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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寒岳老先生的原话说就是:“都有些短促浮躁,缺乏厚重和气韵悠长之感。”
寒岳不知道,那篇《飨宴》的作者实则是真正的九江人——闵鹄。
作者有话要说:
☆、第28话:诅咒(17)
也正是由于看到了实现理想的曙光,令庞秋恩决定扫清道路上的障碍——一旦寒岳得知《飨宴》的真正作者是闵鹄,后果不堪设想。
那时候,庞秋恩所任职的神笔网编辑工作,收入并不高,但对于投稿的作者们来说,他还是拥有着无上权力的。在那段时间,他接受了他的好朋友闵鹄的投稿,还有一种可能,是他鼓励闵鹄向神笔网投稿,总之,早在投稿之前,庞秋恩就起了杀心,他笼络了几个想要获得首页推荐的作者,让他们“鼓励”闵鹄多写,每天写一万字,这个数字足以令一个认真负责的作者崩溃。
就在闵鹄快崩溃的时候,庞秋恩给他找到了一个挣钱比较快的工作,那就是超光速快递的快递员,而且是位于西城区的快递点,距离闵鹄所居住的东郊可谓万里之遥,即使乘坐公交车也得将近两个小时,闵鹄却要每天骑自行车来回……快递挣的就是辛苦钱,派件收件一刻不停……因为是庞秋恩的“关系”,所以这份工作有一千元的底薪,而其他快递都是无底薪的,这对生活拮据的闵鹄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诱惑!于是他辞去了教师工作,宁愿每天辛苦骑车上下班,也要去做这名快递员,每天工作结束之后,还要拖着疲惫的身体去他那个一片狼藉的出租屋写作。
他连电脑都买不起,但在这个无纸办公的年代没有电脑恐怕都没有人会接受他的投稿,于是,大善人庞秋恩再次施恩,将一台很破旧的二手电脑送给了他。《远逝之桥》恐怕就是在这个电脑上写的。大学期间他们两个人写过的文章大部分是中短篇小说和散文,这类文体不容易在网络发表,所以秋恩就鼓励他写长篇,对于在文学圈没有任何关系的他们,最容易的崛起之地恐怕就是网络了。
正是这台装着windows95的旧电脑,庞秋恩在里面安装了那个恐怖恶作剧的程序,他设定好程序运行的时间,正是在某月某日的夜间十二点执行,他知道,闵鹄那个时间根本没法入睡,他还要完成他那未完成的一万字。庞秋恩,连闵鹄的具体死亡时间都设定好了。
另外,他还发现了一个好东西,那就是沐姿研究失败的彩妆,随着时间推移越变越深的彩妆。那天沐姿狼狈离去之后,他偷偷从她的化妆包里取了一部分彩妆,之后怕事情败露惹上嫌疑,便不再理会沐姿,导致分手。
闵鹄住在哪里目前无从查起,总之不适宜人类居住。他接触网络的机会也很少,只有每天上班之前的短短一个小时,他要利用这点时间赶到秋恩那里把昨晚写的一万字发表到网上,如此这般,辛苦度过了三个月。
或许闵鹄的彭泽老家有着牵绊,他需要给家里寄钱之类的,他每天都得省吃俭用,吃最廉价的方便面,他住的地方似乎连开水都没有,他时常用自来水泡面来吃;他穿最廉价的化纤衣物,而且没有多余的钱添置换洗的衣服,所以每天穿着这身衣服送快递,一身臭汗之后再回到廉价的出租屋写作;出租屋里堆着半屋子来不及收拾的垃圾,剩下的就是简陋的家具,连把椅子都没有,他坐在床上写作,思路不顺畅的时候就向后仰到床上构思,即使如此,他仍然文思如泉,妙笔生花。
庞秋恩是怎样给闵鹄“上妆”的,应该很简单,闵鹄既然每天早上都来他家上网发文,所以应该是他的常客,他只要用个什么理由就可以把其招来,尤其是他还结交了那么多文学界人士,这些对闵鹄来说都是希望——他们的希望,桃李江湖和春风夜雨的希望。
