘手回来的时候,半个会场都是黑压压的人头,几个人惊呆了半晌,然后往舞台的方向赶去,听见不断地有人在低声议论:
“那个穿黑衬衫的是哪个系的?”
“能跟霍杰合到一起的声音可不多,这小子挺厉害!”
“黑衬衫的那个长得好帅啊!”
“这两人的声音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般配啊!在一起吧,在一起!”
“我觉得吧,他们俩的声音就好像是原装的剑和剑鞘,配在一起严丝合缝,天生一套,就像是只为了彼此才存在的一样。”
……
有了键盘手、鼓手和贝司手的加入,气氛一下子就热了起来,Jake让出了贝司手的位置,站到了黑衬衫的旁边去,黑衬衫好像是玩儿嗨了,一首接一首地抻着Jake唱,一支麦克风站不下并排的两人,两人就面对面地侧身站在麦克两旁,视旁人若无物,心无旁骛地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纵情享受。
从温暖如春天的《时光》唱到隐逸闲放的《世外桃源》,从迷茫躁动的青春民谣唱到狂野叛逆的朋克摇滚,这两个人似乎不知疲倦,引得鼓手也开始嘶吼,贝司跟着摆头,键盘陷入迷乱,汗水抛洒向舞台,台下群情涌动,会场塞得爆满,听众们高高地举起手,比划着摇滚的手势,跟着节奏扭动,伴着旋律应和,每一段高。潮都引来海啸山呼般的尖叫与喝彩,这浩大的声势被纯粹的音乐卷送着冲上头顶的天空,狂浪一般向着四面八方宇宙洪荒扩散开去,世界无限大,天空无限远,这,才是他霍杰的归宿。
这场突然形成的“两个人的演唱会”持续了半个下午,很多学生因此而误了两节下午课,所有听到最后结束的学生都很兴奋,因为热情最易传染,梦想最能共鸣。
“我嗓子废了。”黑衬衫哑着声音笑,懒洋洋地窝在椅子上不肯起来。
“我胳膊废了。”Jake左臂疼得厉害,连把吉他收进琴盒都十分困难。
“玩儿音乐玩儿成残废,你也算是独树一帜了。”黑衬衫笑话他。
Jake想起“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来,他也只不过是为“知己者”弄疼了胳膊而已,当然,这话他绝对不会说出口,只拎起一瓶矿泉水扔给黑衬衫。
音乐节的负责人员拿着本子过来问Jake:“你们明天准备唱哪首?我看报名表上写的节目名字是《Rape Me》……”
“嗤……”黑衬衫在旁边含着一口水笑出来,Jake丢给他一记凶悍的眼神。
“换了。”Jake对负责人说。
“必须得换,”负责人丢给Jake一记嗔怪的眼神,“就算你们搞摇滚也不能不注意影响,这种名字的曲目是绝不可能在学校里登台的!换成什么?”
“换成什么?”Jake问黑衬衫。
“你最喜欢的那首。”黑衬衫笑。
作者有话要说:
☆、第27话:礼物(4)
“你果然是Nirvana的真爱粉儿。”黑衬衫蹲在Jake房间的地板上,Jake收藏的所有摇滚唱片此刻都摊在地上,他一张张拿在手里看得仔细,“他们的八张专辑一张不落……The Beatles(披头士)是必须有的……滚石,U2,皇后,枪炮与玫瑰,林肯公园,这张碟子的包装上有水痕,我打赌这是你笑出来的口水。”
“事实上是眼泪。”Jake坐在旁边的地板上,手里捏着一听罐儿啤,边慢悠悠地独饮边看着黑衬衫研究他的收藏,“这张碟当时在我家那边没的卖,我靠捡破烂卖钱和献血才攒够了买碟的钱——那时候献血还是有偿的,然后我逃学坐长途去了邻市,舍不得花钱换乘公交,就徒步沿街一家一家的找音像店,直到最后一趟返程的长途车要开了,我在往车站赶的路上看到一家店的橱窗里贴着这张唱片的海报,狂喜地冲进去,人家却告诉我最后一张刚卖掉……我因此误了回家的车,当时天已经黑了,我也没钱住旅馆,寒冬腊月的,就在音像店门口窝了一宿,第二天饿着肚子继续去转,几乎跑遍了全市的音像店……终于把这张碟买到手后,不知怎么就哭出来了。”
“我猜你是喜极而泣,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