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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色之城[上]-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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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甘堕落
  不知是如何熬到天明的,脑中大片空白的我唯记得一件事:他来过,又走了,不再回来。
  来来去去,聚聚散散,应属平常。
  我对自己说:柳拾伊,你解放了!你终于胜利了,总算赢得梦寐以求的自由了,尽管来得突然,却毫无疑问,从此不再与一个名叫尔忠国的男人纠缠不清,从此不再受他的羁绊。
  我总算可以重新做回自己了!
  那么,忘了他吧!忘记跟他有关的一切吧!
  本该兴高采烈的我却疏忽了一件最不该忽略的工序——准备止痛膏——忘却的同时,心竟然痛得抽搐。
  放弃吧!我告诉自己:生命不需要沉重而无谓的执着,学会放弃才能更好地生活下去——他,不过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从今往后与我不再有关联。
  本该潇洒的我却忘了关闭思念的闸门,放弃的同时却更紧地攥住亟待放弃的一切。
  一个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的人却无法从心底消失。
  他走了,一个叫尔忠国的男人,留下了我,却带走了我的心。
  我从未这么患得患失过。我原本便不是一个生性洒脱的人,但也不该跟拘谨太沾边——个性中庸,随便放在人堆里不显山、不露水的人,那才是我啊。
  犹如一个沧桑的老人在某个温暖的冬日午后回忆起过去的时光,我时而欢喜,时而忧伤着。脑海中反反复复回想着我跟他之间的一切:从那个如天神般从天而降的白色背影直到离开时僵硬着的黑色背影。在如此高大挺拔的背影后站着,我收获的也许只有阴影——照不到阳光、亦无法正视他或犀利或温柔的目光。
  感情的事情是如此不可思议,身不由己,明知不可为却陷了进去,而且陷得这么深,无法自拔。
  我沉沦在属于他的这个时空里,看不到结局,却还是一遍遍回味与他相处以来的种种感觉:苦中带涩,涩中泛酸,酸中亦带些无法忽略的甜,又有惶恐沾染其间……丝丝缕缕,斑斑驳驳,纷扰纠缠。
  曾以为可以一股脑儿将它们抛进真空地带,却不料早已沾染了一地的尘埃,如何丢得掉,如何甩得开?
  我爱上他了吗——尔忠国?
  难道这是天意,让我爱上他?那么预言手镯揭示的完美爱情还有什么意义?或者这只是某种考验?
  我厌恶地拍自己的脑袋,强迫自己不去想他——我不属于这个时空,本不该跟这里的任何人或事牵扯太深。总有一天我会回去,还能找寻到那个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真命天子——如果他真的存在。
  我祈求上苍给我勇气和魄力,让我爬出这段情感的泥淖,我祈求上苍赐予我邹淼玲般洒脱不羁的个性,哪怕只有一半也可以,哦,四分之一也行。
  然而,我的心总是出卖我。我的脑海中时不时浮起他的影像,赶也赶不走。
  我无法回避这个残酷而充满讽刺的事实:我真的爱上了他——尔忠国。
  我的爱怎么可以如此失败,怎么可以爱上一个国民党特务,而且是一个无论爱或恨、喜或恶、全部感情寄放在另一个女人身上的男人。
  我用了无数办法驱赶他,找回我的心,可我失败了,我的心牢固地粘附在他那里。以为可以忘记,以为可以放弃,然而做起来却如此艰难。
  他,已经如此深、如此沉的打动了我的灵魂——短短的半年光阴。
  当我确认自己真正爱上他时,却又失去了他——无法言喻的痛爬满我的心扉。
  我找不到理由,亦无法释怀,唯有哀叹命运的捉弄。
  诺大的府宅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些曾经忠心耿耿的仆人们似乎那一夜之间都化作了风散去,不留痕迹。
  整整一个星期,我缓不过劲儿来,一天天在空寂无人的府宅里失魂落魄着。
  这里依然有他临走那夜留下的气息,令我眷恋、令我心悸的气息。然而人已离去,留在这里再多
  的气息也是虚无的梦幻。
  当伪政府的人出现在这座伤心之地时,我知道不该也不能再在留在这里了。
  带着打点好的行李,我浑浑噩噩地走到寒风瑟瑟的大街上。
