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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之异谭-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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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丁开始研究起这张符来:“这张符如果不揭开,即便事情都过去了,那些阴气和怨气也会因符的遮盖永远聚在这里,时间久了会有麻烦。”
  剧点点头,他从来没有小看过这个年轻的金灵媒:“小丁,你想到的揭符方法是?”
  小丁扬扬眉毛:“我只有笨办法,用四个人同时从符的四角揭开,消耗很多灵能力,但应该会奏效,”他看剧还在看着他,于是又说下去:“等揭开后,四个人再耗尽灵能力把巨符摧毁,或者召集更多的灵媒一起摧毁……然后,四个人回家去,花费一年的时间休养调息,直至满血。”
  “的确是个笨法子,”剧背着手,以挺拔的身姿站在寒风里,“如果知道这场风波的核心,就会迎刃而解了。”
  小丁突然跃起,以电光火石的速度向半空中出手,当他回到原地,手里便多了一只玉色的大鹦鹉。
  剧皱皱眉,也不知是感叹小丁的玩心太盛,还是疑惑这个季节这个地点怎么有家养鹦鹉飞过来。
  小丁抚摸着鹦鹉的羽毛:“我也有一只鹦鹉,给你做个伴儿可好?”
  鹦鹉的目光有些清冷地望着他。
  小丁揉了揉它的小脑袋:“你这样子特别像我的一个朋友!好了,从此你归我了!我养着你,给你吃香喝辣,教你骂街!可好?”
  鹦鹉没有挣扎,它知道挣不出这个人的手心,于是,鹦鹉说话了:“丁沧,别来无恙。”
  “呀~~?”丁沧惊呆了,只会说‘呀呀呀’。
  剧也怔住,看着这只鹦鹉,他也觉得鹦鹉的眼神有些熟悉。
  鹦鹉道:“揭符不可用蛮力,整件事情我没时间赘述,但有一件东西应该可以化解,算是以恶制恶,在北郊一家废弃的工厂地下,最北面的那个房间,有一把日本军刀,可以用来揭符。”
  丁沧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如此信任这只来历可疑的鸟,他转身对剧说:“剧先生,我去走一趟。”
  “那里还有一些黑灵媒,他们看守着女孩的骨灰。”鹦鹉道。
  “一起去吧。”剧道。
  *——*——*——*——*
  三彪眼见着鲍哥被女鬼们折磨,却无能为力,自己怎么敢去打鬼呢。现在是白天了吧,这些鬼在大白天都能如此猖獗,也怪这亡灵客栈修的太黑暗了,一丝阳光都看不到,人在这里呆久了都变成了鬼。
  当一群训练有素的灵媒治安员和黑灵媒搏斗的时候,三彪更不敢出手了,太专业太神话了,不知道的以为在这儿拍西游记呢。
  三彪最终还是在逃跑时被一个飞起的烟灰缸砸中了头部,倒在了血泊中,失去意识前,三彪突然想起了万无诗的那辆兰博基尼,据说这辆车的名字来源于杀死斗牛士的牛——这些女鬼又何尝不是那些牛,但她们曾经连困兽之斗都没有能力去做,现在的局面,三彪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也许是她们被压迫得忍无可忍了,终于暴起而杀。
  *——*——*——*——*
  “嗷——”
  庄德人从医院醒来后,就一直这样嚎叫着。
  他也没能逃脱被鬼咬的厄运,还好,他的骨骼和内脏没有损毁,她们只是咬掉了他的肉。
  他从110公斤的体重,降至现在的36公斤。
  她们把他的肉剔光了,只给他留了个招牌式的大方屁股。她们没有动他的屁股,那东西看起来不怎么卫生。
  庄德人试着从病床起身,但他操纵不了几乎占体重一半儿的屁股。
  “嗷——”庄德人又开始嚎了。
  *——*——*——*——*
  “你知不知道这么做很危险?”
  当万俟昭得知燕彤吞下了师父曾经调配的可以控制身体速度的药物,并将附灵绳藏进和服带子,试图与公羊先生决一死战的时候,昭就急了。
  “什么叫危险?点根儿小蜡烛,钻进被窝就断气儿!这事儿很安全吗?”燕彤看了万俟昭一眼,突然声音高出了八倍:“安全吗???”
  万俟昭竟无言以对。
  其实,燕彤这次做的很好,在百公里外的一处断崖找到了公羊先生在抗日战争时残存的尸骨,她并没有意气用事将其毁灭,而是联络了灵媒国际事务组织,让他们来处理这件事。
  亡灵客栈的事情最终还是被上面瞒下了,对外的说法是黑社会在娱乐场所火拼,津昌集团的董事长左津先生打算将亡灵客栈拆除,改建成一处阳光广场,捐给水杉市民。
  燕彤喝了一碗冯太太调制的醒酒汤,揉了揉太阳穴:“辰怆他们还没醒?昨晚的庆功宴上有个无赖的高个子灵媒,把咱们全喝趴下了,那人是谁?”
