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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石头的切割角度和色彩分布都非常美,每一块都不亚于它们被分割前的样子。
七块石头分别到了七个强盗的手中,他们决定彻底洗手不干,并发誓从此各自天涯,永不见面。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话:围炉夜话(7)
七块石头,七个命运。
其中一个强盗用财宝置田置地,安分守己地过日子,非常注重对子孙的教育,子孙们也争气,发奋读书,顺风顺水地做了官,后代也袭了官,那块石头被当做传家宝,就供奉在祖宗祠堂。
后来,这一大家人也不知得罪了谁,被朝廷抄了家,财产全部充公,那块石头被负责看守祠堂的家奴忍痛割肉藏进大腿中,才得以逃脱。
家奴将石头埋藏,期待着主子家昭雪的那一日,将传家宝亲自奉还。
无奈主人家彻底败落,无一子嗣在世,家奴年迈,家中更是一贫如洗,但从未打过这石头的主意,直到小孙子病重,危在旦夕,才迫不得已将那石头取出,来到了当铺。
程家当铺,城中最大最诚信的当铺。
程老板听完这位老家奴的诉说,并亲自检验了那颗传说中的石头。
“哦,月光之河,”程老板听他的祖爷爷讲起过石头的故事,“没错,看这些蓝色,这就是传说中的月光之河。”
蓝妖,月光之河,死神的情人,海音……无论是谁也好,如今仅剩下了七分之一。
这块石头的蓝色面积很多,几乎占了石头的四分之三,紫色是一条窄窄的线,很快过渡到美丽的红色,这红色并不浓郁,晶莹剔透,似天边的霞光。
程老板说:“这石头能令你吃穿不愁,令你的子孙世代富贵。”
“富贵又怎么样,我亲眼见我家主子安分守业,乐善好施,结果却沦为阶下囚,我不盼富贵了,只求我年幼的孙子平安健康。”老家奴已经看透了世事。
“我敬佩你对主子的忠实,这样,石头物归原主,我分文不取,请大夫给你孙儿治病。”程老板也是义薄云天。
老家奴感激涕零,给程老板磕头谢恩。
无奈小孙子已病入膏肓,无力回天。
老家奴悔恨不已,一口鲜血吐出来,强撑着一口气,拄着拐杖来到程家当铺,将那石头放在案上,只说了一句话:“以程老板的人品,也算物归原主。”说完边踉跄倒地,撒手人寰了。
程老板厚葬了老家奴祖孙二人,对于那块石头并不打算变卖,更不打算当做传家宝来供奉,程老板决定淡然处之,看他自己那小孙儿对石头喜爱不已,就将它给了自己的小孙儿。
程老板就是我的曾祖父,他的小孙儿,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的脾气很像他的爷爷,一样的淡泊宁静,他也没有过于地重视那块石头,所以,那块石头成了我小时候最爱的玩具,它有拇指指肚大小,有六个剖面,每一个剖面都是不一样的美,我天天将它带在身上,高兴时甚至含在嘴巴里,我时常想象它如果被做成首饰会是什么样,它可以镶在王冠上,旁边配以蓝宝石点缀,它也可以做成一颗吊坠,无论配白金还是黄金的链子都好看,它还可以做成一枚异常豪华的戒指,那看起来一定富贵逼人……
家里的当铺在动乱浩劫的那几年就关门了,之后也没再经营。但受父辈熏陶,我对古董字画以及珠宝首饰一直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不忍心将石头打造成首饰,很怕破坏了它原有的美感。我将它放在首饰盒中,从没给外人看过,宝石虽美,但我很在意它曾经带给人们的厄运,所以我从来没有给它取过名字,我很怕有了名字就有了灵性,太有灵性了不好,无论是人还是物。
*——*——*——*——*
上大学的时候,我认识了棕山,也就是我家老冯。
我那时候的年纪和你们差不多大,我们在大学舞会上认识,可以说是一见钟情。我们那个年代,男生抱个吉他,会唱几首校园民谣就已经很受欢迎了,如果再会写几首朦胧诗,再会跳跳舞……棕山就很会跳舞的。
我们上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对跳舞已经不那么感兴趣,当初迷恋跳舞也是和棕山有很大关系的。我们恋爱一年后,我去学校舞会的次数就少了,晚上的休闲时光都用来看言情小说了。那时候有个非常有名的言情小说作家,基本上每个女生都看过她写的小说,我就常常捧本小说在教室看。棕山是学校舞蹈社团的社长,所以每天的舞会他基本是必去的,当舞会散场后他会来教室接我,我们两个就在学校附近的牛奶店喝点东西当做宵夜,通常是他喝双皮奶,我喝西米露,边喝边聊天,之后他送我回女生宿舍,每天都是这样。