  伫立了很久,茫然中不知该往哪个方向探出脚步。当一架马车停靠在我身边问小姐想去哪里时,我机械地指着街边的广告布贴:“找舞厅,里面有个叫‘红玫瑰’歌女的舞厅。”
  诧异的目光下,我木然地爬上车,去投奔我的好友邹淼玲。
  找到她并不难,街角的广告和宣传画就是指路牌。
  一个小时之后,邹淼玲激动地抱紧我,好像跟我分别了十年八载般。
  认识她以来,我第一次看她流这么多眼泪。
  我是个软弱的人,她这一哭,带动我哭得天昏地暗,止也止不住,直至眼前一黑,晕了过去。醒
  来后才想起自己已经整整一星期没吃过一顿象样的饭。
  武汉的冬天奇寒而且白天总是灰蒙蒙的一片。阴冷的北风夹杂着江水的冰冷,寒气直刺骨髓。漫天的雪花不时地飘满天际,意图弥盖国仇家恨的哀痛。呜呜的汽笛声如哀鸣响彻冰冷的江水上,让这座沦陷之城愈发显得寂寥空旷。
  即使天气晴朗、阳光明媚,人们只要睁开眼便会感觉生活索然无味。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期待的。所有的理想都像海市蜃楼,最最真实的思想只剩下一个——绝望。
  当我终于可以自由地站在慷慨的日光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时,我已经只剩下思念着的回忆。
  邹淼玲“跳槽”了。我投奔到她那里一个星期不到,她便跟我说有家实力雄厚的歌舞厅有意“挖”走她,给的薪水十分丰厚,这样一下便能解决我和她两个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她随即决定离开抠门的红艳歌舞厅。
  她刻意告诉我没打算把我硬推到池春树那里,但提醒我必须面对将来的问题——她不可能永远收留我——高铭锐不久后会搬过来跟她同住。
  我自然懂得邹淼玲的用意,让我学会审时度势、顺势而为。
  她说的没错。我在投奔她时就考虑过将来的问题,然而令人郁闷的是我在这个时空能干什么?平生所学完全用不上,能用上的恐怕也是极短暂的、难以接受的职业。
  生计,在这个纷乱的时空里,是除了性命之外最头疼的问题。
  我何尝没考虑过生计问题。可我向来是木讷、闭塞惯了的人,曾经的工作对象便是图书馆看不完的书籍。不善于交际,不善于辞令,这样的我在这个时空里能做什么?
  至于池春树的问题,更是叫人头疼——始终拖泥带水,剪不断、理还乱。
  对他,我一直心存愧疚,没打算再写什么绝交信刺激他,但事实上我的心已经完全与他绝交——拒绝联系,拒绝见面,甚至拒绝提及。
  他那身足以令我发狂的日寇制服曾是他和我之间最致命的距离。而今,我和他之间又隔了另一个人——尔忠国——无法逾越的距离。
  邹淼玲几乎每天都要提醒我——不止一次,几乎是威胁——接受池春树。
  “没有他,就没有你我的今天,尤其是姐姐我。”她郑重地将双手搭在我肩膀上,循循善诱,“他十八号回汉口,你还有三天时间考虑。我已经准备好叉棍,别逼我用。”
  我没觉着邹淼玲将我往外推的做法过于势利。以我俩的交情和对她的了解,只要我不提走的事,她断不会置我于不顾,哪怕白吃、白喝、白住再久她也不会计较。
  她搬出高铭锐无非逼迫我接受池春树——她最热衷于促成我俩的好事。而且按照她的理解,乱世里的女人比任何时候都需要男人的照应和保护。池春树目前的身份便是一把最好的保护伞。
  她不仅比我有头脑,且比我适应能力强,即便在乱世,也照样能活出精彩。而我——倒霉、木讷的傻瓜蛋一个。
  当我还在生活出路以及尔忠国命运如何的双重担忧中无法解脱时,邹淼玲已经在新就职的歌舞厅如鱼得水了。
  很快,邹淼玲带我参观她工作的地方——吉祥歌舞厅——一家有青帮背景的娱乐场所。
  初次去那里时,感觉自己不小心踏进了魔窟。
  到处乌烟瘴气,根本不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搂搂抱抱,肆意调笑,绝对的声色场所。我感到极度不适。
  真替邹淼玲担心,在这种地方工作别说会不会被性骚扰了,恐怕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偶见一些带家伙、不怀好意的人游荡在舞女中,多半是汉奸,地痞之流。
  邹淼玲倒是满不在乎,说有春树这个护身符在,不存在大问题,并用一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轻描淡写地滤去我的担忧。她说日本人来这里消遣的也不少,怕是没有用的,不如泰然处之。
  我不得不佩服她绝佳的心理素质,换做我,恐怕声音都要打颤,怎能唱得出来?
