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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公主病-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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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一个市价不到两万块的Fendi包跟我换市价八万块BALENCIAGA的小羊皮机车包?

  我深深深呼吸,挣扎在『孝道』跟『名牌包』之间,几秒後尚未泯灭的人性逼我说出这句话:「妈喜欢就拿去吧。」「呵呵,今天还真是大丰收呀。」一手七位数字支票一手拎着名牌包,妈开心地屁股一扭走了。

  「哼,从年轻时就是这副见钱眼开的模样,注定一辈子见不得光。」大妈眼里的鄙视满满溢了出来。

  虽然我平时也不待见朱莉亚大婶那个贪小便宜的女人,但好歹她也是十月怀胎生我的亲妈,母女之间可以互相嫌弃,却容不得外人来指指点点。

  我低声从齿缝挤出话来,「总强过某些人太阳底下尽干些见不得光的事。。。   。。。。」还差一项就完美了 

  还差一项就完美了

  陈明俪女士发出一声冷笑,「哼,要不是我,你不过就是一个婚外情生下的私生女,不想昭告天下的话,就管好你妈的嘴巴。」我抬眼瞟了瞟大妈脸上阴晴不定的神色,哼了哼没说话,拿了礼服躲进更衣间。

  夹缝生存不容易呀,多说多错,林星辰从小就懂得看人脸色,适时闭嘴。

  算了,不说了,这些都是不足为外人道的心酸。

  但,如果你以为这又是个灰姑娘麻雀变凤凰的故事,那麽抱歉让你误解了。

  撇开这些不为人知的身世秘辛,我,林星辰,就一外人眼中不折不扣的名门千金,拥有模特儿身材(厉行节食的结果)、如花美貌(虽然动过一点手脚)、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金钱(如果我又顺利嫁入豪门的话),简直就是人生胜利组的代名词。

  想当然尔,在富家族的庇荫之下,我的千金人生混得风生水起。

  多数女孩还在玩芭比娃娃的年纪,我的生日礼物就已经是Chanel   (香奈儿)包包、Cartier(卡地亚)钻饰,出门有司机随扈,入门有管家随侍,从来不识家务为何物。

  贵族小学毕业即被送至日本留学,课业虽然学得勉勉强强,但随随便便涂鸦几张画就受众人追捧,十四岁那年无心插柳开了画展,自此被誉为『才貌兼备』的美少女画家。

  除了家里那点破事之外,这样的人生,到底还有什麽可缺憾?

  按照两位家母的标准,还差一项就完美了—

  那就是拥有一个衬得上我的家世我的财势我的美貌我的才华,简称『高富帅』的男人。

  那两个总是意见不合的女人,在帮我选老公这件事上,倒是默契十足。

  在两位家母煞费苦心之下,终於成功为我找到一个倒楣鬼,呃,成功为我钓到一个金龟婿—郑楚曜。

  郑楚曜是谁?

  是日耀集团的小少爷,其家族事业横跨百货、银行、旅运、教育金融控股、消费性电子…   …,近几年更大手笔投资土地买卖。

  去日本前,我跟郑楚曜曾见过面,次数不多,都是在双方家族礼仪繁冗的商务场合,每次皆不是很愉快的会面,他给我的脸色不是很冷,就是更冷。

  而我总回敬他一脸大便。

  没办法,谁叫我们的孽缘早已天注定,而且根深蒂固。

  我永远记得我跟那小子第一次见面。

  是个恶梦般的记忆…   …。

  那年,那天…   …。

  华丽的宴会厅里,水晶灯高悬在天花板上,耀眼白光灼亮的像要烧起来,嘈杂人声与杯盘碰撞声响交织成一首命运交响曲。

  这些如今想来都是凶兆,而我竟然轻易忽略。

  小小的我,六岁的一个小女娃儿在冰凉的大理石地板上不停奔跑,提着粉红色蓬蓬裙,一脚穿着鞋子,另一脚光溜溜,四处寻找不知怎麽玩丢的一只鞋。

  大人们的长腿在眼前来来去去,穿裤子的、穿裙子的,像邪恶森林里快速移动生长的大树,不断阻碍我前进的道路。

  我越找越心慌,越慌越找不到,担心被大妈责骂,瘪瘪嘴,泪忍在眼眶打转,很有准备大哭的架势。

  突然人群被剥开一条小缝,钻出一个小小身影。

  小王子出现了,一身白色小西装,打着红色小啾啾,稚气未脱的脸蛋长得挺好看,只是微蹙着眉,看起来有些不耐烦。

  他粉粉的小嘴吐出一声稚嫩的童音:「你来。」我怯生生地靠近:「什麽事?」

  男人湿透白衬衫底下更旖旎的风光(标题误) 