  “有这个人吗?”万俟昭喝了一口醒酒汤,也揉了揉太阳穴。
  冯太太宣布晚上吃饺子,等康隆回来了,公寓的人就齐了,也该吃顿团圆饭了。
  窗外天高云淡,格外晴朗,那天空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干净过。
  *——*——*——*——*
  【闭关咒:与闭关符合用,形成世人无法摆脱的内心囚牢,闭关三天,却如浮沉百年。出关后往往性情大变,或超脱自在,或看破红尘。此咒语灵能力深厚者念之有效。】
作者有话要说:  

  ☆、第15话:起笛

  康隆去海南搬救兵的时候,并不似娃娃脸之流,怀有紧张复杂诚惶诚恐的心情。康隆去海南,像是梦游,像是旅行,像是放逐,又像是去偷欢。 
  水杉市没有机场,康隆需要先乘火车去古镜市机场,当火车缓缓驶出水杉时,康隆感觉到了第一缕久违的阳光,从车窗斜射进来,竟骇得他用手遮住眼睛,尝试挥手,那光就在指尖舞动,康隆让自己慢慢地适应这强烈阳光的亮度和质感,直至整个人沐浴在灿烂冬阳里。他“沐浴”着,发了回愣,水杉市像是梦中阴霾的片段,灰沉沉的天际,公寓里紧张古怪的气氛,还有那叫未央的女鬼带来的心里暗影……如果真的用巨额金钱换来水杉大学的保送机会……水杉大学,意味着要在那令人憋闷压抑的城市熬过四年。 
  “管他妈的,再也不回那鬼地方了。” 
  康隆把下巴缩进厚厚的衣领,猫似的蜷在座位上——一只体态优雅的虎纹暹罗猫,爱享受,有心事。 
  飞机从古镜机场飞离地面时,康隆有种逃离地狱之感,内心庆幸而踏实,机窗外是疏离的淡白色,似乎可以从中想见到蓝海,椰树,白沙,比基尼女郎太阳色皮肤以及鬓角的硕大扶桑花,康隆再次猫似的笑起来,这次是一只疲惫的苏格兰折耳猫,猫说:“逃出惨冬,忽而今夏。” 
  12月份的海南,的确有“忽而今夏”的味道,气候适宜,穿件单衣刚刚好,因为并非节假日,所以海滩并不熙攘。康隆很快找到了万俟昭所说的海滩,这里并非景区,所以格外安静,一个姑娘也见不到,只在不远处的海上依稀可见三五个冲浪的年轻人。时间已是正午,康隆没有立刻去找那个神秘的剧先生,他担心找到他就会急匆匆一起赶回水杉市,他需要慢一点,再慢一点,用万俟昭的话说,人类总是太急迫,需要等一等自己的灵魂。 
  正午的沙滩很烫,康隆枕着旅行包,躺在沙子上,直到感觉将要被晒化,才真切地肯定,自己确实离开了水杉。康隆不知自己忧虑着什么,落下几天课程倒无所谓,保送水大的事情也早已不在乎,正好也晾一晾那个庄校长,另外,也不必担忧被那个剧先生强拉回水杉,自己能够不远万里赶来报信已是难能可贵,留在这儿散散心有何不可。康隆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婆妈,自己明明就是来散心的。 
  想到此,康隆睁开眼睛,起身去找剧先生。 
  就在海滩边的一家旅馆,简单的三层建筑,大约二十几个房间,门口的竖牌上写着“门前剧旅馆”,康隆想起“折花门前剧”,这句诗他还是知道的,推门进去,里面干净而冷清,男服务员正在前台整理账目,康隆走上前去:“您好。” 
  服务员依旧埋头整帐:“住店吗?三个楼层都有空房间,一楼方便些,离餐厅也近;三楼视野好;二楼有几个面积较大的房间,住着更舒适。” 
  康隆真有一种在此住下的冲动,但还是先问了正事:“我来找一位姓剧的朋友。” 
  服务员抬起脸来,康隆这才发现其年纪已不小了,是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奇怪的是声音格外年轻:“这里只有我姓剧。” 
  康隆拿出万俟昭写的那封信:“我从水杉市来,受朋友之托,您先看看这个吧。” 
  剧打开信封来看,神情渐渐凝重,他目视远方,做了简短的停顿:“谢谢你的传信,康隆同学。” 
  看来信上有提到自己的名字。康隆的思维此时格外发散,他的目光停留在前台旁边简易的餐厅,大概也兼咖啡厅,只有六张原木桌子,一架老风琴,琴台上的玻璃瓶里是一束风干的小雏菊。 
