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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若有所思的说:“下一个人是少校,应该如何对付他的证词?我想用不了多少时间。他就住附近,他不在场证明的关键人物就是公寓的夜间管理员,来吧!”他站起身。
“你怎么知道管理员现在在那里?”马克汉反对。
“我刚才打过电话,知道他在。”
“这实在是太无理取闹了。”
凡斯拉着马克汉的手臂,故意把他往门口拖。
“没错,”他同意,“但是我常常告诉你,你把一切事情都看得太严肃了。”
马克汉竭力反抗,试图将手臂从对方掌握中挣脱出来,但凡斯意志坚决,经过一阵挣扎,马克汉投降了。
“我就快不必忍受你这些欺骗的伎俩了。”他咆哮着钻进一辆计程车。
“我已经全部用完了。”凡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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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1)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
班森少校的寓所位于西四十六街,介于第五、六大道之间,是栋小型隐密的单身公寓,入口简单高贵与街道齐平,比人行道高出两个台阶。进入大门后是一个狭长的甬道,左侧有一个接待室,电梯在后面,楼梯底电梯旁是电话总机所在。
我们抵达时,两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正在当班,一位立在电梯旁,另一位坐总机前担任接线生。
在入口处凡斯拉住马克汉,“有人在电话中告诉我,十三日当晚他们其中一个刚好当班,去看看是哪一个,用你尊贵的检察官头衔吓唬他一下,然后把他交给我。”
马克汉勉为其难的走进去。
经过简短的讯问之后,他将其中一位年轻男孩带到接待室里,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来此的目的。
凡斯以一副早知道对方会说些什么的自信开始发问。
“班森少校在他弟弟被杀害的那晚是几点钟回到家的?”
男孩的眼睛睁得老大,“十一点左右回来的——百老汇秀结束后。”他仅仅犹豫了一下便如此回答。
(我将以下的对话以问答方式写出以便节省纸张。)
凡斯:我猜想他一定跟你说过话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告诉我刚从戏院回来,表演糟透了,害得他的头很疼。
凡斯:他一个星期前说的话,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男孩:为什么,因为他弟弟在那天晚上被人杀了!
凡斯:因为谋杀案的刺激,以至于你很自然记得班森少校的一举一动?
男孩:当然——他是被害人的哥哥。
凡斯:他回来时,是否特别提到当天的日子?
男孩:没有,他只说大概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他才不幸的选了一个烂表演节目。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微笑着):他说他要让十三日成为我的幸运日,把口袋中所有的零钱全都给了我。
凡斯:一共多少钱?
男孩:三块四角五分。
凡斯:然后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间?
男孩:是的,先生,我送他上去的,他住三楼。
凡斯:那天晚上他有没有再度外出?
男孩:没有,先生。
凡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我一定会看见他,整个晚上我不是在接电话就是开电梯上上下下,我不可能没看见他走出去。
凡斯:你当时一个人当班?
男孩:晚上十点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当班。
凡斯:除非经由大门,否则无法出去?
男孩:是的,先生。
凡斯:你再度见到班森先生是什么时候?
男孩(想了一下后):他打电话来要一些碎冰,我拿上去的。
凡斯:几点钟?
男孩:我不记得了……对了,我想起来了,是十二点半。
凡斯(微笑着):是他问你现在几点钟了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让我看他客厅里的钟。
凡斯:他是如何说的?
男孩:我把冰块拿上去时,他已经上床准备睡觉了,他要我把冰块放到客厅的水壶里,我正这么做的时候,他叫我看放在壁炉上的钟指着几点,说他的手表停了他要重新调整时间。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
男孩:没什么,他只告诉我不论谁打电话给他都不要叫他,他想睡觉了,不希望被打搅。
凡斯:他特别强调这一点?
男孩:他的意思正是如此。
凡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没有,他只说了声“晚安”就将灯关掉,我也就下楼来了。
凡斯:他关的是哪盏灯?