  男人湿透白衬衫底下更旖旎的风光(标题误

  「这是你的吗?」白胖胖的小短手捧着一只精巧的粉色小皮鞋。

  「啊,是我的鞋鞋。」我感激到飞扑过去抱住他。

  小王子僵硬了下,後退一步:「喏,你的鞋,快穿上吧。」登楞,我怔了一会儿。

  哦,这不是奶妈每天晚上念的童话『灰姑娘』里面的情节吗?

  王子带着玻璃鞋来到灰姑娘面前,说:我终於找到你了,快穿上玻璃鞋当我的王妃吧!

  我的小小少女心很不争气地噗通了一下,羞羞涩涩抬起没穿鞋的那只小脚丫,等着小王子为我穿鞋。

  「噢…   …」小王子疑惑地歪歪头。

  「快啊,帮我穿上鞋鞋。」我晃晃小脚丫,还在等什麽呢,我举得脚都酸了。

  「不要。」小王子断然拒绝我,附加一个凶悍的瞪视。

  「什麽?」我愕然。这小子没按照剧本啊。

  「帮我穿。」

  「不要。」

  「帮我穿。」

  「不要。」

  「帮我穿。」

  来来回回数回合之後,小王子耐心用尽,眉毛凶恶地一拧,把鞋甩到我身上,「自己穿。」说完转身就要走。

  我再度愕然。

  鞋软软砸在我身上,不痛,但砸碎了我的小小少女心。

  『灰姑娘』这个童话实在害人不浅,现实生活里,捡到玻璃鞋的王子,并没有义务要帮你穿上鞋。

  「喂,你站住!」我发出一声高分贝尖叫,他吓得脚步一滞,回过身。

  「帮我穿鞋鞋。」

  「不要。」小王子亮晶晶的双眼酝酿着风雨欲来的暴怒,「你是什麽东西?敢叫我帮你穿鞋?」『你是什麽东西』这句话狠狠戳痛我幼嫩的神经,一张张刻薄的脸孔浮出我脑海,跑马灯似的旋转,伴随着一声声冷哼:你是什麽东西敢进林家大门?你是什麽东西也配穿上这身衣服?你是什麽东西敢跟我坐在同一张桌子吃饭?你是什麽东西?不过就是个—我才不是什麽东西!

  我一声大吼,奋力将鞋往他那张小正太脸上一丢,高度没控制好,粉色小皮鞋越过小王子的头顶,空中翻滚几圈,直扑他身後的香槟塔…   …。

  高度没控制好,角度却十分完美,左右稍微偏移了一点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但我相信冥冥之中一定有着某神秘力量的牵引,粉色小皮鞋鞋跟狠狠砸中香槟塔,塔尖的玻璃杯摇晃几下,哐啷一声华丽丽倒塌,酒水、玻璃碎片飞溅满地。

  对两个小小人而言,双子星大楼倒塌大抵如此。

  离灾难现场最近的某位大哥哥猛地回神,急急奔到我们面前,寻找罪魁祸首:「你们两个?是谁丢的鞋子?」恶人没胆的我颤抖着身子,怯怯抬眼,看到被泼了一身湿的男人,琥珀色的酒水沿着他俊美如神只般的五官流下…   …。

  可惜,当年我年纪尚小,过於天真纯洁,不懂得欣赏男人湿透白衬衫底下更旖旎的风光…   …。

  「嗯?到底是谁?」

  大哥哥声音严厉了一些,长年看大妈脸色过活,不过是个寄人篱下私生女的我小腿儿一软倒地,劈手直指小王子,抽抽噎噎说:「他…   …他抢走我的鞋鞋…   …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我顿了顿,觉得自己好像哪里说得不对,却又不知道该怎麽解释,只好开始干每个幼儿犯错後都会干的事—大哭。

  「我没有抢她鞋!」小王子黑下脸,猛地朝旁边花架用力一踢,「砰!」重重一声,吓了围观众人一跳。

  真是脾气暴躁的小鬼!这下可好,连花架都倒了,花束散得七零八落,满地狼藉。

  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事後回想起来,我当时并没有想嫁祸给小王子的意思,我只是想好好解释事发经过:小王子拿走我的鞋,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