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的缘故,我那阵子很敏感,总觉得有事情要发生,尤其是大学一年级的女孩子们,好像视棕山为偶像……我一想到这里,就合上小说,直接去了学校的舞场。
我没有进去,而是选择在舞场的门口等他,倒不是怕进去撞见什么,而是因为当时穿着长裤,进去了也没法跳舞只能看着他和别人跳……不一会儿,舞会散场,人们陆陆续续地出来,我一眼看到了棕山,因为他的个头很高,他点着头和旁边的人说着什么,我的目光搜寻了很久才看到对方,是一个矮个子女孩,长得相当可爱,好像在说华尔兹,伦巴之类的,总之是跳舞的话题。棕山看到等待的我,很自然地对女孩说:“先再见吧,我女朋友在等我呢。”
矮个子女孩看到我,微笑了一下,表情有些复杂,但又不是视我为情敌的那种目光,我也对她回以微笑,那个年纪的我,还是相当自信的。
棕山并不问我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舞场,他一向是这样,而且很了解我这种心血来潮说办就办的性格,他把外套脱下来给我穿上,我觉得这一举动明显打翻了我之前的所有胡乱猜想。
我们一同向学校门口的牛奶店走去,想是第六感作怪,我突然间回头向舞场门口望去,门口已不剩几个人,就在门口不远的路灯下,刚才的那个矮个子女孩还没有走,在她的身边站着一个高个子女孩。虽然隔得不近,但我仍然能感觉到那高个子女孩投射过来的目光,她在很专注地看着我们。
“刚才那个小女孩是大一新生吗?”我问棕山。
“对,我们舞蹈社团刚招收的社员,对舞蹈很有热情。”棕山说。
“那女孩独自参加舞蹈社,应该有个伴儿的吧,我记得我那会儿也是拉着宿舍的几个女孩一起参加的。”
“对,她还有个朋友,她朋友比她更有舞蹈天分,简直……”棕山笑了笑。
“简直什么?”我追问。
“不去上国标舞系简直可惜了。”
说实话,我当时有些嫉妒,这种情况下一点不嫉妒是不可能的,我冷冷地说:“哦,她怎么不去当舞蹈家啊,她叫什么?还有那个矮个子女孩,她叫什么?”
“李梦竹,张含烟。”棕山一本正经。
我愣了愣,突然想到这正是我最近看的那些言情小说的女主角的名字,因为常常讲给棕山听,他难得记住了。
棕山大笑起来,简直不能看我的表情,一看就笑。
我也忍不住笑了,我相信起码棕山对这些女孩子没有任何想法。
笑过之后,我还是问他:“她们到底叫什么?”
棕山想了想:“确实是一个姓李,一个姓张,名字真的不知道,平时就叫李同学,张同学,张同学比较活泼,也叫她小张。”
看来那个矮个子女孩就是活泼的小张,那个高个子女孩应该就是小李,说起来她也不是很高,只是和小张站在一起显得高,她其实属于那种恰到好处的身高,长发披肩,穿玫瑰红的开司米对襟毛衣,里面是米白色丝绸连衣裙。我自己都觉得奇怪,离得比较远,而且只那么一眼,我居然看的这么清楚,衣服虽然只看到了颜色,心里就立刻判断出质地,并开始给对方的装扮打分……我不得不承认,小李的外形很像言情小说里的那些女主角。
一边提防着小李同学,一边暗笑自己太过紧张,因为终归还是相信棕山的。所以,我们的日子波澜不惊地维持着老样子,他照样去跳舞,我照样看我的小说,两个人照样去牛奶店吃宵夜……
到了七月份,学校里照例为毕业生们举行了隆重的毕业舞会。
棕山为这次的舞会筹备了很久,舞会当天,我同其他女生一样精心打扮了自己,但当李同学出现的时候,全部同学的目光几乎都被吸引了过去。
她那天穿了一件风格简约的晚礼服,但是再简约也是件礼服,其他女生的普通裙装根本无法与之媲美。要知道,我们那个年代毕竟还是物资比较贫乏的年代,晚礼服这样的东西,大约只能从国外或者港台才能够买到。不过,相对那件晚礼服,更吸引人的是她那条美丽的项链,项链整体由碎钻组成,璀璨夺目,画龙点睛之处就是项链正中的那颗红宝石,红色由深到浅逐步晕开,最深处的红像是静静流淌的血液,最浅处则像刚成熟的剔透石榴籽,更为标新立异的是,最浅的红色上端是一抹亦紫亦蓝的色彩,像是浓缩了上万亩的薰衣草花田。
“李婉婉那项链太夸张了,一看就是假货。”同宿舍的女生说。
“她叫李婉婉?”我问。
“她是校花啊,这你都不知道?”