男孩:他卧房里的。
凡斯:从他客厅里能否看见他卧房里的情形?
男孩:不行,卧室在走廊的另一端。
凡斯:那你怎么知道他关灯的呢?
男孩:卧室的门未关,里面的灯光投射在地上。
凡斯:你出去时是否会经过卧室?
男孩:当然——必须经过它才能出去。
凡斯:门仍然开着吗?
男孩:是的。
凡斯:那是卧室里唯一的一扇门吗?
男孩:是的。
凡斯:当你进入公寓时,班森少校在哪里?
男孩:在床上。
凡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有些愤愤不平):我看见他躺在床上。
凡斯(停顿了一下):你确定他不曾下楼?
男孩:我告诉过你,如果他下来我一定会看到他。
凡斯:他可不可能在你开电梯上去时下楼来,而你没有看见他?
男孩:当然有可能,但我拿了碎冰给班森少校后就不曾开过电梯,一直到凌晨两点半莫托古先生回来后。
凡斯:在你拿冰块上楼给班森少校到莫托古先生凌晨两点半回来中间这段时间里,你不曾用电梯载任何人上去?
男孩:一个人也没有。
凡斯:这段期间你不曾离开过?
男孩:我一直坐在这里。
凡斯:那么你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午夜十二点半在他床上?
男孩:是的——一直到第二天清晨有人打电话告诉他说他弟弟被人杀了(显然是普拉兹太太),大约十分钟后他下楼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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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2)
凡斯(给了男孩一块钱):没事了,但是你不许告诉任何人我们曾来过,否则你很可能被抓起来——明白吗?……你现在可以回去工作了。
男孩离开后,凡斯恳求似的看着马克汉,“老家伙,为了保障社会正义和公理,现在你必须再度做出与平日本性相违的行为,粗俗一点的说就是:我要立刻潜进少校的公寓。”
“为什么?”马克汉抗议的叫嚷,“你是不是昏了头?男孩的证词没有任何漏洞,也许我很愚蠢,但我还能分辨一个证人说的是否是实话。”
“他所说的当然全是实话,”凡斯平静的表示同意,“所以我才想亲自上去一趟,来吧,马克汉,少校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突然回家……还有,”他笑了,“——你曾答应过我会给我任何协助,难道你忘了吗?”
马克汉强烈的抗议,而凡斯也十分的坚持,几分钟后,我们已经潜入班森少校的公寓里。
从公用走道通过唯一的入口进去,房里有一条狭长的甬道可以直通后面的客厅,甬道靠近门口的右边就是卧室。
凡斯直接进入客厅,右墙上有一座壁炉,壁炉架上摆着个桃花心木做成的古董时钟,壁炉架旁的角落里有张小桌子,上面放着银制水壶和六只高脚杯。
“这就是刚刚提到过的钟,”凡斯说:“这是男孩放冰块的水壶——用仿雪弗耳银铜合成板做的壶。”
他站在窗户前往下看后院,高度大约是二十五至三十尺。
“少校不可能从窗户逃脱。”他指出。
他转过身来注视那条甬道,“如果门是打开的,那男孩可以轻易看到卧室内的灯关掉,甬道两旁白墙上的反光非常闪眼。”
他折回卧室,对门处摆张床,床头柜上放了一盏灯,他坐在床沿仔细研究,并用手拉开关的铁链,他定睛望着马克汉。
“你猜少校如何在不让男孩知道的情况下离开这里?”
“飞出去的吧,我想。”马克汉回答。
“和飞差不多,”凡斯回答,“听着,马克汉,少校在午夜十二点半打电话要冰块,当男孩拿上来时,他从开着房门的卧室外面看见少校躺在床上,少校要他把冰块放在位于客厅的水壶里,男孩经过甬道,穿过客厅走到角落的桌子前,然后少校要他看壁炉架上的钟现在指着几点?男孩看了:十二点半,少校又告诉他不再希望被打搅且道了晚安,关掉床头的灯,从床上跳下来——当然早已穿戴整齐——在男孩尚未将全部冰块倒进水壶前迅速的先到走廊上,在电梯尚未降下时,少校利用楼梯快跑到外面街上。那男孩,当他经过卧室门口出去时,无法知道少校是否还在床上,因为那时室内已是漆黑一片,清楚吗?”