  她拉我去歌舞厅是有目的的——拖我下水——跟她搭档唱歌。
  邹淼玲也不容易,我不想总是吃白饭。当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时,她立即建议我跟她一样靠嗓子吃饭——这方面我俩都有优势。她还说开舞厅的大老板虽然是黑社会的,但人很仗义,不是乱七八糟、胡作非为的那类人,让我尽管放心。
  她当然不会骗我。经过不断侦查,发现果真如她所说,外表看是乱,但内里控制有度。负责场子安全的十多个保镖都是很讲义气的江湖人士,对舞女和歌女虽然称不上多关爱,但维护之意明显。场面稍稍有些混乱,便会出面打圆场,及时排除隐患。
  当然不是为生活所迫的人想当歌女或舞女了都可以前来一试。首先你得青春貌美,身材出众,其次你得舞姿优美,歌喉动听。另外——英雄不问出处——管你是青楼妓。女,还是社交名媛,只要能俱备敛财效应,此处都会把你引进、包装后再捧红。
  想在这里打拼最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脸皮得厚。脸皮薄的再符合条件也迈不过这道槛。这个时代的红歌女和红舞女跟二十一世纪的艺术人才丝毫不沾边,你艺术上再有天分也够不着万众敬仰的地位。在劳苦大众眼里,你是低贱的、只认钱不知羞的一类人——跟□脱不了干系的贱人一族。
  因此,当我被邹淼玲推荐给歌舞厅负责招聘的陆经理时,最重要的是自己已经跨越了“脸皮薄”的这道门坎,其次,才涉及是否符合招聘方条件的问题。
  我杜撰的国外留学经历经过邹淼玲的添油加醋,变得格外光彩夺目,加上说着一口貌似异常流利的英文让陆经理赞不绝口,但我自己知道只能算是伦敦郊区音,日常应付不成问题,但遇到复杂的句型是会傻眼的。
  被要求试唱时,我亮开嗓子唱了一段周璇的《四季歌》。陆经理啧啧称赞,夸我也有个金嗓子。在他的要求下,我又唱了一首属于我们那个时代的抒情歌曲,他连连叫好。
  我顺利通过面试并谈及签约具体事宜。
  “柳小姐,我们有必要给你取一个艺名,以便推荐给客人知道,不知柳小姐有没有现成的艺名?”陆经理客气地问道。
  艺名?我琢磨了一下,的确不能用原名。邹淼玲起了个“红玫瑰”的艺名,我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很快我有了主意,“‘清荷’这个名字如何?”我问道。
  清荷有荷花之出淤泥而不染的寓意。陆经理立即点头认可:“好极,好极。”
  至此,我有了一个艺名——清荷。
  作为新人,我原本只是作为候补,在高峰时间段为舞厅的生意助兴。邹淼玲人气旺,担纲主唱,但不巧的是她洗澡时不慎滑倒,摔伤了腿骨,于是竭力说服我顶替她。舞厅斟酌一番后,决定采纳她的推荐。
  三日后,在合约、乐谱、服装、演出宣传一并赶制完成后,我的另类人生正式启程。
  烟雨红尘
  邹淼玲瘸着腿,将我一袭长发高高绾起,又替我化妆,足足用了一个半小时,我的脸被她涂来抹去,完工后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飞扬的眉梢,红艳的唇,蓝紫色的眼影,绯红的面颊——冷艳、高贵、芳香四溢,散发着极致的妩媚。
  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我无法辨认这个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女人。量身定做的银色旗袍与我的身体紧密接触,紧裹着我纤如杨柳的腰肢,托出丰挺的胸部——全身曲线一览无余——挺惹火。我对胸部被过于挤兑的感觉严重不适应,但是很喜欢身上那幅写意的水墨画:一弯玄月下,淡雅的粉荷,玉立在纤长的茎叶上,演绎出宁静朦胧的美。画面的意蕴与绸缎的色泽浑然成一体。
  “淼玲,你把我弄成这样,我还走得出去吗?”我嗔怪道,迟疑地看着镜中的陌生人,无法适应这一巨大变化——冷艳而妖冶的女人。
  邹淼玲扬扬眉,对我的话表示不屑,并用惊艳的目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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