总之,在庞秋恩指定的那一天,他让闵鹄来他家,并用什么方法弄睡了他,就给他用彩妆画了那么一个脸谱,脸谱是他想象着画的,是他认为恐怖的图案。彩妆起初很淡,而且夜幕降临,闵鹄并未察觉异样,以至于回到出租屋后也没有察觉,恐怕他穷的连面镜子都没有。
那天,他的心情不好,因为《远逝之桥》已经接近尾声,但网上的读者依然很少,连十个都不到,而且这些读者突然开始抨击文章,指出了很多处不成功的地方,言语很犀利,甚至恶毒。闵鹄拖着快散架的身体回到他的“家”,吃了凉水泡面,又开始了漫长的写作,这三个月来,他每天的睡眠不过只有两三个小时,工作的劳累,严重的营养不良,令他几近虚脱,再加上每天一万字的写作……正当他几乎快撑不住的时候,电脑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非常恐怖的画面,持续了差不多半分钟,闵鹄的精神要崩溃了,他刚才居然吓得忘记了关电脑,当他颤抖着关了显示器之后,随着屏幕一点点变黑,他在屏幕的映像里看到了自己的面孔,一脸诡异的五光十色,恐怖的斑纹遍布满脸,像个狰狞的鬼!不,那就是个鬼,自己或许早已成鬼……做鬼还轻松些……
闵鹄倒在了他的脏兮兮的硬板床上,再也没有醒来,身上穿着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秋衣秋裤,房间里还堆着那些恶心的方便面袋子和洒出的面汤……那个死状和场景,和前几天庞秋恩死时一模一样,只不过相隔了三年。
水杉国际酒店,全市最气派的五星级大酒店,位于水杉大道最繁华路段,参加葬礼的人员被安排在这里就餐。
沐姿没有被安排和万俟昭一桌,她专程来到席间与万俟昭耳语:“万俟,饭后想一起聊聊,就在这家酒店的咖啡厅。”
万俟昭点头应允。
沐姿离去后,坐在旁边的陈荃道:“她比我想象的还要美。”
万俟昭由衷地说:“你也会找到自己的幸福。”
陈荃感激地笑了笑:“我放弃了椿树街那套房产的继承权,庞家人反倒不好意思了,他们把《飨宴》的出版收益权给了我。”
“《飨宴》???”
“对,那是秋恩生前未面世的作品,寒岳老师那里有存稿,他觉得应该让大家看到这部作品。”陈荃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据说那部作品描写的是九江风貌,而且很大一部分是写的爱情,所以庞家人认为应该送给我。”
万俟昭突然觉得很讽刺,这部《飨宴》——闵鹄的作品,庞秋恩的块垒,寒岳叹为观止的佳作,陈荃享有最终受益权的不朽之著。
“在调查这件案子的过程中,我也接触到了这部作品。”万俟昭不知怎么开口。
“哦?这部作品有问题吗?”
“别误会。这部作品是庞先生大学时代的作品,他那时候的笔名叫……春风夜雨。我只是想……能不能在介绍作品的时候提一下?”
“可以啊,没问题!”陈荃很爽快,“不知道案情进展得怎样了?”
“差不多水落石出了,”万俟昭突然决定,不把真相告诉陈荃,她觉得陈荃现在这样很好,这种好应该持续下去,“我在其硬盘上发现,庞先生在写一部推理小说,里面的男主角生活穷困潦倒,情况和庞先生那几个月的潦倒生活差不多,其实……庞先生是为了真切地体验主角的状态,才把自己弄成那个样子的。”
“那斑呢?”
“斑,其实是一种牢固的油彩,的确是庞先生自己画上去的,因为非常牢固,就和长在皮肤上差不多。”万俟昭继续说谎。
“那……人究竟是怎么死的?”