“当然是有此可能,”马克汉承认,“但你这些似是而非的想像还是无法证明他是怎么回到自己公寓里去的。”
“这是整个计划中最简单的一件事,他只须在对街等其他住客回来。男孩说一位莫托古先生于凌晨两点半返回,少校趁机偷偷溜进来,等电梯上去时,他再爬楼梯上楼。”
马克汉忍住笑,没有说话。
“你看到了,”凡斯继续说下去,“少校苦心经营,令男孩对日期印象深刻,先是烂表演节目——头痛——不幸的一天,为什么这么倒楣呢?当然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但对男孩却特别幸运,一大堆零钱——全是银币,难道只是单纯的给小费吗?为什么不给张一元纸钞呢?”
马克汉的表情严肃但声音依然平和冷静,“我认为你指控普拉兹太太的理由最为合理。”
“但我还没说完,”凡斯站起来,“我打算找出凶枪。”
马克汉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他,“那当然会是一个最有价值的证物……你真的认为可以找得到?”
“轻而易举。”凡斯愉快而肯定的回答。
他走到五斗柜前开始将抽屉一一拉出来,“这间屋子的主人没有把手枪留在艾文家中,他小心谨慎的性格一定不会随意丢弃。身为少校,他一定拥有一件这样的武器,事实上,可能有些人早就知道他有一把枪。如果他是无辜的——如同他自己认定的一样——那么枪一定还在原来的地方,因为它的失踪比现身更加令人怀疑。这里还涉及一个非常有趣的心理因素,无辜者因惧怕被误认为凶手,通常都会把枪藏起来,或将之抛弃——例如李寇克上尉。但是一个有罪之人,为了造成无辜的假象,通常一定会把枪放回原来的地方。”
他仍在五斗柜的抽屉里搜寻,“我们现在唯一的难处是找到少校固定的藏枪处……不在五斗柜里。”他关上最后一个抽屉。
他打开放在床脚前地上的一个旅行包,翻查里面的东西,“也不在这里,看来衣橱是唯一可能的地方了。”
他过去拉开衣橱的门,不疾不徐的打开里面的灯,清楚的看见在上层木架上放着一条军用的皮带连着凸起的枪套。
凡斯小心翼翼的将它拿起来,放在靠窗边的床上。
“就在这里了,老家伙,”他愉快的宣布,“请特别注意看,这整条皮带和枪套都布满了灰尘,只除了枪套上方盖住枪的那一块垂下物是干净的,表示最近曾经被打开过……当然这不是决定性的,但是你是如此偏好证据,马克汉。”
他小心谨慎的将枪从枪套中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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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调查一个不在场证明(3)
“你看,枪本身也无任何灰尘,我猜想最近一定有人清理过。”
他的下一个动作是将手帕的一角塞进枪管中,然后拉出来。
“看见了吗?甚至枪管内部都是干净的,我愿意用收藏的水彩画跟你打赌,里面没有少半颗子弹。”
他在长桌上将弹匣卸下来,一排子弹整齐的排列在我们眼前,一共七颗——满膛。
“马克汉,我再次呈献给你一个宝贵的证据,长时间留在弹夹内的子弹会失去光泽,并非因为枪膛内密不透风,而是——一盒全新的子弹若密封得很好,可以长久保持光泽。”
他指着从弹匣中倒出来的第一颗子弹,“仔细观察这颗子弹——最后装入弹匣内的子弹——比其他几颗都要光亮。推论是——你是最擅长推论的人——这是颗全新的子弹,最近才装入弹匣内。”
他直视马克汉的眼睛,“它取代了目前在海契杜恩队长手里的那颗子弹。”