  然而,小王子显然搞错重点,以致於他恼羞成怒的行径看起来更像欲盖弥彰的耍赖。

  再加上大哥哥没听清楚我话中的停顿,变成—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一字标点之差,让暴躁小鬼成了我的替死鬼。

  大哥哥温柔安慰我一阵子,半跪在我面前,抬起我的小脚丫放进粉色小皮鞋里,还细心地扣上鞋带。

  小小的我想着这个王子虽然高大的像个巨人,但总算像童话中说的帮灰姑娘穿上鞋,破涕为笑道了谢,「谢谢大哥哥。」「好漂亮的孩子。」大哥哥抹去我脸上的泪,「你叫什麽名字?」「林星辰。」被大哥哥称赞漂亮,我屁颠颠补充:「妈咪叫我小星儿,大哥哥你也可以叫我小星儿…   …」暴躁小鬼挑挑眉,表情很不屑,低嗤一声,「小星儿?」我又要暴起,大哥哥大手一捞,拦腰抱起我,一手牵着那暴躁小鬼,「原来是『Dolly集团』的小千金,我带你去找妈咪,好不好?」攀住大哥哥结实的肩头,我把头埋在他肩窝,乖巧地答了一声好。

  「我叫郑孟熙。」大哥哥嘴角扬起明媚的弧度,「是那小子的叔叔,你也别叫我大哥哥,跟着叫叔叔好了。」我往男人怀里蹭了蹭,吃够豆腐後,才软软甜甜唤了声:「孟熙叔叔。」「嗯,好乖。」

  「他都欺负我。」我嘟起嘴。

  「叔叔帮你欺负回来。」

  男人脸上笑的那风光明媚,我都替那小子掬把同情泪。

  被大妈拽着离开之前,我回头望了他们两人一眼,只见孟熙叔叔拎着暴躁小鬼的衣领,用力拍了拍他屁股,边教训:「郑楚曜你这个捣蛋鬼,看你闯的祸,我让你爸罚你一个月不准玩电动…   …」那个叫郑楚曜的暴躁小鬼咬着粉粉小唇,恨恨瞪着我,怨毒的眼刀彷佛要将我千刀万剐。

  我惭愧几秒,转念想又觉得所有事情都是那暴躁小鬼惹出来的,乖乖帮我穿鞋就好了嘛,於是吐了吐舌头,送他一张鬼脸。

  小萝莉心机起来也是会变成小恶魔的,怎样?不然你咬我啊!

  这就是我郑楚曜第一次见面的经过。

  後来我被大妈强送出国『深造』,整天周旋在各色美男、型男之间,早就把这凶神恶煞的暴躁小鬼远远抛到脑後…   …。

  如今这样毫无感情基础的两人,居然要被家族利益栓在一起,想想觉得有点可悲—我就像个古代小闺女,凭着媒妁之言就要把自己嫁给郑楚曜。

  几年没见,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一听到你从日本回来,郑家老爷就迫不及待要让你跟楚曜见见面,培养一下感情,顺利的话,年底就让你们先订婚…   …。」大妈的声音透过穿衣间薄薄的门板飘进来,有些尖利。

  我猛地开门,怒道:「培养感情?跟你说了,我对他只有一种感情—」大妈眼神疑惑:「什麽感情?」

  「哀悼之情—他死的那天,我去祭他!」

  「他如果死了,就算是冥婚,这个门你还是得过!」「你…   …。」我恨恨瞪着眼前的女人。

  草泥马… … 

  草泥马… …

  被我千刀万剐地瞪着,大妈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想做名门千金,付出点代价是应该的。不然,你跟你妈还想看我的脸色活多久?」这女人越笑越温婉,内心却不知养了多少毒蛇,「看在你是『我死去老公的女儿』的份上,我好心劝你,郑家小少爷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你知道我没什麽耐心,新品牌上市在即,我们需要大笔资金跟通路,而你也知道『Dolly集团』现在的状况不比从前,代工的单被抽去不少…   …」「不就缺钱嘛?」我冷哼:「倒不如把我卖了。」「卖你也没那个价。」大妈抚着我的发,淡淡地说:「错过这个,我可不敢保证下一个甚至下下一个还是这般人模人样…   …星辰,你是聪明的女孩,说的这麽白,我相信你懂。」哦,我懂,我当然懂。

  大妈在威胁我,这次缔婚物件还维持在品质保证的标准,若不成,以後筛选范围大概就只剩『富』这个条件了。

  换句话说,基於商业利益,基於自身幸福跟性福,老娘非得要拿下这个叫郑楚曜的小子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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