“那个油彩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加深颜色,庞先生关掉电脑时从屏幕上看到了自己的面孔,惊吓过度加上几个月来的过度劳累和营养不良,就……”
“明白了,唉,这也许就是命运。”陈荃幽幽地说,“秋恩把生命献给了他的文学事业。”
“可以这么说……”
*——*——*——*——*
陪庞家人送完宾客后,万俟昭来到了位于酒店二楼的咖啡厅。
这个时间咖啡厅几乎没有客人,只在位置最隐蔽的一张桌子后坐着沐姿。
“万俟,谢谢你来倾听我的故事。”
“谢谢你肯把故事讲给我听。”万俟昭望着沐姿,此刻她在暧昧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端庄,恰配桌上瓷瓶中的紫色芍药,万俟昭认真地说:“Katharine,我会保守秘密。”
接下来的时间,万俟昭没有插言,一直都在默默倾听——
沐姿不是我的本名。
我叫穆四香,是家里的第四个女孩,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很严重,人杰地灵的彭泽也不例外。我只上了一年高中,就被迫辍学出来打工了。
缝纫女工、火锅店服务员、火车站清洁工……我做过很多工作,后来,辗转来到了水杉这个城市,经过培训,在一家美容院做了一名美容师。沐姿这个名字,是美容院的老板娘给取的,她说穆四香太土了,美容师得有个洋气的名字。
我真的很喜欢美容院的工作,虽然很辛苦,常常要加班加点。
有一天,客人非常多,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经是深夜。那天该我值日打扫,同事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将店里打扫完毕,才闭店回家。我们的美容院位于水杉的大学城,我一直觉得很安全,谁知道那天晚上遇到了劫匪,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要劫钱还是什么,他还没来及出手,我就获救了。
救我的人就是闵鹄,他是水杉师大的大二学生,他经常要出去做家教挣外快,那天他也是刚刚做完家教。我很感谢他,但前面还有一段很黑的没有路灯的路,他便用自行车带了我一段,一直把我送到了住处。
路上经过攀谈,我们发现原来是老乡,他也是彭泽的,这样就一下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我们说着家乡话,感觉很亲。
后来,每当到我值日打扫的日子,他就会骑车来接我,我渐渐的对他产生了一种情愫,虽然自知配不上他,但忍不住偷偷的默默的喜欢着他。那一年我十八岁。
渐渐的,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多了,几乎每天他都会来接我,周末的时候我们经常一起逛街,两个人都很拮据,于是就空逛,他给我买一根雪糕吃我都很开心。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是约会。
虽然我的文化不高,但居然和他有聊不完的话题,我们几乎什么都聊,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我记得闵鹄常常给我讲他小时候的事情,他的父亲早亡,是母亲一个人拉扯大了他和弟弟,他弟弟读高三,学习成绩也很好,等他毕业之后就供着弟弟读书,然后兄弟二人一起孝顺母亲。他还讲起他小时候上不起学,每次路过村里的小学都忍不住驻足,背上担着一担柴,躲在教室门口偷听偷学。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和他同龄的孩子,那是个城里的孩子,因为家庭原因也在村里上学,那孩子教他学了很多生字,而且还给他讲了很多外面世界的事情,并且借书给他读。
他们两个人经常在开满姜花的乡间道路上学习,谈天,玩耍,那个城里孩子对他说,书上对姜花还有一种好听的称呼,叫夜寒苏。
他说,和他最亲的人除了母亲和弟弟,就是那个城里的孩子了。
今天在追悼会上听说秋恩曾经在九江住过几年,我才恍然大悟,那个孩子,应该就是当年的秋恩!我一直觉得闵鹄和秋恩之间,不止是同学那么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
☆、第28话:诅咒(18)
有一次,我和闵鹄在一起逛街的时候,偶遇了他的一个同学,那个人刚从书店出来,买了很多的书。闵鹄给我们做了介绍,他说,阿香,这个人是我最好的朋友,秋恩。
秋恩给我的感觉很亲切,而且他和闵鹄一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书卷气,这在当今大学生身上是很罕见的了。那一天,他坚持请我们吃饭,我们去了一家江西风味的菜馆,我们三人相谈甚欢,完全没有冷场。
后来,三个人经常的在一起。
我对化妆品非常感兴趣,自学了很多专业书籍,老板娘看我有这方面特长,就介绍我去了她亲戚家开的化妆品公司,在研发部做了一名助理,那家公司就是缘欣。那可以说是我第一份可以称之为事业的工作,我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非常开心,第一个念头就是给闵鹄买一件礼物。
那个名片夹我早就看中了,价格非常昂贵,我至今还记得当时的广告语是“书卷气的名片簿”。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想着闵鹄明年就大四了,即将走上工作岗位,这个名片夹他一定用得上。
那天,我坚持请闵鹄吃饭,我们还喝了酒,回去的路上,我鼓足勇气跟他说了我的心意……他却拒绝了我,他说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还说,以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