  “康同学,”剧将发呆的康隆拉回现实,“事态紧急,恐怕我要先走一步,毕竟脚力快些。你可以搭乘明天的航班赶回去,今晚就请先在我的旅馆住一宿吧。”剧将门卡递给康隆:“二楼有一个临海的大房间,视野很好,如果是假期,很值得住上几日。” 
  正中下怀,康隆微笑着说:“谢谢。” 
  *——*——*——*——*
  房间大而整洁,设施齐全,落地窗是东南朝向,正是欣赏海上日出的绝佳位置,康隆表示很满意。 
  剧说:“其实日落更美,是专属于‘门前剧旅馆’的日落,但西角的客房已经住进旅客了。” 
  “我喜欢日出。”康隆说,虽然从剧的口吻里,他很憧憬这里的日落。 
  康隆也不晓得剧是何时以何种方式离开海南的,他没有送他,他感觉对方也不想让人送。 
  这个旅馆房间一个人住未免太奢侈,但康隆一点儿不期许艳遇,这个规矩的想法令他自己都感觉意外。睡前,他把床移到了阳台,落地窗的大玻璃呈70度的倾斜,拉开窗帘看星,令人觉得身在海上的夜色里。 
  康隆让自己暂时忘却水杉的一切,没有了高考的羁绊,那里真没什么可牵挂的,虽然他清晨醒来沐浴着隔窗洒落的天光,总以为还在银杏叶街,直至完全苏醒,看到清晰的海岸线,玫瑰色日出,以及那苍绿得有些悲壮的椰树们,才慢慢放松下来。 
  淡季的海滩格外冷清,旅馆的住客除了康隆外,另有三个冲浪的青年,住三楼,剩下的便是二楼西角房的客人——一位坐轮椅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 
  轮椅男子和康隆的作息时间差不多,每天早上康隆总能在咖啡厅遇到他,坐在风琴旁的餐桌上喝咖啡,吃蔬菜三明治和蟹肉沙拉,默默地细嚼慢咽,饭毕便摇轮椅至墙边书架,取一本书看。而康隆则望着窗外平静的海面,发会儿呆,吃会儿饭,再发会儿呆。偶尔也去书架挑书,但实在挑不出来,康隆本就不爱读书,况且这里一本杂志也没有,连介绍本土风光的杂志也没有。 
  “这书好看吗?”康隆闲得无聊,和轮椅男搭讪。 
  “其实看过很多遍了。”轮椅男给康隆看书封,是凡尔纳的科幻小说。 
  康隆对凡尔纳一无所知,他看了看窗外:“外面的阳光不错,不去晒晒太阳吗?” 
  轮椅男表示同意,于是康隆便帮他推着轮椅走出旅馆。 
  *——*——*——*——*
  外面的阳光的确很好,充斥着似有似无的海风,发出咸腥而清冽的味道,海鸥在灰蓝色天空振翅,线条简单锋利,像不擅美术的人认真反复的描画,以重复线条组成憨钝的图案,力透五张纸。 
  “我曾痴迷冲浪。”轮椅男说。 
  康隆这才发现,遥远处的海上有冲浪少年的身影,轮椅男说自己痴迷冲浪,实在是个可悲的话头,让康隆无法接下去。 
  “你一个人来这儿?没人陪着?”康隆问。 
  “还有它。”轮椅男指了指不远处,一只独自晒太阳的猫,黑貂棕褐色,瘦瘦的,黄色的眼睛瞟了二人一眼,懒得搭理。 
  “这是什么猫?我记得这个品种的猫都是很胖的。” 
  “没错,缅甸猫,应该很胖,被誉为‘包在丝绸里的砖’。”哦,丝绸大概是指猫绸缎似的毛皮。 
  缅甸猫起身,最大限度地伸了个懒腰,把身体抻得像一只高跟鞋,黄眼睛无神地洒过旅馆和椰树,继续看海。 
  轮椅男从随身的包里拿出半袋猫粮:“你还没吃早饭。” 
  缅甸猫不回头,兀自赏景。 
  “这猫不像宠物,也不像流浪猫。”康隆觉得稀罕。 
  轮椅男晃了晃猫粮袋,口气里有些无奈:“你还没吃早饭,凤仙。” 
  缅甸猫耸了一下耳朵,扭过头,黄眼睛里有喜悦,它灵巧地扑过来,跃上轮椅男的膝盖,开始在他的手心吃早餐。 
  这猫的名字是凤仙,康隆一笑,小凤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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