“哦,的确漂亮。”我望着她项链上的宝石,那美丽得有些诡异的红、紫和蓝,毕竟家中开当铺多年,单听长辈们讲也会对宝石有些研究。我看得出,这绝不是假货,而是一颗纯天然的宝石,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这颗宝石和我的那颗宝石应该是出自同一块石头。
因为是毕业舞会,大家都对即将毕业的学兄学姐有求必应,所以我那天基本没机会和棕山跳舞,李婉婉也没捞到机会和棕山跳舞(我当时的确这么想的,感觉她这么打扮都是为了棕山,这么想似乎有些小家子气,但事实也的确如此)。
不过,在场边休息的时候,我倒是有幸和李婉婉坐在了一起,她很有礼貌地叫我学姐,我也由衷称赞了她的礼服和项链。
“这宝石有些年头了,据说赛金花曾经戴过。”她轻描淡写的语气中难掩炫耀之色。
我心说这有什么可炫耀的,赛金花的职业她难道不清楚么,怎能拿自己去比赛金花呢,于是我问:“难道……李同学和赛金花女士有渊源?”
“我也只是听彬彬古玩的人说起的。”李婉婉一笑,很是动人,“这串项链原本的名字我不喜欢,好像叫天鹅的血,我给它改了个名字,红泪,学姐你瞧,这形状多像一滴泪珠啊。”
“像,很像。”我觉得怕,这名字实在不吉利。
原来她的宝石是从彬彬古玩买来的,那个古董店倒是从不卖假货的。
很快就有人来邀请李婉婉共舞了,在变幻的彩灯与翩翩的舞姿中,我感觉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刚才和李婉婉离得近,得以近距离观察那块宝石,尤其是那抹紫色中蕴含的暧昧的蓝,定睛看去,竟变幻出几十种蓝色来,不是那块石头又能是哪个?我的迷信又开始作怪了,总觉得两块宝石相遇,会发生不幸的事,毕竟石头的原身威力最大,分成七块必然减弱成七分之一,我已经得到了其中的一份,然而,今天又让我见到了另外的一份。
还好,我从不曾把石头带在身上,也从不曾给它取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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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开学已是大四,因为忙着毕业论文和实习这些事,棕山辞去了舞蹈社社长一职,基本上也没空去跳舞,所以见到李婉婉的次数也就少了。
大学毕业后,我和棕山就结了婚,是我们这一届学生里结婚最早的,因为才刚刚走向社会,所以婚礼邀请的除了亲戚,就是同学们了,棕山舞蹈社的全体社员也都在邀请之列。
婚礼当天我没有看到李婉婉,倒是她的那个朋友小张,给我们敬了酒,还拿出一个礼物盒子,说是李婉婉让她捎来的,说李婉婉本人去旅行还未回来。
那件礼物是用大大小小的贝壳粘成的一对鸳鸯,那个年代非常流行贝壳工艺品,棕山欣赏地说:“这个是小李亲手制作的,没想到她的手这么巧。”
“你怎么知道是她做的?也许是买来的。”我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
“她说过一定要亲手做一个礼物,结婚的时候送给我。”棕山说。
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毕竟我们已经毕业,且已经结婚,李婉婉,将在我们的生活中渐渐地远去。
可事实,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话:围炉夜话(8)
新婚的甜蜜生活还不到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